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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03:25:53
  • GB/T10342-2002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0342-2002

  • 标准名称: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2-10-15
  • 实施日期:

    2003-04-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52.13 K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19127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7, 字数:15千字
  • 标准价格:

    10.0 元
  • 出版日期:

    2003-04-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9-02-22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人:

    玄龙德、陶强、杨蕾、付晓、李兰芬
  • 起草单位:

    轻工部造纸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相关标签:

    纸张 包装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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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供生产和使用部门选择的纸张包装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不同运输方法运输的平板纸、卷筒纸、盘纸的包装和标志。 GB/T 10342-2002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GB/T10342-2002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GB/T10342--2002
本标准是对GB/T10342-1989《纸张的包装和标志》的修订。此次修订取消了已不使用的框板包装,增加了托盘包装、塑料薄膜收缩和拉伸包装。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10342--1989《纸张的包装和标志》。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玄龙德、陶强、杨蕾、付晓、李兰芬。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2月。
本标准委托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资解释。489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纸张的包装和标志
Paper-Package and mark
本标准规定了供生产和使用部门选择的纸张包装和标志。GB/T 10342—2002
代替GB/T 10342--1989Www.bzxZ.net
本标推适用于以各种不同运输方法运输的平板纸、卷简纸、盘纸的包装和标志。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推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6470--1996托盘包装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托盘包装palletizingpackage将包装件或产品堆放在托盘上,通过捆扎、包裹或胶粘等方法加以固定,形成一个搬运单元,以便用机械设备搬运。
3.2 软包装flexible package
在充添或取出内装物后,容器形状可发生变化的包装。该容器一般用纸、纤维制品、塑料薄膜或复合包装材料等制成。
3.3收缩包装shrink package
用收缩薄膜包裹产品或包装件,然后加热使薄膜收缩包紧产品或包装件的一种包装方法。3.4拉伸包装stretchpackage
将拉伸薄膜在常温下拉伸,对产品或包装件进行包装的一种操作,多用于托盘货物的包装。3.5木夹板包装woodplatenpackage用上下两块木板将产品夹在中间,然后进行捆扎固定的包装。4技术要求
4.1平板纸的包装
平板纸有下列四种包装方法。
a)夹板或托盘包装;
b)木箱或纸箱包装;
c)软包装;
d)对折互叠包装。
4.1.1夹板或托盘包装
4.1.1.1小包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10-15批准490
2003-04-01实施
GB/T 10342--2002
4.1.1.1.1采用夹板或托盘包装时,可将纸包成小包。每小包中纸的张数可根据纸张定量的不同分别为 500.250、125、100 张。
4.1.1.1.2所有用于内、外包装的包装纸和牛皮纸,其可勃值均应不大于30g/m。4.1.1.1.3小包装应使用一层定量不小于60g/m的包装纸或定量不小于40g/m2的牛皮纸包装,包装纸的两端应折叠在纸包端部并封牢。每小包的端部应贴上令标签,令标签的内容应包括定量、规格、张数等。
4.1.1.1.4如不分小包,应使用有色标签按上述确定张数将纸件分隔开。4.1.1.1.5纸张的正面或反面,应一致朝上或朝下。4.1.1.2外包装
4.1.1.2.1由小包装组成的纸件,应用不少于三层的80g/m2包装纸或两层的80g/m2牛皮纸包装,或用其他代用品包装。
4.1.1.2.2不进行小包装的纸件,应用不少于五层的80g/m包装纸或三层的80g/m2牛皮纸包装,或者采用塑料薄膜收缩、拉伸包装,包装材料的两端应折叠在纸件端部并封牢。4.1.1.2.3在包装高级印刷纸时,应使用一层防潮纸或塑料薄膜。4.1.1.3夹板
4.7.1.3.1木夹板
木夹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木夹板的厚度应不小于12mm;板面木带的宽度应不小于70mm、厚度应不小于30mm或木带的宽度不小于80mm.厚度不小于24mm,b)木夹板的宽度应比纸的尺寸大5mm~10mm;c)木夹板的水分不应超过20%;d)木夹板的表面应平整,钉子不应突出其表面,板缝应不超过5mm,板面不应有直径大于30mm的窟隆;
e)每块木夹板上加一根直本带和数根横本带,横本带的数量取决于纸张长度,长度1000mm以上应用4根横木带,1000mm以下应用3根。4.1.1.3.2其他封闭夹板
根据需要可采用塑料夹板、金属夹板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封闭夹板,但其强度应不低于木夹板的强度。
4.1.1.3.3条形木夹板
条形木夹板由木板条拼成,板条厚度应不小于12mm,宽度应不小于80mm,板面木带的厚度应不小于24mm、宽度应不小于80mm。条形木夹板拼合后,其板条间的间约为80mm。4.1.1.3.4其他条形夹板
根据需要可采用条形塑料夹板、金属夹板或其他材料制成的条形夹板,但其强度应不低于条形本夹板的强度。
4.1. 1. 4托摄
4.1.1.4.1托盘的结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GB/T16470。4.1.1.4.2按包装形式托盘可分为有上夹板托盘和无上夹板托盘。其中有上夹板托盘便于铲车装卸及堆码,尤其适合于集装箱运输和长途运输;无上夹板托盘亦便于铲车装卸,但不便于堆码,一般适合于中、短途运输。
4.1.1.4.3按包装材料托盘可分为木托盘、蜂窝纸制托盘、塑料托盘和金属托盘等。无论何种材料制成的托盘,其强度性能和防水性能均应达到使用要求。4.1.1.5打件
4.1.1.5.1夹板、条形夹板、有上夹板托盘491
GB/T 10342--2002
4.7.1.5.1.1纸件应置于两块夹板或夹板与托盘之间,纸件上下应各垫一层防潮纸或塑料薄膜及层310g/m2的黄纸板。
4.1.1.5.1.2打件应使用塑料打包带、钢带或不小于10号的铁丝。打件应结实,不应稍受外力即发生包装纸破裂及纸张扭曲现象。打包带、钢带、铁丝打件应捆在板带中央,不应偏斜且松紧一致。用铁丝时,在夹板转角处应使用护棱,以避免铁丝嵌人板条内,使包装松邂。铁丝的纽头应向外,纽扣长度应不超过100mm,扭紧后将纽头弯成90°嵌人板条内。用钢带时,钢带在板面转角处可削一凹沟,使钢带嵌人或使用护棱,钢带联结处应用扣环或重叠加以固定4.1.1.5.1.3根据需要,打件后纸件四周可用塑料编织布打围,也可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进行收缩、拉伸包装。
4.1.1.5.2无上夹板托盘
4.1.1.5.2.1纸件应置于托盘之上,纸件上下应各垫一层防潮纸或塑料薄膜及一层310g/m2的黄纸板。
4.1.1.5.2.2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进行收缩、拉伸包装。4.1.1.6尺寸和件重
每件夹板、托盘包装的尺寸应比相应的纸张尺寸大5mm~10mm,毛重应不超过25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
4.1.2木箱或纸箱包装
4.1.2.1按4.1.1.1将纸包成小包。4.1.2.2纸张装箱前,木箱或纸箱应先用-一层防潮纸或塑料薄膜和一层定量为80g/m2的包装纸铺上,根据需要也可加一层310g/m2的黄纸板。4.1.2.3纸张装箱后,突出箱面的包装纸端部应折于纸件之上,然后在其上垫一张包装纸及塑料薄膜或层防潮纸。
4.1.2.4本箱应用铁钉钉上箱盖,注意不应摄坏包装纸。4.1.2.5纸箱应将盖压平,用胶带粘住箱盖和棱角,再用两道塑料打包带捆紧。4.1.2.6木箱或纸箱的式样和尺寸应符合合同的规定,4.1.2.7每件木箱的毛重应不超过250kg,纸箱的毛重应不超过4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1.3软包装
4.1.3.1市内运输或短途的市外汽车运输时,可采用软包装。4.1.3.2采用软包装的纸件,应按照4.1.1.1将纸包成小包。纸件应使用五层定量不小于80g/m2的包装纸或三层定量不小于80g/m的牛皮纸包装,根据需要也可增加塑料薄膜收缩、拉伸包装。4.1.3.3包装印刷纸、书写纸或制图纸等时,应一层防潮纸或塑料薄膜。4.1.3.4多出的包装纸、防潮纸或塑料薄膜应折叠在纸件两端,然后用胶水或胶带粘牢。4.1.3.5每件软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5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1.4对折互叠包装
4.1.4.1对折互叠的包装主要适用于包装纸,根据需要其他纸种也可参照采用。4.1.4.2对折互叠包装时,应将纸叠按其高度分成大纳相等的两部分。将上部分移到纸张长度的一半之处,然后将下面纸张露出的一半向上折叠,再将移向一边的上面一半纸张折于其上。折叠好后,应使用二层定量不小于80g/m的包装纸或两层定量不小于80g/m的牛皮纸包裹。包装纸的两端折叠在纸包表面上,然后沿纸包纵向用绳子捆一道,再沿横向捆两道。在纸包转角处应衬上用纸板做成的护棱。4.1.4.3每件对折互叠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55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2卷筒纸的包装
卷筒纸有下列两种包装方法。
a)卷简包装;
b)托盘包装。
4.2.1卷筒包装
GB/T 10342—2002
4.2.1.1卷筒纸应使用数层定量不小于120g/m的包装纸或定量不小于80g/m2的牛皮纸进行包装。包装新闻纸、印刷纸、地图纸或制图纸等时应不少于四层,其他纸张可根据情况增减包装层数。4.2.1.2在卷筒的两个端面上各垫1张总定量不小于700g/m的圆形包装纸、箱板纸或瓦楞纸板,以便在装卸和堆放时保护端面。超出卷筒宽度的外包装纸应在卷筒端面上折叠好,然后在每端贴1张圆形包装纸,将端面封好。
4.2.1.3用塑料打包带或钢带在距卷筒端面20mm~~30mm处进行打包,每个卷筒不得少于两道。4.2.1.4根据需要可用聚乙烯或聚氯乙烯薄膜进行收缩、拉伸包装。4.2.1.5卷简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25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2.2托盘包装
4.2.2.1对价格较高或质量要求较高的卷简纸应采用有上夹板托盘的包装。4.2.2.2将已经用包装纸或牛皮纸包装好的卷筒纸放在方形托盘上,上面再放置上夹板。托盘和上夹板的尺寸应比卷筒外径大5mm~10mm。然后用塑料打包带或钢带沿着上夹板和托盘中央捆扎成十字形。打件应结实、不偏斜,松紧应一致。塑料打包带或钢带联结处应用扣环或重叠加以固定,不应稍受外力即发生包装破裂现象。
4.2.2.3托盘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25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3盘纸的包装
盘纸有下列三种包装方法:
a)卷简包装:盘纸直径为200mm以上时采用;b)软包装:盘纸直径不大于200mm时采用;c)木箱包装或纸箱包装:专用于特种盘纸。4.3.1卷简包装
4.3.1.1两半圆塞芯与圆形木板包装4.3.1.1.1盘纸应紧密地套在沿纵向剖开的塞芯上,盘纸套入塞芯后,在塞芯两端打入楔子将塞芯抵紧。若不套塞芯,则应每4~5盘纸垫一层黄纸板,然后用质地细致的纸包上,再按要求数量组成纸件。4.3.1.1.2盘纸套于塞芯后,卷简两端用与卷盘直径相同的衬垫物(两层黄纸板及一层防潮纸)垫上,用防潮纸或一层薄膜及总定量不小于700g/m的包装纸全卷包装,并用胶带捆紧卷简两端。4.3.1.1.3用圆形木板覆盖卷筒两端,本板直径略大于卷筒直径,再用铁丝捆紧,并用U型钉将铁丝钉住,以防松解。
4.3.1.1.4木质塞芯的水分不应大于20%。4.3.1.2圆形木芯与十字板包装
4.3.1.2.1盘纸套于塞芯后,用数层包装纸全卷包装,包装纸的总定量应不小于700g/m2,多出的包装纸应在卷筒端面上折叠好。
4.3.1.2.2卷简两端用十字板条盖,用钉子钉于塞芯端部,以作防护。十字木板的长度略大于盘纸直径,再用钢带或铁丝沿十字板将卷筒捆紧。4.3.1.3盘数与卷重
卷简包装中盘纸的盘数取决于盘宽,一般可含20盘。卷筒毛重应不超过10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
4.3.2软包装
4.3.2.1用三层定量不小于120g/m2的包装纸或80g/m2牛皮纸将数盘盘纸包成小包,每包内盘纸的盘数取决于盘纸宽度。
4.3.2.2小包两端应使用与盘纸直径相同的圆形包装纸垫上,然后将包装纸的边部在纸盘端上折叠493
GB/T 10342-2002
好,再贴一张相同的圆形包装纸。用细绳或胶带将小包纵横捆紧,在转角处细绳下面应衬数层包装纸或折曲的护棱:
4.3.2.3将数个小包叠成一件,用四层定量不小于120g/m2包装纸或80g/m2牛皮纸包装。将多出的包装纸在纸件端面上折好,用细绳或胶带将纸件纵横捆紧,以使包装牢固。4.3.2.4盘纸软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5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3.3木箱包装或纸箱包装
4.3.3.1装箱前应按4.3.2.1将盘纸包成小包,然后用防潮纸或塑料薄膜和包装纸将箱垫好。4.3.3.2盘纸装箱后,小包与箱壁间的空隙应用碎纸或包装纸塞紧,盘纸上部应覆盖数张包装纸。箱盖应用钉子钉紧或用打包带捆紧,但不应损伤包装纸及盘纸。4.3.3.3木箱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120kg,纸箱包装的毛重应不超过40kg或符合合同的规定。4.4标志和标识
4.4.1标志
根据需要,应在产品外包装的明显处贴上“怕湿”“小心轻放”“禁用手钩”“向上”“堆码层数极限”等图形标志。标志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不应随意印上不规范或自制的标志。4.4.2平板纸的标识
应在产品外包装的明显处贴上产品标识,标识中使用的文字应为仿体。可以使用汉语拼音或列文,但其字号不应大于相应的中文。4.4.2.1在纸件、纸箱、“对折互叠”的外包装上应贴上打印的标识,在包装木板上应用橡皮戳印上或用漏字板以不掉色油墨刷上标识,其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号码或牌号;
c)定量、尺寸和等级;
d)纸件净重(kg)和毛重(kg);
e)纸件、纸箱编号或条形码;
f)生产日期;
g)标准号。
4.4.2.2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号码或牌号;
c)定量、尺寸和等级;
d)纸件净重(kg)和毛重(kg);e)生产日期;
f)标准号;
g)检查员姓名或代号。
4.4.2.3令标签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定量;
b)规格;
c)张数。
4.4.3卷筒简纸的标识
4.4.3.1在包装好的卷筒两端贴上圆形的标识或贴上打印的标识,其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号码或牌号;
()定量、卷宽和等级;
d)卷筒净重(kg)和毛重(kg);e)表示卷纸方向的箭形;
f)卷简编号或条形码;
g)生产日期;
h)标准号。
4.4.3.2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牌号;
c)定量、卷宽和等级;
d)卷简净重(kg)和毛重(kg);e)生产日期;
f)标准号;
g)检查员姓名或代号。
4.4.4盘纸的标识
GB/T 10342-2002
4.4.4.1在纸件、纸箱、“对折互叠”的外包装上应贴上打印的标识,在包装木箱上应用橡皮戳印上或用漏字板以不掉色油墨刷上标识,其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号码或牌号;
c)定量、盘宽和等级;
d)每件或每箱中的小包数或盘数;e)净重(kg)和毛重(kg);
f)卷筒、纸件、纸箱、木箱编号或条形码;g)生产日期;
h)标准号。
4.4.4.2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以下项目:a)制造厂的名称及厂址;
b)产品名称、号码或牌号;
c)定量、盘宽和等级;
d)每件或每箱中小包数或盘数;e)净重(kg)和毛重(kg);
f)生产日期;
g)标准号;
h)检查员姓名或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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