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SN/T 0110-92
进口生山羊板皮、绵羊板皮检验规程
Rule for inspection of
raw goat skins and sheep skins for import
1992-12-25 发布1993-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进口生山羊板皮、绵羊板皮检验规程 SN/T 0170-92
Rule for inspection of
raw goat skins and sheep skins for import
1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进口生山羊板皮、绵羊板皮验收方法,检验程序和质量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进口生山羊板皮、绵羊板皮的检验。
2 检验依据
合同有规定向按合同规定检验(样品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无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按本规程检验。
3 主要伤残鉴定和计算
3.1 卧栏:圈养处不洁,在两胯和腹部粘上粪便,日久结块(球)者称为卧栏。
3.2 疔伤:由病毒所致,绿豆大小,有红白疔之分。红疔,指伤面未脱落,伤处透明发红;白疔,指伤痛已脱落,还未生出新手。伤口说明发亮,影响制革质量。
3.3 痘伤:由病毒感染所致,板面呈红色丘疹,逐渐发展黄豆粒大小。轻者,只有几个;重者,成片,影响制革质量。
3.4 刀伤:因剥皮不慎造成的伤残,深入皮板厚度1/3为猎刀,超过2/3厚度为刀刺。
3.5 霉烂:由于储运不当,导致皮板变质,称为霉烂。
3.6 虫蚀:由于保管不当,皮板被虫蛀成小洞或弯曲沟道,使毛根成片脱落或出现断毛者,称为虫蚀。
3.7 淤血:羊因故死亡后未及时放血,血迹留在皮板中,皮板呈暗红色者,称为死羊淤血;被击打后所留下的伤痕,轻者,粒面层未被血液侵蚀在皮板中,使皮板患处呈深红色或暗紫色,伤处发硬,暗淡无光;重者,粒面层受损,血液污染部分皮板和毛绒者,称为打击淤血(击伤)。
3.8 灼伤:晾晒时被强烈日光曝晒所致,所留下的伤痕,称为灼伤。
3.9 冻板:鲜皮在晾晒时受冻,导致皮板纤维松弛,皮板颜色显灰白色,称为冻板。
3.10 癣癞伤:系细菌使皮肤传染造成的伤残。破坏毛囊:轻者,毛被粘乱,含有肤皮的称为癣;重者,毛被脱落,皮板呈凹窝的称为癞。粒面层被破坏,影响制革质量。
3.11 疥:牲畜受疥虫咬伤,发痒,经常摩擦后溃疡,造成粒面层受损,影响制革质量。
3.12 刺扎伤:羊在饲养揉痒或被铁丝网或树枝等刮伤粒面层者称为剌挂伤。
3.13 剪刀伤:由于剪毛不慎,剪刀即伤粒面层,在皮板上留下痕迹者,称剪刀伤。
3.14 伤残计算
3.14.1 一项伤残不足者,可自另一项伤残抵补计算。
3.14.2 两处伤痕相距3 cm以内的按一处伤残计算。
3.14.3 轻微已愈伤残不作缺陷计算。
3.14.4 非洲山,绵羊板皮致育好出油烧版和轻微虫蚀不作缺陷计算。
4 抽样
4.1
抽取样品的包装必须完整。
4.2 数量
抽样数量,按到货明细单或发票为批,每批件(包、盘)数不低于3件。
100件以下抽取10件,超过100件的超过部分,按每增加20件增抽1件,不足20件的按20件计算。
等级、规格、数量发现异常现象应酌情增加抽样数量。
4.3 方法
4.3.1 不同等级、规格应分别抽取。
4.3.2 按装箱单顺序号的间隔件号抽取。
4.4 样品保存
凡对外索赔出证,除保留原抽验的样品(照片)外,还应保留到货各等级10%原包装货物,直至索赔终止。
5 检验程序
5.1 仪器和工具
衡器、检验台、尺。
5.2 条件
检验场地自然光线充足适宜,避免阳光直射,需要有足够的堆放场地。
5.3 衡量
5.3.1 用校准衡器实衡重
5.3.2 实衡毛重:将全批到货,逐件(包、盘、捆)稳放在磅盘上实衡毛重。
5.3.3 实衡皮重:抽取到货品数10%样包,逐张去掉浮盐或杂物,将所所有包装物包括杂货物等堆放在磅盘上,实衡皮重,求得每件平均皮重,以此推算全批皮重。
5.3.4 实衡净重:将抖净的皮平放在磅盘上,实衡净重。
5.3.5 求净重方法
A = B - (C + D) (1)
式中:A——净重;
B——毛重;
C——杂物;
D——皮重。
5.3.6 要求
5.3.6.1 羊皮多以张计价,将抽取样品平放在磅盘上,逐件衡取重量,重量是判断内包装物规格不符和数量短少重要参考依据。
5.3.6.2 允许短重幅度:盐湿皮5%,干皮3%。
5.3.6.3 合同规定以张计价的,短数不管多少均视为不合格,但需要全部清点到货数量。
5.3.6.4 合同有面积规定的应用校准量具逐张丈量,手工测量方法采用长乘宽抵补法,求得面积。
面积计算:
S = a × b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