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参照了一些鱼油主要生产国的标准,根据我国鱼油生产现状将鱼油分为精制鱼油与粗鱼油两类。一级精制鱼油的质量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高龙实业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尚德荣、刘兆均、陈远惠、刘庆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鱼 油 SC/T 3502—2000
Fish oi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油的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粗鱼油及精制鱼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T 5524—1985 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T 5528-1995 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测定法
- GB/T 5530—1998 动植物油脂 酸价和酸度的测定
- GB/T 5532-1995 植物油碘价测定
- GB/T 5535.1—1998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 1 部分:乙醚提取法(第一方法)
- GB/T 5535.2-1998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 2 部分:己烷提取快速法
- GB/T 5538—1995 油脂过氧化值测定
- GB/T 15688-1995 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粗鱼油 raw fish oil
直接由鱼粉生产时的榨汁经油水分离获得的鱼油。
3.2 精制鱼油 purified fish oil
粗鱼油经脱酸等处理获得的鱼油。
3.3 杂质 impurity
鱼油中不溶于石油醚或乙醚的固形物。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鱼油的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感官要求
| 项 目 | 精制鱼油 | 粗鱼油 |
|---|---|---|
| 外观 | 浅黄色或橙红色 | 浅黄色或红棕色,稍有混浊或分层 |
| 气味 | 具有鱼油特有的微腥味,无鱼油酸败味 | 具有鱼油的腥味,稍有鱼油酸败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0-02-22 批准 2000-04-01 实施
SC/T 3502—2000
4.2 理化指标
鱼油的理化指标的规定见表2。
| 表 2 理化指标 | ||||
|---|---|---|---|---|
| 项目 | 精制鱼油 | 粗鱼油 | ||
| 一级 | 二级 | 一级 | 二级 | |
| 水分及挥发物, % | ≤0.1 | ≤0.2 | ≤0.3 | ≤0.5 |
| 酸价, mg/g | ≤1.0 | ≤2.0 | ≤8 | ≤15 |
| 过氧化值, mmol/kg | ≤5 | ≤6 | ≤6 | ≤10 |
| 不皂化物, % | ≤1.0 | ≤3.0 | — | |
| 碘价, g/100g油 | ≥120 | |||
| 杂质, % | ≤0.1 | ≤0.1 | ≤0.3 | ≤0.5 |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指标
5.1.1 气味
取鱼油试样 50 mL注入 100 mL烧杯中,加温至 50℃,用玻璃棒边搅边检查气味。
5.1.2 外观
将抽取的鱼油充分摇动、混合均匀,取适量于直径 25 mm的试管中,在光线明亮处检查其外观。
5.2 水分及挥发物
按 GB/T 5528的规定执行。
其中空气烘箱法的烘干温度为(100±2)℃,烘干时间为30 min,复烘时间为15 min。
5.3 酸价
按 GB/T 5530的规定执行。
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第一位,平行样检验结果允差不超过 0.2 mg/g。
5.4 过氧化值
按 GB/T 5538的规定执行。
5.5 不皂化物
按 GB/T 5535.1、GB/T 5535.2的规定执行。
5.6 碘价
按 GB/T 5532的规定执行。
5.7 杂质
按 GB/T 15688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以同批号鱼粉制取的鱼油为一检验批,样品的抽取规则和方法按 GB/T 5524的规定进行。
6.2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由生产单位确定,应选择能快速、准确反映产品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