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B/T 10228—94
淀粉通用技术条件
1995-01-26 发布 1995-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淀粉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228—9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淀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与标志、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类、薯类、豆类及各种植物为原料,不经过化学方法处理而生产的原淀粉;以及经过某种方法处理,改变其原来的物理或化学特性的变性淀粉。
2 引用标准
-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GB 2761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1 允许量标准
- 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 GB 4810 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 GB 9689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 GB/T 12086 淀粉灰分测定方法
- GB/T 12087 淀粉水分测定方法
- GB/T 12088 淀粉总脂肪测定方法
- GB/T 12089 淀粉及其衍生物硫酸化灰分测定方法
- GB/T 12090 淀粉及其衍生物酸度测定方法
- GB/T 12091 淀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测定方法
- GB/T 12092 淀粉及其衍生物磷总含量测定方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
3.1.1 无霉烂、发热、污染、虫害和杂质。
3.1.2 卫生指标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4810 有关规定。
3.2 产品
3.2.1 各类淀粉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指标。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不
3.2.1 各类淀粉质量标准中各指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3.2.2 各类淀粉分为优级品、一级品、二级品。
3.2.3 各类淀粉指标的制定与修订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编制的规定要求与顺序进行。
3.3 生产要求
3.3.1 各类淀粉的生产工艺流程与要求必须按照所规定的有关技术参数执行。
3.3.2 各类淀粉的主要生产设备必须符合所规定的生产工艺性能的要求。
3.3.3 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 GB 2760 执行。
4 检验方法
各类淀粉质量指标的检验,应遵循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其中:
| 4.1 | 淀粉灰分:按 GB/T 12086 规定检验。 |
| 4.2 | 淀粉水分:按 GB/T 12087 规定检验。 |
| 4.3 | 淀粉总脂肪:按 GB/T 12088 规定检验。 |
| 4.4 | 淀粉及其衍生物硫酸化灰分:按 GB/T 12089 规定检验。 |
| 4.5 | 淀粉及其衍生物酸度:按 GB/T 12090 规定检验。 |
| 4.6 | 淀粉及其衍生物氮含量:按 GB/T 12091 规定检验。 |
| 4.7 | 淀粉及其衍生物磷总含量:按 GB/T 12092 规定检验。 |
5 检验规则
5.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得出厂。检验应规定各类淀粉每批的抽样比例、数量、取样方法、出厂的准则。
5.2 产品标准中各项指标,应作出必检或抽检项目的规定。
5.3 规定订货方从到货日起,在指定期限内按标准规定验收。
5.4 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的复验项目、抽样量、单位,复验后的判定规则。
5.5 各类淀粉质量指标,供需双方出现争议或误差时,应委托上一级检验部门复检,并以“国家标准”为仲裁依据。
6 包装与标志
6.1 包装容器洁净,无污染、异味,符合食品卫生条件。
6.2 包装容器牢固无破损,袋口缝制、粘合严密,应能耐受装卸、运输和贮藏。
6.3 包装容器大小与装置重量恰当。
6.4 塑料包装材质必须符合 GB 9687、GB 9688、GB 9689 规定。
6.5 销售包装标志应按照 GB 7718 规定执行。
7 运输
7.1 运输工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 7.1.1 | 干燥并备有防水、防湿的设施。 |
| 7.1.2 | 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 |
7.2 运输过程,应注意下列事项:
| 7.2.1 | 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其他货物混装、混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