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JT/T704—2007
水上通信、导航和信息词汇
Vocabulary for maritime communication, navigation and information
2007-12-29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8-04-01 实施
前言
本标准参照IMO、ITU、IEC、IALA的有关规定和建议制定。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交通部信息通信及导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烟台海事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利、马建民、王宁、尹盛远。
目录
1 范围
2 通信术语和定义
2.1 基本词汇
2.2 通信管理与业务
2.3 通信台站和设备
3 导航术语和定义
3.1 基本词汇
3.2 无线电导航系统
3.3 卫星导航
3.4 雷达
3.5 罗经
3.6 水声导航仪器
3.7 自动操能仪
信息术语和定义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上通信、导航和信息的常用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水上通信、导航和信息的各类标准的制定及各类技术文件的编制,也适用于科研、教学等方面。
2 通信术语和定义
2.1 基本词汇
2.1.1 无线电话技术 radio telephony:在其全部或部分路由中使用无线电传输信道的电话技术。
2.1.2 无线电报技术 radio telegraphy:在其全部或部分路由中使用无线电传输信道的电报技术。
2.1.3 无线电传技术 radio telex:在其全部或部分路由中使用无线电传输信道的电传技术。
2.1.4 无线电链路 radio link:在两点之间利用无线电波进行通信的连接。
2.1.5 频带 frequency band:在特定的两个界定频率之间的频率范围。注:无线电频带划分,见附录A。
2.1.6 信道 channel:无线电频谱中用于某个特定收、发射或传输的连续区域。
2.1.7 呼叫信道 call channel:携带用户呼叫的数据信道,建立或指配业务信道。
2.1.8 业务信道 traffic channel:携带话音编码数据的信道。
2.1.9 信道容量 channel capacity:信道传输语音和数据的能力。
2.1.10 指配频率 assigned frequency:指配信道的中心频率。
2.1.11 频率容限 frequency tolerance:一个收、发射信号所占用频带的中心频率与指配频率之间,或一个收、发射信号的特征频率与参考频率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也称频差。
2.1.12 频率稳定度 frequency stability:频率稳定度又称频稳度,指在规定时间内,规定的温度、湿度、电源电压等变化范围内,频率的相对变化量。
2.1.13 灵敏度 sensitivity:能产生特定的电平和质量的输出信号,无线电接收机所需输入的最小电平。注:输出信号的质量通常以信噪比或误码率表示。
2.1.14 遇险频率 distress frequency:用于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的频率。
2.1.15 遇险和安全通信 distress and safety communications:利用地面无线电通信系统及卫星通信系统进行有关遇险和安全的通信。
2.1.16 搜救协调通信 SAR co-ordinating communications:搜救协调中心(RCC)与遇险船舶、参与救助的船舶或飞行器以及陆上有关搜救单位之间进行的通信。
2.1.17 常规无线电通信 general radiocommunications:通过无线电进行的除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以外的通信。
2.1.18 航行安全通信 navigation safety communications:为有助于船舶航行安全进行的无线电话通信。
2.1.19 连续值守 continuous watch:不中断的无线电值守。
2.1.20 发射类别 classification of emission:按照主载波的调制类型、调制信号发射信息类型以及任何其他合适的信号特征。注:水上移动业务电台发射类别和标识,见附录B。
2.1.21 窄带直接印字电报 narrowband direct printing telegraphy (NBDP):带宽小能直接印字的无线电报,分自动请求重发(ARQ)和前向纠错(FEC)两种模式。
2.1.22 自动请求重发模式 automatic repetition request mode (ARQ):在两个电台之间进行的并能进行检错和请求重发的无线电用户电报通信。自动请求重发(ARQ)模式通信双方的两个电台能使发信机和收信机同时工作。
2.1.23 前向纠错模式 forward error correcting mode (FEC):从一个电台向多个电台发送的并只能由接收台进行检错和纠错的一种电报广播通信方式。
2.1.24 选择性前向纠错模式 selective forward error correcting mode (SFEC):前向纠错(FEC)方式的另外一种变换形式,即其电文只发给一个特指接收电台。
2.1.25 单边带 single sideband (SSB):去除调幅信号中的载波及一边带,剩下另一边带。
2.1.26 双边带调幅电话 amplitude modulation telephony, double sideband:发送全载波及上、下两个边频信号的调幅电话,用 A3E 表示。
2.1.27 单边带全载波电话 amplitude modulation telephony, single sideband, full carrier:发送全载波及一个边频信号的调幅电话,用 H3E 表示。
2.1.28 单边带减幅载波电话 amplitude modulation telephony, single sideband, reduced carrier:发送一个边频信号和载波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仍然可以得到恢复并用于解调的调幅电话,用 R3E 表示。
2.1.29 单边带抑制载波电话 amplitude modulation telephony, single sideband, suppressed carrier:发送一个边频信号而将载波和另一个边频信号抑制掉的调幅电话,用 J3E 表示。
2.1.30 调频电话 frequency modulation telephony:用话音信号对载波进行频率调制的无线电话,用 F3E 表示。
2.1.31 调相电话 phase modulation telephony:用话音信号对载波进行相位调制的无线电话,用 G3E 表示。
2.1.32 独立边带电话 amplitude modulation telephony, two independent sideband:在两个边带上分别传送互不相干的两个电话信号的无线电话,用 B3E 表示。
2.1.33 单工操作 simplex operation:在一条无线电通路的单一频率上交替进行传输的一种操作方法。
2.1.34 双工操作 full duplex operation:一条无线电通路的两个频率能同时进行传输的操作方法。
2.1.35 半双工操作 half duplex operation:可在一条无线电通路的两个频率进行传输,但在某一时刻只能在一个频率传输的操作方法。
2.1.36 误报警 false alarm:当不存在实际遇险情况时,通过报警专用通信设备发出的遇险报警。
2.1.37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 (GMDSS):用于全球海上航行安全遇险的报警、遇险和安全通信,并具有海上安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无线电定位和导航、海上遇险救助等功能的综合性系统。
2.1.38 数字选择性呼叫 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 (DSC):采用数字编码检错方法,使一无线电台与另一电台或一组电台建立通信联系的预约呼叫技术。
2.1.39 奈威泰斯 navigational telex (NAVTEX):通过 FEC 方式,由岸台播发并由船舶自动接收的船舶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和紧急信息等海上安全信息 (MSI) 的系统。
2.1.40 国际奈威泰斯业务 international NAVTEX service:通过 FEC 方式,用英文在 518kHz 频率上进行广播并由船舶自动接收的海上安全信息业务。
2.1.41 国内奈威泰斯业务 national NAVTEX service:通过 FEC 方式,使用主管部门规定的频率和本国语言进行广播并由船舶自动接收的海上安全信息业务。
2.1.42 国际移动卫星 A 系统 Inmarsat-A system:采用模拟技术的国际移动卫星通信系统。该系统可提供电话、电传和传真通信业务以及遇险报警与遇险和安全通信业务。
2.1.43 国际移动卫星 B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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