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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Z/T 95006-2012普通轧车
标准号:
FZ/T 95006-2012
标准名称:
普通轧车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
Padder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2-05-24 -
实施日期:
2012-11-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机械>>59.120.50印染和整理机械设备中标分类号:
纺织>>纺织机械与器具>>W95染整机械与器具
替代情况:
替代FZ/T 95006-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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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轧车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毛、化纤及其混纺织物等在洗涤或浸渍工序后作为平幅轧液,保持一定轧余率的普通轧车。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FZ/T95006—1998《普通轧车》。
本标准与FZ/T95006—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分类(见3.1);
———修改了参数(见3.2,1998年版的表1);
———删除了轧余率要求中有关公称速度的条件(见1998年版的表2);
———增加了全机噪声的要求(见4.8)。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建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海大印染机械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二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荣、李立平、陈丽洁、王纪清、林健、郑军、易姿明。
本标准于1994年4月首次发布,1998年1月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7111.1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7111.7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7部分:染整机械
GB/T17780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GB/T22801 纺织机械 染整机器导布辊 主要尺寸及要求
FZ/T90001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FZ/T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纺织机械铭牌 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FZ/T90089.2 纺织机械铭牌 内容
FZ/T92061 普通轧车用不锈钢轧辊
FZ/T92062 普通轧车用橡胶轧辊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95006—2012
代替FZ/T95006-1998
普通轧车
Padder
2012-05-2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
行业标
普通轧车
FZ/T95006--2012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
880×1230
2012年8月第一版
印张0.5
字数8千字
2012年8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2-23800
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851010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FZ/T95006—1998《普通轧车》。本标准与FZ/T95006—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分类(见3.1);
修改了参数(见3.2,1998年版的表1);删除了轧余率要求中有关公称速度的条件(见1998年版的表2);增加了全机噪声的要求(见4.8)。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FZ/T95006-2012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纺纱、染整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215/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建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国家纺织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海大印染机械有限公司、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无锡二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黄石经纬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荣、李立平、陈丽洁、王纪清、林健、郑军、易姿明。本标准于1994年4月首次发布,1998年1月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地点
1范围
普通轧车
FZ/T95006—2012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轧车的分类与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棉、毛、化纤及其混纺织物等在洗涤或浸溃工序后作为平幅轧液,保持一定轧余率的普通轧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
GB2894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7111.1
GB/T 7111.7
GB/T17780
GB/T22801
FZ/T90001
FZ/T90074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纺织机械噪声测试规范
第7部分:染整机械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
纺织机械染整机器导布辊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
FZ/T90089.1
FZ/T90089.2
FZ/T92061
FZ/T92062
3分类与参数
3.1分类
主要尺寸及要求
纺织机械铭牌型
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
纺织机械铭牌内容
普通轧车用不锈钢轧辊
普通轧车用橡胶轧辊
按结构分类:立式、卧式、斜式。3.2参数
参数见表1。
公称宽度(B)
公称速度
(1100)、1200、1400、1600、1800、2000、2200、2400、2600、2800、3000,3200、3400,360050、60、70、80、100、125、150.2001
FZ/T95006—2012
最大线压力
轧辊安装中心距
注:括号内数值尽量避免采用。4要求
表1(续)
75、100、150、200、250、300、400、500B+300
4.1不锈钢轧辊应符合FZ/T92061的有关规定。4.2橡胶轧辊应符合FZ/T92062的有关规定。4.3导布辊应符合GB/T22801的有关规定。4.4轧余率应符合表2的规定。
线压力
轧余率
主动轧辊表面的水平度0.3/1000。150
轧辑辊加压、卸压动作灵活可靠,不应出现中途停滞现象。4.6
各轴承温升≤20℃。
全机噪声(发射声压级)≤80dB(A)。4.8
全机应按GB/T17780.7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设置警示标志。4.10
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5试验方法
不锈钢轧辊(4.1),按FZ/T92061规定的方法检测。橡胶轧辊(4.2),按FZ/T92062规定的方法检测。5.2
导布辊(4.3),按GB/T22801规定的方法检测。5.3
轧余率(4.4)按印染厂称重法,在以下测试条件下进行测试,在相同条件应测试不少于三次。5.4
测试条件:
水温:室温:
b)车速:20m/min;
试样面密度:纯棉织物120g/m2~130g/mc)
测试后,按式(1)和式(2)计算,则W为轧余率平均值。2
式中:
W-—轧余率,%;
mc×100%
W_W,+W,++w.
m,—-试样轧后湿重,单位为克(g)或千克(kg);。
试样回潮重量,单位为克(g)或千克(kg);W—轧余率平均值,%;
n测试次数;
W.—第n次轧余率值,%。
5.5主动轧辊表面水平度(4.5),用水平仪检测。5.6轴承温升(4.7),用表面温度计在轴承座的外表面检测。FZ/T95006—2012
(1))
·(2)
5.7空车运转时全机噪声(发射声压级)(4.8),按GB/T7111.1、GB/T7111.7的规定,用精密声级计测试。
5.8其余项目,感官检测。
5.9空车运转试验
5.9.1试验条件:
试验时间:2h。
试验速度:50m/min。
5.9.2检验项目:见4.5~4.8。
5.10工作负荷试验
5.10.1试验条件:
试验时间:正常生产连续运转4h。试验速度:按工艺要求确定。
检验项目:见4.4、4.6、4.7。
6检验规则
型式检验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鉴定时;
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产品停产两年,再恢复生产时;e)
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
检验项目:见第4章。
6.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空车运转试验,并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2.2
检验项目:见4.1~4.3、4.9、4.10。6.3抽样方法及判定规则
每批产品抽检5%且不少于1台;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判定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地点
FZ/T95006—2012
6.4其他
用户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制造厂应会同用户共同处理。7标志
7.1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的规定。7.2产品铭牌,按FZ/T90089.1和FZ/T90089.2的规定。7.3产品安全标志,按GB2894的规定。8包装、运输和购存
8.1产品的包装,按FZ/T90001的规定。橡胶轧辊包装时,两端应搁置固定,表面用软性材料包裹,勿使其接触硬物及酸碱和油类物质。8.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8.3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防雨及通风贮存条件下,包装箱内的产品防潮、防锈有效期为一年。橡胶轧辊应贮存在温度0℃~35℃的干燥环境并距热源2m以外,如运往寒冷地区应注意保温。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2-23800
FZ/T95006-2012
打印日期:2012年8月24日F009A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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