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GB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对 ZB G20 010-87 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在原版本的基础上,保留了在实践中证明是准确、简便、快速的部分内容,还通过实验扩大了方法对样品的适用范围,补增了试样的制备和精密度,并对编写格式和用语进行规范化修订。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代替 ZB G20 010-87。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 B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湛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泓、谢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