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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棉与羊毛混纺本色纱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羊毛混用比例在10%~30%的环锭纺棉与羊毛混纺本色纱。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棉纺织印染分技术委员
本标准规定了棉与腈纶(棉型短纤维)混纺,棉纤维混用比例在50%及以上的棉腈混纺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棉腈混纺本色纱线,本标准不适用于特种用途棉腈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1201
本标准规定了腈纶本色纱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腈纶本色纱,不适用于特种用途腈纶本色纱。
本标准规定了腈纶(棉型短纤维)本色纱产品的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腈纶本色纱(包括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腈纶本色纱的品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12009—1999《
本标准规定了棉与维纶(棉型短纤维)混纺,棉纤维含量在50%及以上的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种用途的普梳棉维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
本标准规定了棉与涤纶(棉型短纤维)混纺,棉混用比例在50%以上的精梳棉涤混纺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精梳棉涤混纺本色纱线(包括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的品质,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精梳棉涤混纺本色纱线的品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棉型纤维)与棉混纺本色纱线产品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生产的普梳涤与棉混纺本色纱线,不适用于特种用途普梳涤与棉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棉型短纤维)与棉混纺,普梳涤与棉各种混纺比例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普梳涤与棉混纺本色纱线(包括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的品质,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普梳涤与棉混纺本色纱线的品质。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与粘胶纤维混纺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含紧密纺、赛络纺、紧密赛络纺)涤纶与粘胶纤维混纺本色纱线,不适用于特种用途涤纶与粘胶纤维混纺本色纱线。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FZ/T120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本色纱线产品的分类、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环锭纺粘胶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FZ/T12003—2006《粘胶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与 FZ/T12003—2006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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