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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Z/T 90066-1995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
标准号:
FZ/T 90066-1995
标准名称: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
标准类别:
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
已作废-
实施日期:
1995-01-24 -
作废日期:
2006-01-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48.84 KB
中标分类号:
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0纺织机械与器具综合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
FZ/T 90066--95
代替FI66—87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行业中,产品经鉴定后进行生产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1总则
1.1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水平及图样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应随着生产的发展及时对图(包括机件略图)、表、设计文件进行合理的更改工作。1.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根据“更改通知单”进行。更改通知单必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3一切更改均不得漏改底图和文件底稿。1.4凡影响产品性能的重要零部件的更改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附有试验记录、调查报告、检验结果等足以说明更改理由的技术资料。1.5某零部件被其他产品借用时,则该零部件的更改必须考虑对借用产品的互换性有无影响。倘有影响则该零部件更改后应按更改规则改变代号,并另绘新图,原有图样必须保留。1.6为便于用户维修管理,图样的更改般应分阶段进行。但图样错误及不明确者应立即改图。2更改的条件
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应进行更改:图、表、设计文件有错误或表达不确切者,a.
b.根据试验、试用结果,更改后确能提高产品质量者,c.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分析及试验、试用结果,更改后确能提高制造工艺性和降低生产成本者,
经调查证实,用户更改建议对产品使用性能确有提高者,d。
贯彻有关标准(包括新标准和标准的修订)必须更改者。e.
3更改的规则
3.1产品在生产中为了适应制造、使用等方面的要求,需要对某些零件、结合件、部件的结构形状、尺寸等进行更改,其代号的处理,一般应按以下五种情况分别进行。3.1.1凡属更改后,仍能与原件互换应用时,则该零部件的代号不变,但应在图样的更改记录栏内作更改记录。
3.1.2凡经更改后,以新的一件代替旧的一件使用,并体现出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并且旧件一般不能代替新件使用时,则该零部件的代号,应在原有代号后加注拉丁字母A、B、C.,构成更改后的代号。第一次更改加“A”,第二次更改加“B”,依次选用。但其中“D”、“I”、“L”、“O”、“R”五个字母不能使用。须分左右式别,其更改字母应加在“L”、“R”之前。例:FA123-0101A
FA123- 0100-1A
中国纺织总会1995-01-24批准
FA123 -- 0101A L
FA123 - 0100 - 1AL
1995-01-24实施
FA123-0100A
FA123 - 0100AMX
FA123 - D0100AY
FA123 - D0000AU
FZ/T 90066—95
FA123 - 0100AL
FA123 - 0100ALMX
FA123-D0100ALY
3.1.8带有尾注代号的设计文件及图表需修改而重新编绘时,更改字母一律加注在尾注代号后,并加括号以与尾注代号相区别。
例;FA123 -0100MX(A)
FA123 -BH(A)
FA123 - D0000U( A)
FA123-D0000H(A)wwW.bzxz.Net
FA123-D0100Y(A)
FA123 -- DSM(A)
3.1.4图样采用分图号时,更改字母一律加注在该分图号后。例:FA123-D0000U/20A。
3.1.5凡更改的性质属于结构型式等重大变更时,则该零部件必须另编新代号。3.2凡属代号后加A、B、C等字母或另编新代号的零部件般应另绘新图和另编新表。3.更改后,而不需要另绘新图时,须按下列方祛进行在底图上(如图1)将须更改部位用刮(或划改)方法除去,然后壤注更改后的内容(如3.8.1
图2),并在更改栏内进行登记。若同一个标记有若干处(如三处)更改时,可写成@、?、30
10改8
44改5
20改18
15尺寸凹糖取消
见通知单××号
更改内容或依据
×××
×××
×××
更改人
X×1××
××-××
复制图可将原尺寸或图形划掉,然后填注更改的内容,并在更改部位旁签署改图人姓名及改3.3.2
图日期(如图3)
FZ/T90066-95
(签名及日期)
★¥*
3.4更改通知单的推荐格式见附录A170
FZ/T 90066--95
(06 =)9 ×81
的要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原纺织工业部提出。
FZ/T90066--95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正尧、赵东皋、张树辰、潘逢春、曹龙、王云祥、袁雯云。本标准最后一次修订于1987年,1995年经确认后重新编为本标准号。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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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机械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
FZ/T 90066--95
代替FI66—87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行业中,产品经鉴定后进行生产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1总则
1.1为确保产品的先进水平及图样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应随着生产的发展及时对图(包括机件略图)、表、设计文件进行合理的更改工作。1.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更改,必须根据“更改通知单”进行。更改通知单必须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1.3一切更改均不得漏改底图和文件底稿。1.4凡影响产品性能的重要零部件的更改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附有试验记录、调查报告、检验结果等足以说明更改理由的技术资料。1.5某零部件被其他产品借用时,则该零部件的更改必须考虑对借用产品的互换性有无影响。倘有影响则该零部件更改后应按更改规则改变代号,并另绘新图,原有图样必须保留。1.6为便于用户维修管理,图样的更改般应分阶段进行。但图样错误及不明确者应立即改图。2更改的条件
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应进行更改:图、表、设计文件有错误或表达不确切者,a.
b.根据试验、试用结果,更改后确能提高产品质量者,c.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分析及试验、试用结果,更改后确能提高制造工艺性和降低生产成本者,
经调查证实,用户更改建议对产品使用性能确有提高者,d。
贯彻有关标准(包括新标准和标准的修订)必须更改者。e.
3更改的规则
3.1产品在生产中为了适应制造、使用等方面的要求,需要对某些零件、结合件、部件的结构形状、尺寸等进行更改,其代号的处理,一般应按以下五种情况分别进行。3.1.1凡属更改后,仍能与原件互换应用时,则该零部件的代号不变,但应在图样的更改记录栏内作更改记录。
3.1.2凡经更改后,以新的一件代替旧的一件使用,并体现出在原有基础上的改进,并且旧件一般不能代替新件使用时,则该零部件的代号,应在原有代号后加注拉丁字母A、B、C.,构成更改后的代号。第一次更改加“A”,第二次更改加“B”,依次选用。但其中“D”、“I”、“L”、“O”、“R”五个字母不能使用。须分左右式别,其更改字母应加在“L”、“R”之前。例:FA123-0101A
FA123- 0100-1A
中国纺织总会1995-01-24批准
FA123 -- 0101A L
FA123 - 0100 - 1AL
1995-01-24实施
FA123-0100A
FA123 - 0100AMX
FA123 - D0100AY
FA123 - D0000AU
FZ/T 90066—95
FA123 - 0100AL
FA123 - 0100ALMX
FA123-D0100ALY
3.1.8带有尾注代号的设计文件及图表需修改而重新编绘时,更改字母一律加注在尾注代号后,并加括号以与尾注代号相区别。
例;FA123 -0100MX(A)
FA123 -BH(A)
FA123 - D0000U( A)
FA123-D0000H(A)wwW.bzxz.Net
FA123-D0100Y(A)
FA123 -- DSM(A)
3.1.4图样采用分图号时,更改字母一律加注在该分图号后。例:FA123-D0000U/20A。
3.1.5凡更改的性质属于结构型式等重大变更时,则该零部件必须另编新代号。3.2凡属代号后加A、B、C等字母或另编新代号的零部件般应另绘新图和另编新表。3.更改后,而不需要另绘新图时,须按下列方祛进行在底图上(如图1)将须更改部位用刮(或划改)方法除去,然后壤注更改后的内容(如3.8.1
图2),并在更改栏内进行登记。若同一个标记有若干处(如三处)更改时,可写成@、?、30
10改8
44改5
20改18
15尺寸凹糖取消
见通知单××号
更改内容或依据
×××
×××
×××
更改人
X×1××
××-××
复制图可将原尺寸或图形划掉,然后填注更改的内容,并在更改部位旁签署改图人姓名及改3.3.2
图日期(如图3)
FZ/T90066-95
(签名及日期)
★¥*
3.4更改通知单的推荐格式见附录A170
FZ/T 90066--95
(06 =)9 ×81
的要要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原纺织工业部提出。
FZ/T90066--95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纺织机电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正尧、赵东皋、张树辰、潘逢春、曹龙、王云祥、袁雯云。本标准最后一次修订于1987年,1995年经确认后重新编为本标准号。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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