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 3202—1996
前 言
海带是我国人工养殖产量最大的海藻,干海带是最主要的加工品种,除作为食用外大量的用于海藻化工生产,本标准的编写兼顾了上述两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在原国家水产总局部标准 SC/T 3202—81 淡干、盐干海带质量标准(即 SC 17—81)基础上做了如下修改和补充:
- 标准名称做了改变。
- 内容上新增加了范围、引用标准、定义、抽样、试验方法、标签、包装等章。
- 淡干海带理化指标(水分和泥沙杂质)改为按级别分别要求,一级品水分加严至≤18%,二级品、三级品泥沙杂质的要求较原标准分别放宽 1%~2%。
- 新规定了抽样、判定规则和试验方法,使本标准有较好的可操作性。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 SC/T 3202—81。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川、陈远惠、尚德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