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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行业标准(FZ)】 亚麻纱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19:09:33
  • FZ/T32001-199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FZ/T 32001-1998

  • 标准名称:

    亚麻纱

  • 标准类别:

    纺织行业标准(FZ)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8-12-25
  • 实施日期:

    1999-07-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370.40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产品>>59.080.20纱线
  • 中标分类号:

    纺织>>麻纺织>>W32麻纱、线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2-12519
  • 页数:

    12页
  • 标准价格:

    12.0 元
  • 出版日期:

    2004-03-23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赵志娟、王雅琴、常玉坤、郭桂香
  •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纺织产品检测中心、哈尔滨亚麻纺织厂
  • 归口单位:

    全国亚麻纺织标准化技术
  • 提出单位:

    原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
  • 发布部门:

    国家纺织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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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包括油纤两用亚麻)纱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湿纺细纱机、干纺细纱机生产的亚麻湿纺、煮练、漂白的长麻纱、湿纺普梳短麻纱、湿纺精梳短麻纱和干纺短麻纱的品质和作为交接验收的统一规定。 FZ/T 32001-1998 亚麻纱 FZ/T32001-199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FZ/T32001—1998
本标准是根据原中国纺织总会(1995)纺科标16号之通知对FZ/T32001一1991的修订。在原版本的基础上,参照其他标准,结合1993~1995年与国外技术交流时的资料,对标准内容作了以下修改:1.亚麻纱的公定回潮率标准由原来的10%修改为12%。2.修改了亚麻纱的技术要求。包括:调整和修改支数系列;麻粒子单位由个/g改为个/100m;纱的等别分优等、一等、二等。优等纱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纱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3.增加售纱的采样、出厂检验及买方验收的有关规定。4.修改黑板评定的方法。
5.参照成品布的检验标准,粗节的分类重新做了调整。6.对检验粗节、粒子的现场进行了规定。7。对样照重新编号,且明确指出中间支数的样照替代要求。本标准附录 A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于1991年首次发布。免费标准bzxz.net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FZ/T32001一1991。本标准由原中国纺织总会科技发展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亚麻纺织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由黑龙江省纺织产品检测中心、哈尔滨亚麻纺织厂共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志娟、王雅琴、常玉坤、郭桂香。131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亚麻纱
Flax yarn
FZ/T 32001-1998
代替FZ/T32001-·1991
本标准规定了亚麻(包括油纤两用亚麻)纱的产品品种、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湿纺细纱机、干纺细纱机生产的亚麻湿纺、煮练、漂白的长麻纱、湿纺普梳短麻纱、湿纺精梳短麻纱和干纺短麻纱的品质和作为交接验收的统一规定。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3916—1997纺织品卷装纱单根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产品品种、规格
3.1亚麻纱的粗细程度以公制支数表示,即在公定回潮率时以1g重量纱的长度米数表示,见式(1):L
式中:N--公制支数,Nm
L--长度,m,
G——重量,g。
(1)
3.2亚麻纱的粗细程度亦可用特(tex)表示,即以1000m纱在公定回潮率时的重量克数表示,见式(2):
式中:T—特克斯数,tex;
G-~-重量,g
L—-长度,m。
3.3亚麻纱的公定回潮率标准:12%。3.4亚麻纱的标准重量
3.4.1100 m亚麻纱在公定回潮率时的标准重量X 1000
标准重量(g/100m)=100/支数
3.4.2100m亚麻纱的标准干燥重量:标准干燥重量(g/100m)=标准重量/(1+公定回潮率)3.5亚麻纱的公制支数系列及100m标准重量规定见表1。国家纺织工业局1998-12-25批准132
(3)
·(4)
1999-07-01实施
公定回潮率时
的标准重量
g/100m
FZ/T 32001—1998
g/100m
公定回潮率时
的标准重量
g/100m
g/100m
技术要求
公定回潮率时
的标准重量
8/100m
亚麻纱的技术要求见表2。
公制支数
55以上
15~26
14.5以下
断裂长度
不小于
FZ/T 32001—1998
表1(完)
g/100 m
1, 751
百米重量
断裂强力
变异系数,%
变异系数,%!
不大于
不大于
百米重量
偏差,%
不大于
公定回潮率时
的标准重量
g/100m
黑板条干均
勾度10块板,分
不低于
g/100 m
个/100m
不多于
个/400m
不多于
公制支数
22以上
15~22
8以上
4.2品等规定
断裂长度
不小于
FZ/T 32001---1998
表2(完)
百米重量
断裂强力
变异系数,%
变异系数,%
不大于
不大于
百米重量
偏差,%
不大于
黑板条干均
匀度10块板,分
不低于
个/100m个/400m
不多于
不多于
4.2.1亚麻纱的品等评定以同品种昼夜的生产量(不少于500kg)为-批,按规定的试验周期和各项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按其结果评定纱的品等,以一次试验结果为准。4.2.2亚麻纱的品等分优等、一等、二等;低于二等指标者作等外。4.2.3湿纺亚麻纱的品等由断裂长度、断裂强力变异系数CV(%)、百米重量变异系数CV(%)、条干均匀度、100m纱内麻粒总数和400m纱内粗节数评定,当六项的品等不同时,按六项中最低的-项品等评定。干纺亚麻纱的品等由断裂长度、断裂强力变异系数CV(%)、百米重量变异系数CV(%)和400m纱内粗节数评定,当四项的品等不同时,按四项中最低的一项品等评定。4.2.4亚麻纱的断裂长度高于表2的指标,则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可相应增加,见表3。表3
与标准相比断裂长度增加的百分比,%大于
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增加的绝对值,%1
4.2.5亚麻纱百米重量偏差超出允许范围时,在原评等的基础上作顺降一等处理,但顺降至二等为止;已评定为二等的纱不再顺降。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各项试验应在各方法标准中规定的标准条件下进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温度20℃土2℃;相对湿度65%士3%。
5.1.2快速试验:由于生产需要,要求迅速检验产品的质量,可采用快速试验方法。快速试验可以在接近车间温湿度条件下进行,但试验地点的温湿度必须稳定,并不得故意偏离标准条件。135
FZ/T 32001 --- 1998
5.1.3试样的准备:将试样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放置一定时间,使其达到回潮率平衡(相隔一小时前后二次的称重相差不超过0.1%),方可试验每绞纱的重量。因亚麻湿纺纱含水量较大,故需先干燥去湿。5.2试验周期
生产厂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决定试验的时间,作为该周期内纱线的品等依据,此周期不得随意变动。
5.3采样
5.3.1试样:生产厂对纱品等试验采用管纱,用户对产品进行质量验收,提出异议时,则以成品质量检验为准。
5.3.2采样要求:从生产同一品种的全部机台头、中、尾部两侧随机拔取管纱,拔取时不准固定位置,小纱不准拔取,不准在同一锭带上拔取两个纱锭,共拔取30个纱管。5.3.3品等试验采样及取纱管数规定见表4。表4
生产同品种开台数
每机台拔取管纱个数
15个/面
5~10个/面
品等的各项试验,每批每份试样规定见表5。表5
物理性能
支数、重量偏差、重量
变异系数、断裂长度、
断裂强力变异系数,绞
回潮率
3~5个/面
外观质量
条干均匀度
摇取黑板数
6以上
1~3个/面
试验全长,m
5.3.5物理性能试验及回潮率用同一份试样,单纱强力每份试样为30个管纱,摇取30绞,测试总数为50次。如采用自动单纱强力机(仪),测试总数为100次。5.3.6对纱品等的外观质量试验的采样,在断裂长度试样中取10个管纱,摇成10块黑板,每块摇取40 m,共400 m。
5.3.7对售纱的外观检验,采用简子纱进行测试,每个筒子纱摇一块黑板,每份试验共检验十块黑板。5.3.8成包回潮率采样,在每批每品种随机采样两份,每份抽取筒纱3只,分别去除表层,共取30g~~50g,舒批以两份回潮率平均值表示,也可采用筒子测湿仪直接测量简纱回潮率。5.4设备
5.4.1提供和保持试验室中试验用标准大气的设备。5.4.2缕纱测长器:周长应为1000mm士1mm,装有匀速往复的横动导纱装置,其导纱动程要足够大,避免摇纱时纱圈重叠,并装有调节张力的装置,测量周长最大差异应不大于0.1%。5.4.3烘箱:烘箱内温度控制为105℃±3℃。附有烘篮的感量为0.018的天平。5.4.4链条天平:最大载荷200g,感量10mg。5.4.5单纱强力试验机:等速伸长型强力试验仪(CRE)。5.4.6摇黑板机:按照规定调节黑板绕的纱密度,纱在黑板上的密度规定为20根/50mm。5.4.7黑板:长300mm,宽225mm,厚1.5mm,板面光滑无刺,黑板的背面粘上下两条白色胶布(胶布规格长155mm、宽12mm、厚1mm)。5.4.8暗室:检验黑板条干应在暗室内进行。四周墙壁应涂以不反光黑色,检验一般应在500~8001x的照度下进行。光源采用40W青色或白色日光灯,两支并列。5.5程序
5.5.1单纱测长试验
FZ/T 32001—1998
5.5.1.1将试样用缕纱测长器摇取细纱,每绞长100m土0.03m。5.5.1.2按表5要求取30支绞纱,送至干燥箱干燥,放在标准大气下达到平衡回潮率(快速试验时,可适当缩短调湿时间)。
5.5.2绞纱称重试验
5.5.2.1称重前应先校正天平,使两端秤盘平衡,指针在零位置上。5.5.2.2称重时,绞纱轻放到秤盘上。5.5.2.3把称重后的绞纱,立即放入封闭的铁盒内。5.5.3单纱强力试验
按GB/T3916执行。
5.5.4回潮率试验
5.5.4.1将称重后的绞纱放在一起,并剪理成18cm~20cm长纱捆好,及时记录所称烘前重量,然后放入105℃士3℃烘箱内烘至恒重(不变重量),作为干后重量。恒重是继续烘潮时,每隔10min(不含称重时间)的二次称重差异不超过原称重0.05%的重量,以最后次称重为准。5.5.4.2干燥后的试样应在干燥前称重的同~天平上称重,并计算其回潮率和折算支数。5.5.5外观质量检验
5.5.5.1在同一批30只管纱中取出10只管纱,干燥后在黑板机上摇取,每只管纱摇取一块板,每块板摇取40m,纱绕在黑板上,按规定密度排列均匀。5.5.5.2黑板机在开车前,应检查密度调节刻度,开车后黑板回转应无跳动。5.5.5.3条干均勾度检验:采用黑板检验方法,黑板与样照垂直平齐地放置在暗室里的板架上开启日光灯,检验员位于距离黑板2.5m士0.3m处进行检验,视线与黑板中心位置成水平线,逐块对照样照评等:
a)阴影普遍深于样照时,即降等;b)阴影深浅相当于样照,但总面积显著大于样照时,即降等;c)阴影总面积虽小于样照,但显著深于样照,即降等。5.5.5.4粗节检验:检验地点要求尽量采用北向自然光源。正常检验时,必须有较大的窗户,窗户不能有障碍物,以保证室内光线充足。检验面的安放应与水平成45°士5°的角度。检验者的影子应避免投射到黑板上。逐块对照疵点样照检验,粗节分三类:a)长粗节:长40mm及以上,粗为原纱直径3倍及以上者;b)中粗节:长10mm及以上,粗为原纱直径4倍及以上者;c)短粗节:长5mm及以上,粗为原纱直径6倍及以上者。5.5.5.5麻粒检验:要求同粗节检验,且需要黑色塑料薄片压板(如图1),在压板上剪去5个50mm×50mm的方形孔,压板放在黑板上,纱与黑板间插入浅蓝色纸板,正反两面检验麻粒数。纱中纤维扭结呈明显粒状者,称麻粒。
FZ/T32001—1998
黑色塑料薄片压板
亚麻纱条干样照的编号规定见表6。表6
公制支数,N.
(湿纺长麻纱)55以上
(湿纺长麻纱)40~54
(湿纺长麻纱)27~39
(湿纺长麻纱)15~26
(湿纺长麻纱)14.5以下
(湿纺精短纱)15~24
(湿纺短麻纱)8以上
麻粒子、粗节
注:对中间支数,用较相近的支数样照去代替,如差值相同,就高不就低。5.6试验结果计算
5.6.1回潮率
75——201
65—202
55——203
28——207(原色)
—208
24—209(原色)
20——210
15——211
—212(原色)
—213
15—214
15--215
216(原色)
10. 5 ---- 217
10,5--—218(原色)
FZ/T 32001 --- 1998
烘前总重量樊后总重量× 100
试样的实际回潮率(%)三
烘后总重量
5.6.2支数(纱的支数以及试验回潮率时的实际支数)支数一
试样长度(m)
试样重量(g)
100+实际回潮率×支数
实际支数=
100+12
重量偏差
重量偏差(%) = 试样实际干燥重量一试样设计干燥重量 × 100试样设计于燥重量
变异系数
单纱强力均方差一
(每个试样单纱强力一试样单纱强力平均数)?试样个数—1
单纱强力变异系数(%)
重量均方差一
单纱强力均方差
单纱强力平均数
区(每个试样重一重量平均数)
试样个数一1
百米重量变异系数(%)
5.6.5断裂长度
重量均方差
重量平均数
× 100
公定回潮率下的支数×单纱强力平均值(cN)×1.02断裂长度(km)=
5.7试验结果的表示
5.7.1计算时,遇到试验结果过大或过小,均应一律计算,(5)
·(8)
.(10 )
.......(11 )
.....( 13 )
5.7.2计算时,有效位数按GB/T8170进行修约,各种试验结果的计算精确度按表7规定。表?
单纱平均断裂强力
断裂强力变异系数
平均重量
平均支数
百米重量变异系数
断裂长度
重量偏差
回潮率
平均捻度
捻系数
支数开方
外观疵点个数
成包净重偏差
6检验规则
抢/cm
要求小数点后有效位数
亚麻纱收付验收或复核,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包装与标志等有关规定进行6.1验收
6.1.1生产厂根据产品检验结果,出具产品检验合格证,收货方应根据该产品的标准对照合格证和包139
装标志的内容进行验收。
FZ/T 32001—1998
6.1.2收货方如因条件限制,收货时不能进行验收,可按生产厂产品合格证收货。6.1.3验收检验必须是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并限于收货方未使用过的产品,如收货方未经验收,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一切后果由收货方负责。6.1.4如因收货方贮存、保管与运输不善,不再进行复验,只能按其合格证验收。6.1.5检验项目
亚麻纱的检验项目,按本标准有关规定进行。6.1.6检验方法
6.1.6.1对产品标准中技术要求的各项指标的验收:a)采样:以同一次交货量为一批,每批取一份试样,试样在各箱内均匀、等量、随机抽取。批量在100箱及以内的取3箱,100箱以上的取5箱。所有项目的检验均抽取筒纱10个。b)各项目的检验方法,按本标准有关规定进行。6.1.6.2在筒纱成箱净重检验中,回潮率以电热烘箱测试的数值为准。6.1.7成箱净重量的检验以公定回潮率12%时的重量为准,当实际回潮率超过或不足公定回潮率时,应折算成公定回潮率时的实际重量,其检验数量为:在100箱以内的取总箱数的10%,100箱及以上的取总箱数的5%,筒纱成箱净重允许偏差为一0.3%。6.1.8纱在使用前应经外观检验,如发现有影响加工和成品质量的疵点,经双方研究,由生产厂调换或折价补偿。
6.1.9在验收中不易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异纤维混入等)造成后部工序产品大量降等时,经双方分析,确由纺纱厂造成的应承担责任,协调处理。6.2复验
6.2.1售纱在交接验收中如有异议,双方可会同进行复验或委托专门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复验和仲裁检验均以一次为准。
6.2.2要求复验的产品应是同一品种、同一品等的产品,并仅限于出厂半年内未经加工或使用的整箱产品。
6.2.3要求复验时,必须保留要求复验数量的全部,但为了不影响加工企业的生产,质量指标的复验最少应保留要求复验数量的20%,简纱不得少于6箱,但要求复验成箱重量时,则应保留要求复验数量的全部,复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负担。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应明确、清楚、便于识别。
7.1.1每个纱箱内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其规格为长130mm,宽90mm,白纸黑铅字印刷。式样如下:
亚麻纱检验合格证
公称重量
(工厂名称)
检验员
FZ/T32001—1998
7.1.2每个纱箱的外侧应有明显标志,标志式样内容如下:名
产品名称及规格
注册商标名称
公称重量
简纱数量
7.2包装
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受损坏,并适于运输、贮存。7.2.1成箱公称重量计算见式(14):kg
回潮率
1十公定回潮率
成箱公称重量一成箱净重×:
1十成箱实际回潮率
7.2.2为确保成箱的公称重量,用小筒纱调节,其数量一箱内不得超过2个。(14)
7.2.3简纱成箱是分品种、定重、定量,用硬纸箱包装,每箱重量30kg,用30个筒纱组成(用户有特殊要求,按协议执行)。每箱重量允许偏差一0.3%。7.2.4不同品种、不同等级的纱不得混合成箱。7.2.5纱用牛皮纸或防潮纸或塑料袋包扎,而后装入纸箱封好。纸箱包装用紧包器扎紧。7.3运输
必须保证产品不受损失,安全稳妥。7.3.1运输工具必须整洁,不污染产品。7.3.2运输时,应用有篷货车,具有防雨设施,严防打湿或积水渍湿。7.4贮存
要确保产品品质不变质、不发。7.4.1仓贮场所必须具备防潮设施,力求相对湿度不超过65%。7.4.2仓贮场所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设施,使仓库空气经常保持流通。7.4.3杜绝火种,加强防火措施。141
FZ/T 32001--1998
(提示的附录)
变异系数代用公式
本标准所列出的变异系数计算公式是按一定程序推算而来的,为在试验中计算方便,可采用本附录所列公式直接计算。
数一平均数以下各变值的平均数)×平均数以下各变值个数×100变异系数(%)= ×2(平均数
根据公式取值为1.25。
总个数×平均数
..(Al)
总个数×元
2×(总个数—1)
·(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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