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瓶装酱油渍菜保质期十二个月,保存期十八个月,各种袋装、盒装酱油渍菜保质期为六个月,保存期为九个月。
4 检验规则
按照 SB/T 10214—1994《酱腌菜检验规则》执行。
5 检验方法
理化检验按照 SB/T 10213—1994《酱腌菜理化检验方法》执行。
微生物检验按 GB 5009 · 54《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执行。
6 包装
6.1 小包装材料、容器均需整洁,无破损,符合卫生要求。
6.2 外包装应采用纸箱或塑料箱内衬隔间。
7 标志
7.1 内包装标志按 GB 7718—19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执行。
7.2 外包装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数量,及包装箱规格尺寸。
8 运输
8.1 运输及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震动,严禁重压、严禁碰撞、挤压、倒置和雨淋。
9 贮存
成品严禁露天堆放。库内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同库存放。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内贸易部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酿造学会蔬菜加工学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善生、余庆颐、顾秀兰、阎学孟。
本标准由中国酿造学会蔬菜加工学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