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963—2015
青藏高原营运客车技术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mercial coaches operating on Qinghai-Tibet Plateau
发布日期:2015-04-24
实施日期:2015-05-15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2)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四川省运输管理局、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国线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选儒、孟秋、李明、孙波、平措罗布、裴志浩、罗忠、陈文兰、王吉江、陈世平、金柏正、卢汉成、刁薇、杨建中、常青、方元华、史昌询、冉清华、郑继飞、侯宗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青藏高原地区营运客车的基本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青藏高原经营性旅客运输的中型客车(以下简称客车)。其他高海拔地区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7258, GB 13057, GB 13094, GB/T 13594, GB 17578, GB 18565, GB 24407, JT/T 325, JT/T 616, JT/T 721, JT/T 782, JT/T 794, JT/T 889, JT/T 890, QC/T 476
3 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客车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如下规定:a) 按新车投入营运之日起计,质保里程或年限,质量保证期不低于14万km或两年,以先到为准。
3.1.2 质保项目按客车使用说明书或质量保证书的规定。
3.1.3 客车防雨密封性应符合 QC/T 476 的规定。客车防尘密封性参照附录A的方法进行试验,其防尘密封度 M 不小于 92%。
3.1.4 车内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性能,并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内饰件应进行软化处理。
3.1.5 客车座椅及固定件的强度应符合 GB 13057 的有关规定,座椅地脚安装结构应符合 GB 18565 的有关规定。安全带配备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3.1.6 乘客门应急控制器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3.1.7 应急出口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击碎玻璃式应急出口旁应设有应急锤或者击窗器,并配置应急锤防盗或报警装置。
3.1.8 行车气制动系统工作气压应不低于 1MPa,气制动系统各主要零部件密封性试验压力应为 1.2MPa,并应符合相关标准密封性的要求,且气制动系统应加装空气冷凝器。
3.1.9 客车侧倾稳定性应符合 GB 7258 的规定。
3.1.10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应符合 GB 17578 的规定,客车顶部结构强度应符合 GB 24407 中相应的要求。
3.1.11 客车前后围蒙皮与保险杠应为钢板制造。
3.1.12 客车其他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7258 及 GB 13094 的相关要求。
3.2 配置要求
青藏高原客车配置要求如下:
对于车身长度 7.5m $le$ L $le$ 8.6m 的客车,要求配置:通道宽 $ge$ 350mm;座间距 $ge$ 750mm;配备安全带、前盘式制动器、符合 GB/T 13594 规定的 1 类防抱制动系统(ABS)、蹄片间隙自动调节装置、缓速器(应符合 JT/T 721、JT/T 889、JT/T 890 规定,如安装电涡流缓速器,安装部位应设置温度报警系统或自动灭火装置)、动力转向、发动机舱高温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无内胎子午线胎、胎压监测报警系统、前轮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卫星定位系统、发动机启动预热装置、集中润滑装置、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供氧系统、遮阳窗帘、影音娱乐系统。
对于车身长度 7m < L < 7.5m 的客车,要求配置:通道宽 $ge$ 300mm;座间距 $ge$ 720mm;配备安全带、前盘式制动器、符合 GB/T 13594 规定的 1 类防抱制动系统(ABS)、蹄片间隙自动调节装置、缓速器、动力转向、发动机舱高温报警系统、无内胎子午线胎、胎压监测报警系统、前轮轮胎爆胎应急安全装置、卫星定位系统、发动机启动预热装置、集中润滑装置、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乘客供氧系统、遮阳窗帘、影音娱乐系统。
注:乘客供氧系统应为制氧机制氧,制氧机供氧量应达到人均 0.5L/min。
3.3 其他要求
3.3.1 客车允许在客舱内设置随行物品存放区,随行物品存放区应符合 JT/T 616 的相关要求。客车不得设置车外顶行李架。
3.3.2 客车其他技术要求应不低于 JT/T 325 中型中级的相关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客车防尘密封性试验方法
A.1 试验条件
A.1.1 试验车条件:试验车应处在良好的技术状态,全部试验在空载状态进行。
A.1.2 试验道路:试验道路应为干燥的多尘土路或砂石路。道路长度不小于 10km。
A.1.3 气象条件:无雨,风速小于 1.5m/s。当风速大于 1.5m/s 但小于 3m/s 时,风向与行驶方向夹角不得大于 30°。
A.2 试验准备
A.2.1 仪器准备:a) 粉尘取样仪;b) 风向风速仪;c) 温度计;d) 湿度计;e) 天平,最小分度值 0.1mg;f) 秒表;g) 干燥缸;h) 滤纸,阻挡效率不小于 99%。
A.2.2 车辆准备
A.2.2.1 试验车准备:试验前将试验车内、外用水冲洗干净并晾干,然后关闭门、窗、孔、口,保持车厢内清洁。
A.2.2.2 扬尘车准备:应选用与试验车同型号或车长接近的车辆为扬尘车。
A.2.3 滤纸准备:每次试验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及同一生产厂生产的滤纸。待用滤纸应在干燥缸中干燥 6h 以上,将试验中所需要的足够数量滤纸逐张称重,装入带有编号的滤纸盒内备用。
A.3 试验方法
A.3.1 采样头安装:安装工作在试验道路起点进行。采样头布置要求如下:a) 车内采样头安装在三维坐标中基准 Y 平面内且位于将车身长度四等分的前后等分点处,距地板高度为 1200mm,共两只,吸气口朝上;b) 车外采样头装于与车内前采样头同一横截面内,距车身外侧 200mm 处,并与车内采样头同高,左右各一只,吸气口朝前。
A.3.2 试验步骤
A.3.2.1 试验前用吸尘器、湿抹布或拖把再次清除车厢内灰尘,保持门窗孔口的关闭状态,待各部分充分晾干后打开粉尘取样仪,对车身内部本底粉尘进行采样。采样部位为车内前采样头处。采样流量 20L/min,采样时间 15min。
A.3.2.2 试验开始时,应先打开粉尘取样仪,调准流量后车辆再起步,试验车速 30km/h,车距 10m~15m。试验车驾驶员应有意识追逐灰尘,使整车行驶于被扬起的尘土中。
A.3.2.3 试验车尾随扬尘车连续行驶 15min 后进行采样。车外粉尘浓度不小于 100mg/m³,采样流量为 20L/min;当车外粉尘浓度大于 300mg/m³时,允许降低采样流量至 15L/min。
A.3.2.4 试验结束后应先停车,然后关闭粉尘取样仪,经取样后的滤纸小心放回原编号的滤纸盒内。
A.3.2.5 返程试验步骤同 A.3.2.1~A.3.2.4。
A.3.3 滤纸的干燥与称重:取样后的滤纸置于干燥缸中至少 6h 后称重,称重结果填入试验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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