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总酸测定法 ZB X 66037-87
Determination of total acids
本方法适用于酿造酱油时在制品的总酸测定。
1 仪器
- a. 酸度计;
- b. 磁力搅拌器等。
2 试剂与溶液
2.1 1% 酚酞指示剂:称取 1g 酚酞溶解于 100mL95%的化学纯乙醇中。
2.2 pH 6.88 磷酸盐缓冲液:见 ZB X 66036-87。
2.3 pH 9.22 硼砂缓冲液:见 ZB X 66036-87。
2.4 pH 4 邻苯二甲酸氢钾缓冲液:见 ZB X 66036-87。
2.5 0.05 (或 0.1) N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见 ZB X 66038-87。
3 操作方法
3.1 酸度计法
3.1.1 仪器的标定:见 ZB X 66036-87。
3.1.2 样品测定:吸取样品 10%稀释液 10mL,放入 200mL 烧杯中,加蒸馏水 60mL,开动磁力搅拌器,用 0.05N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 pH 8.20。记下耗用毫升数。
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3.2 目测法
吸取样品 10%稀释液 10mL,放入 250mL 锥形瓶中,加入 60mL 蒸馏水及酚酞指示剂 2滴,用
0.05N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定至刚显微红色,在 30 s 内不退色为终点。
同时做试剂空白试验。
4 计算
总酸 (以乳酸计,g/100mL 或 g)=式中:V——样品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数,mL;
Vo——试剂空白耗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数,mL;
V1——吸取稀释液的量,mL;
N——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N;
0.09——乳酸的毫克当量,g。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商业部副食品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酿造科学研究所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