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8088—94
代替 SC 58—82
渔船制冷系统效用试验技术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渔船的制冷系统效用试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氟利昂为制冷剂的直接蒸发式的新建渔船鱼货保冷冻结和冷藏系统的效用试验。
2 试验前要求
2.1 效用试验应在各项密性试验结束后及低压回气管路包扎绝热材料后才能进行。
2.2 报警及自动保护设备的效用和可靠性,应经调试、检查、确认;测量仪表的准确性,应经检测,各压力表阀应全部开启。
2.3 压缩机排出端、贮液器、冷凝器、中间冷却器及安全阀应调好,其开启压力应不大于表1规定。
| 名称 | 冷凝器及贮液器 | 中间冷却器及蒸发器 | 压缩机排出端 |
|---|---|---|---|
| R12 | 1.03 | 0.69 | 1.03 |
| R22 | 1.72 | 1.37 | 1.72 |
2.4 制冷剂应急排放管应畅通。
2.5 制冷机房和速冻间的通风机应做过1h的效用试验。
2.6 试验时鱼舱的密闭舱口盖、出入门及换气管、落水口液封槽应充足盐水。
3 制冷试验
3.1 制冷试验在冷藏鱼舱空舱情况下进行。
3.2 开动全部制冷压缩机,使所有鱼舱从常温冷却到设计要求的最低温度,然后使压缩机继续制冷12h,但从制冷开始到试验结束的总时间应不少于24h。记录从压缩机开始制冷至舱内达到设计要求温度时所需的时间,并注意制冷压缩机、冷却水泵、冷风机以及它们的电动机的运转情况。
试验时,下列各项参数应每小时记录1次:
- 制冷压缩机的转速、吸排气温度和压力。
- 制冷压缩机滑油压力。
- 制冷压缩机电动机的转速、电流及电压。
- 冷凝器冷却水进、出温度及压力。
- 冷凝器的冷却水泵电动机的转速、电流及电压。
- 冷藏鱼舱各测点温度。
- 外界大气温度及与冷藏鱼舱相邻船室的温度。
- 冷风器进口气温、出口温度、压力。
- 冷风机风机电机转速、电流及电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1994-11-01批准 1995-01-01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