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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行业标准(FZ)】 粘胶纤维用浆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3-07 16:43:24
- FZ/T51001-2009
- 现行
标准号:
FZ/T 51001-2009
标准名称:
粘胶纤维用浆粕
标准类别:
纺织行业标准(FZ)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0-01-20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2.03 MB
替代情况:
替代FZ/T 51001-1998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标签:
粘胶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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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粕可参照使用。 FZ/T 51001-2009 粘胶纤维用浆粕 FZ/T51001-2009

部分标准内容:
ICS_59.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51001—2009
代替FZ/T51001-1998
粘胶纤维用浆粕
Pulpboardforviscosefibers
2010-01-20发布
数码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本标准是对FZ/T51001-1998的修订。本标准代替FZ/T51001一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本标准与FZ/T5100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取消了富强粘胶纤维、粘胶强力丝用棉浆粘质量指标的考核;-取消了特性粘度考核项目;
FZ/T51001--2009
粘胶长丝用棉浆粘的质量指标中取消了系列的分类,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甲种纤维素、白度的考核指标;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中,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白度、反应性能、大尘埃的考核指标;
木浆粕的分类作了修改,由N;、N2、N三个系列修改为N、N2两类,相应的考核指标值也作了调整,其中动力粘度用中心值控制;灰分的考核,取消(525士25)℃时的考核指标,统一采用(725土25)℃的指标进行考核;铁含量的单位统一为mg/kg;
树脂含量、多戊糖含量两项作为型式检验项目。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秀琴、夏坚琴、邢春花、陈忠国、黄俊、李红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51001-1998。
1范围
粘胶纤维用浆
FZ/T51001—2009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丸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FZ/T50010.1--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取样方法FZ/T50010.2粘胶纤维用浆水分的测定FZ/T50010.3--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粘度的测定FZ/T50010.4
粘胶纤维用浆粘甲种纤维素含量的测定FZ/T50010.5
FZ/T50010.6
FZ/T50010.7
FZ/T50010.8
粘胶纤维用浆粘灰分含量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浆粕铁含量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浆粕白度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浆粕尘埃度的测定
FZ/T50010.9米
粘胶纤维用浆粕吸碱值和膨润度的测定FZ/T50010.10
FZ/T50010.11
FZ/T50010.12bzxz.net
FZ/T50010.13
3术语和定义
粘胶纤维用浆粕定量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木浆粘树脂含量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木浆粕多戊糖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浆粕反应性能的测定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productlot
生产批
原料、化工料、辅料、工艺条件、产品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批号。3.2
检验批test lot
为检验连续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在定范围内周期性取样的试验批。3.3
批样品lotsample
能代表整个批的包装件(或样品),用于抽取实验室样品包装件(或样品)的总和。4产品分类和标识
4.1产品按原料分为棉浆、木浆两类。其中棉浆粕按生产用途分为粘胶长丝用棉浆和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两大类;木浆粕根据使用材料配比不同,可分为N:、N2两类,N,为70%以上的针叶木,N2为FZ/T51001—2009
70%以上的阔叶木。
4.2标识也按分类进行。
5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棉浆粘产品分为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三个等级,低于三等品的为等外品;木浆粕产品等级分为一等品和二等品两个等级,低于二等品的为等外品。5.2性能项目和指标值
粘胶长丝用棉浆粕的性能和指标值应符合表1规定。5.2.1
表1粘胶长丝用棉浆性能项目和指标值序号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2,绝干量)/(mm2/kg)
大尘埃(>3.0nm2,绝干量)/(个/kg)吸碱值/%
定量/(g/m2)
注:M: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一等品
550~700
700±100
500±100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质量指标项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2,绝干量)/(mm2/kg)
大尘埃(绝干量,>3.0mm2)/(个/kg)吸碱值/%
反应性能/s
定量/(g/m2)
注:M,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一等品
700±100
500±100
二等品
530~720
二等品
三等品
500~750
三等品
粘胶纤维(含长丝和短纤维)用木浆粘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5.2.3
表3粘胶纤维用木浆粕质量指标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
绝干量)/(mm2/kg)
大尘埃(>3.0mm2,绝干量)/
(个/kg)
树脂/%
多戊糖/%
定量/(g/m2)
试验方法
6.1取样方法
N,(针叶木)
一等品
700±100
二等品
FZ/T51001-2009
N2(阔叶木)
700±100
供方出厂检验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1998中4.1规定。6.1.1
二等品
需方验收检验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1998中4.2规定。供需双方对成批销售质量(重量)发生商业纠纷或产品出口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6.1.3
1998中4.3规定。
6.2动力粘度
动力粘度测定按FZ/T50010.3—1998方法B规定执行。6.3甲种纤维素
甲种纤维素测定按FZ/T50010.4规定执行。6.42
灰分测定按FZ/T50010.5规定执行,灼烧温度选择(725士25)℃。6.5铁含量
铁含量测定按FZ/T50010.6规定执行。6.6白度
白度测定按FZ/T50010.7规定执行。尘埃度
尘埃度测定按FZ/T50010.8规定执行。6.8吸碱值
吸碱值测定按FZ/T50010.9规定执行。6.9定量
定量测定按FZ/T50010.10规定执行。6.10树脂
树脂含量的测定按FZ/T50010.11规定执行。3
FZ/T51001—2009
6.11多戊糖
多戊糖的测定按FZ/T50010.12规定执行。6.12
反应性能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粘反应性能的测定按FZ/T50010.13规定执行。6.13水分
水分测定按FZ/T50010.2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型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检验项目
7.2.1表1~表3中的各项性能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2表1~表3中除了表3第8项树脂含量、第9项多戊糖含量两项外,其他性能项目均为出厂检验7.2.2
项目。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生产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组批规定
按检验批组批,或根据用户需要而定。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号。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7.4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取样按FZ/T50010.1取样方法规定为抽样检验。7.5综合评定
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表3中极限数值比较,以检验批中性能项目指标中最低项的等级判定为该产品的等级。7.6复验规则
批产品到收货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质量、件数、质量与货单(外包装标志)是否相符,然后从中取样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需方在到货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取样进行复验。7.6.1检验项目
同7.2规定。
7.6.2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7.6.3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试验按FZ/T50010.1规定,抽样检验。7.6.4复验评定
7.6.4.1批产品与货单对照,符合第4章要求,检验合格;反之,由供需双方协商出厂。7.6.4.2按7.5性能项目考核,符合则判为符合原等级;反之为不符合原等级。7.6.5公定质量
粘胶纤维用浆粕的公定水分为10%,验收时按式(1)计算公定质量。1W
(1)
式中:
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
粘胶纤维用浆粕的公定水分,10%W...
实测水分,%。
公定质量差异不超过0.5%时,不予索赔;超过时,按实际超过部分赔偿。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FZ/T51001—2009
8.1.1包装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重或毛重、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防潮等不褪色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不褪色,防止油、色渗人包内污染产品。8.2包装
8.2.1包装材料及包装质量应保证浆粘不受损伤。包装完整,浆粘不裸露,并用包装带捆扎实。8.2.2不同规格、批号、等级的浆粕应该分别包装。8.2.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8.3运输
运输中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尘、防污损措施,装卸时禁止损坏外包装。8.4贮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5
FZ/T51001-2009
打印H期:2010年5月5HF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
行业标准
粘胶纤维用浆粕
FZ/T51001—200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5字数11千字
2010年4月第一版
2010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0646
定价16.00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如有印装差错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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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51001—2009
代替FZ/T51001-1998
粘胶纤维用浆粕
Pulpboardforviscosefibers
2010-01-20发布
数码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2010-06-01实施
本标准是对FZ/T51001-1998的修订。本标准代替FZ/T51001一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本标准与FZ/T51001--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取消了富强粘胶纤维、粘胶强力丝用棉浆粘质量指标的考核;-取消了特性粘度考核项目;
FZ/T51001--2009
粘胶长丝用棉浆粘的质量指标中取消了系列的分类,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甲种纤维素、白度的考核指标;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中,动力粘度统一用中心值控制,调整了白度、反应性能、大尘埃的考核指标;
木浆粕的分类作了修改,由N;、N2、N三个系列修改为N、N2两类,相应的考核指标值也作了调整,其中动力粘度用中心值控制;灰分的考核,取消(525士25)℃时的考核指标,统一采用(725土25)℃的指标进行考核;铁含量的单位统一为mg/kg;
树脂含量、多戊糖含量两项作为型式检验项目。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鹰化纤有限公司、宜宾长毅浆粕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秀琴、夏坚琴、邢春花、陈忠国、黄俊、李红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FZ/T51001-1998。
1范围
粘胶纤维用浆
FZ/T51001—2009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丸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FZ/T50010.1--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取样方法FZ/T50010.2粘胶纤维用浆水分的测定FZ/T50010.3--1998粘胶纤维用浆粕粘度的测定FZ/T50010.4
粘胶纤维用浆粘甲种纤维素含量的测定FZ/T50010.5
FZ/T50010.6
FZ/T50010.7
FZ/T50010.8
粘胶纤维用浆粘灰分含量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浆粕铁含量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浆粕白度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浆粕尘埃度的测定
FZ/T50010.9米
粘胶纤维用浆粕吸碱值和膨润度的测定FZ/T50010.10
FZ/T50010.11
FZ/T50010.12bzxz.net
FZ/T50010.13
3术语和定义
粘胶纤维用浆粕定量的测定
粘胶纤维用木浆粘树脂含量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木浆粕多戊糖的测定粘胶纤维用浆粕反应性能的测定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productlot
生产批
原料、化工料、辅料、工艺条件、产品规格相同,连续生产的产品批号。3.2
检验批test lot
为检验连续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在定范围内周期性取样的试验批。3.3
批样品lotsample
能代表整个批的包装件(或样品),用于抽取实验室样品包装件(或样品)的总和。4产品分类和标识
4.1产品按原料分为棉浆、木浆两类。其中棉浆粕按生产用途分为粘胶长丝用棉浆和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两大类;木浆粕根据使用材料配比不同,可分为N:、N2两类,N,为70%以上的针叶木,N2为FZ/T51001—2009
70%以上的阔叶木。
4.2标识也按分类进行。
5技术要求
5.1产品分等
棉浆粘产品分为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三个等级,低于三等品的为等外品;木浆粕产品等级分为一等品和二等品两个等级,低于二等品的为等外品。5.2性能项目和指标值
粘胶长丝用棉浆粕的性能和指标值应符合表1规定。5.2.1
表1粘胶长丝用棉浆性能项目和指标值序号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2,绝干量)/(mm2/kg)
大尘埃(>3.0nm2,绝干量)/(个/kg)吸碱值/%
定量/(g/m2)
注:M: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一等品
550~700
700±100
500±100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粕质量指标项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2,绝干量)/(mm2/kg)
大尘埃(绝干量,>3.0mm2)/(个/kg)吸碱值/%
反应性能/s
定量/(g/m2)
注:M,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一等品
700±100
500±100
二等品
530~720
二等品
三等品
500~750
三等品
粘胶纤维(含长丝和短纤维)用木浆粘质量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5.2.3
表3粘胶纤维用木浆粕质量指标
动力粘度/mPa·s
甲种纤维素/%
灰分(725℃)/%
铁含量/(mg/kg)
白度/%
小尘埃(0.05mm2~3.0mm,
绝干量)/(mm2/kg)
大尘埃(>3.0mm2,绝干量)/
(个/kg)
树脂/%
多戊糖/%
定量/(g/m2)
试验方法
6.1取样方法
N,(针叶木)
一等品
700±100
二等品
FZ/T51001-2009
N2(阔叶木)
700±100
供方出厂检验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1998中4.1规定。6.1.1
二等品
需方验收检验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1998中4.2规定。供需双方对成批销售质量(重量)发生商业纠纷或产品出口时的取样方法按FZ/T50010.16.1.3
1998中4.3规定。
6.2动力粘度
动力粘度测定按FZ/T50010.3—1998方法B规定执行。6.3甲种纤维素
甲种纤维素测定按FZ/T50010.4规定执行。6.42
灰分测定按FZ/T50010.5规定执行,灼烧温度选择(725士25)℃。6.5铁含量
铁含量测定按FZ/T50010.6规定执行。6.6白度
白度测定按FZ/T50010.7规定执行。尘埃度
尘埃度测定按FZ/T50010.8规定执行。6.8吸碱值
吸碱值测定按FZ/T50010.9规定执行。6.9定量
定量测定按FZ/T50010.10规定执行。6.10树脂
树脂含量的测定按FZ/T50010.11规定执行。3
FZ/T51001—2009
6.11多戊糖
多戊糖的测定按FZ/T50010.12规定执行。6.12
反应性能
粘胶短纤维用棉浆粘反应性能的测定按FZ/T50010.13规定执行。6.13水分
水分测定按FZ/T50010.2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
7.1检验类型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7.2检验项目
7.2.1表1~表3中的各项性能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2表1~表3中除了表3第8项树脂含量、第9项多戊糖含量两项外,其他性能项目均为出厂检验7.2.2
项目。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正式生产过程中,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b)
生产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组批规定
按检验批组批,或根据用户需要而定。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周期性取样组成检验批号。一个生产批可由一个检验批组成,也可由若干检验批组成。7.4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取样按FZ/T50010.1取样方法规定为抽样检验。7.5综合评定
性能项目的测定值或计算值按GB/T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与表1~表3中极限数值比较,以检验批中性能项目指标中最低项的等级判定为该产品的等级。7.6复验规则
批产品到收货方时应及时检查包装件的外包装质量、件数、质量与货单(外包装标志)是否相符,然后从中取样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需方在到货三个月内通知供方共同取样进行复验。7.6.1检验项目
同7.2规定。
7.6.2组批规定
按原生产批组批。
7.6.3取样规定
性能项目试验按FZ/T50010.1规定,抽样检验。7.6.4复验评定
7.6.4.1批产品与货单对照,符合第4章要求,检验合格;反之,由供需双方协商出厂。7.6.4.2按7.5性能项目考核,符合则判为符合原等级;反之为不符合原等级。7.6.5公定质量
粘胶纤维用浆粕的公定水分为10%,验收时按式(1)计算公定质量。1W
(1)
式中:
净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公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
粘胶纤维用浆粕的公定水分,10%W...
实测水分,%。
公定质量差异不超过0.5%时,不予索赔;超过时,按实际超过部分赔偿。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FZ/T51001—2009
8.1.1包装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批号、净重或毛重、生产日期、产品执行标准编号、商标、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防潮等不褪色标志。8.1.2产品印刷标志应明显不褪色,防止油、色渗人包内污染产品。8.2包装
8.2.1包装材料及包装质量应保证浆粘不受损伤。包装完整,浆粘不裸露,并用包装带捆扎实。8.2.2不同规格、批号、等级的浆粕应该分别包装。8.2.3每批产品应附质量检验单。8.3运输
运输中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尘、防污损措施,装卸时禁止损坏外包装。8.4贮存
包装件按批堆放,贮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仓库内5
FZ/T51001-2009
打印H期:2010年5月5HF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
行业标准
粘胶纤维用浆粕
FZ/T510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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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12301/16
印张0.75
5字数11千字
2010年4月第一版
2010年4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0646
定价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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