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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行业标准(SB)】 磷脂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3 13:43:21
- SB/T10206-1994
- 已作废
标准号:
SB/T 10206-1994
标准名称:
磷脂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商业行业标准(SB)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发布日期:
1994-06-27 -
实施日期:
1994-12-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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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6 KB
替代情况:
转化为LS/T 3219-1994

部分标准内容:
SB/T10206—1994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磷脂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06—1994
本标准规定了磷脂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从各种食用植物油中提取的,用于食品、轻化工业或其他用途的磷脂产品。
2引用标准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532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GB5537植物油脂检验磷脂测定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ZBX14002出口大豆磷脂检验方法3术语
3.1磷脂:磷脂系指黄色或棕色的难溶于丙酮的含磷类脂物。3.2水化磷脂:过滤植物毛油经过水化、分离,得到的黄色稠状物。3.3浓缩磷脂:水化磷脂经真空脱水、浓缩等工序而制成的塑状或粘稠状产品。3.4粉状磷脂:浓缩磷脂经脱脂、分离、干燥等工序而制成的粉粒状产品3.5卵磷脂:浓缩磷脂或粉状磷脂经乙醇萃取、分离、干燥等工序而制得以磷脂酰胆碱为主的胶质产品。
4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制造工艺和产品性状分为:浓缩磷脂、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三类。5技术要求
5.1原料要求
所用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水化磷脂或合格的浓缩磷脂,原料中不得混有非食用植物油。
5.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见表1。
感官指
产品名称
浓缩磷脂
粉状磷脂
色泽为棕黄色或棕色,呈
塑状或粘稠状,质地均
匀,无霉变
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
色泽为米黄色或浅棕黄」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卵磷脂
5.3质量指标
色,呈粉粒状,无霉变
色泽为浅黄色或棕色,呈
粘稠胶质状,无霉变
浓缩磷脂质量指标见表2。
质量指标
乙醚不溶物,%
丙酮不溶物,%
水分及挥发物,%
酸价,mgKOH/g
色泽,Gardner
水合试验
不分层
粉状磷脂质量指标见表3。
质量指标
含磷量(P),%
乙醚不溶物,%
丙酮不溶物,%
水分及挥发物,%
酸价,mgKOH/g
色泽,Gardner
乳化稳定性
不分层
不分层
卵磷脂质量指标见表4。
质量指标
含磷量(P),%
水分及挥发物,%
乙醇可溶物,%
酸价,mgKOH/g
碘价,gI/100g
色泽,(350nm波长),吸收度
乳化稳定性
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
不分层
不分层
5.4食用浓缩磷脂卫生指标见表5。表1
过氧化值,meq/k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不分层
不分层
不分层
不分层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残留溶剂量,mg/kg
砷(以As计),mg/kg
5.5保质期
5.5.1浓缩磷脂产品保质期为1年。5.5.2粉状磷脂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5.5.3卵磷脂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6试验方法
6.1外观、气味
打开产品外包装,观察产品表面是否发霉,色泽是否正常;嗅产品的气味是否有异味;粉状磷脂是否结块;卵磷脂表面是否有油迹。6.2乙醚不溶物的测定
6.2.1试剂
乙醚分析纯
6.2.2仪器与设备
a.烧杯50mL;
b.玻璃棒;
玻璃砂芯过滤
30mL(3号);
d.抽气泵;
e.过滤瓶500mL;
安全瓶;
g.脱脂棉;
h.电热恒温干燥箱;
i.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2.3分析步骤
将烧杯、玻璃棒和玻璃砂芯过滤置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至恒重。将样品温热软化(不超过60℃),称取混合均匀的样品3g左右(精确至0.0002g)于烧杯中,加入约50mL乙醚,用玻璃棒搅拌溶解后,静置片刻,将上层清液沿着玻璃棒缓缓倾入过滤内抽滤。然后将沉淀物在烧杯中以少量乙醚洗涤数次,倒入过滤埚内抽滤。再用少量乙醚冲洗过滤及烧杯的内壁,直至把可溶物洗净为止。用脱脂棉蘸少许乙踩擦净过滤地璃及烧杯的外壁,将过滤和放有玻璃棒的烧杯置于105士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1h,取出冷却称量。再如上每烘30min冷却称量一次,直至恒重。6.2.4分析结果的计算
乙醚不溶物(%)=
式中:W
-过滤埚、烧杯、玻璃棒和乙醚不溶物的总量,g;-空的过滤埚、烧杯和玻璃棒的总量,g;试样量,g。
6.2.5允许差
(1)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1%,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3丙酮不溶物的测定
按ZBX14002之4丙酮不溶物的测定方法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5%,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4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6.4.1试剂
a石英砂化学纯
b.乙醚分析纯。
6.4.2仪器与设备
a.玻璃称量瓶Φ50~Φ60mm;
b.玻璃棒;
c.电热恒温干燥箱;
d.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4.3分析步骤
在称量瓶内置玻璃棒一根及石英砂10g,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至恒重后,称入2g混合均匀的样品(精确至0.0002g),用玻璃棒搅拌均匀。(检验卵磷脂水分及挥发物,可加入乙醚10mL,用玻璃棒搅拌均匀,然后在水浴锅上蒸于乙醚。)将称量瓶放入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2h(每隔40min用玻璃棒搅拌一次)。把称量瓶移至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每烘30min冷却称量一次,直至恒重。如果发现质量增加,则以前次质量为准。6.4.4分析结果的计算
Wi -W2
水分及挥发物(%)
式中:W——样品量,g;
W—烘前称量瓶、石英砂与样品的总量,g;W烘后称量瓶、石英砂与样品的总量,g。6。4.5允许差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2%,取双试验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5酸价的测定
6.5.1试剂
a.0.1mo1/L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b.中性乙醇:临用前用0.1mo1/L碱液滴定至中性;c.石油醚(60~90℃)分析纯;d.1%酚酥指示剂溶液。
6.5.2仪器与设备
a.三角烧瓶250mL;
b.碱式滴定管25mL;
c.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5.3分析步骤
称取混匀的试样0.3~0.5g(精确至0.0002g)于干燥的三角烧瓶中,加入70mL石油醚,摇动使之溶解。然后加入30mL中性乙醇,摇勺。加入约0.5mL酚酥指示剂溶液,用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滴定,滴至出现微红色,在30s内红色不褪为终点。记下终点时消耗的标准溶液毫升数。6.5.4分析结果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酸价(mgKOH/g)=
V×MX56.1
X100.....
式中:V—一滴定消耗的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的毫升数;M一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W试样量,g;
56.11mL1mo1/L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中含氢氧化钾的毫克数。6.5.5允许差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5mgKOH/g,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6色泽的测定
6.6.1Gardner(加特纳)法(适用于浓缩磷脂与粉状磷脂)。按ZBX14002之6色泽的测定方法检验。6,6.2吸收度法(适用于卵磷脂)。6.6.2.1试剂
95%乙醇分析纯。
6.6.2.2仪器与设备
a.容量瓶25mL;
b.天平感量0.01g;
c.紫外分光光度计。
6.6.2.3分析步骤
称取样品0.15g(精确至0.01g)于25mL容量瓶中,加乙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用紫外分光光度计在350nm的波长处测量其吸收度。6.7水合试验
6.7.1仪器与设备
a.离心管10mL;
b.玻璃棒;
c.天平感量0.5g;
d.离心机。
6.7.2分析步骤
称取混匀的试样3g于离心管中,加入6mL40℃的温水,用玻璃棒剧烈搅拌10min,使样品与温水混合均勾后,取出玻璃棒。将离心管置于离心机中,以1000r/min的转速离心15min,不加制动,待离心机自然停止转动后,取出离心管立即观察。免费标准bzxz.net
6.7.3分析结果
观察试液是否分层。
6.8含磷量的测定
按GB5537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04%,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6.9乙醇可溶物的测定
6.9.1试剂
a.95%乙醇分析纯
b.乙醚分析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6.9.2仪器与设备
a:离心管10mL;
b.烧杯100mL;
c.玻璃棒;
d.水浴锅;
e.离心机;
f.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g.脱脂棉;
h.电热恒温干燥箱。
6。9.3分析步骤
将烧杯、玻璃棒和离心管置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至恒重。称取2g样品(精确至0.0002g)于离心管中,加入8mL乙醇,把离心管放在60℃水浴中,用玻璃棒搅拌样品,使之全部溶解。取出玻璃棒,把离心管放入离心机中离心沉淀,倾出上层乙醇液。反复用乙醇洗涤,直至乙醇呈无色为止。倾出乙醇液,并在水浴上蒸去残留乙醇。用脱脂棉蘸少许乙醚擦净离心管外壁。将离心管和玻璃棒一并放入烧杯中,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30min,取出冷却称量。直至烘到恒重。
6。9.4分析结果的计算
W2—W1
乙醇可溶物(%)=(1一
)×100
式中:W烧杯、玻璃棒和离心管的总量,g;W2烧杯、玻璃棒、离心管和乙醇不溶物的总量,g;w——试样量,g。
6.9.5允许差
*******(4)
双试验结果充许差不得超过0.5%,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10碘价的测定
按GB5532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碘价在100以上不得超过1:碘价在100以下不得超过0.6,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6.11乳化稳定性的测定
6.11.1仪器与设备
a.超级恒温器;
b.控温多用高速组织捣碎机:
c.比色管50mL;
d.量筒50mL;
e.天平感量0.01g。
6.11.2分析步骤
在已知质量的控温多用高速组织捣碎机的玻璃盛器中称取0.5g样品(精确至0.01g),加入15g一级以上大豆油和35mL水。将超级恒温器的水温升至60℃恒温后,用橡皮管连接超级恒温器与捣碎机的水浴,并开启超级恒温器的泵开关,使温水在捣碎机的水浴中循环。再将玻璃盛器放入水浴中预热5min后,打开搅拌开关,使其在6000r/min的转速下搅拌3min。取出玻璃盛器,将盛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的试液倒入比色管中,静止1h后观察。6.11.3分析结果
观察试液是否分层。
6.12过氧化值的测定
按GB5009.37之2.2过氧化值的检验方法检验。6。13残留溶剂量的测定
按GB5009.37之2.7残留溶剂的检验方法检验。6.14砷的测定
按GB5009.11检验。
7检验规则
7.1产品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产品出厂检验
7.2.1产品出厂检验,应按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作为一个检验单位。以每次投料为一批。
7.2.2对于同一批次的浓缩磷脂产品,用扦样器分别在不同贮器的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混勺。取样总量应不少于500g。对于同一批次的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产品,按每批产量的0.5%随机取样。取样总量粉状磷脂应不少于500g,卵磷脂应不少于100g。每批取样作好取样日期、地点、品名、批号及代表数量的详细记录。7.2.3感官指标、质量指标项目除含磷量外实行全检。食用产品卫生指标项目实行抽检。
7。2.4感官指标、质量指标项目若检验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项以上不合格,均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再进行复验。7.3产品型式检验
7.3.1产品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a.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c.正式生产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3.2产品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7.3.3产品型式检验要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实行全检。7.4对产品质量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将样品送双方共同认可的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作仲裁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的标记上应注明厂址、厂名、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及误差、用途、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及保质期等。8.2浓缩磷脂可采用桶装或其他牢固的容器盛放;粉状磷脂应采用防潮、密封、避光包装;卵磷脂应采用防潮、密封、避光、真空包装。8.3用于食品工业或医药的产品包装与标志,应符合食品(药品)的包装要求和GB7718的规定。
8.4产品存放应有固定库房,分批次、分品种贮存。粉状磷脂必须贮存于阴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干燥处。卵磷脂必须低于10℃贮存。8。5运输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产品,要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和受潮。用于食品工业产品的运输,应符合食品运输的有关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上海油脂一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玲玲、黎燕斌、蔡颖、梁玉屏、仲维娟、谢阶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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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磷脂通用技术条件
SB/T10206—1994
本标准规定了磷脂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从各种食用植物油中提取的,用于食品、轻化工业或其他用途的磷脂产品。
2引用标准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532植物油脂检验碘价测定法GB5537植物油脂检验磷脂测定法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ZBX14002出口大豆磷脂检验方法3术语
3.1磷脂:磷脂系指黄色或棕色的难溶于丙酮的含磷类脂物。3.2水化磷脂:过滤植物毛油经过水化、分离,得到的黄色稠状物。3.3浓缩磷脂:水化磷脂经真空脱水、浓缩等工序而制成的塑状或粘稠状产品。3.4粉状磷脂:浓缩磷脂经脱脂、分离、干燥等工序而制成的粉粒状产品3.5卵磷脂:浓缩磷脂或粉状磷脂经乙醇萃取、分离、干燥等工序而制得以磷脂酰胆碱为主的胶质产品。
4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制造工艺和产品性状分为:浓缩磷脂、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三类。5技术要求
5.1原料要求
所用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水化磷脂或合格的浓缩磷脂,原料中不得混有非食用植物油。
5.2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见表1。
感官指
产品名称
浓缩磷脂
粉状磷脂
色泽为棕黄色或棕色,呈
塑状或粘稠状,质地均
匀,无霉变
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
色泽为米黄色或浅棕黄」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卵磷脂
5.3质量指标
色,呈粉粒状,无霉变
色泽为浅黄色或棕色,呈
粘稠胶质状,无霉变
浓缩磷脂质量指标见表2。
质量指标
乙醚不溶物,%
丙酮不溶物,%
水分及挥发物,%
酸价,mgKOH/g
色泽,Gardner
水合试验
不分层
粉状磷脂质量指标见表3。
质量指标
含磷量(P),%
乙醚不溶物,%
丙酮不溶物,%
水分及挥发物,%
酸价,mgKOH/g
色泽,Gardner
乳化稳定性
不分层
不分层
卵磷脂质量指标见表4。
质量指标
含磷量(P),%
水分及挥发物,%
乙醇可溶物,%
酸价,mgKOH/g
碘价,gI/100g
色泽,(350nm波长),吸收度
乳化稳定性
具有磷脂固有的气味,无
不分层
不分层
5.4食用浓缩磷脂卫生指标见表5。表1
过氧化值,meq/k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不分层
不分层
不分层
不分层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残留溶剂量,mg/kg
砷(以As计),mg/kg
5.5保质期
5.5.1浓缩磷脂产品保质期为1年。5.5.2粉状磷脂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5.5.3卵磷脂产品保质期为6个月。6试验方法
6.1外观、气味
打开产品外包装,观察产品表面是否发霉,色泽是否正常;嗅产品的气味是否有异味;粉状磷脂是否结块;卵磷脂表面是否有油迹。6.2乙醚不溶物的测定
6.2.1试剂
乙醚分析纯
6.2.2仪器与设备
a.烧杯50mL;
b.玻璃棒;
玻璃砂芯过滤
30mL(3号);
d.抽气泵;
e.过滤瓶500mL;
安全瓶;
g.脱脂棉;
h.电热恒温干燥箱;
i.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2.3分析步骤
将烧杯、玻璃棒和玻璃砂芯过滤置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至恒重。将样品温热软化(不超过60℃),称取混合均匀的样品3g左右(精确至0.0002g)于烧杯中,加入约50mL乙醚,用玻璃棒搅拌溶解后,静置片刻,将上层清液沿着玻璃棒缓缓倾入过滤内抽滤。然后将沉淀物在烧杯中以少量乙醚洗涤数次,倒入过滤埚内抽滤。再用少量乙醚冲洗过滤及烧杯的内壁,直至把可溶物洗净为止。用脱脂棉蘸少许乙踩擦净过滤地璃及烧杯的外壁,将过滤和放有玻璃棒的烧杯置于105士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1h,取出冷却称量。再如上每烘30min冷却称量一次,直至恒重。6.2.4分析结果的计算
乙醚不溶物(%)=
式中:W
-过滤埚、烧杯、玻璃棒和乙醚不溶物的总量,g;-空的过滤埚、烧杯和玻璃棒的总量,g;试样量,g。
6.2.5允许差
(1)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1%,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3丙酮不溶物的测定
按ZBX14002之4丙酮不溶物的测定方法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5%,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4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6.4.1试剂
a石英砂化学纯
b.乙醚分析纯。
6.4.2仪器与设备
a.玻璃称量瓶Φ50~Φ60mm;
b.玻璃棒;
c.电热恒温干燥箱;
d.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4.3分析步骤
在称量瓶内置玻璃棒一根及石英砂10g,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至恒重后,称入2g混合均匀的样品(精确至0.0002g),用玻璃棒搅拌均匀。(检验卵磷脂水分及挥发物,可加入乙醚10mL,用玻璃棒搅拌均匀,然后在水浴锅上蒸于乙醚。)将称量瓶放入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内烘2h(每隔40min用玻璃棒搅拌一次)。把称量瓶移至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再每烘30min冷却称量一次,直至恒重。如果发现质量增加,则以前次质量为准。6.4.4分析结果的计算
Wi -W2
水分及挥发物(%)
式中:W——样品量,g;
W—烘前称量瓶、石英砂与样品的总量,g;W烘后称量瓶、石英砂与样品的总量,g。6。4.5允许差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2%,取双试验的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5酸价的测定
6.5.1试剂
a.0.1mo1/L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b.中性乙醇:临用前用0.1mo1/L碱液滴定至中性;c.石油醚(60~90℃)分析纯;d.1%酚酥指示剂溶液。
6.5.2仪器与设备
a.三角烧瓶250mL;
b.碱式滴定管25mL;
c.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6.5.3分析步骤
称取混匀的试样0.3~0.5g(精确至0.0002g)于干燥的三角烧瓶中,加入70mL石油醚,摇动使之溶解。然后加入30mL中性乙醇,摇勺。加入约0.5mL酚酥指示剂溶液,用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滴定,滴至出现微红色,在30s内红色不褪为终点。记下终点时消耗的标准溶液毫升数。6.5.4分析结果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酸价(mgKOH/g)=
V×MX56.1
X100.....
式中:V—一滴定消耗的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的毫升数;M一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W试样量,g;
56.11mL1mo1/L氢氧化钾一乙醇标准溶液中含氢氧化钾的毫克数。6.5.5允许差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5mgKOH/g,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6色泽的测定
6.6.1Gardner(加特纳)法(适用于浓缩磷脂与粉状磷脂)。按ZBX14002之6色泽的测定方法检验。6,6.2吸收度法(适用于卵磷脂)。6.6.2.1试剂
95%乙醇分析纯。
6.6.2.2仪器与设备
a.容量瓶25mL;
b.天平感量0.01g;
c.紫外分光光度计。
6.6.2.3分析步骤
称取样品0.15g(精确至0.01g)于25mL容量瓶中,加乙醇溶解,并稀释至刻度。用紫外分光光度计在350nm的波长处测量其吸收度。6.7水合试验
6.7.1仪器与设备
a.离心管10mL;
b.玻璃棒;
c.天平感量0.5g;
d.离心机。
6.7.2分析步骤
称取混匀的试样3g于离心管中,加入6mL40℃的温水,用玻璃棒剧烈搅拌10min,使样品与温水混合均勾后,取出玻璃棒。将离心管置于离心机中,以1000r/min的转速离心15min,不加制动,待离心机自然停止转动后,取出离心管立即观察。免费标准bzxz.net
6.7.3分析结果
观察试液是否分层。
6.8含磷量的测定
按GB5537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得超过0.04%,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6.9乙醇可溶物的测定
6.9.1试剂
a.95%乙醇分析纯
b.乙醚分析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1994—12—01实
SB/T10206—1994
6.9.2仪器与设备
a:离心管10mL;
b.烧杯100mL;
c.玻璃棒;
d.水浴锅;
e.离心机;
f.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g.脱脂棉;
h.电热恒温干燥箱。
6。9.3分析步骤
将烧杯、玻璃棒和离心管置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至恒重。称取2g样品(精确至0.0002g)于离心管中,加入8mL乙醇,把离心管放在60℃水浴中,用玻璃棒搅拌样品,使之全部溶解。取出玻璃棒,把离心管放入离心机中离心沉淀,倾出上层乙醇液。反复用乙醇洗涤,直至乙醇呈无色为止。倾出乙醇液,并在水浴上蒸去残留乙醇。用脱脂棉蘸少许乙醚擦净离心管外壁。将离心管和玻璃棒一并放入烧杯中,于105土2℃的电热恒温干燥箱中烘30min,取出冷却称量。直至烘到恒重。
6。9.4分析结果的计算
W2—W1
乙醇可溶物(%)=(1一
)×100
式中:W烧杯、玻璃棒和离心管的总量,g;W2烧杯、玻璃棒、离心管和乙醇不溶物的总量,g;w——试样量,g。
6.9.5允许差
*******(4)
双试验结果充许差不得超过0.5%,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
6.10碘价的测定
按GB5532检验。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碘价在100以上不得超过1:碘价在100以下不得超过0.6,取其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6.11乳化稳定性的测定
6.11.1仪器与设备
a.超级恒温器;
b.控温多用高速组织捣碎机:
c.比色管50mL;
d.量筒50mL;
e.天平感量0.01g。
6.11.2分析步骤
在已知质量的控温多用高速组织捣碎机的玻璃盛器中称取0.5g样品(精确至0.01g),加入15g一级以上大豆油和35mL水。将超级恒温器的水温升至60℃恒温后,用橡皮管连接超级恒温器与捣碎机的水浴,并开启超级恒温器的泵开关,使温水在捣碎机的水浴中循环。再将玻璃盛器放入水浴中预热5min后,打开搅拌开关,使其在6000r/min的转速下搅拌3min。取出玻璃盛器,将盛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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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试液倒入比色管中,静止1h后观察。6.11.3分析结果
观察试液是否分层。
6.12过氧化值的测定
按GB5009.37之2.2过氧化值的检验方法检验。6。13残留溶剂量的测定
按GB5009.37之2.7残留溶剂的检验方法检验。6.14砷的测定
按GB5009.11检验。
7检验规则
7.1产品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2产品出厂检验
7.2.1产品出厂检验,应按同一品种,同一批次,作为一个检验单位。以每次投料为一批。
7.2.2对于同一批次的浓缩磷脂产品,用扦样器分别在不同贮器的上、中、下各部位取样,混勺。取样总量应不少于500g。对于同一批次的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产品,按每批产量的0.5%随机取样。取样总量粉状磷脂应不少于500g,卵磷脂应不少于100g。每批取样作好取样日期、地点、品名、批号及代表数量的详细记录。7.2.3感官指标、质量指标项目除含磷量外实行全检。食用产品卫生指标项目实行抽检。
7。2.4感官指标、质量指标项目若检验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若有一项以上不合格,均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卫生指标项目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再进行复验。7.3产品型式检验
7.3.1产品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a.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考核对产品性能影响时;c.正式生产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考核产品质量稳定性;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或地方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3.2产品型式检验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样品。7.3.3产品型式检验要对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实行全检。7.4对产品质量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将样品送双方共同认可的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作仲裁检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的标记上应注明厂址、厂名、产品名称、等级、净含量及误差、用途、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及保质期等。8.2浓缩磷脂可采用桶装或其他牢固的容器盛放;粉状磷脂应采用防潮、密封、避光包装;卵磷脂应采用防潮、密封、避光、真空包装。8.3用于食品工业或医药的产品包装与标志,应符合食品(药品)的包装要求和GB7718的规定。
8.4产品存放应有固定库房,分批次、分品种贮存。粉状磷脂必须贮存于阴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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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处。卵磷脂必须低于10℃贮存。8。5运输粉状磷脂和卵磷脂产品,要避免高温、阳光直射和受潮。用于食品工业产品的运输,应符合食品运输的有关规定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粮食科学研究所、上海油脂一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玲玲、黎燕斌、蔡颖、梁玉屏、仲维娟、谢阶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4-06—27批准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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