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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0-28 04:05:07
  • GB/T17502-2009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17502-2009

  • 标准名称: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submarine cable and pipeline route investigatio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9-10-30
  • 实施日期:

    2010-04-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 .pdf
  • 下载大小:

    8.72 M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数学、自然科学>>07.060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中标分类号:

    综合>>基础学科>>A45海洋学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32页【彩图】
  • 标准价格:

    0.0 元
  • 出版日期:

    2010-04-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98-10-12
  • 起草人:

    叶银灿、潘国富、李全兴、陈锡土、李起彤、古妩、陈小玲、来向华、应元康
  • 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3)
  • 提出单位:

    国家海洋局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相关标签:

    海底 电缆 道路 勘察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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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 17502-2009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GB/T17502-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成果报告书编制和资料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海底电缆工程、海底管道工程的选址和勘察,其他海底线性、浅基础构筑物的选址和勘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代替GB17502-1998《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本标准与GB1750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水下机器人、静力触探试验等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5、3.6、3.7);
---增加了总则一章(见第4章);
---对路由预选时收集水文、气象资料的时限提出了要求(见5.3);
---修改了登陆段路由调查走廊带的范围、调查内容与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9.2、9.3、9.4,本版的6.1、6.2、6.3);
---删除了1998年版的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微波测距定位、长基线和短基线水声定位的内容;
---修改了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和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的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5.3.1.1、5.3.1.2,本版的7.4、7.5);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一章增加了多波束水深测量的内容(见8.4),修改了对各项勘察仪器设备性能、海上实施、资料采集与处理的要求(1998年版的6.2、6.3、6.4、6.5,本版的8.3、8.5、8.6、8.7);
---1998年版的底质采样和土工试验一章改为底质采样(见第9章),增加了样品包装、样品存放的内容(见9.3.3、9.3.4),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7.4,本版的9.3.2);
---工程地质钻探一章增加了钻探船和钻探方法的内容(见10.1.2、10.2),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8.3.1a),本版的10.4.3);
---增加了原位试验一章(见第11章);
---增加了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一章(见第12 章),包含了1998 年版的底质采样和土工试验一章中的土工试验内容(1998年版7.5、7.6、7.7、7.8,本版的12.2);
---1998年版的地震危险性分析一章改为地震安全性评价,对分析评价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1998年版的12.1、12.2、12.3,本版的14.1、14.2、14.3、14.4);
---1998年版的海洋水文气象要素观测一章改为海洋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与观测(见第15章),删除了气象要素中湿度的内容;
---增加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后调查一章(见第16章);
---1998年版的路由条件评价及报告编写一章改为路由条件评价与成果报告编制(见第17章),删除了推荐路由的内容,细化了应包括的报告内容及附图、附录名称(1998 年版的13.3,本版的17.2);
---增加了资料归档一章(见第18章);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报告编写大纲(见附录A);
---规范性附录B增加了土的分类和定名的内容(见B.1、B.2);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综合图样式(见附录C)。
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银灿、潘国富、李全兴、陈锡土、李起彤、古妩、陈小玲、来向华、应元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7502-1998。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327-1998 海道测量规范
GB/T12763.2-2007 海洋调查规范 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
GB/T12763.3-2007 海洋调查规范 第3部分:海洋气象观测
GB/T12763.6-2007 海洋调查规范 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GB/T17424-1998 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技术要求
GB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9-1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ASTM D2487-2006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土的统一分类系统)
ASTM D5778-1995 土的电测式和孔压式探头贯入试验标准
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路由预选3
6 登陆段调查4
7 导航定位4
8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5
9 底质采样10
10 工程地质钻探11
11 原位试验12
12 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13
13 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14
14 地震安全性评价14
15 海洋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与观测16
16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后调查17
17 路由条件评价与成果报告编制19
18 资料归档20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报告编写大纲21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土的统一分类与定名22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综合图样式25
参考文献2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 07.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502—2009
代替GB17502—1998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submarine cable and pipeline route investigation2009-10-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GB/T17502—2009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路由预选
登陆段调查
导航定位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底质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原位试验
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
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
海洋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与观测
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后调查
路由条件评价与成果报告编制
资料归档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报告编写大纲土的统一分类与定名,
综合图样式
本标准代替GB17502一1998《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本标准与GB17502一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GB/T17502—2009
增加了水下机器人、静力触探试验等术语和定义(见3.2、3.3、3.4、3.5、3.6、3.7);增加了“总则”一章(见第4章);对路由预选时收集水文、气象资料的时限提出了要求(见5.3);—一修改了登陆段路由调查走廊带的范围、调查内容与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9.2、9.3、9.4,本版的6.1、6.2、6.3);
删除了1998年版的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微波测距定位、长基线和短基线水声定位的内容;修改了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和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的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5.3.1.1、5.3.1.2,本版的7.4、7.5);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一章增加了多波束水深测量的内容(见8.4),修改了对各项勘察仪器设备性能、海上实施、资料采集与处理的要求(1998年版的6.2、6.3、6.4、6.5,本版的8.3、8.5、8.6、8.7);
1998年版的“底质采样和土工试验”一章改为“底质采样”(见第9章),增加了样品包装、样品存放的内容(见9.3.3、9.3.4),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7.4,本版的9.3.2);“工程地质钻探”一章增加了钻探船和钻探方法的内容(见10.1.2、10.2),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8.3.1a),本版的10.4.3);增加了“原位试验”一章(见第11章);增加了“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一章(见第12章),包含了1998年版的“底质采样和土工试验”一章中的土工试验内容(1998年版7.5、7.6、7.7、7.8,本版的12.2)-1998年版的“地震危险性分析”一章改为“地震安全性评价”,对分析评价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1998年版的12.1、12.2、12.3,本版的14.1、14.2、14.3、14.4);一1998年版的“海洋水文气象要素观测”一章改为“海洋水文气象资料收集与观测”(见第15章),删除了气象要素中湿度的内容;增加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后调查”一章(见第16章);-1998年版的“路由条件评价及报告编写”一章改为“路由条件评价与成果报告编制”(见第17章),删除了推荐路由的内容,细化了应包括的报告内容及附图、附录名称(1998年版的13.3,本版的17.2);
增加了“资料归档”一章(见第18章);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海底电缆管道路由预选报告编写大纲”(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B增加了“土的分类和定名的内容”(见B.1、B.2);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综合图样式”(见附录C)本标准的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银灿、潘国富、李全兴、陈锡土、李起彤、古妩、陈小玲、来向华、应元康。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502—1998。
1范围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
GB/T17502—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的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成果报告书编制和资料归档。本标准适用于海底电缆工程、海底管道工程的选址和勘察,其他海底线性、浅基础构筑物的选址和勘察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327—1998海道测量规范
GB/T12763.2—2007
GB/T12763.3—2007
GB/T12763.6—2007
海洋调查规范第2部分:海洋水文观测海洋调查规范第3部分:海洋气象观测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GB/T17424—1998
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技术要求GB17501—1998
GB17741—2005
GB 50011—2001
GB50021—200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9—1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ASTMD2487一2006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土的统一分类系统)ASTMD5778—1995
5土的电测式和孔压式探头贯人试验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submarinecableandpipeline
海底电缆管道
包括海底电缆和海底管道。海底电缆是指铺设于海底用于通信、电力输送的电缆,包括海底光缆、海底输电电缆等:海底管道是指铺设于海底用于输水、输气、输油或输送其他物质的管状设施3.2
landingsection
登陆段
海底电缆管道登陆点附近水深小于5m的路由走廊带。注:通常自岸向陆延伸至100m处,向海至水深5m处。3.3
inshoresection
近岸段
岸线至水深20m的路由海区。
浅海段shallowseasection
水深20m~1000m的路由海区。
GB/T 17502—2009
深海段deepseasection
水深大于1000m的路由海区。
(remotelyoperatedvehicle,RoV(缩写)水下机器人
可遥控、带有动力、能按指令进行作业的水下工具。3.7
金conepenetrationtest,CPT(缩写)静力触探试验
将圆锥形探头按一定速率匀速压入土中,量测其贯入阻力(锥头阻力、侧壁摩阻力)等的过程。4总则
4.1勘察目的与任务
4.1.1勘察的目的是为海底电缆和管道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以及维护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技术依据。
勘察的任务是查明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区的海底工程地质条件、海洋气象水文环境、腐蚀性环境参素和海洋规划与开发活动等方面的工程环境条件。4.2勘察内容
勘察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水深和海底地形;
海底面状况以及自然的或人为的海底障碍物;b)
海底浅部地层的结构特征、空间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海底灾害地质、地震因素;
海洋水文气象动力环境;
腐蚀性环境参数;
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
4.3勘察程序
勘察应按照前期资料收集、实施方案制订、海上勘察、实验室测试分析、资料处理解释、图件与报告编制、成果验收、资料归档等程序进行。4.4勘察方法
采用的主要勘察方法如下:
水深地形测量;
侧扫声纳探测;
地层剖面探测;
磁法探测;
底质与底层水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原位试验;此内容来自标准下载网
土工试验与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i)
海洋水文与气象要素观测。
勘察范围
勘察范围应按下列要求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在沿路由中心线两侧一定宽度的走廊带范围内进行。勘察走廊带的宽度在登陆段一般为500m;在近岸段一股为500m;在浅海段一般为500m~1000m;在深海段一般为水深的2倍~3倍;
GB/T17502—2009
b)海底分支器处的勘察在以其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进行,在浅海段勘察范围一般为1000mX1000m;在深海段勘察范围一般为3倍水深宽的方形区域;c)路由与已建海底电缆管道交越点的勘察在以交越点为中心的500m范围内进行;d)不同船只调查区段交接处的重叠调查范围,在浅海段一般为500m,在深海段一般为1000m。4.6勘察的一般要求
4.6.1近海勘察船应能适应2级海况或蒲氏风级3级条件下作业,远海勘察船应能适应4级海况或蒲氏风级5级条件下作业。能保持5kn以下航速工作,能满足路由调查对导航定位、安全、消防和救生、通信、供电、设备安装与收放、实验室等方面的要求。4.6.2勘察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勘察项目的要求,应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内使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法在室内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应与传统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比对,考察其有效性;仪器设备的运输、安装、布放、操作、维护,应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4.6.3勘察技术人员应取得由合法资质机构颁发的与勘察项目相符的上岗资质证书,能胜任岗位工作。
4.6.4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班报记录。班报记录应统一、规范。班报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交接班时由接班人核验,确保内容完整可靠。4.6.5采用几种地球物理勘察方法同步作业时,应统一定位时间和测线、测点编号。因故测量中断或同一测线分次作业,则要按同一方法进行补测,并重叠3个定位点以上。4.6.6应及时记录观测到的与路由勘察相关的海上交通、渔业捕捞等海洋开发活动情况。4.6.7海上作业采集和观测到的各类原始资料、记录、样品等应给予唯一性标识。4.6.8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海上获取的样品、原始资料进行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应进行补测或重测,对样品的分析、测试和资料的处理结果进行质量检查。5路由预选
5.1路由预选的任务是根据电缆管道的总布局选择登陆点及海域路由位置。预选路由应提出两个以上路由方案,并进行比选。
5.2路由预选应遵循选择相对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维护的海底电缆管道路由的原则。5.3路由预选时应收集路由区的地形地貌、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自然环境资料(近岸段应包含近5年以内的水文、气象资料),尤其要收集灾害地质因素资料,如裸露基岩、陡崖、沟槽、古河谷、浅层气、浊流、活动性沙波、活动断层等,预选路由应尽可能避开这些灾害地质因素分布区。5.4路由预选时应尽可能收集路由区已有的腐蚀性环境参数,并评估它们对电缆管道的腐蚀性。5.5路由预选时应尽可能收集路由区的海洋规划和开发活动资料,主要有:渔业:包括路由区渔船数量、捕捞方式、捕捞作业季节、休渔区、休渔期、浅海和滩涂养殖区等;矿产资源开发:包括海洋油气田和砂矿区等的分布、资源开发规划与开采现状、海上平台和输油气管道的位置等;
交通运输:包括主要航线及船只类型(所使用的锚型)、密度、航道疏浚及抛泥等;通信:海底光缆;
电力:海底输电电缆:
水利:海堤及围海、填海工程等;市政:排污管道等;
海洋自然保护区: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分布状况;海底人为废弃物:如沉船、集装箱、锚等;其他:如旅游区、倾废区、科学研究试验区、军事活动区等。3
GB/T17502—2009
收集已建海底电缆管道故障史,分析故障原因,为新建电缆管道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提供有益5.6
经验。
5.7预选路由应尽可能避开海洋油气田、含油气构造、砂矿开采区、输油气管道、码头、锚地、自然保护区、军事用海区、人为废弃物等区域,应尽可能与航线垂直穿越,尽可能避免与海底电缆管道交越,确需交越时,尽可能垂直交越。
5.8路由预选时应对登陆段进行现场踏勘,对登陆点附近的村镇分布、土地利用、海岸性质及利用状况、海滩(潮滩)地形、冲淤特征、登陆点至登陆站的距离、登陆点附近海洋开发活动等进行调查,选择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离登陆站近、与其他海洋规划与开发活动交叉少、有利于电缆管道登陆施工和维护的区段作为登陆点
5.9路由预选报告编写大纲参见附录A。6登陆段调查
6.1勘察范围
登陆段的勘察范围包括登陆点岸线附近的陆域、潮间带及水深小于5m的近岸海域,以预选路由为中心线的勘察走廊带宽度一般为500m,自岸向海方向至水深5m处,自岸向陆方向延伸100m。6.2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
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如下:
登陆点的平面位置测量精度应达到GPS-E等级要求;高程测定精度应达到四等水准要求;a)
b)对登陆段陆域进行地形、地物测量,对重要地物进行照相。勘察走廊带以外的地形、地物可从已有的大比例尺图件转绘;
垂直岸线布设3条~5条剖面,对潮滩进行地形测量、地貌调查、底质采样,详细描述底质类型及其分布,分析岸滩冲淤动态;d)登陆段水深地形测量按GB17501一1998中第10章的要求,底质调查按第9章的要求,浅地层探测按8.5的要求,如工程需要应进行人工潜水探摸、水下摄像及插杆试验6.3成果图件
成果图件应包括:
a)水深图和海底地形图,一般按比例尺1:1000~1:5000编制;底质类型图,一般按比例尺1:1000~1:5000编制;b)
综合图,一般按比例尺1:5000编制。c)
7导航定位
7.1定位中误差
定位中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测图比例尺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5mm;b)当测图比例尺不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0mm。7.2坐标系与投影
坐标系和投影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a)平面坐标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坐标系;
b)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投影方式,7.3导航定位方法
7.3.1导航定位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满足导航定位作业的误差要求;a)
b)定位作用距离覆盖作业区域;c)能连续、稳定、可靠作业;
d)定位数据更新率不小于1次/秒。GB/T17502—2009
7.3.2DGPS导航定位应符合GB/T17424一1998中第4章和第9章的规定,工作前应进行定位中误差比对试验。导航定位应有差分信号,有效观测卫星数应不小于4颗,卫星仰角不小于5°,点位几何因子(PDOP)不大于6,差分信号更新率不大于30S。7.3.3超短基线水下声学定位系统主要用于地球物理水下拖曳探头的定位,水下声应答器安装在探头中,根据勘察船定位设备与水下声应答器的位置关系,进行探头定位;工作开始前应对定位系统进行安装姿态校正。
7.4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勘察船应沿测线延伸线提前上线、延时下线;有拖体情况下,延伸线长度应不少于2倍拖缆a)
长度;
进行侧扫声纳探测、地层面探测、磁法探测等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5kn;进行水深测b)
量单项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10kn;航迹与设计测线偏离距应不大于测线间距的20%;多波束测量时,测线最大偏离为条幅宽度c)
的10%;
定位标记点的图上间距应不大于1cm;d)
班报记录应详细记载测线号、首尾点号、日期时间、卫星信号质量指标、中断情况及处理意e)
见等;
f)勘察船定位仪器的天线与勘察设备探头水平位置应尽量重合,当二者水平距离超过图上1mm时,应进行点位偏心改正。
7.5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
定点式调查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采样或测试装置到达水下预定位置时,记录定位数据。实际钻孔位置与设计钻孔位置的最大偏离,在近岸段应小于20m,浅海段应小于50m;b)采样作业时,宜将采样作业一侧船调置在上风位。7.6定位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业资料整理按GB17501—1998中9.4.2的要求;a)
b)根据定位资料编制航迹图,按GB17501一1998中9.8.2的要求。8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8.1主要勘察内容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包括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探测、地层剖面探测、磁法探测,其中磁法探测可根据需要进行。对不要求埋设施工的深海区,可仅进行全覆盖多波束水深测量。8.2测图比例尺和测线布设
8.2.1测图比例尺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测图比例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海底浅部地质地貌的复杂程度确定,一般规定为:a)近岸段,不小于1:5000比例尺;浅海段,1:5000~1:25000比例尺;b)
深海段,1:50000~1:100000比例尺。c
GB/T17502—2009
8.2.2测图分幅
测图分幅采用自由分幅,以较少图幅覆盖整个测区为原则。相邻图幅之间和路由转折点区域应有一定重叠,重叠量应不小于图上3cm。8.2.3图幅尺寸
标准图幅尺寸为:50cm×70cm、70cm×100cm、80cm×110cm,也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图幅尺寸。8.2.4测线布设
近岸段、浅海段主测线应平行预选路由布设,总数一般不少于3条,其中一条测线应沿预选路由布设,其他测线布设在预选路由两侧,测线间距一般为图上1cm~2cm。检测线应垂直于主测线,其间距不大于主测线间距的10倍;b)进行不要求埋设的深海段路由勘察时,在保证多波束测深全覆盖测量的前提下,主测线可少于3条;
使用多波束测深系统进行水深测量时,应进行路由走廊带的全覆盖测量。主测线布设应使相邻测线间保证20%的重复覆盖率;检测线根据需要布设,间距一般不大于10km。8.3单波束水深测量
选用的测深仪应同时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两种记录方式,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8.3.1
GB12327—1998中6.3.4的规定。8.3.2
单波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深度测量中误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2m,20m以深不大于水深的1%;a)
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4m,20m以深不大于水深的2%,超限点数不得超过参加比对总点数的15%;c)
近岸段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不大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当动态吃水变化大于5cm时,应进行动态吃水改正。8.3.3海上测量实施按GB17501一1998中9.2.6的要求。8.3.4
遇到下列情形,应进行补测或重测:定位中误差达不到7.1要求时;
测深线偏离超过设计测线间距的50%,或漏测超过图上5mm时:深度误差达不到8.3.2a)、8.3.2b)要求时;不同时间、不同系统的深度拼接比对结果达不到8.3.2b)要求时;d)
水位、声速资料不能满足深度改正要求时。8.3.5
水深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
深度量取按GB17501—1998中9.5.4的要求;b)
深度改正按GB17501一1998中9.5.5的要求8.3.6成果图件按下列要求:
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其他基准面时,应注明其与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本等深距应按表1选用,等深线分为首曲线和计曲线;b)
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编制的其他要求按GB17501一1998中9.6的规定。c)
表1水深图基本等深距
海底面倾角
3≤α<10
10≤α25
1:1000
1:2000
单位为米
1:5000
8.4多波束水深测量
8.4.1仪器设备
GB/T17502—2009
多波束测深系统的选择应考虑测深范围、测深准确度、覆盖率、更新率等因素,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测深仪器中误差符合8.3.2a)的要求;b)
换能器波束角应不大于2°;
姿态传感器横摇、纵倾测量准确度不低于0.05°,升沉测量不低于0.05m或实际升沉量的c)
5%,罗经测量不低于0.1°。
8.4.2测量技术要求
多波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深度测量中误差应符合8.3.2a)的要求;a)
b)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应符合8.3.2b)的要求;测深与定位时间延迟中误差应不大于0.1s,每次变更导航定位系统需重新测试导航延时;c)
测量区域内应100%的多波束测量覆盖,相邻主测线间应保证20%的重复覆盖率;d)
进行声速改正,声速剖面测量的时间密度不小于每天一次;e)
每个航次开始前、结束后以及调查期间超过3天的测量间隙,应测量多波束换能器的吃水变f
化。换能器吃水深度改正可分段计算,按时间插值;g
近岸段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不大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8.4.3海上测量实施
海上测量应按下列要求实施:
测量前应进行多波束测深系统的稳定性试验和航行试验。稳定性试验应选择平坦海底区,对a)
深度进行重复测量,深度比对误差符合8.4.2a)、8.4.2b)的要求;航行试验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海底地形起伏变化的区域,测定系统在不同深度、不同航速下的工作状态,要求每个发射脉冲接收到的波束数应大于总波束数的95%,测定从静止到最大工作航速间不同速度时换能器的动态吃水变化;
b)观察系统状态显示和波束质量显示窗口,监视系统参数设置、横摇和纵倾改正、换能器向改正和条幅内波束完整性等;
观察航迹显示,监视有无突跳、相邻测线的重叠宽度等:c)
当波束接收数小于发射数的80%时,应降低勘察船船速或调整测线间距;观察记录设备工作状态,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记录;e)
测线间条幅空白区要及时补测或列人补测计划;f)
g)班报应及时记录测线开始、结束、测线号、经纬度、异常事件等。8.4.4补测或重测
遇到下列情形,应进行补测或重测:多波束测量覆盖率达不到8.4.2g)要求时;a)
b)出现8.3.4a)、c)、d)、e)的情况时。8.4.5资料整理
8.4.5.1原始数据文件、声速剖面文件等数据记录应进行备份,8.4.5.2原始数据应进行100%的检查,剔除突变的错误数据和质量差的边缘波束数据;每个区段读取3个5个水深点,验证其大地坐标、直角坐标和水深值,确认是否有漏测的空白区。8.4.5.3数据编辑应包括以下内容:剔除或改正定位数据中的突跳点、航向异常点等,并将合格的定位点归算至系统换能器位置;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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