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T 0050—91
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
代替 WS 2/Z-31—8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器械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以下简称为图样及文件)的编号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器械专业的产品。
2 图样及文件的编号一般分为隶属编号和十进位分类编号两类,各研究设计单位和生产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原则制订本单位相应的编号规则。
3 每个产品、部件、零件的图样及文件均有独立的代号。
3.1 采用表格图时,表中每种规格的产品、部件、零件都应标出独立的代号。
3.2 同一产品、部件、零件的各张图样应标注同一代号。
3.3 不绘制零件图的每件零件,在所属装配图上应有代号。
3.4 通用件的编号由企业自行规定。
3.5 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
3.6 外购的非标准件的图样,应按使用单位所采用的编号方法标注其代号,但同时须在图样及明细表中标出协作单位所用的代号。
4 隶属编号
隶属编号按产品、部件、零件的隶属关系进行编号。
4.1 隶属编号的图样代号由产品型号和隶属号两部分组成,中间以短划线或圆点隔开,见附录A(补充件)。
示例:
HL · B31 · 200 - 01-04
| 零件号(部件范围内序号)} | |
| 部件号(产品范围内序号)} 隶属号 | |
| 产品型号 |
4.2 如有必要时,可加尾注号,尾注号以字母组成,用以表示设计文件的代号。设计文件尾注号见附录B(补充件)。
| 示例: | HL · B31 · 200 J T | |
| └─────────────── | 尾注号:技术条件 | |
| └──────────────────────────────── | 产品型号 | |
5 分类编号
分类编号把产品、部件、零件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十进位分类法进行编号。
5.1 分类编号的代号由特征号和顺序号两大部分组成,中间以短横线分开。必要时可在首部加制造厂代号和尾部加尾注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