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SB/T 10113~10126—92
饲 料 机 械
1992-12-30发布1993-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饲料半自动机械定量打包机
SB/T 10121—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半自动机械定量打包机(以下简称“打包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粉状、粒状饲料的打包机。
2 引用标准
| GB 191 |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
| GB 6388 |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
3 产品分类
3.1 规格
打包机规格用额定包装量表示,其规格及对应的称量打包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
| 表 1 | ||||||
|---|---|---|---|---|---|---|
| 额定包装量,kg/包 | 5 | 10 | 25 | 40 | 50 | 100 |
| 称量打包能力,包/h | 400~300 | 250~150 | ||||
3.2 型号
打包机的型号由专业代号、品种代号、型式代号和产品规格组成。专业代号、品种代号和型式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组成,产品规格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表示方法:
| S | J B | B | |
| └───────────────┘ 产品规格:额定包装量kg/包 产品型式:半自动 产品品种:机械打包机 专业:饲料加工机械设备 | |||
SB/T 10121-92
4 技术要求
4.1 打包机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打包机的正常工作条件为:
- 秤体的安装基础应水平无振动;
- 工作环境温度:-10~+40℃;
- 额定电压变化:±10%;
- 应配有打包机规格相适用的吸风装置。
4.3 计量秤计量性能
4.3.1 计量秤基本参数见表2
| 额定称量 kg | ||||||
|---|---|---|---|---|---|---|
| 5 | 10 | 25 | 40 | 50 | 100 | |
| 检定分度值“e” g | 5 | 10 | 20 | 20 | 50 | 100 |
| 检定分度数 | 1 000 | 1 000 | ||||
注:“e”值由制造厂根据表2确定或与用户协商定。
4.3.2 计量秤的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 静态(砝码)检定 | 动态(物料)检定 | ||
|---|---|---|---|
| 方 法 | |||
| 最大允许误差 | ±1.0e | ±1/500(额定称量) | |
4.3.3 计量秤最小称量不小于1/8额定称量。
4.3.4 计量秤称量值为非额定称量时,其称量误差以最大允许误差计。非额定称量砝码的配置由制造厂根据4.3.1、4.3.2确定或与用户协商确定。
4.3.5 静态计量性能
- 空秤稳定性:空秤调整平衡,打破平衡后,秤应能恢复平衡;当计量杠杆不能恢复平衡时,轻端加放允差砝码(砝码箱端为加放当量允差砝码,下同),应能压至平衡位置或平衡位置之下。允差砝码应符合表3的规定。
- 额定称量准确度:秤体在额定称量砝码位置下,计量杠杆应平衡;不平衡时,轻端加放允差砝码,应能压至平衡位置或平衡位置之下。允差砝码应符合表3的规定。
- 额定称量灵敏度:秤体在额定称量砝码位置平衡时,秤斗处加放表3规定的允差砝码,计量杠杆端改变的静止距离见表4;
- 最大安全负荷:秤体的最大安全负荷为额定称量的125%。
- 不变性:秤体在额定称量砝码位置平衡时,卸下全部砝码,空秤应符合4.3.5 a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