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食醋的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Vinegar
SB/T 10174—19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醋的定义和产品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酿造食醋及调配食醋。
2 食醋的定义
含有一定量醋酸的适合于人类消费的液体。
3 食醋分类
3.1 酿造醋:将各种含有淀粉、糖或酒精的原料单独或混合使用,经发酵工艺酿制而成的食醋。
3.1.1 粮谷醋:以各种谷类或薯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酿造醋。
3.1.1.1 陈醋:以高粱为主要原料,大曲为发酵剂,采用固态醋酸发酵,经陈酿而成的粮谷醋。
3.1.1.2 香醋:以糯米为主要原料,小曲为发酵剂,采用固态分层醋酸发酵,经陈酿而成的粮谷醋。
3.1.1.3 麸醋:以麸以为主要原料,采用固态发酵工艺酿制而成的粮谷醋。
3.1.1.4 米醋:以大米(糯米、粳米、籼米,下同)为主要原料,采用固态或液态发酵工艺酿制而成的粮谷醋。
3.1.1.5 熏醋:将固态发酵成熟的全部或部分醋醅,经间接加热熏烤成为熏醋,再经浸淋而成的粮谷醋。
3.1.1.6 谷薯醋:以谷类(大米除外)或薯类为原料,采用固态或液态发酵工艺酿制而成的粮谷醋。
3.1.2 酒精醋:以酒精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酿造醋。
3.1.3 糖醋:以各种糖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酿造醋。
3.1.4 酒醋:以各种酒类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酿造醋。
3.1.5 果醋:以各种水果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酿造醋。
3.1.6 再制醋:在冰醋酸或醋酸的稀释液里添加糖类、酸味剂、调味剂、食盐、香辛料、食用色素、酿造醋等制成的食盐。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内贸易部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珍极酿造厂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林。
本标准由石家庄市珍极酿造厂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1993—05—05批准 1993—12—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