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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Z/T 93104-2018粗细联输送系统
标准号:
FZ/T 93104-2018
标准名称:
粗细联输送系统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
Roving bobbin transport system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8-10-22 -
实施日期:
2019-04-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机械>>59.120.10纺纱、加捻和卷曲变形机械中标分类号:
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3纺部机械与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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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粗细联输送系统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粗纱机与细纱机之间粗纱空、满管的输送、存储, 尾纱清理的粗细联输送系统。
部分标准内容:
ICS59.1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3104—2018
粗细联输送系统
Rovingbobbintransportsystem
2018-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93104—201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一集团红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山西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卓郎(常州)纺机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逸群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江阴市长纺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棉铃塑料纺织配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晖、刘增喜、邢承凤、唐国新、刘许红、吴海艳、宋立平、周培、刘晖、王红卫、任飞、徐向红。
1范围
粗细联输送系统
FZ/T93104—2018
本标准规定了粗细联输送系统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粗纱机与细纱机之间粗纱空、满管的输送、存储,尾纱清理的粗细联输送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
GB/T14846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GB/T17780.1—2012bzxz.net
成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纺织机械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01
FZ/T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FZ/T90089.2
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FZ/T90108—2010棉纺设备网络管理通信接口和规范FZ/T90110—2013
纺织机械通用项目质量检验规范FZ/T92021
FZ/T93029
3术语和定义
塑料粗纱筒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rovingbobbintransportsystem
粗细联输送系统
在粗纱和细纱工序间实现粗纱空、满管在线监控、自动控制、信息采集、储存和连续输送。粗细联输送系统流程见图1。
FZ/T93104—2018
分类、标记和参数
粗纱机
满纱管
空纱管
尾纱清除机
尾纱管
4.1.1按输送方式分为:全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和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细纱机
注:只要粗细联输送系统流程中的任何一道工序采用手动,即为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4.1.2按换纱方式分为:部分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和集体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注1:部分换纱:细纱机上交换部分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不需停机,粗细联轨道在纱架两侧注2:整列换纱:细纱机上交换整列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不需停机,粗细联轨道替代全部纱架,纱架两侧均增加纱架。
注3:集体换纱:细纱机上交换整机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需要停机,粗细联轨道替代全部纱架4.2标记
4.2.1标记内容
标记依次包含如下内容:
换纱方式代号
输送方式代号
产品代号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企业自定);
产品代号,用L表示粗细联输送系统;输送方式代号,见表1;
换纱方式代号,见表2。
全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
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
输送方式代号
部分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集体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标记示例
示例:某企业生产的全自动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其标记为:LQZ。4.3
规格和参数见表3。
基本参数
输送轨道
输送速度
输送系统纱架高度/mm
(筒管底离地面高度)
换向机构
尾纱清除机
输送轨道
吊锭锭距/mm
单节直轨道/mm
转弯轨道角度
第1系列
第2系列
轨道半径/mm
轨道坡度
轨道间距/mm
换纱输送速度/(m/min)
满纱滑车链输送速度/(m/min)尾纱滑车链输送速度/(m/min)粗纱区域
纱库区域
尾纱区域
细纱机区域
工作方式
工作方式
输送轨道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输送轨道的尺寸偏差要求应符合GB/T14846的规定。弯轨的平面度:
换纱方式代号
FZ/T93104—2018
规格和参数
140、150、160、175、210
30°、60°、90°、180°
24°、54°、66°
300~700
≤25°
180~220
1800~2300
1660~1800
手动、自动
立式、卧式
FZ/T93104—2018
3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0.50mm;a)
6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0.75mm;b)
9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1.00mm;18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1.50mm。输送轨道吊装后,水平方向直线度为10/12000mm。轨道对接平齐,输送轨道的高度误差应不大于15mm。轨道对接缝隙应不大于1mm
滑车、滑车链
滑车链在输送轨道上运行应平稳,无卡顿现象在坡度大于15°的轨道中滑车链的运行速度应不大于16m/min。手动时,60锭满载(每锭载荷2.5kg),在水平直轨道上,牵引力应不大于300N。整列换纱时,滑车链定位误差不大于10mm。每锭能承受2.5kg载荷。
吊锭应符合FZ/T92021的规定。
粗纱筒管应符合FZ/T93029的规定粗细联用粗纱筒管应能满足自动纺纱要求,应具有导向、限位、防粗纱脱落等功能。5.3
尾纱清除机
取管成功率、放管成功率不小于99%。尾纱清除成功率不小于95%。
换向机构
自动拨叉采用电磁铁或气缸控制,输送时拨叉变道动作准确,确保自动输送线路稳定可靠。5.5
清洁装置
吹吸风管管口和管内表面应光滑、不挂纤维纱库清洁装置单头吹风口风压应不小于580Pa。滑车链清洁装置吸风口真空度应不小于400Pa。传动系统
系统各传动机构的运转应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声响。各传动轴承温升不大于20℃。
自动控制系统
自动监测、控制机构应动作准确、灵敏可靠。人机界面应操作便捷,显示正确系统应能在线检测,并能故障报警通信接口,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7.1.3的规定。设备组控制网络,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7.2.3的规定控制器中的通信数据保存模型,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8.1.3的规定系统设备的通信数据类型,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8.1.4的规定。5.8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3.1的规定5.8.2
电气设备的导线标识,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3.2的规定FZ/T93104—2018
5.8.3电气设备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5.8.4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5.8.5
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5.8.6
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应符合GB/T17780.1一2012中6.11的规定。5.9
外观质量
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6试验方法
检验方法
6.1.1输送轨道材料(5.1.1),可按第三方提供材料的质保证明。必要时可按FZ/T90110一2013标准4.1.2.3b)的要求测试,并符合GB/T6892的规定。6.1.2输送轨道的尺寸偏差(5.1.2),符合GB/T14846的规定,用卷尺、卡尺测量6.1.3
弯轨的平面度(5.1.3),用平板、塞尺检测。6.1.4输送直轨道直线度(5.1.4),两端定位,拉线用钢直尺测量。6.1.5输送轨道的高度误差(5.1.5),用卷尺测量轨道对接缝隙(5.1.6),用塞尺测量。6.1.64
滑车链的速度(5.2.2),用测速仪测量。6.1.8
60锭满载牵引力(5.2.3),沿着轨道前进方向正下方成30°夹角,用拉力计测量6.1.9
定位误差(5.2.4),在指定位置,用钢直尺测量。6.1.10
吊锭载荷(5.2.5),在系统中任选一滑车链,最少抽取5个吊锭,每锭负载大于3kg的粗纱,并放置24h,以粗纱不脱落为合格。
吊锭(5.2.6),按FZ/T92021的规定检测。6.1.11
粗纱筒管(5.2.7),按FZ/T93029的规定检测取管、放管成功率、清除成功率(5.3.1、5.3.2),抽取不少于120锭带尾纱管的滑车链上的粗纱筒6.1.13
管,在尾纱清除后,目测统计。6.1.14
纱库清洁装置单头吹风口风压(5.5.2).用风速风压仪检测。6.1.15
滑车链清洁装置吸风口真空度(5.5.3),用风速风压仪检测。轴承温升(5.6.2)用接触式温度计在各轴承座表面测量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5.8.1),检查接线是否牢固:两端子之间的导线和电缆是否有接头和拼6.1.17
接点;电缆和电缆束的附加长度是否满足连接和拆卸的需要B电气设备导线的标识(5.8.2),检查导线的每个端部是否有标记;如果用颜色作导线标记时,应6.1.18
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
9电气设备的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5.8.3),按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测试。6.1.19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5.8.4),用兆欧表测试6.1.21
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5.8.5),用耐压测试仪测试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5.8.6),按GB/T17780.1一2012中6.11的规定检测。产品涂装(5.9),按FZ/T90110—2013中4.1.2.3a)的规定检测。6.1.23
FZ/T93104—2018
其余项目,目测检验
空车运转试验
试验条件:
试验电源:三相交流电压,额定电压(380士38)V,频率(50士1)Hz;试验速度:按产品设计速度;
试验时间:运行4h后
检验项目:5.1.4~5.1.6、5.2.1、5.2.2、5.2.5~5.2.8、5.4~5.9。工作负荷试验
试验条件:
空车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纺纱工艺按制造厂所提供的方案配置;正常生产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30天。试验项目:5.2.3、5.2.4、5.3。检验规则
型式试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产品鉴定时;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转厂生产或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
检验项目:第5章。
出厂检验
制造厂在每批组装单元中抽样检测。检验条件和项目按5.1.3~5.1.6、5.2.1、5.2.2、5.2.55.2.8、5.4~5.9进行。每台产品需经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判定原则
单项符合标准检验要求,判单项合格;若同一项目需检验若干处,其检测结果90%以上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项目合格
每项检验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符合标准要求7.4其他
产品出厂1年内,用户厂在进行安装、调试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时,由生产企业负责会同用户共同处理。
8标志
8.1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6
2产品铭牌及铭牌内容,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8.2
产品安全标志,按GB2894的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
1产品的包装按FZ/T90001的规定。9.1
FZ/T93104—2018
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须按规定的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放置,不得倾倒或改变方向9.2
3产品出厂后,在良好防雨及通风条件下贮存,包装箱内零件防锈、防潮有效期为自出厂之日起9.3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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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3104—2018
粗细联输送系统
Rovingbobbintransportsystem
2018-10-2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FZ/T93104—2018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青岛环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宏大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和纺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宏源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天一集团红旗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山西贝斯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卓郎(常州)纺机机械有限公司、河北逸群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江阴市长纺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棉铃塑料纺织配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晖、刘增喜、邢承凤、唐国新、刘许红、吴海艳、宋立平、周培、刘晖、王红卫、任飞、徐向红。
1范围
粗细联输送系统
FZ/T93104—2018
本标准规定了粗细联输送系统术语和定义、分类、标记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粗纱机与细纱机之间粗纱空、满管的输送、存储,尾纱清理的粗细联输送系统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
GB/T14846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GB/T17780.1—2012bzxz.net
成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纺织机械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01
FZ/T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FZ/T90089.2
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FZ/T90108—2010棉纺设备网络管理通信接口和规范FZ/T90110—2013
纺织机械通用项目质量检验规范FZ/T92021
FZ/T93029
3术语和定义
塑料粗纱筒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rovingbobbintransportsystem
粗细联输送系统
在粗纱和细纱工序间实现粗纱空、满管在线监控、自动控制、信息采集、储存和连续输送。粗细联输送系统流程见图1。
FZ/T93104—2018
分类、标记和参数
粗纱机
满纱管
空纱管
尾纱清除机
尾纱管
4.1.1按输送方式分为:全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和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细纱机
注:只要粗细联输送系统流程中的任何一道工序采用手动,即为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4.1.2按换纱方式分为:部分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和集体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注1:部分换纱:细纱机上交换部分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不需停机,粗细联轨道在纱架两侧注2:整列换纱:细纱机上交换整列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不需停机,粗细联轨道替代全部纱架,纱架两侧均增加纱架。
注3:集体换纱:细纱机上交换整机粗纱满纱管和尾纱管,需要停机,粗细联轨道替代全部纱架4.2标记
4.2.1标记内容
标记依次包含如下内容:
换纱方式代号
输送方式代号
产品代号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企业自定);
产品代号,用L表示粗细联输送系统;输送方式代号,见表1;
换纱方式代号,见表2。
全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
半自动粗细联输送系统
输送方式代号
部分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集体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
标记示例
示例:某企业生产的全自动整列换纱粗细联输送系统,其标记为:LQZ。4.3
规格和参数见表3。
基本参数
输送轨道
输送速度
输送系统纱架高度/mm
(筒管底离地面高度)
换向机构
尾纱清除机
输送轨道
吊锭锭距/mm
单节直轨道/mm
转弯轨道角度
第1系列
第2系列
轨道半径/mm
轨道坡度
轨道间距/mm
换纱输送速度/(m/min)
满纱滑车链输送速度/(m/min)尾纱滑车链输送速度/(m/min)粗纱区域
纱库区域
尾纱区域
细纱机区域
工作方式
工作方式
输送轨道采用的铝合金型材应符合GB/T6892的规定。输送轨道的尺寸偏差要求应符合GB/T14846的规定。弯轨的平面度:
换纱方式代号
FZ/T93104—2018
规格和参数
140、150、160、175、210
30°、60°、90°、180°
24°、54°、66°
300~700
≤25°
180~220
1800~2300
1660~1800
手动、自动
立式、卧式
FZ/T93104—2018
3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0.50mm;a)
6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0.75mm;b)
9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1.00mm;180°的弯轨整体平面度应小于1.50mm。输送轨道吊装后,水平方向直线度为10/12000mm。轨道对接平齐,输送轨道的高度误差应不大于15mm。轨道对接缝隙应不大于1mm
滑车、滑车链
滑车链在输送轨道上运行应平稳,无卡顿现象在坡度大于15°的轨道中滑车链的运行速度应不大于16m/min。手动时,60锭满载(每锭载荷2.5kg),在水平直轨道上,牵引力应不大于300N。整列换纱时,滑车链定位误差不大于10mm。每锭能承受2.5kg载荷。
吊锭应符合FZ/T92021的规定。
粗纱筒管应符合FZ/T93029的规定粗细联用粗纱筒管应能满足自动纺纱要求,应具有导向、限位、防粗纱脱落等功能。5.3
尾纱清除机
取管成功率、放管成功率不小于99%。尾纱清除成功率不小于95%。
换向机构
自动拨叉采用电磁铁或气缸控制,输送时拨叉变道动作准确,确保自动输送线路稳定可靠。5.5
清洁装置
吹吸风管管口和管内表面应光滑、不挂纤维纱库清洁装置单头吹风口风压应不小于580Pa。滑车链清洁装置吸风口真空度应不小于400Pa。传动系统
系统各传动机构的运转应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声响。各传动轴承温升不大于20℃。
自动控制系统
自动监测、控制机构应动作准确、灵敏可靠。人机界面应操作便捷,显示正确系统应能在线检测,并能故障报警通信接口,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7.1.3的规定。设备组控制网络,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7.2.3的规定控制器中的通信数据保存模型,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8.1.3的规定系统设备的通信数据类型,应符合FZ/T90108一2010中8.1.4的规定。5.8电气安全
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3.1的规定5.8.2
电气设备的导线标识,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3.2的规定FZ/T93104—2018
5.8.3电气设备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5.8.4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3的规定。5.8.5
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5.8.6
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应符合GB/T17780.1一2012中6.11的规定。5.9
外观质量
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6试验方法
检验方法
6.1.1输送轨道材料(5.1.1),可按第三方提供材料的质保证明。必要时可按FZ/T90110一2013标准4.1.2.3b)的要求测试,并符合GB/T6892的规定。6.1.2输送轨道的尺寸偏差(5.1.2),符合GB/T14846的规定,用卷尺、卡尺测量6.1.3
弯轨的平面度(5.1.3),用平板、塞尺检测。6.1.4输送直轨道直线度(5.1.4),两端定位,拉线用钢直尺测量。6.1.5输送轨道的高度误差(5.1.5),用卷尺测量轨道对接缝隙(5.1.6),用塞尺测量。6.1.64
滑车链的速度(5.2.2),用测速仪测量。6.1.8
60锭满载牵引力(5.2.3),沿着轨道前进方向正下方成30°夹角,用拉力计测量6.1.9
定位误差(5.2.4),在指定位置,用钢直尺测量。6.1.10
吊锭载荷(5.2.5),在系统中任选一滑车链,最少抽取5个吊锭,每锭负载大于3kg的粗纱,并放置24h,以粗纱不脱落为合格。
吊锭(5.2.6),按FZ/T92021的规定检测。6.1.11
粗纱筒管(5.2.7),按FZ/T93029的规定检测取管、放管成功率、清除成功率(5.3.1、5.3.2),抽取不少于120锭带尾纱管的滑车链上的粗纱筒6.1.13
管,在尾纱清除后,目测统计。6.1.14
纱库清洁装置单头吹风口风压(5.5.2).用风速风压仪检测。6.1.15
滑车链清洁装置吸风口真空度(5.5.3),用风速风压仪检测。轴承温升(5.6.2)用接触式温度计在各轴承座表面测量电气设备的连接和布线(5.8.1),检查接线是否牢固:两端子之间的导线和电缆是否有接头和拼6.1.17
接点;电缆和电缆束的附加长度是否满足连接和拆卸的需要B电气设备导线的标识(5.8.2),检查导线的每个端部是否有标记;如果用颜色作导线标记时,应6.1.18
符合标准的相关规定
9电气设备的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5.8.3),按GB5226.1一2008中18.2.2的规定测试。6.1.19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5.8.4),用兆欧表测试6.1.21
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5.8.5),用耐压测试仪测试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5.8.6),按GB/T17780.1一2012中6.11的规定检测。产品涂装(5.9),按FZ/T90110—2013中4.1.2.3a)的规定检测。6.1.23
FZ/T93104—2018
其余项目,目测检验
空车运转试验
试验条件:
试验电源:三相交流电压,额定电压(380士38)V,频率(50士1)Hz;试验速度:按产品设计速度;
试验时间:运行4h后
检验项目:5.1.4~5.1.6、5.2.1、5.2.2、5.2.5~5.2.8、5.4~5.9。工作负荷试验
试验条件:
空车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纺纱工艺按制造厂所提供的方案配置;正常生产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30天。试验项目:5.2.3、5.2.4、5.3。检验规则
型式试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产品鉴定时;
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产品转厂生产或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
检验项目:第5章。
出厂检验
制造厂在每批组装单元中抽样检测。检验条件和项目按5.1.3~5.1.6、5.2.1、5.2.2、5.2.55.2.8、5.4~5.9进行。每台产品需经制造厂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判定原则
单项符合标准检验要求,判单项合格;若同一项目需检验若干处,其检测结果90%以上符合标准要求,则判该项目合格
每项检验全部合格,判定该产品符合标准要求7.4其他
产品出厂1年内,用户厂在进行安装、调试中发现有不符合本标准时,由生产企业负责会同用户共同处理。
8标志
8.1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6
2产品铭牌及铭牌内容,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8.2
产品安全标志,按GB2894的规定。包装、运输和贮存
1产品的包装按FZ/T90001的规定。9.1
FZ/T93104—2018
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须按规定的位置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放置,不得倾倒或改变方向9.2
3产品出厂后,在良好防雨及通风条件下贮存,包装箱内零件防锈、防潮有效期为自出厂之日起9.3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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