前 言
本标准是对 ZB/T B31 029—1990《大蒜》的修订。本标准与 ZB/T B31 029—1990《大蒜》相比,有如下主要变化:
——对原标准的“引用标准”、“术语”、“质量要求”中的等级规格,“卫生指标”和“贮藏与运输”中的贮藏技术条件等作了修改补充;
——对原“检验规则与方法”分为“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两个部分进行编写,使条理更加清晰;
——“规范性引用文件”全部引用了最新版本。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0 年 5 月 3 日,首次修订于 2002 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ZB/T B31 029—1990。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蔬菜流通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蔬菜流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占平、郑继舜、李江华、李少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