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其他行业标准 >>
- FZ/T 07006-2020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号:
FZ/T 07006-2020
标准名称: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标准类别:
其他行业标准
英文名称: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in silk textile industry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0-04-16 -
实施日期:
2020-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环境保护>>13.020.10环境管理中标分类号:
纺织>>纺织综合>>W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具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原料含蚕丝比例30%以上的丝绸企业(不含服装、服饰),并作为丝绸企业创建和评价绿色工厂的主要依据。

部分标准内容:
ICS13.0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07006—-2020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in silk textile industry2020-04-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10-01实施
FZ/T07006—2020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原则
评价方法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6.1评价程序
6.2评价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A.1)附录B(规范性附录)纺织行业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参考文献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FZ/T07006—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丝绸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中娟、程皓、张晓光、陈建波、柳杨、于兴建、杨爱民、李建军、徐建国、刘文全、张茂智、陈波、黄旺、钟佳烨。1适用范围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具体要求FZ/T07006—2020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原料含蚕丝比例30%以上的丝绸企业(不含服装、服饰),并作为丝绸企业创建和评价绿色工厂的主要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287
GB17167
GB18401
GB1859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8916.21取水定额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GB/T19001
GB2005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4001
GB24500
GB24789
GB24790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8001
GB28936
GB317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6132—
-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50016
GB50034
GB50058
GB50084
GB50187
GB50425
GB5056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T50878一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50926
GB50974
GB51245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FZ/T07004—2019纺织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1
FZ/T07006—202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工厂
green 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GB/T36132—2018,定义3.1]
月cultivationperiod
培育期
第三方评价指标分值在60~75分,确定1~2年的培育期,3.3
创建期
creation period
第三方评价指标分值在75~85分,确定1年的创建期。3.4
silkindustry
丝绸企业
依据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隶属于17纺织业中:174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的企业(不含服装、服饰)。
4总则
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2018和FZ/T07004—2019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则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
4.1.2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绩效二级指标中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绿色制造的指标。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纺织行业发展规划选取。4.2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如下:
(1)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2)评价要求中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3)评价要求可选指标应对照附录A中具体条款,依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4)当某项评价要求不适用时,应将该项评价要求的分值平均分配给相同一级指标下其他评价要求。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基本要求,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20%;
管理体系,15%;
能源与资源投入,15%;
产品,10%;
环境排放,10%;
绩效,30%。
各二级指标见附录A。
5评价指标体系
FZ/T07006—2020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包括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强制性能源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评价等6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可选要求为工厂努力宜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中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和环境排放中的定性要求与GB/T36132一2018和FZ/T07004一2019标准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见附录A。定量指标数据详见表1,按照附录B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和评估,各项绩效指标应满足丝绸行业规定要求,绩效统计和计算应当选取完整自然年度数据。表1
丝绸绿色工厂绩效评价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单位用地
面积产值
单位产品
废气产生量bZxz.net
单位产品
取水量
基准值
30%~40%
≥3000万元/公项(200万元/亩)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无废气产生绢纺原料→绢丝:无废气产生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无废气产生生丝、绢丝→染色→色丝:无废气产生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99.7m100m
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99.7m/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800t水/t绢纺原料→+绢丝:≤800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2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50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00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5t水/100m先进值
40%~55%
≥6000万元/公项(400万元/亩)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无废气产生绢纺原料→绢丝:无废气产生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无废气产生生丝、绢丝→染色→色丝:无废气产生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0.7m2/100m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80.7m/100m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720t水/t绢纺原料→绢丝:≤720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8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0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0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0t水/100mFZ/T07006—2020
基准值
表1(续)
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680t水/t绢纺原料→绢丝:≤680t水/t
单位产品
废水产生量
主要原材料
消耗量
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
利用率
水的重复
利用率
单位产品
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
碳排放量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8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8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5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1t水/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3t/t绢纺原料→绢丝:≤1.1t/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2t/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8t/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28t/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08100m/100m≥50%
≥45%
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9.0tce/t绢纺原料-→+绢丝:≤9.0tce/t生丝、绢丝→织造→坏绸:≤16.7kgce/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1tce/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1tce/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38.9kgce/100m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6
先进值
桑蚕萤→生丝(含双宫丝):≤612t水/t绢纺原料→绢丝:≤612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6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02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68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7t水/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2.9t/t绢纺原料→绢丝:≤1.08t/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9t/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5t/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25t/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05100m/100m
≥70%
≥60%
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7.0tce/t绢纺原料→绢丝:≤7.0tce/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15kgce/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0tce/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0tce/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35kgce/100m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6
注1:坏绸、印染机织物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布重为6.0kg/100m、幅宽114cm。当产品不同时,可按标准进行换算。
注2:表中生丝、绢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排水量均以桑蚕丝为原料时的定额值。当原料为榨蚕丝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排水量指标值按照比桑蚕丝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6
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评价程序
参与绿色工厂评价活动的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准备、签订评价合同、组建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方案、资料收集、预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技术复核结果等。4
2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评价的组织方式;
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FZ/T07006—2020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评审情况;
评价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d)
评价证明材料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评价识别的问题;
评价识别的工厂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等;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相关支持材料: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5
级指标
基本要求
二级指标
合规性与相关
方要求
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
(规范性附录)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A.1)表A.1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评价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事件,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工厂在培育期和创建期若有政府发出的违规记录,应说明违规的原因及解决的方式工厂运营需持有有效运营许可;工厂生产规模和能力、工艺和设备选择、产品、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设备优先选用国家鼓励的节能环保设备工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资源利用等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GB/T18916.21、GB50926等的规定。工厂内应雨污分流,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4287和GB28936的要求
工厂涉及多种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要求,特定化学品应遵从有关法律或法规的采购、存储和使用规范等
最高管理者是企业的决策者或决策层。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工厂绿色发展远景,承诺建设绿色工厂,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人到组织的业务之中。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应由最高管理者直接主管,确保相关资料的获取,并承诺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为了创建绿色工厂,最高管理者必须首先对工厂进行绿色工厂评估,找出差距以便实施改进措施确定绿色工厂建设体系架构,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全员绿色工厂建设意识;开展培训工作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建设做出贡献;将工厂领导与工人参与绿色工厂建设计人绩效工作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定期主持绿色评审,确保绿色评价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批准有关绿色工厂创建文件的发布实施要求
FZ/T 07006—2020
-级指标
基本要求
基础设施
(满分20分)
二级指标
管理职责
(满分6分)
表A.1(续)
评价要求
应设有绿色工厂创建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定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职责和权限应有绿色工厂创建的中长期规划及可量化的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诊断、检查,分析和识别改进时机,开展绿色工厂持续改进工作工厂应投人资金和力量开展绿色制造研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创建绿色工厂,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工厂应制定绿色宣传培训计划,全员参与定期进行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和培训,并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绿色、环保方面的公益活动
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应建立能源、水资源计量和统计制度,健全重点用能、用水设备和设施的管理规程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从建筑面积、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地、节材、节能、节水及可再生资源、能源的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187、GB50425GB51245及相对应的丝绸工厂设计规范标准GB50926的要求,在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下,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防水、隔热、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565和GB50058的有关规定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并同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水资源评估。注:“三同时制度\是指相应设施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运行工厂总图应合理布局,人流和物流分开,各功能区分明显,生产废水清污分流,有水处理设施、通风设施、除尘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噪声防护措施及消防设施等要求
FZ/T07006—202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FZ/T07006—-2020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in silk textile industry2020-04-1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10-01实施
FZ/T07006—2020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评价原则
评价方法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6.1评价程序
6.2评价报告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A.1)附录B(规范性附录)纺织行业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参考文献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归口。FZ/T07006—2020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大染坊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宁夏清洁发展机制环保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弘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中国丝绸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中娟、程皓、张晓光、陈建波、柳杨、于兴建、杨爱民、李建军、徐建国、刘文全、张茂智、陈波、黄旺、钟佳烨。1适用范围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具体要求FZ/T07006—2020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原料含蚕丝比例30%以上的丝绸企业(不含服装、服饰),并作为丝绸企业创建和评价绿色工厂的主要依据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4287
GB17167
GB18401
GB1859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T18916.21取水定额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GB/T19001
GB2005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4001
GB24500
GB24789
GB24790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8001
GB28936
GB317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6132—
-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50016
GB50034
GB50058
GB50084
GB50187
GB50425
GB5056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纺织工业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T50878一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50926
GB50974
GB51245
丝绸工厂设计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
FZ/T07004—2019纺织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1
FZ/T07006—202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绿色工厂
green 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GB/T36132—2018,定义3.1]
月cultivationperiod
培育期
第三方评价指标分值在60~75分,确定1~2年的培育期,3.3
创建期
creation period
第三方评价指标分值在75~85分,确定1年的创建期。3.4
silkindustry
丝绸企业
依据GB/T4754一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隶属于17纺织业中:174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的企业(不含服装、服饰)。
4总则
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2018和FZ/T07004—2019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则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7个一级指标。
4.1.2定量与定性结合原则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绩效二级指标中有代表性、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绿色制造的指标。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推行绿色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纺织行业发展规划选取。4.2
2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如下:
(1)评价采用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总分为100分。(2)评价要求中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3)评价要求可选指标应对照附录A中具体条款,依据符合程度在0分和满分之间取值(4)当某项评价要求不适用时,应将该项评价要求的分值平均分配给相同一级指标下其他评价要求。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各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基本要求,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20%;
管理体系,15%;
能源与资源投入,15%;
产品,10%;
环境排放,10%;
绩效,30%。
各二级指标见附录A。
5评价指标体系
FZ/T07006—2020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包括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管理体系、强制性能源环保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评价等6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置若干个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可选要求为工厂努力宜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中的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和环境排放中的定性要求与GB/T36132一2018和FZ/T07004一2019标准保持一致,具体要求见附录A。定量指标数据详见表1,按照附录B提供的方法进行计算和评估,各项绩效指标应满足丝绸行业规定要求,绩效统计和计算应当选取完整自然年度数据。表1
丝绸绿色工厂绩效评价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单位用地
面积产值
单位产品
废气产生量bZxz.net
单位产品
取水量
基准值
30%~40%
≥3000万元/公项(200万元/亩)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无废气产生绢纺原料→绢丝:无废气产生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无废气产生生丝、绢丝→染色→色丝:无废气产生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99.7m100m
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99.7m/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800t水/t绢纺原料→+绢丝:≤800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2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50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00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5t水/100m先进值
40%~55%
≥6000万元/公项(400万元/亩)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无废气产生绢纺原料→绢丝:无废气产生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无废气产生生丝、绢丝→染色→色丝:无废气产生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0.7m2/100m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80.7m/100m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720t水/t绢纺原料→绢丝:≤720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8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0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0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0t水/100mFZ/T07006—2020
基准值
表1(续)
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680t水/t绢纺原料→绢丝:≤680t水/t
单位产品
废水产生量
主要原材料
消耗量
工业固体
废物综合
利用率
水的重复
利用率
单位产品
综合能耗
单位产品
碳排放量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8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8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85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2.1t水/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3t/t绢纺原料→绢丝:≤1.1t/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2t/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8t/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28t/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08100m/100m≥50%
≥45%
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9.0tce/t绢纺原料-→+绢丝:≤9.0tce/t生丝、绢丝→织造→坏绸:≤16.7kgce/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1tce/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1tce/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38.9kgce/100m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6
先进值
桑蚕萤→生丝(含双宫丝):≤612t水/t绢纺原料→绢丝:≤612t水/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6t水/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02t水/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68t水/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7t水/100m桑蚕董→生丝(含双宫丝):≤2.9t/t绢纺原料→绢丝:≤1.08t/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0.19t/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25t/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25t/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105100m/100m
≥70%
≥60%
桑蚕茧→生丝(含双宫丝):≤7.0tce/t绢纺原料→绢丝:≤7.0tce/t
生丝、绢丝→织造→坏绸:≤15kgce/100m生丝、绢丝→染色→色丝:≤1.0tce/t坏绸→印染针织物(含炼白绸):≤1.0tce/t坏绸→印染机织物(含炼白绸):≤35kgce/100m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6
注1:坏绸、印染机织物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布重为6.0kg/100m、幅宽114cm。当产品不同时,可按标准进行换算。
注2:表中生丝、绢丝、坏绸、色丝、真丝绸针织物、真丝绸机织物的取水、排水量均以桑蚕丝为原料时的定额值。当原料为榨蚕丝时,以上丝绸产品取水、排水量指标值按照比桑蚕丝为原料时增加10%计算6
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
评价程序
参与绿色工厂评价活动的机构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准备、签订评价合同、组建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方案、资料收集、预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技术复核结果等。4
2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评价的组织方式;
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FZ/T07006—2020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评审情况;
评价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d)
评价证明材料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评价识别的问题;
评价识别的工厂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等;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相关支持材料: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5
级指标
基本要求
二级指标
合规性与相关
方要求
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
(规范性附录)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见表A.1)表A.1
丝绸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
评价要求
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实际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或事件,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工厂在培育期和创建期若有政府发出的违规记录,应说明违规的原因及解决的方式工厂运营需持有有效运营许可;工厂生产规模和能力、工艺和设备选择、产品、环境保护等应符合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设备优先选用国家鼓励的节能环保设备工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资源利用等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GB/T18916.21、GB50926等的规定。工厂内应雨污分流,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4287和GB28936的要求
工厂涉及多种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要求,特定化学品应遵从有关法律或法规的采购、存储和使用规范等
最高管理者是企业的决策者或决策层。最高管理者应制定工厂绿色发展远景,承诺建设绿色工厂,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人到组织的业务之中。相关的职责和权限应由最高管理者直接主管,确保相关资料的获取,并承诺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为了创建绿色工厂,最高管理者必须首先对工厂进行绿色工厂评估,找出差距以便实施改进措施确定绿色工厂建设体系架构,明确职责和权限,提高全员绿色工厂建设意识;开展培训工作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建设做出贡献;将工厂领导与工人参与绿色工厂建设计人绩效工作收集并保持工厂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证据;定期主持绿色评审,确保绿色评价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批准有关绿色工厂创建文件的发布实施要求
FZ/T 07006—2020
-级指标
基本要求
基础设施
(满分20分)
二级指标
管理职责
(满分6分)
表A.1(续)
评价要求
应设有绿色工厂创建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定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职责和权限应有绿色工厂创建的中长期规划及可量化的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诊断、检查,分析和识别改进时机,开展绿色工厂持续改进工作工厂应投人资金和力量开展绿色制造研发、技术创新等活动,创建绿色工厂,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工厂应制定绿色宣传培训计划,全员参与定期进行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和培训,并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绿色、环保方面的公益活动
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能源及资源使用的类型不同时,应进行分类计量工厂应建立能源、水资源计量和统计制度,健全重点用能、用水设备和设施的管理规程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内,从建筑面积、建筑材料、建筑结构、采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地、节材、节能、节水及可再生资源、能源的利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187、GB50425GB51245及相对应的丝绸工厂设计规范标准GB50926的要求,在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下,并应满足采光、通风、保温、防水、隔热、防结露、防腐蚀等要求。建筑物的防火和防爆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565和GB50058的有关规定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要求,并同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水资源评估。注:“三同时制度\是指相应设施与工业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运行工厂总图应合理布局,人流和物流分开,各功能区分明显,生产废水清污分流,有水处理设施、通风设施、除尘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噪声防护措施及消防设施等要求
FZ/T07006—2020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其它标准
- 热门标准
- 其他行业标准
- DGJ32J16-201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 FZ/T34006-2016 黄麻印染布
- FZ/T98018-2018 纺织品标准光源箱
- RFJ2-1996 人民防空工程隔震设计规范
- CECS:899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89:97
- CECS129-2001 埋地给水排水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树脂夹砂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附条文说明)
- 06SG529-1 单层房层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工字形截面钢柱柱脚连接)
- QXZW0001S-2016 广汉喜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含油型)
- CB/T4191-2011 潜水器和水下装置耐压结构制造技术条件
- JB/T12620-2016 水轮机进水液动球阀技术条件
- FZ/T93042-2011 自动缫丝机
- FZ/T93045-2018 条并卷机
- CECS02-2005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CECS23-1990 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CECS59-1994 水泵隔振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 行业新闻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bzxznet@163.com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