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商检行业标准(SN) >>
- SN 0400.8-1995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标签

【商检行业标准(SN)】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标签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3 16:11:16
- SN0400.8-1995
- 已作废
标准号:
SN 0400.8-1995
标准名称:
出口罐头检验规程标签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标准状态:
已作废-
作废日期:
2006-05-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169.85 KB
替代情况:
被SN/T 0400.9-2005代替

部分标准内容:
SN 0400.8-1995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商检局国检科(1993)119号文下达的“出口头检验规程标签”,由国家商检局组织的起草小组负贵起草。
随着对食品的安全卫生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不断加强,国外对食品的标签越来越重视,美国于1994年5月正式实施的“食品标签法”,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及标注方式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其他发达国家也纷纷根据本国的情况对食品标签提出了具体要求。罐头是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之一,在出口食品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購头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关系到我国罐头产品能否继续在国际罐头贸易中占有一席之地关键因素。为适应这些需要,使我国的罐头标签设计、使用及检验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根据标签管理和标签检验的需要及罐头标签的特点,经过对关键控制点的分析,本规程设定了两个针对性的控制重点:“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和“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这样做能够充分体现出管理与检验并举,不但可以达到管理和检验的目的,也使髓头标签检验有好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是《出口头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出口髓头标签检验中抽样、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及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西、广东、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志平、郑真炎、徐卫、朱建军、陶军、秦红。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anned food for exportLable
本规程规定了出口罐头标签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规程适用于出口罐头标签。
2引用标准
SN 0400.8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品名
罐头的识别名称。
3.2内容物重量
罐头内容物的标称净重、固形物重量或液量容积。3.3日期标志
保质期或保存期标志。
3.4文字
用以描述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3.5图形
标签上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3.6小标签
粘贴在标签上或体上的小型纸质标签。小标签上标示的信息用来增加、补充、更改或覆盖标签上的部分内容。
4抽样
4.1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每种标签≥6张。4.2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每检验批≥10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9-20批准1996-01-01实施
5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
5.1申请
SN0400.8-1995
5.1.1由标签持有人或合法使用者提出标签登记检验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标签的设计样张或印刷样张、数据来源、设计说明、进口国对标签应标注内容的规定及适量的罐头样品。5.1.2已通过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并取得合格登记的罐头标签,除改变日期标志外,改变标签的其他文字或图形、图字尺寸、版面排列方式、印刷方式及套色等均按5.1.1条办理申请。5.1.3经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合格的标签加与质量有关的小标签,小标签视为标签的组成部分。同-一标签加贴不同的与质量有关小标签视为不同的标签,分别按5.1.1条办理申请。5.2检验
按GB7718及附录A的要求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5.2.1审核标签设计文件;
5.2.2审核标签标注的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5.2.3审核标签的版面设计,检验标签尺寸;5.2.4检验罐头内容物以验证标签标示的内容及数据。5.3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5.3.1予以登记
经检验,标签标示的内容与髓头实际内容物一致、标注的方式符合规定、版面设计及尺寸符合要求、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已标注等,该标签予以登记。5.3.2不予登记
经检验,标签标示的内容不真实、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版面设计不合理,尺寸公差超过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没有标注等不予登记。5.3.3标签标示的数据修改期限
标签上标示的数据因真实性或合理性问题而没通过标签登记检验的,可应申请人要求退间进行数据修改。修改期限为60d。在规定期限内无正确结果的不予登记。6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
6.1检验范围
6.1.1使用中的罐头标签必须有有效的标签登记证书。6.1.2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可单独进行或与品质检验、包装检验同时进行。6.1.3已贴上有标签登记证书的纸质标签改换其他标签、无标签罐头加贴标签、声明无标签但在检验中发现有标签及加贴与质量有关的小标签等,这些标签必须有标签登记证书,否则按本规程5.1条进行标签登记。
6.2检验
在照度不低于5001x的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光色的照明条件下按GB7718及附录A的要求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
6.2.1检验所使用的标签与登记标签的---致性。6.2.2检验标签的日期标志标注的合理性。6.2.3正面观察主要展示版面,一个视野中应能同时看到品名和内容物重量等标示。6.2.4检验单张标签色彩的均勾性,同批标签间色彩的一致性,彩色标签套色的准确性。6.2.5纸质标签,检验标签的尺寸及标签粘贴情况,印铁标签,检验主要文字及图案有否划伤。6.2.6检验所使用的标签标示的质量信息与罐头内容物的一致性。6.3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SN0400.81995
6.3.1各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判定为合格,签发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合格单。也可在其他检验结果单上附加证明该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合格。6.3.2所使用的标签与登记的标签不一致,日期标志虚假、误导或不合理,主要展示版面的一个视野中应不能同时看到品名和内容物重量等标示,单张标签色彩不均匀,同批标签间色彩不一致,彩色标签套色不准确,纸质标签的尺寸不符或公差超过范围,所使用的标签标示的质量借息与头内容物不一致等均判为不合格,加工整理。
6.3.3检验中发现纸质标签粘贴不符合要求而影响罐头销售,标签上有锈斑、油斑、污染或破损,印铁标签的主要文字或图案严重划伤等,其缺陷数结合包装检验的缺陷综合判定。127
A1标签标注内容的基本要求
A1.1品名
SN 0400.8-1995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标签及标注内容的基本要求
品名应使用标准化的名称并具有唯一性,使消费者不易与其他产品混滑。不得使用虚假的、欺骗性的及误导的品名。不得在品名中暗示其某些性质与其他产品相似以引起消费者混淆。不得使用夸张性的修饰词。
A1.2内容物重量
应使用国际单位制或进口国认可的计量单位。内容物的实际重量与标签上所标注的内容物标称重量之间的公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不得以罐头的最大容积、最大液量容积作为内容物重量来标注,不得以夸张性修饰词来描述内容物重量。A1.3配料表
按其所占重量比例递减顺序排列,完整地标注在标签上,或按进口国的要求标注在标签上。配料应使用标准的或通用的名称。
A1.4日期标志
标注方式、有效期的期限范及所使用的文字应符合规定。不得标注虚假的、欺骗性的、误导的及错误的日期标志不得用任何方式修改标签的日期标志以延长保质期或保存期。A1.5原产地、生产商、经销商信息在标签上标注的原产地、生产商、经销商的全称及地址,内容必须真实、准确。A1.6小标签
标注的内容必须符合产品的真实特征。A1.7条形码
如在标签上已注明原产地或经销商,条形码上地区编码须与标签上标注的原产地或经销商所在地一致。用“条形码阅读器”扫描标签上的条形码,所显示的数字应与条形码上方或下方所标注的数字一致。
A1.8文字
应使用进口国认可语种的规范化文字。当同时并用几种文字时,这些文字的含义应保持一致,并以进口国认可的文字为解释依据。文字的字体、尺寸和色彩应符合规定。A1.9图形
标签上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应与罐内实际的内容物的形状相同,不得使用假冒的、误示的、想象的及夸张的图形。
A1.10质量等级
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按质量等级标准来标注产品的质量等级,必要时标注质量等级说明。所标注的质量等级须与罐头内容物的实际质量等级相符。A1.11其他bzxZ.net
按需要在标签上标注营养成分表或营养标签、保健声明、特殊功效声明及添加剂等.内容必须真实,标注的方式必须符合规定。
A2标签的基本要求
A2.1标签尺寸
金属的纸质标签尺寸要求如下:SN 0400.8-1995
标签宽度一罐身高度2×卷边宽度,负公差<2mm标签长度=罐身周长十10mm;公差士2nlm注:大型罐使用的小型标签及玻璃瓶罐使用的标签尺寸要求另行规定。A2.2纸质标签粘贴的要求
标签须清洁、完整、牢固而整齐地粘贴在罐外。用以增加或补充内容的小标签不能覆盖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用以更改或覆盖标签上部分内容的小标签尺寸必须恰当,必须粘贴在标签的相应位置。A2.3注册商标
印有注册商标的标签,使用人应该是该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或使用者。A2.4色彩
标签上品名、内容物重量等主要文字的色彩应与背景的色彩有明显的对比。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的色彩应与罐头内容物的实际色彩基本一一致。12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商检局国检科(1993)119号文下达的“出口头检验规程标签”,由国家商检局组织的起草小组负贵起草。
随着对食品的安全卫生认识的不断提高和对食品安全卫生控制的不断加强,国外对食品的标签越来越重视,美国于1994年5月正式实施的“食品标签法”,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及标注方式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其他发达国家也纷纷根据本国的情况对食品标签提出了具体要求。罐头是我国大宗出口产品之一,在出口食品中占有较大比例,因此購头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关系到我国罐头产品能否继续在国际罐头贸易中占有一席之地关键因素。为适应这些需要,使我国的罐头标签设计、使用及检验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根据标签管理和标签检验的需要及罐头标签的特点,经过对关键控制点的分析,本规程设定了两个针对性的控制重点:“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和“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这样做能够充分体现出管理与检验并举,不但可以达到管理和检验的目的,也使髓头标签检验有好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是《出口头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规定了出口髓头标签检验中抽样、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及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江西、广东、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志平、郑真炎、徐卫、朱建军、陶军、秦红。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出口罐头检验规程
Rules for inspection of canned food for exportLable
本规程规定了出口罐头标签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规程适用于出口罐头标签。
2引用标准
SN 0400.8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品名
罐头的识别名称。
3.2内容物重量
罐头内容物的标称净重、固形物重量或液量容积。3.3日期标志
保质期或保存期标志。
3.4文字
用以描述产品特征的文字说明。3.5图形
标签上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3.6小标签
粘贴在标签上或体上的小型纸质标签。小标签上标示的信息用来增加、补充、更改或覆盖标签上的部分内容。
4抽样
4.1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每种标签≥6张。4.2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每检验批≥10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5-09-20批准1996-01-01实施
5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
5.1申请
SN0400.8-1995
5.1.1由标签持有人或合法使用者提出标签登记检验申请。申请时应提供标签的设计样张或印刷样张、数据来源、设计说明、进口国对标签应标注内容的规定及适量的罐头样品。5.1.2已通过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并取得合格登记的罐头标签,除改变日期标志外,改变标签的其他文字或图形、图字尺寸、版面排列方式、印刷方式及套色等均按5.1.1条办理申请。5.1.3经标签登记的符合性检验合格的标签加与质量有关的小标签,小标签视为标签的组成部分。同-一标签加贴不同的与质量有关小标签视为不同的标签,分别按5.1.1条办理申请。5.2检验
按GB7718及附录A的要求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5.2.1审核标签设计文件;
5.2.2审核标签标注的内容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5.2.3审核标签的版面设计,检验标签尺寸;5.2.4检验罐头内容物以验证标签标示的内容及数据。5.3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5.3.1予以登记
经检验,标签标示的内容与髓头实际内容物一致、标注的方式符合规定、版面设计及尺寸符合要求、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已标注等,该标签予以登记。5.3.2不予登记
经检验,标签标示的内容不真实、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版面设计不合理,尺寸公差超过规定,必须标注的内容没有标注等不予登记。5.3.3标签标示的数据修改期限
标签上标示的数据因真实性或合理性问题而没通过标签登记检验的,可应申请人要求退间进行数据修改。修改期限为60d。在规定期限内无正确结果的不予登记。6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
6.1检验范围
6.1.1使用中的罐头标签必须有有效的标签登记证书。6.1.2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可单独进行或与品质检验、包装检验同时进行。6.1.3已贴上有标签登记证书的纸质标签改换其他标签、无标签罐头加贴标签、声明无标签但在检验中发现有标签及加贴与质量有关的小标签等,这些标签必须有标签登记证书,否则按本规程5.1条进行标签登记。
6.2检验
在照度不低于5001x的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光色的照明条件下按GB7718及附录A的要求对下列内容进行检验:
6.2.1检验所使用的标签与登记标签的---致性。6.2.2检验标签的日期标志标注的合理性。6.2.3正面观察主要展示版面,一个视野中应能同时看到品名和内容物重量等标示。6.2.4检验单张标签色彩的均勾性,同批标签间色彩的一致性,彩色标签套色的准确性。6.2.5纸质标签,检验标签的尺寸及标签粘贴情况,印铁标签,检验主要文字及图案有否划伤。6.2.6检验所使用的标签标示的质量信息与罐头内容物的一致性。6.3检验结果的判定和处理
SN0400.81995
6.3.1各项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判定为合格,签发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合格单。也可在其他检验结果单上附加证明该标签使用的符合性检验合格。6.3.2所使用的标签与登记的标签不一致,日期标志虚假、误导或不合理,主要展示版面的一个视野中应不能同时看到品名和内容物重量等标示,单张标签色彩不均匀,同批标签间色彩不一致,彩色标签套色不准确,纸质标签的尺寸不符或公差超过范围,所使用的标签标示的质量借息与头内容物不一致等均判为不合格,加工整理。
6.3.3检验中发现纸质标签粘贴不符合要求而影响罐头销售,标签上有锈斑、油斑、污染或破损,印铁标签的主要文字或图案严重划伤等,其缺陷数结合包装检验的缺陷综合判定。127
A1标签标注内容的基本要求
A1.1品名
SN 0400.8-1995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标签及标注内容的基本要求
品名应使用标准化的名称并具有唯一性,使消费者不易与其他产品混滑。不得使用虚假的、欺骗性的及误导的品名。不得在品名中暗示其某些性质与其他产品相似以引起消费者混淆。不得使用夸张性的修饰词。
A1.2内容物重量
应使用国际单位制或进口国认可的计量单位。内容物的实际重量与标签上所标注的内容物标称重量之间的公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不得以罐头的最大容积、最大液量容积作为内容物重量来标注,不得以夸张性修饰词来描述内容物重量。A1.3配料表
按其所占重量比例递减顺序排列,完整地标注在标签上,或按进口国的要求标注在标签上。配料应使用标准的或通用的名称。
A1.4日期标志
标注方式、有效期的期限范及所使用的文字应符合规定。不得标注虚假的、欺骗性的、误导的及错误的日期标志不得用任何方式修改标签的日期标志以延长保质期或保存期。A1.5原产地、生产商、经销商信息在标签上标注的原产地、生产商、经销商的全称及地址,内容必须真实、准确。A1.6小标签
标注的内容必须符合产品的真实特征。A1.7条形码
如在标签上已注明原产地或经销商,条形码上地区编码须与标签上标注的原产地或经销商所在地一致。用“条形码阅读器”扫描标签上的条形码,所显示的数字应与条形码上方或下方所标注的数字一致。
A1.8文字
应使用进口国认可语种的规范化文字。当同时并用几种文字时,这些文字的含义应保持一致,并以进口国认可的文字为解释依据。文字的字体、尺寸和色彩应符合规定。A1.9图形
标签上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应与罐内实际的内容物的形状相同,不得使用假冒的、误示的、想象的及夸张的图形。
A1.10质量等级
根据产品质量情况按质量等级标准来标注产品的质量等级,必要时标注质量等级说明。所标注的质量等级须与罐头内容物的实际质量等级相符。A1.11其他bzxZ.net
按需要在标签上标注营养成分表或营养标签、保健声明、特殊功效声明及添加剂等.内容必须真实,标注的方式必须符合规定。
A2标签的基本要求
A2.1标签尺寸
金属的纸质标签尺寸要求如下:SN 0400.8-1995
标签宽度一罐身高度2×卷边宽度,负公差<2mm标签长度=罐身周长十10mm;公差士2nlm注:大型罐使用的小型标签及玻璃瓶罐使用的标签尺寸要求另行规定。A2.2纸质标签粘贴的要求
标签须清洁、完整、牢固而整齐地粘贴在罐外。用以增加或补充内容的小标签不能覆盖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用以更改或覆盖标签上部分内容的小标签尺寸必须恰当,必须粘贴在标签的相应位置。A2.3注册商标
印有注册商标的标签,使用人应该是该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或使用者。A2.4色彩
标签上品名、内容物重量等主要文字的色彩应与背景的色彩有明显的对比。用以说明内容物的图形的色彩应与罐头内容物的实际色彩基本一一致。129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商检行业标准(SN)标准计划
- SN/T4549-2016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开口马口铁罐检验规程
- SN/T4656.4-2016 进出口纺织品生物安全检验方法第4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
- SN/T4585-2016 出口食品中甲基砷酸、二甲次胂酸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SN/T4551-2016 过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规范
- SN/T4656.1-2016 进出口纺织品生物安全检验方法第1部分:白假丝酵母菌
- SN/T1010-2001 出口合成革鞋检验规程
- SN/T4656.2-2016 进出口纺织品生物安全检验方法第2部分:大肠埃希氏菌
- SN/T4656.5-2016 进出口纺织品生物安全检验方法第5部分:菌落总数
- SN/T4455-2016 化妆品微生物风险评估和低风险产品鉴定指南
- SN/T2300-2009 国境口岸蚊类携带基孔肯雅病毒的检测方法
- SN/T3698-2013 辐射骚扰测试系统期间核查方法
- SN/T4453-2016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分子分型SPA基因分型方法
- SN/T2268-2009 漆包线中有机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 SN/T4529.1-2016 供港食品全程RFID溯源规程第1部分:水果
- SN/T4426-2016 出口食品加工卫生表面取样技术方法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