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标准下载网!

【团体标准】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6-08-21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B 229-1985

  • 标准名称: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 标准类别:

    商业行业标准(SB)

  • 发布日期:

    1985-11-01
  • 实施日期:

    1985-12-01
  • 作废日期:

    2007-09-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zip.pdf
  • 下载大小:

    54.60 KB

手机扫码下载更方便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9页
  • 标准价格:

    8.0
  • 出版日期:

    1985-12-01

其他信息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下载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机械产品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包括包装箱材质、结构、装箱、加固、防护(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及标志与随机文件等内容,适用于食品机械产品的包装制造与检验。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部标准 SB 229—85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机械产品的包装。 1 总则 1.1 产品的包装箱必须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本标准的要求制造。 1.2 产品经检验合格,并做好防护和有关内包装后,方可进行外包装。 1.3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储运条件,选择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保证产品完整不受损坏。 1.4 外包装采用装箱和包孔两类,由制造厂按有关的产品标准规定或根据订货单位的要求协商办理。 1.5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和包装件的重量应符合运输部门超限、超长的有关规定。 1.6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产品,应符合集装箱运输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型尺寸、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分别符合 GB 1413-78《货物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重量系列》和 GB 1834-80《通用集装箱最小内部尺寸》的有关规定。 2 包装箱材质 2.1 木材 2.1.1 制箱用木材,所有针叶、阔叶树种的木材均可选用。 2.1.2 滑木、枕木和框架等主要承载构件要选用保证强度的木材,并应用一等材,用材含水率不大于30%。箱板(底板、侧板、顶板)用二等材,其含水率不大于12%~15%。木材等级应符合 GB 153-79《普通锯材》的规定。 2.2 制箱用的胶合板质量应符合 GB 1349-78《针叶树材胶合板》和 GB 738-75《阔叶树材胶合板》的规定。 2.3 制箱用的刨花板质量应符合 LY 209-79《刨花板》的规定。 2.4 制箱用的硬质纤维板质量应符合 GB 1923-80《硬质纤维板》的规定。 2.5 制箱用的纸板质量应符合 QB 324-81《箱纸板》和 QB 605-73《牛皮箱纸板》的规定。 2.6 制箱用材也可采用经过试验证明性能可靠的其他材料。 2.7 根据产品特点,储运条件和包装材料的供应情况,合理地选用制箱材料。 3 包装箱结构 3.1 包装箱的结构应按产品(被包装物)的特点、包装重量、运输要求和包装方式设计。裸装件、捆装件必要时应有起吊装置。 3.2 滑木的高度一般不超过 200mm;滑木两端距底面高度的二分之一处制成 45°~55° 的下斜角(见图1),当滑木强度不够时,可增加滑木的数量。 3.3 枕木的截面,当产品通过滑木固定在底板上时,一般与滑木截面相同;当产品固定在枕木上时,其承载枕木高度可按下式计算: h = (P * L) / (V * b) 式中: h —— 枕木高度,mm; P —— 每根枕木承受的重量,kg; L —— 枕木长度,mm; V —— 枕木截面模量(注:原文此处OCR识别可能存在缺失或符号错误,通常公式涉及截面系数,此处保留原文逻辑结构); b —— 枕木宽度,mm。 底座上的枕木可用角钢代替;中间枕木可用扁钢代替。 3.4 底板不承重时,其厚度可按侧板厚度。当产品通过滑木固定在底板上时,底板厚度可根据承载按表1选用。 表1 产品重量 (kg):≤1000,底板厚度 (mm):21 产品重量 (kg):>1000~5000,底板厚度 (mm):25 产品重量 (kg):>5000~10000,底板厚度 (mm):35 侧板和顶板的板条宽度为 40~200mm,厚度一般按表2选用。 3.5 表2 产品重量 (kg):≤1000,板条厚度 (mm):15 产品重量 (kg):>1000~5000,板条厚度 (mm):18 产品重量 (kg):>5000~10000,板条厚度 (mm):21 3.6 箱板的接缝形式和要求: a. 平口对接缝(见图2); b. 压边错口接缝(见图3); c. 槽口接缝(见图4); d. 箱板接缝间隙一般不大于 3mm; e. 在图样和技术文件未作规定时,均为平口对接缝; f. 箱板不允许有贯通的裂纹。 3.7 笼式箱的栅板宽度一般不小于 80mm,边板宽度不小于 120mm,栅板间空档应根据被包装物品的大小确定,一般不大于 150mm。笼式箱内壁应钉芦席、竹席或柳条编等。 3.8 当包装箱长(或宽)大于 1500mm 时应加立柱,箱高大于 600mm 时应加斜支撑,斜支撑与横梁夹角一般应在 30°~60° 之间。 4 产品装箱要求 4.1 产品应垫稳、卡牢,固定在包装箱内。 4.2 产品的固定方法: a. 通过产品底座上的螺栓孔,和箱子底座固定在滑木上; b. 通过产品底座上的螺栓孔,和箱子底座固定在枕木上; c. 当产品不能直接固定在箱子底座上时,应用木方支撑,然后用木条、螺栓固定在箱子底座上; d. 采用垫木等方式,再用压板及螺栓将产品固定在箱子底座上; e. 采用骑马钉,将产品固定,不使其窜动。 4.3 用螺栓将产品固定在滑木上时,螺栓头应沉入滑木内。 4.4 包装箱内产品重心应靠中、靠下。产品重心偏高时应尽量将产品放倒,采用卧式包装。 4.5 产品上可移动的零、部件,应移至使产品具有最小外形尺寸的位置,并加以固定。在不影响产品性能的条件下,产品凸出的零、部件应尽可能卸下,标明记号,另行包装,一般应固定在同一箱内。 4.6 产品上的液压、气动操纵装置和由产品上拆下的气管、水管、油管、电缆等应标明记号,装入主机箱、附件箱内或另行包装,不得与油脂接触。 4.7 产品与箱体内壁之间应有间隙,间隙距离一般不小于 25mm。 4.8 附件箱、备件箱、工具箱等,应尽量固定在主机箱的空隙处。附件、备件、工具等在箱内应塞紧、卡牢。 4.9 产品外露的进、排气(或油、水)孔口应用堵塞塞住。对于不便使用堵塞塞住的孔口或辅助孔口,应用塑料或其他包装材料圆形封盖或包扎。 4.10 包装箱内不得混入杂、湿、油等污物。 4.11 在同一包装箱内,只能装同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产品不许混装。 4.12 纸箱内装入产品后,要用胶带或强力胶带封口,胶带宽度不小于 50mm。 4.13 纸箱封口后,要用聚丙烯塑料带、氧化钢带或其他材料捆扎。 5 包装箱加固 5.1 普通包装木箱一般捆扎两条钢带,钢带应钉在端板的边缘上,钢带末端应用坚固钢带的专用工具坚固在一起。钢带末端的搭接长度不小于 40mm。 5.2 普通木箱和滑木箱也可以采用箱挡加固,在箱挡接合处可采用包棱角铁加固。 5.3 重量大于 5000kg 的框架结构箱,应在木方、柱、梁的接合处用包棱角铁或 U 形钉加固,在吊绳通过处应加吊护铁。 5.4 大型结构式产品允许分解为若干部件分别包装发运。 6 防护 6.1 防雨 6.1.1 凡需防雨的产品,应在包装箱内衬以防水材料,如石油沥青油毡、石油沥清油纸、塑料薄膜、塑料复合纸等。 6.1.2 防水材料应贴紧箱板内壁摊铺平整,应尽可能使用整材料。防水材料的拼接可采用搭接、粘合、焊接三种形式,搭接宽度不得小于 50mm,并用木条压紧钉牢。搭接应便于雨水外流。 6.1.3 封闭箱的顶板可以采用单层或双层防水材料复盖。单层材料衬在顶板内壁,双层防水材料分别衬在顶板内壁和外表面。外表面的防水材料应伸出箱壁外侧 100mm,并使其折回紧贴壁板外表面,用压板压紧钉牢。 6.1.4 以代用材料作箱板的封闭箱,除在箱板内壁衬以防水材料外,在产品的外部应用塑料薄膜遮盖。当采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时,不得与产品的漆层接触。 6.1.5 大型包装箱可采用屋脊式或倾斜式顶盖,以改善防雨性能。 6.1.6 有防雨、防潮纸衬垫,也可将产品装入塑料袋内。如采用聚氯乙烯塑料薄膜时,不得与产品漆层接触。 6.2 防潮 6.2.1 凡需防潮的产品,应用防潮材料(如铝箔复合膜、塑料薄膜)制成容器进行密封包装。在封装之前将装入干燥剂(如硅胶等)的布袋放到容器内,经封口后,再进行外包装。 6.2.2 硅胶使用前必须烘干,其含水率不得大于 4%。硅胶装入布袋后(每袋 10~200g),然后将其牢固地悬挂或放置在密封容器内,并尽快焊封。硅胶袋不得直接与金属加工表面接触。硅胶用量按每立方米容积用 500~600g 计算。 6.3 防霉 6.3.1 凡需防霉的产品,除在设计、工艺、材料等方面采取有效的防霉措施外,在产品包装时,要求采取严格的防雨、防潮、防尘措施。 6.3.2 产品的封闭式包装箱,可在端面壁上开设通风百叶窗,必要时另加防尘罩,以作好通风防尘。 6.4 防锈 6.4.1 产品在包装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清洗、防锈处理后封装。从产品出厂之日起,防锈有效期不少于半年,特殊情况按供需双方的协议执行。 6.4.2 根据产品的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防锈材料。防锈材料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规定。常用防锈材料有:防锈油脂、气相缓蚀剂(纸)、可剥性塑料等。 6.4.3 产品上重要的精加工的金属表面,不得与包装底座、坚固木方或压板接触。必需接触时,在其接触处应用防锈、防潮、防震材料衬垫。 6.5 防震 6.5.1 凡需防震的产品应采用防震包装,不允许产品在箱内窜动。 6.5.2 防震材料要具有质地柔软、富有弹性、不易虫蛀、不易长霉、不易疲劳变形等特点。常用的防震材料有:瓦楞纸、干木丝、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海绵橡胶、塑料气垫等。 6.5.3 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防震方法: a. 在产品与包装箱的间隙中,用干木丝、无字纸丝等充填,将产品塞紧卡牢; b. 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按产品外形发泡成型,然后将产品卡牢,再装入包装箱内; c. 采用塑料气垫、海绵橡胶垫、瓦楞纸等,将产品衬垫固定在包装箱内。 7 包装标志与随机文件 7.1 发货标志 a. 产品型号与名称; b. 箱体外形尺寸(长×宽×高); c. 净重与毛重; d. 出厂编号与箱号; e. 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f. 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g. 发货日期(××年××月)。 7.2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按 GB 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和 GB 190-73《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正确执行。 7.3 随机文件一般应包括: a. 产品使用说明书; b. 产品检验合格证; c. 装箱单; d. 其他文件。 7.3.1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包好,或用木盒、塑料盒装好后放入包装箱内。若产品分若干箱包装时,随机文件放在第一号箱内固定,并在箱面的相应部位上注明“随机文件在此”字样。 7.3.2 产品分若干箱包装时,应在每个包装箱内放一份装箱单,详细填写箱内包装的零、部件名称、数量等,并在第一号箱内装入总装箱单。 7.3.3 产品分若干箱包装时,箱号...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解压密码 www.bzxz.net
📥 下载资源 直接下载解压密码 www.bzxz.net
夸克网盘 标准名称: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下载大小:54.60 KB · zip
💡 点击“前往下载”将跳转至网盘页面,无需提取码,可直接保存文件。 遇到问题?
标准图片预览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图片预览:

SB 229-19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SB 229-19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SB 229-19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SB 229-19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SB 229-1985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包装技术要求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 返回顶部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25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wymp4w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