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215.2—95
消毒柜的带电部分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4.4.1 冷态下绝缘电阻值 Ⅰ类电器应不小于2 MΩ,Ⅱ类电器应不小于7 MΩ。
4.4.2 工作温度下绝缘电阻值 Ⅰ类电器应不小于2 MΩ,Ⅱ类电器应不小于7 MΩ。
4.4.3 潮态下绝缘电阻值 Ⅰ类电器应不小于2 MΩ,Ⅱ类电器应不小于7 MΩ。
4.5 功率偏差
在额定电压和正常工作温度下,其输入功率的偏差应不超过标称值的 $+ \frac{5}{-10} \%$ 。
4.6 泄漏电流
4.6.1 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 Ⅰ类电器不大于0.75 mA,Ⅱ类电器不大于0.25 mA。
4.6.2 潮态下泄漏电流 Ⅰ类电器不大于0.75 mA,Ⅱ类电器不大于0.25 mA。
4.7 电气强度
带电部件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交流正弦波50 Hz的试验电压,历时1 min,无击穿和闪络现象。
4.7.1 冷态下电气强度电压值 Ⅰ类电器为1 250 V,Ⅱ类电器为3 750 V。
4.7.2 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试验电压值 Ⅰ类电器为1 000 V,Ⅱ类电器为3 750 V。
4.7.3 潮态下电气强度试验电压值 Ⅰ类电器为1 250 V,Ⅱ类电器为3 750 V。
4.8 防触电保护
消毒柜的结构应能防止使用者与带电部件发生意外接触。
4.9 防潮性能
消毒柜经48 h的恒定湿、热试验后,应能满足4.4.3;4.6.2和4.7.3条要求。
4.10 过载能力
消毒柜在输入功率为1.27倍额定功率下间歇工作15个周期后,总装配和电热管不得变形,接头和连接件不能有松动现象,仍能正常工作。
4.1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4.11.1 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均不小于2.0 mm。
4.11.2 带电部件与其他基本绝缘的金属部件间的爬电距离不小于3.0 mm,电气间隙不小于2.5 mm。
4.12 稳定性
消毒柜在倾斜15°的平面上放置不得翻倒。
4.13 机械强度
应符合GB 4706.1中第21.1条要求。
4.14 电源线
4.14.1 电源线长度不短于1.5 m,其标称横截面积应不小于表1规定。
表 1
| 额定电流, A | 标称横截面积, mm² |
|---|---|
| ≤6 | 0.75 |
| >6~10 | 1.00 |
| >10~16 | 1.50 |
注:如额定电流不大于3 A,其导线长度不超过2 m时,可采用0.5 mm²的软线。
4.14.2 接地线应为黄绿双色线。
4.14.3 电源线经拉力试验后,其纵向位移不大于2.0 mm,并不受损坏。
4.14.4 电源线插头应符合GB 2099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