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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灌封和包装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2-23 14:04:27
- SJ20451-1994
- 现行
标准号:
SJ 20451-1994
标准名称:
灌封和包装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4-09-30 -
实施日期:
1994-12-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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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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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SJ 20451-1994 灌封和包装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SJ20451-1994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71
SJ20451-94
灌封和包装用以胶体二氧化硅
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Electrical insulating epoxy compound colloidal silicafilled forpotting and encapsulation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
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Electrical insulating epoxy compound colloidal silicafilled for potting and encapsulation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451--94
本规范规定了电缆连接器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以下简称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质量保证。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2引用文件
GB531-88
GB1409-88
GB1410—89
GB2423.4-81
GB2794--88
GB2944-—82
GJB179—86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固体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长在内)下相对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因数的试验方法免费标准bzxz.net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胶粘剂粘度测定方法(旋转粘度计法)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按本规范提交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格应是经鉴定检验合格的产品。3.2材料
本规范规定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应是一种具有规定粘度的液态双组份化合物(两种组份在使用前分开包装时,应按制造厂的配方规定混合均匀),用于灌封和包封后,经一定的温度和时间后应能固化。
3.2.1外观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应无凝胶粒子,污垢或者任何其他可能影响预定用1994-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994-12-01实施
途的杂质。
SJ2045194
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容器内的状态应是具有一定粘度的液态物质。3.2.2粘度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根据不同的电缆连接器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I型.1.0±0.2Pa·s;
I型:2.0~5.0Pa·s
I.型.7.5±1Pa·s。
3.2.3适用期间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两种组份混合后,其有效使用时间至少应为2h。3.2.4贮存期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不低于一40℃C的温度下放在密封容器内贮存不少于一年后应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3.2.5硬度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按制造户的使用说明使用,固化后的硬度应不小于40(肖氏硬度)的硬度值。
3.2.6挠性
按本规范中4.3.1.2.4条的规定进行弯曲度的试验时不应引起表面缺陷或裂纹。3.2.7绝缘电阻
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1011Q。按GB2423.4规定24h循环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10°Q。3.2.8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频率为10°Hz时,其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应小于0.02。
3.2.9介电常数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介电常数3~8。3.2.10加工工艺
材料质量应均匀一致,没有夹色,污染,结块,杂质及其他严重影响使用的缺陷。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职责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鉴定检验
SJ20451-94
4.3.1鉴定检验应在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实验室内进行。检验样品应为在生产中通常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生产的产品。
4.3.2新品投产或关键材料、工艺变动时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合格资格通过质量一致性检验来维持。根据需要,制造厂每年一次向上级鉴定机构提供质量一致性检验记录的副本。4.3.3鉴定检验的样品应从一个生产流程中随机抽取。4.3.4鉴定检验的项目顺序,样品数及允许不合格品数见表1。若样品通过上述试验项目,满足表1中的规定,则鉴定检验为合格。4.3.5不合格
不合格品数超过表1中给出的允许数则鉴定检验为不合格。表1鉴定检验
检验项
外规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适用期间
绝缘电阻
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介电常数
加工工艺
包装、装箱与标志
4.4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检验批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1
4.5.1.2.2
4.5.1.2.3
4.5.1.2.4
4.5.1.2.5
4.5.1.2.6
4.5.1.2.7
4.5.1.2.8
4.5.1.2.9
受试样品
充许不
合格品数
一个检验批应由相同设计的,在同-一条件(相同材料、相同工艺)下制造的和一次提交验收的全部产品组成。
4.4.2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按GJB179,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1。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顺序及可接收质量水平AQL值见表2。4.4.3
表2质量一致性检验
外观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1
4.5.1.2.2
4.5.1.2.3
4.5.1.2.4
可接收质量
水平AQL
绝缘电阻
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介电常数
加工工艺
4.4.4拒收批
SJ20451—94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5
4.5.1.2.6
4.5.1.2.7
4.5.1.2.8
可接收质量
水平AQL
如果一个检验批被拒收,承制方可将该批产品进行返工,排除缺陷或剔除不合格品,再重新提交检验。经供需双方协议,重新提交批可按表2或采用加严检查进行检验。重新提交批应与新批分开并明确是重新提交批。4.5检验
4.5.1检验方法及程序
4.5.1.1检验样品
检验前按产品制造厂规定的固化条件将样品进行固化,再截成试验所要求的尺寸。4.5.1.2检验方法
4.5.1.2.1外观及容器中的状态
产品外观及在容器中的状态用目视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要求。4.5.1.2.2粘度
按GB2794的规定,在达到试验温度的510min内测定沾度,并使用LVF布氏粘度计或者与之精度相同的粘度计,按表3规定操作,其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表3布氏粘度计轴数及转速
4.5.1.2.3硬度
速度(每分钟转速)
按GB531的规定在固化试样上测定其硬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要求。4.5.1.2.4挠性
将试样按制造厂的固化条件固化后,截成76mm×6.5mm×3mm的样条,沿着直径为51mm的轴弯曲,目视观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的要求。4.5.1.2.5绝缘电阻
按GB1410的规定进行试验,常态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3.2.7条的要求。样品按GB2423.4的规定,经24h循环湿热试验后,按GB1410的规定进行试验,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3.2.7的要求。4.5.1.2.6105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SJ20451.--94
按GB1409的规定进行试验,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应符合本规范第3.2.8条的要求。4.5.1.2.7介电常数
按GB1409的规定进行试验,介电常数应符合本规范第3.2.9条的要求。4.5.1.2.8加工工艺
材料的加工质量用目视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第3.2.10条要求。4.5.1.2.9包装、装箱与标志检验用目视法检查,应符合第5.1和5.2条的要求。5交货准备
5.1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标志、防护、运输及包装应符合GB2944的规定,包装盒内应有说明书,盒上应有封条并注明,
制造厂商标;
产品型号及数量;
检验员、包装员代号;
d.产品合格证;
出厂日期。
5.2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a.
制造厂商标;
产品标准编号及型号;
产品的主要用途;
产品的主要参数;
产品的贮存条件。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产品预定用于低压(低于300V)电缆连接器的灌封及包封,其适用的温度范围为一55~十85℃,供应的材料按不同的粘度可分为三类:1型低粘度材料:用于这样的连接器,其插脚的部分为防止沿此部位渗漏而事先进行了密封。使用时,通常要求加热固化。I型中等粘度的材料:用于带有或不带插脚密封的连接器,该1型材料应是室温固化的(如果插脚密封处不是用I型材料时)。1型高粘度材料:用于具有大面积开口的或具有较大间隙的接插件。6.2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产品的类型(3.2.2条);
是否要求鉴定检验合格的样品(3.1条);d.
容器大小;
数量。0
附加说明:
SJ20451—94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为纲。
计划项目代号:B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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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20451-94
灌封和包装用以胶体二氧化硅
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Electrical insulating epoxy compound colloidal silicafilled forpotting and encapsulation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
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
Electrical insulating epoxy compound colloidal silicafilled for potting and encapsulation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451--94
本规范规定了电缆连接器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以下简称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质量保证。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灌封和包封用以胶体二氧化硅填充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2引用文件
GB531-88
GB1409-88
GB1410—89
GB2423.4-81
GB2794--88
GB2944-—82
GJB179—86
3要求
3.1合格鉴定
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
固体绝缘材料在工频、音频、高频(包括米波长在内)下相对介电常数和介质损耗因数的试验方法免费标准bzxz.net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胶粘剂粘度测定方法(旋转粘度计法)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规定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按本规范提交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格应是经鉴定检验合格的产品。3.2材料
本规范规定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应是一种具有规定粘度的液态双组份化合物(两种组份在使用前分开包装时,应按制造厂的配方规定混合均匀),用于灌封和包封后,经一定的温度和时间后应能固化。
3.2.1外观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应无凝胶粒子,污垢或者任何其他可能影响预定用1994-09-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1994-12-01实施
途的杂质。
SJ2045194
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容器内的状态应是具有一定粘度的液态物质。3.2.2粘度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根据不同的电缆连接器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I型.1.0±0.2Pa·s;
I型:2.0~5.0Pa·s
I.型.7.5±1Pa·s。
3.2.3适用期间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两种组份混合后,其有效使用时间至少应为2h。3.2.4贮存期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不低于一40℃C的温度下放在密封容器内贮存不少于一年后应能符合本规范的要求。3.2.5硬度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按制造户的使用说明使用,固化后的硬度应不小于40(肖氏硬度)的硬度值。
3.2.6挠性
按本规范中4.3.1.2.4条的规定进行弯曲度的试验时不应引起表面缺陷或裂纹。3.2.7绝缘电阻
常态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1011Q。按GB2423.4规定24h循环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10°Q。3.2.8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在频率为10°Hz时,其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应小于0.02。
3.2.9介电常数
按本规范提供的环氧类电绝缘化合物的介电常数3~8。3.2.10加工工艺
材料质量应均匀一致,没有夹色,污染,结块,杂质及其他严重影响使用的缺陷。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职责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本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鉴定检验
SJ20451-94
4.3.1鉴定检验应在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实验室内进行。检验样品应为在生产中通常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生产的产品。
4.3.2新品投产或关键材料、工艺变动时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合格资格通过质量一致性检验来维持。根据需要,制造厂每年一次向上级鉴定机构提供质量一致性检验记录的副本。4.3.3鉴定检验的样品应从一个生产流程中随机抽取。4.3.4鉴定检验的项目顺序,样品数及允许不合格品数见表1。若样品通过上述试验项目,满足表1中的规定,则鉴定检验为合格。4.3.5不合格
不合格品数超过表1中给出的允许数则鉴定检验为不合格。表1鉴定检验
检验项
外规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适用期间
绝缘电阻
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介电常数
加工工艺
包装、装箱与标志
4.4质量一致性检验
4.4.1检验批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1
4.5.1.2.2
4.5.1.2.3
4.5.1.2.4
4.5.1.2.5
4.5.1.2.6
4.5.1.2.7
4.5.1.2.8
4.5.1.2.9
受试样品
充许不
合格品数
一个检验批应由相同设计的,在同-一条件(相同材料、相同工艺)下制造的和一次提交验收的全部产品组成。
4.4.2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按GJB179,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1。质量一致性检验的项目顺序及可接收质量水平AQL值见表2。4.4.3
表2质量一致性检验
外观及在容器内的状态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1
4.5.1.2.2
4.5.1.2.3
4.5.1.2.4
可接收质量
水平AQL
绝缘电阻
10°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介电常数
加工工艺
4.4.4拒收批
SJ20451—94
要求的
章条号
检验或试验方法
的章条号
4.5.1.2.5
4.5.1.2.6
4.5.1.2.7
4.5.1.2.8
可接收质量
水平AQL
如果一个检验批被拒收,承制方可将该批产品进行返工,排除缺陷或剔除不合格品,再重新提交检验。经供需双方协议,重新提交批可按表2或采用加严检查进行检验。重新提交批应与新批分开并明确是重新提交批。4.5检验
4.5.1检验方法及程序
4.5.1.1检验样品
检验前按产品制造厂规定的固化条件将样品进行固化,再截成试验所要求的尺寸。4.5.1.2检验方法
4.5.1.2.1外观及容器中的状态
产品外观及在容器中的状态用目视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3.2.1条的要求。4.5.1.2.2粘度
按GB2794的规定,在达到试验温度的510min内测定沾度,并使用LVF布氏粘度计或者与之精度相同的粘度计,按表3规定操作,其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表3布氏粘度计轴数及转速
4.5.1.2.3硬度
速度(每分钟转速)
按GB531的规定在固化试样上测定其硬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2.5条的要求。4.5.1.2.4挠性
将试样按制造厂的固化条件固化后,截成76mm×6.5mm×3mm的样条,沿着直径为51mm的轴弯曲,目视观测是否符合本规范第3.2.6条的要求。4.5.1.2.5绝缘电阻
按GB1410的规定进行试验,常态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3.2.7条的要求。样品按GB2423.4的规定,经24h循环湿热试验后,按GB1410的规定进行试验,绝缘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3.2.7的要求。4.5.1.2.6105Hz介质损耗角正切值SJ20451.--94
按GB1409的规定进行试验,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应符合本规范第3.2.8条的要求。4.5.1.2.7介电常数
按GB1409的规定进行试验,介电常数应符合本规范第3.2.9条的要求。4.5.1.2.8加工工艺
材料的加工质量用目视检查,应符合本规范第3.2.10条要求。4.5.1.2.9包装、装箱与标志检验用目视法检查,应符合第5.1和5.2条的要求。5交货准备
5.1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产品的标志、防护、运输及包装应符合GB2944的规定,包装盒内应有说明书,盒上应有封条并注明,
制造厂商标;
产品型号及数量;
检验员、包装员代号;
d.产品合格证;
出厂日期。
5.2产品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a.
制造厂商标;
产品标准编号及型号;
产品的主要用途;
产品的主要参数;
产品的贮存条件。
6说明事项
6.1预定用途
本规范规定的产品预定用于低压(低于300V)电缆连接器的灌封及包封,其适用的温度范围为一55~十85℃,供应的材料按不同的粘度可分为三类:1型低粘度材料:用于这样的连接器,其插脚的部分为防止沿此部位渗漏而事先进行了密封。使用时,通常要求加热固化。I型中等粘度的材料:用于带有或不带插脚密封的连接器,该1型材料应是室温固化的(如果插脚密封处不是用I型材料时)。1型高粘度材料:用于具有大面积开口的或具有较大间隙的接插件。6.2订货文件内容
合同或订单中应载明下列内容:本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产品的类型(3.2.2条);
是否要求鉴定检验合格的样品(3.1条);d.
容器大小;
数量。0
附加说明:
SJ20451—94
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为纲。
计划项目代号:B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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