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的第4.3条、第4.4条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条款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SB/T 10251—1995《火腿肠》的修订标准,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原料肉的使用扩大了范围,将原来的鲜或冻猪瘦肉改为鲜或冻畜、禽、鱼肉为主要原料。
- 在原来的基础上将产品分为特、优和普通三个级别。
- 对个别质量指标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SB/T 10251—1995。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肉类协会、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气清、王其昌、陈莹莹、杨柏萱、范垂洪。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委托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