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
| 粮油加工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装配技术要求 |
SB/T 10148.3—93 代替 LS 36 82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粮油加工机械产品装配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油加工机械。
2 一般要求
- 2.1凡产品图样和有关技术文件中无特殊要求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 2.2装配的零部件应是经技术检验部门检查后的合格件。对选择装配的零部件还应进行配合尺寸的检查。
- 2.3外购件、协作件均应有符合质量要求的证明。
- 2.4装配前,所有零件表面的毛刺、飞边、切屑、油污、锈斑等必须清除。各种箱体内部必须清理干净,并涂漆。
- 2.5零件装配前须将锐边、尖角倒钝(剪刀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除外)。
- 2.6零件装配前,必须将加工过程中使用的焊块、焊点及加工中凸台残留部分清除掉,并铲磨平整。
- 2.7各零件的配合面及有相对运动的表面不得有损伤。
- 2.8装配的部位(如配钻孔、配钻攻丝、配铰、配镗等)均应清除铁屑,去除毛刺。在装配过程中不得损坏零件表面或使零件变形。
- 2.9装配时,各种油槽的边缘应修整成光滑的圆角。铲剔成的油槽应通过油孔中心。
- 2.10润滑管路和机体各部管路及气动元件,应清除管内堵塞物,并清洗干净。管壁不得有凹痕、揉折、压扁和破裂等现象。
- 2.11装配时,零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以清洁的润滑油。
- 2.12手柄、把手装配时应加粘接剂。
- 2.13弹簧的自由长度不得拉长或截短。
- 2.14不得放入图样或技术文件中未规定的任何垫片和镶套。
- 2.15紧固件
- 2.15.1规定拧紧力矩的紧固件,应用力矩扳手紧固。
- 2.15.2用双螺母且不使用粘接剂防松时,应将薄螺母装在厚螺母之下。
- 2.15.3各机件上的紧固零件均须紧固,不得有松动现象。在紧固一组螺钉(栓)时,应用力均匀、对称,逐步拧紧。
- 2.15.4螺栓伸出螺母不得少于 1 牙,但一般不超过 4 牙。螺钉(栓)拧紧后,孔内多余有效牙数必须多于 2 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93-03-23批准 1993-10-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