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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标准】 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技术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9-08 12:17:33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FZ/T 99015-2020

  • 标准名称:

    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技术规范

  •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 英文名称: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general textile electric-driving control gear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0-04-16
  • 实施日期:

    2020-10-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20页
  • 标准价格:

    21.0
  • 出版日期:

    2020-07-01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邵松娟、武艳红、朱吉良、胡弘波、梁汇江、刘铁、唐接莲、吉学齐、许丽珍、徐郁山、慎永日、丁艾、史夏明
  • 起草单位:

    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经纬舜衣纺织机械技术(东台)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纺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5)、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机械电气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31/SC 1)
  • 提出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相关标签:

    纺织 通用 电控 设备 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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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通用电控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工作条件、设计与制造、安全及电磁兼容性、可靠性、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技术资料、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安装的纺织电控设备。本标准论及的电控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其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对于较高电压或频率,可以参照本标准。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59.1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9015—2020
代替FZ/T99015—1998
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技术规范
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general textile electric-driving control gear2020-04-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20-10-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工作条件
4.1气候环境条件
4.2电源条件
4.3特殊使用条件
5设计与制造
5.1型号
5.2标志
一般要求
5.4控制柜
电气性能指标
6安全及电磁兼容性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绝缘电阻
耐压试验
电磁兼容
可靠性
试验与检验
试验方法
9技术资料
提供的资料
文件清单
安装文件
随机供图
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
运输与贮存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新旧标准对照表
FZ/T99015—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 99015—2020
本标准代替FZ/T99015—1998《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技术规范》。本标准与FZ/T99015—1998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内容重新进行了归纳编排(见目次);一查新和修改引用文件(见第2章):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根据设计和制造要求,对第5章内容按照型号、标志、一般要求、控制柜、电气性能指标重新进行了编排(见第5章);
增加了控制功能的内容(见5.3.8);修改了电气性能指标内容(见5.5);修改了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内容(见6.4);新增可靠性指标(见第7章)和试验方法(8.1.11);新增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见8.1.4)、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8.1.5)试验方法;一修改了多项试验方法(见8.1.6、8.1.7、8.1.9、8.1.10、8.1.12、8.1.13等);一删除了低压电流试验内容(见1998年版的7.7);一删除了高温存放试验(见1998年版的7.12)、环境温度性能试验(见1998年版的7.13);删除了耐振试验(见1998年版的7.15)、运输试验(见1998年版的7.18);编辑性修改了若干内容;
修改的各条款对照参见附录A。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5)归口,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织机械电气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231/SC1)专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宏大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经纬纺机新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康立自控科技有限公司、经纬舜衣纺织机械技术(东台)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纺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宏大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纺织仪器有限公司、浙江三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松娟、武艳红、朱吉良、胡弘波、梁汇江、刘铁、唐接莲、吉学齐、许丽珍、徐郁山、慎永日、丁艾、史夏明。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99015—1998。
1范围
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技术规范
FZ/T99015—2020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通用电控设备的工作条件、设计与制造、安全及电磁兼容性、可靠性、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技术资料、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室内安装的纺织通用电控设备。本标准论及的电控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人处开始的。其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对于较高电压或频率,可以参照本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6标准电压
GB/T762标准电流等级
GB/T1980标准频率
GB/T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3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2423.3
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d自由跌落GB/T2423.8
GB/T3797—2016电气控制设备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4728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5226.1一2019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111.1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7626.2一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4一201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17626.11—-2018
3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29482.1-2013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FZ/T90001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5纺织机械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
FZ/T90045
FZ/T90054一2009纺织机械仪器仪表产品包装FZ/T90072一2014纺织机械电气设备控制柜尺寸系列FZ/T99014一2014纺织机械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5纺织机械电气控制系统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FZ/T99016
FZ/T99017纺织机械电气控制系统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FZ/T99018纺织机械电气控制系统耐压试验规范
FZ/T99015—202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控制单元controlunit
电控设备的通用组合件,由完成控制功能的所有电气和机械部件组成。[GB/T3797—2016,定义3.2]
(机械的)控制电路controlcircuit(ofamachine)用于机械和电气设备控制(包括监测)的电路。[GB/T5226.1—2019,定义3.1.10]3.3
控制设备controlgear
开关电器及其相关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的组合。也包括这些器件及设备与相关内容连接、辅助装置、外壳和支撑结构的组合,一般用于消耗电能的设备的控制。[GB/T5226.1—2019,定义3.1.13]4工作条件
4.1气候环境条件
4.1.1环境温度
密封的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环境空气温度一5℃~40℃范围内,且24h平均温度应不超过35℃。
外露的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在环境空气温度5℃55℃范围内,且24h平均温度应不超过50℃。
4.1.2湿度
当最高温度为40℃,相对湿度不超过50%时,电气设备应能正常工作。温度低则允许更高的相对湿度(如20℃时允许的相对湿度为90%)。要求采取正确的电气设备设计来防止偶然性凝露的有害影响,必要时采用适当的附加设施(如内装加热器、空调器、排水孔等)。4.1.3污染
电控设备应适当保护,以防固体物和液体的侵人。若电控设备安装处的实际环境中存在超量污染物(如灰尘、酸类物、腐蚀性气体、盐类物)时,供方与用户有必要达成专门协议。
4.1.4海拔高度
电控设备应能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正常工作。4.1.5振动、冲击和碰撞
应通过选择合适的设备,远离振源安装或采取抗振措施,以防止(由机械及其有关设备产生或实际2
环境引起的振动、冲击和碰撞的不良影响。4.2电源条件
4.2.1交流电源
应满足:
电压:稳态电压值为0.9倍~1.1倍标称电压。FZ/T99015—2020
频率:0.99倍~1.01倍标称频率(连续的);0.98倍~1.02倍标称频率(短时工作)。4.2.2
额定电压
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值应符合GB/T156的规定。4.2.3额定电流
设备的额定电流值应符合GB/T762的规定。4.2.4额定频率
设备的额定频率值应符合GB/T1980的规定。4.3特殊使用条件
下述特殊使用条件无论存在哪一种,用户均应在订货时提出,并与制造厂协商。特殊使用条件如下:
环境温度、湿度、海拔不符合4.1.1、4.1.2、4.1.4的规定;温度或气压的急剧变化,在设备内部可能产生异常的凝露;空气被尘埃、烟雾、腐蚀性或放射性微粒、蒸汽或盐雾严重污染;暴露在强电场或强磁场中;
暴露在高温中,例如受太阳或火炉的辐射;受霉菌或微生物侵蚀;
安装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遭受剧烈振动、冲击或颠簸;
安装在设备的工作容量或元件的分断能力受到影响的地方,例如装在机器里或嵌人墙中;其他的特殊使用条件。
5设计与制造
5.1型号
设备的产品型号按照FZ/T90045的规定。5.2标志
5.2.1铭牌、标记和识别牌
电控设备应标出供方名称、商标或其他识别符号,必要时还应标出认证标记。铭牌、标记和识别牌应经久耐用。
FZ/T99015—2020
警告标志
设备内如有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电控设备的外壳,都应标出图示符号的黑边、黄底、黑色内电符号。
5.2.2.2警告标志应牢固固定在易观察的醒目位置。5.2.3工
功能识别
用来做人-机接口的控制器件、目测指示器和显示器(尤其是涉及安全功能的器件),应在器件上或在其附近清晰耐久地标出与它们功能有关的标记。5.2.4控制设备的标记
5.2.4.1控制设备(如控制装置组合)的标记应清晰耐久,设备安装后清晰可见。铭牌应固定在外壳上,尽可能给出下列信息:
供方的名称或商标;
必要时认证标记;
使用顺序号;
额定电压、相数和频率(如果是交流),满载电流(使用几种电源时应分别写出);最大电动机或负载的额定电流;随设备提供的机械过电流保护器件的短路切断能力;电气图编号或电气图索引号。
5.2.4.2铭牌标示的满载电流,不应小于正常使用条件下同时运行的所有电动机和其他设备的满载电流之和。如果异常的负载或工作循环条件需要加粗导线,则所需电流容量应包含在铭牌上给定的满载电流中。
5.3一般要求
5.3.1元器件
所有元器件的选用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不仅要考虑到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使用,而且还要考虑到设备在最不利条件下的使用。5.3.2印刷板
设备中所装用的印制板,应符合FZ/T99014一2014中10.5的规定。5.3.3导线颜色
设备中所用导线的颜色,应符合FZ/T99014一2014中12.2的规定。5.3.4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设备中所用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应符合FZ/T99014一2014中9.3.4和9.2.2的规定。5.3.5操纵件运动方向
设备中所用的操纵件运动方向,应符合GB/T5226.1一20195.3.4的规定。5.3.6控制单元
控制单元应符合其产品标准中相应的规定。4bZxz.net
5.3.7控制电路
FZ/T99015—2020
控制电路的设计除必须满足明确规定或隐含的要求以外,在各种情况下须确保人身安全。当电器故障或操作错误时,不应使设备受到损坏。5.3.8控制功能
控制功能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9.2的要求,功能性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5.3.9电控设备的保护
电控设备的保护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的第7章的规定。5.3.10保护联结电路
保护联结电路(等电位联结)应符合GB/T5226.1一2019中8.2的规定。5.3.11抽屉式单元和接插件
5.3.11.1抽展式单元和接插件应能方便地插入或拔出,所有接、插点均应确保电接触可靠,5.3.11.2抽式单元和接插件应使用刚度好的导轨支撑,以保证在接插时预先对准,并且能在各种所需的位置(如:使用、调整或检查、不使用)上固定牢靠,必要时,在上述各种位置上应装设机械锁紧机构。5.3.11.3需要更换的抽屉式单元或接插件应具有互换性。在正常使用期间如果新更换的接插件在投人运行前尚需进行电气性能调试,则应在这种接插件上加注明显的标志。5.3.11.4不同功能的抽屉式单元或接插件,应有明显的符号加以区别,并在其固定的相应导轨或横梁上标注相同的符号,以免插错,必要时应装设防止插错的机械或电气措施。5.3.11.5当需要为插件内的控制器件(如电位器)进行调整或测试,而插件插入后无法下手时,应配置适当延伸器件(如过渡插件)。
5.3.11.6设备中所有的抽屈式单元,其电源引线位置应尽量一致。5.3.12元器件的安装
5.3.12.1元件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装配和接线,每个元件附近应标注醒目的与电路图一致的标记。
5.3.12.2重量小于15g的小型元件,如果在正常使用和运输中确信不致损坏时,可以利用其本身的引线直接固定,其他元件必须用机械方法固紧。5.3.12.3某些冲击较大的元件(如大容量接触器)动作时所产生的冲击振动,不应引起本套设备内的其他电气元件误动作,必要时应对这类元件采取减振措施。5.3.12.4操作和控制器件应装于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安装高度不得高于操作者所站立的地面以上2m,并不得低于0.4m。
5.3.13连接和布线
应符合GB/T5226.1—2019中13.1的规定。5.3.14导线的标识
符合GB/T5226.1—2019中13.2的规定。5.3.15电柜内配线
符合GB/T5226.1—2019中13.3的规定。5
FZ/T99015—2020
5.3.16连接座
所有从外部电缆进入控制柜(箱、台)的连接应通过接线座或者连接插头/插座组合,但电流在63A以上的电路接线,允许外部电缆直接连接到元件上。接线座的端子应清楚做出与电路图上相一致的标记。接线座的安装和接线应使内部和外部配线不跨越端子。5.4控制柜
5.4.1控制柜的外形尺寸应符合FZ/T90072一2014的规定。5.4.2控制柜(台)的柜(台)体的保护,应符合GB4208一2008的规定。控制装置应有足够的能力防止外界固体物和液体的侵人,并要考虑到机械运行时外界影响(即位置条件和实际环境条件),且应充分防止粉尘、冷却液、飞花和机械破坏。控制装置的外壳一般应具有不低于IP54的防护等级。最低防护等级要求的例外情况是:一仅有电动机起动电阻、动态制动电阻或类似设备的通风的电柜:IP22;—电动机:IP23;
一装有其他设备的通风的电柜:IP33;一暴露在细粉尘中的控制装置最低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65。上述是最低防护等级,根据安装条件可能需要较高的防护等级,如喷水清洗的控制装置最低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66,
5.4.3柜(台)体结构应牢固,应能承受正常运输和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机械、电气、热应力以及潮湿等影响。
5.4.4所有黑色金属件均应有可靠的防护层,各紧固处皆需装有防松装置。5.4.5面板、柜(台)体表面应平整无凹凸现象,油漆颜色应均应一致,漆层整洁美观,不得有起泡、裂缝和流痕等现象。
5.4.6柜(台)体上应具有与地基固定的安装孔,安装尺寸应符合制造图样的要求。5.4.7柜(台)的门应能在不小于90°的角度内灵活启闭。5.4.8大型的控制柜(箱),应在顶部加装吊环或吊钩等,以便吊运。5.5电气性能指标
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GB/T3797—2016中6.1.2的规定。6安全及电磁兼容性
6.1噪声
设备在正常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应不大于声压级80dB(A)。注:对于不需要经常操作、监视的设备,经制造与用户协议,其噪声可高于上述数值。6.2冷却
制造厂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采取适当的冷却方式,如自然冷却或强迫风冷等。6.3温升
温升应符合GB/T3797—2016中6.11的规定。6
6.4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FZ/T99015—2020
设备中不等电位的裸导体之间以及带电的裸导体与金属零、部件或接地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额定绝缘电压U
61~250
251380
381~500
6.5绝缘电阻
额定电流<60A
电气间隙
绝缘电阻应符合FZ/T99017的规定。6.6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应符合FZ/T99018的规定。6.7电磁兼容
爬电距离
额定电流>60A
电气间隙
爬电距离
6.7.1设备应能承受来自电网和周围环境的电磁干扰(包括电快速瞬变干扰、静电放电干扰、电源畸变)。同时,设备本身产生的电磁干扰应不影响到周围设备的正常工作。必要时宜采用适当的滤波器和延时装置,或者选择一定的功率电平,以及合理的布线(如采用绞线、屏蔽线、分束或交叉走线、隔离线或屏蔽等)。6.7.2电快速瞬变干扰试验电压:脉冲列干扰试验电压(在电源上)不小于1000V。6.7.3静电放电干扰试验电压:接触放电不小于8000V,空气放电不小于15000V。6.7.4电源畸变试验电压应由产品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一般要求如下:a)电源短时中断:
交流供电的控制器,中断时间为10ms20ms,200ms,1000ms;直流供电的控制器,中断时间为5ms,20ms,200ms,1000ms。b)电源降低:将电源电压降低到公称值的80%,并保持5s。7可靠性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值)可定为3000h、5000h、8000h、10000h、20000h和30000h等各个等级,具体产品可靠性等级由生产制造商确定。8试验与检验
8.1试验方法
8.1.1空载试验
空载试验检验设备的接线是否正确,各串联支路的电压均衡度以及空载工作特性是否达到规定的7
FZ/T99015—2020
要求。试验前后感官检验布线、元器件等一般要求是否达到规定要求。8.1.2连续运行试验
8.1.2.1对某些数字控制装置、可编程序控制装置、微处理机控制装置、各种自动化装置以及用户有特殊要求的装置,为保证连续运行的可靠性,出厂前应进行连续运行试验。8.1.2.2连续运行试验是使设备在规定的电源条件下,将其输入、输出端连接到外部模拟装置上,通过外部连接的模拟装置或预先输人的程序,使被试装置尽可能地按实际工作的程序不间断地连续运行。在整个连续运行过程中,其各种动作、功能及程序均应正确无误。8.1.2.3连续运行试验的最短时间,应在有关产品标准或合同中明确规定。8.1.2.4在室温下经过连续运行试验后,应使设备在规定的最高工作环境温度下至少连续运行24h,在这种条件下,设备的各种动作、功能及程序也应正确无误。8.1.3电气性能指标试验
电气性能指标试验按GB/T3797一2016中7.12的规定进行。8.1.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按GB/T3797一2016中7.4的规定进行。8.1.5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试验。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按FZ/T99016的规定进行。8.1.6绝缘电阻试验
绝缘电阻试验按FZ/T99017的规定进行。8.1.7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按FZ/T99018的规定进行。8.1.8负载试验
8.1.8.1检验设备在额定负载(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条件下工作是否正确。8.1.8.2在额定电压、额定电流和规定的过载电流下连续运行。8.1.8.3负载试验也可与温度试验同时进行,但此时试验时间应符合温升试验的要求(按8.1.9)。8.1.9温度试验
低温、高温和恒定湿热试验按GB/T2423.1、GB/T2423.2和GB/T2423.3的规定进行。温升试验按GB/T3797—2016的7.14规定进行。8.1.10电磁兼容性试验
电磁兼容试验按GB/T17626.2—2018、GB/T17626.4-2018、GB/T17626.11—2018的规定进行。8.1.11可靠性试验
产品的可靠性测试与评定方法按GB/T29482.1一2013附录A的规定进行。8.1.12噪声试验
噪声测试按GB/T7111.1的规定进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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