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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11-07 22:32:07
- GB/T17503-2009
- 现行
标准号:
GB/T 17503-2009
标准名称: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s for offshore platform engineering geology investigation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9-10-30 -
实施日期:
2010-04-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 .pdf下载大小:
10.68 MB
替代情况:
替代GB 17503-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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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GB/T 17503-2009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T17503-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要求、成果报告编制和资料归档。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桩式固定平台、海上重力式平台、海上自升式平台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其他海上固定式结构物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可参照使用。

部分标准内容:
ICS07.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503-—2009
代替GB17503—1998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offshore platform engineering geology investigation2009-10-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导航定位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底质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原位试验·
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
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
成果图件与报告编制
资料归档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土的统一分类与定名
桩-土系统的荷载与位移分析
桩的可打入性分析
GB/T17503—2009
本标准代替GB17503一1998《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本标准与GB1750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近岸区、浅海区等术语和定义(见3.4、3.5、3.6);GB/T17503—2009
“总则”一章中,修改了勘察内容、勘察程序(1998年版的4.2、4.3,本版的4.2、4.3),调整了勘察范围与工作量、勘察的一般要求(1998年版的4.5、4.6,本版的4.5、4.6);删除了1998年版的陆上平面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和高程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微波测距定位、长基线和短基线水声定位的内容;修改了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和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的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5.3.1.1、5.3.1.2,本版的5.4、5.5);
一“工程地球物理勘察”一章增加了多波束水深测量的内容(见6.3),修改了对各项勘察仪器设备性能、海上实施、资料采集与处理的要求(1998年版的6.2、6.3、6.4、6.5、6.6,本版的6.2、6.4、6.5、6.6、6.7);
-1998年版的“底质调查”一章改为“底质采样”(见第7章),增加了样品包装、样品存放的内容(见7.3.3、7.3.4),细化了样品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7.3.1,本版的7.3.2);一“工程地质钻探”一章增加了钻探船和钻探方法的内容(见8.1.1、8.2),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8.3.1a),本版的8.4.3c));-1998年版的“工程地质试验”章的海底原位试验和土工试验内容分别独立成章(1998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和第10章),增加了标准贯入试验和剪切波速试验的内容(见9.4、9.5),增加了小型贯入仪试验和小型十字板剪切试验技术要求的内容(见10.1.3、10.1.4);增加了“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一章(见第11章);一1998年版的“地震危险性分析”一章改为“地震安全性评价”(见第12章),修改了场址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和地震动参数确定的内容和要求(1998年版的10.1、10.2,本版的12.1、12.2),调整了场址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的内容(1998年版的10.3,本版的12.3);—-1998版“成果图件与报告书”一章改为“成果图件和报告编制”(见第13章),增加了基础工程分析的内容(见13.1.2j)、k)、1)、m),13.2.2h));增加了“资料归档”一章(见第14章);—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土的分类和定名的内容(见A1、A2);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桩的可打入性分析”(见附录C)。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银灿、潘国富、陈锡土、陈小玲、来向华、应元康、李起彤、何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503-1998。
1范围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17503-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要求、成果报告编制和资料归档。本标准适用于海上桩式固定平台、海上重力式平台、海上自升式平台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其他海上固定式结构物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3271998海道测量规范
GB/T12763.6—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GB/T12763.8-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17424—1998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技术要求GB17501—1998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17741--2005
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
GB/T50269—1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SY/T10030--2004
海上固定平台规划、设计和建造的推荐作法工作应力设计法ASTMD2487—2006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土的统一分类系统)ASTMD5778一1995土的电测式和孔压式探头贯入试验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用本标准。3.1
海上桩式固定平台
pile supported fixed offshore platform依靠打人海底的桩支撑的海上平台。注:以桩的数昼和型式不同可分为群桩式、腿柱式和导管架式三种。3.2
海上重力式平台offshoregravityplatform依靠若干个钢筋混凝土或钢质结构的大型圆柱体组成的底座(沉垫)支撑的海上平台。注:一般由底座、腿柱、钢质甲板以及甲板上的组装模块等组成。3.3
海上自升式平台offshorejack-upplatform依靠其桩腿支撑站立在海底的海上平台。注:由其自身的液压提升系统使平台升降来实现其就位或撤离。3.4
近岸区inshorearea
岸线至水深20m的海区。
GB/T17503—2009
浅海区shallowseaarea
水深20m~300m的海区。
deepseaarea
深海区
水深大于300m的海区。
4总则
4.1勘察目的与任务
4.1.1勘察目的是为平台基础设计、安装以及灾害地质因素的防治措施提供基础资料。4.1.2勘察的任务是查明平台场址的水深、地形和海底面状况;查明平台基础影响范围内的岩、土层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影响地基稳定和钻进施工安全等的灾害地质因素;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等。
4.2勘察内容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水深和海底地形;
b)海底面状况以及自然的或人为的海底障碍物;c)海底地层的结构特征、空间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d)灾害地质、地震因素;
腐蚀性环境参数;
f)海洋开发活动。
4.3勘察程序
勘察应按照前期资料收集、技术设计、海上勘察、样品分析测试、资料解释与整理、工程地质条件分析、报告编制、成果验收、资料归档等程序进行。4.4勘察方法
主要勘察方法如下:
a)水深测量;
侧扫声纳探测;
地层部面探测;
高分辩率多道数字地震调查;
磁法探测;
底质与底层水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h)原位试验;
土工试验与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4.5勘察范围与工作量
4.5.1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平台位置及其四周的一定范围(即平台场址)内进行。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场址以往资料积累情况,勘察区一般确定为1km×1km~4km×4km。4.5.2勘察工作量取决于平台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已有的勘察资料及前人工作的成果。一般作如下规定:
a)地球物理勘察测线以网格布置。在场址的边缘区测线间距为100m~250m,场址中心区加密至25m~50m;bzxz.net
底质采样应不少于10个站;
GB/T17503—2009
c)海上固定平台场址至少应布置1个工程地质采样孔、1个原位试验孔。根据工程要求应增加工程地质勘探孔。
4.6勘察的一般要求
4.6.1近海勘察船应能适应2级海况或蒲氏风级3级条件下作业,远海勘察船应能适应4级海况或蒲氏风级5级条件下作业。能保持5kn以下航速工作,能满足海上场址勘察对导航定位、安全、消防与救生、通信、供电、设备安装与收放、实验室等方面的要求。4.6.2勘察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勘察项目的要求,应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内使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法在室内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应与传统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比对,考察其有效性;仪器设备的运输、安装、布放、操作、维护,应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4.6.3勘察技术人员应取得由合法资质机构颁发的与勘察项目相符的上岗资质证书,能胜任岗位工作。
4.6.4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班报记录。班报记录应统、规范。班报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交接班时由接班人核验,确保内容完整可靠。4.6.5平台场址勘察的测图一般以1:5000比例尺施测,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选择比例尺施测。每一平台场址单独成图,当场址相距很近时可多个场址合并成图。4.6.6采用几种地球物理勘察方法同步作业时,应统一定位时间和测线、测点编号。因故测量中断或同测线分次作业,则应按同一方法补测,并重叠3个定位点以上。4.6.7应及时记录观测到的与平台场址勘察相关的海上交通、渔业捕捞等海洋开发活动情况。4.6.8海上作业采集和观测到的各类原始资料、记录、样品等应给予唯一性标识。4.6.9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海上获取的样品、原始资料进行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应进行补测或重测,对样品的分析、测试和资料的处理结果进行质量检查。5导航定位
5.1定位中误差
定位中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测图比例尺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5mm;b)当测图比例尺不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0mm。5.2坐标系与投影
坐标系和投影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a)平面坐标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坐标系;
b)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投影方式。5.3导航定位方法
5.3.1导航定位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a)
满足导航定位作业的误差要求;b)定位作用距离覆盖作业区域;能连续、稳定、可靠作业;
d)定位数据更新率不小于1次/秒。5.3.2DGPS导航定位应符合GB/T17424一1998中第4章、第9章的规定,工作前应进行定位中误差比对试验。导航定位应有差分信号,有效观测卫星数应不小手4颗,卫星仰角不小于5°,点位儿何因子(PDOP)不大于6,差分信号更新率不大于30S。5.3.3超短基线水下声学定位系统主要用于地球物理水下拖电探头的定位,水下声应答器安装在探头中,根据勘察船定位设备与水下声应答器的位置关系,进行探头定位;开始工作前应对定位系统进行安3
GB/T17503—2009
装姿态校正。
5.4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勘察船应沿测线延伸线提前上线、延时下线;有拖体情况下,延伸线长度应不少于2倍拖缆长度;
b)进行侧扫声纳探测、地层剖面探测、磁法探测等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5kn;进行水深测量单项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10kn;航迹与设计测线偏离距应不大于测线间距的20%;多波束测量时,测线最大偏离为条幅宽度的10%;
d)定位标记点的图上间距应不大于1cm;班报记录应详细记载测线号、首尾点号、日期时间、卫星信号质量指标、中断情况及处理意e)
见等;
勘察船定位仪器的天线与勘察设备探头水平位置应尽量重合,当二者水平距离超过图上f)
1mm时,应进行点位偏心改正。
5.5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
定点式调查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采样或测试装置到达水下预定位置时,记录定位数据。实际钻孔位置与设计钻孔位置的最大偏离,在近岸区应小于20m,浅海区应小于50m,深海区应小于100m;采样作业时,宜将采样作业一侧船调置在上风位。b)
定位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业资料整理按GB17501-—1998中9.4.2的要求;b)根据定位资料编制航迹图,按GB17501一1998中9.8.2的要求。6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6.1主要勘察内容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包括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探测、地层剖面探测、高分辨率多道数学地震调查,可根据工程要求进行磁法探测。
6.2单波束水深测重
6.2.1选用的测深仪应同时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两种记录方式,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GB12327-1998中6.3.4的要求。
6.2.2单波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深度测量中误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2m,20m以深不大于水深的1%;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4m,20m以深不大于水b)
深的2%,超限点数不得超过参加比对总点数的15%;近岸区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不大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d)当动态吃水变化大于5cm时,应进行动态吃水改正。6.2.3海上测量实施按GB17501--1998中9.2.6的要求。6.2.4遇到下列情形,应进行补测或重测:a)定位中误差达不到5.1要求时;测深线偏离超过设计测线间距的50%,或漏测超过图上5mm时;b)
深度误差达不到6.2.2a)、6.2.2b)的要求时;c)
d)水位、声速资料不能满足深度改正要求时。6.2.5水深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
深度量取按GB17501一1998中9.5.4的要求;b)
深度改正按GB17501—1998中9.5.5的要求。6.2.6成果图件按下列要求:
GB/T17503---2009
a)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其他基准面时,应注明其与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b)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本等深距应按0.5m、1m、2m、5m选用,等深线分为首曲线和计曲线;
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编制的其他要求按GB17501一1998中9.6的规定。c)
6.3多波束水深测量
6.3.1仪器设备
多波束测深系统的选择应考虑测深范围、测深准确度、覆盖率、更新率等因索,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测深仪器中误差符合6.2.2a)的要求;b)换能器波束角应不大于2°;姿态传感器横摇、纵倾测量准确度不低于0.05°,升沉测量不低于0.05m或实际升沉量的c
5%,罗经测量不低于0.1°
6.3.2测量技术要求
多波束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深度测量中误差应符合6.2.2a);b)
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应符合6.2.2b)的要求;测深与定位时间延迟中误差应不大于0.1s,每次变更导航定位系统需重新测试导航延时;c
测量区域内应100%的多波束测量覆盖,相邻主测线间应保证20%的重复覆盖率;进行声速改正,声速部面测量的时间密度不小于每天一次,而且声速剖面个井场不少于一e
个点;
f)每个航次开始前、结束后以及调查期间超过3天的测量间隙,应测量多波束换能器的吃水变化。换能器吃水深度改正可分段计算,按时间插值;g)近海海域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优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6.3.3海上测量实施
海上测量应按下列要求实施:
a)测量前应进行多波束测深系统的稳定性试验和航行试验。稳定性试验应选择平坦海底区,对深度进行重复测量,深度比对误差符合6.3.2a)、6.3.2b)的要求;航行试验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海底地形起伏变化的区域,测定系统在不同深度、不同航速下的工作状态,要求每个发射脉冲接收到的波束数应大于总波束数的95%,测定从静止到最大工作航速间不同速度时换能器的动态吃水变化;
观察系统状态显示和波束质量显示窗口,监视声纳参数设置、横摇和纵倾改正、换能器向改b)
正和条幅内波策完整性等;
观察航迹显示,监视有无突跳、相邻测线的重叠宽度等;d)
当波束接收数小于发射数的80%时,应降低勘察船船速或调整测线间距;e)
观察记录设备工作状态,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记录;f)
测线间条幅空白区要及时补测或列入补测计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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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7503-—2009
代替GB17503—1998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offshore platform engineering geology investigation2009-10-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数码防伪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导航定位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底质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原位试验·
船上和实验室土工试验
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
成果图件与报告编制
资料归档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参考文献
土的统一分类与定名
桩-土系统的荷载与位移分析
桩的可打入性分析
GB/T17503—2009
本标准代替GB17503一1998《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本标准与GB17503—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近岸区、浅海区等术语和定义(见3.4、3.5、3.6);GB/T17503—2009
“总则”一章中,修改了勘察内容、勘察程序(1998年版的4.2、4.3,本版的4.2、4.3),调整了勘察范围与工作量、勘察的一般要求(1998年版的4.5、4.6,本版的4.5、4.6);删除了1998年版的陆上平面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和高程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微波测距定位、长基线和短基线水声定位的内容;修改了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和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的技术要求(1998年版的5.3.1.1、5.3.1.2,本版的5.4、5.5);
一“工程地球物理勘察”一章增加了多波束水深测量的内容(见6.3),修改了对各项勘察仪器设备性能、海上实施、资料采集与处理的要求(1998年版的6.2、6.3、6.4、6.5、6.6,本版的6.2、6.4、6.5、6.6、6.7);
-1998年版的“底质调查”一章改为“底质采样”(见第7章),增加了样品包装、样品存放的内容(见7.3.3、7.3.4),细化了样品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7.3.1,本版的7.3.2);一“工程地质钻探”一章增加了钻探船和钻探方法的内容(见8.1.1、8.2),细化了岩性描述的内容(1998年版的8.3.1a),本版的8.4.3c));-1998年版的“工程地质试验”章的海底原位试验和土工试验内容分别独立成章(1998年版的第9章,本版的第9章和第10章),增加了标准贯入试验和剪切波速试验的内容(见9.4、9.5),增加了小型贯入仪试验和小型十字板剪切试验技术要求的内容(见10.1.3、10.1.4);增加了“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一章(见第11章);一1998年版的“地震危险性分析”一章改为“地震安全性评价”(见第12章),修改了场址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和地震动参数确定的内容和要求(1998年版的10.1、10.2,本版的12.1、12.2),调整了场址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的内容(1998年版的10.3,本版的12.3);—-1998版“成果图件与报告书”一章改为“成果图件和报告编制”(见第13章),增加了基础工程分析的内容(见13.1.2j)、k)、1)、m),13.2.2h));增加了“资料归档”一章(见第14章);—规范性附录A增加了土的分类和定名的内容(见A1、A2);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桩的可打入性分析”(见附录C)。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3)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叶银灿、潘国富、陈锡土、陈小玲、来向华、应元康、李起彤、何欣。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503-1998。
1范围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T17503-2009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的内容、方法与技术要求、成果报告编制和资料归档。本标准适用于海上桩式固定平台、海上重力式平台、海上自升式平台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其他海上固定式结构物场址的工程地质勘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3271998海道测量规范
GB/T12763.6—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GB/T12763.8-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8部分:海洋地质地球物理调查GB/T17424—1998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技术要求GB17501—1998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17741--2005
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
GB/T50269—1997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SY/T10030--2004
海上固定平台规划、设计和建造的推荐作法工作应力设计法ASTMD2487—2006
土的工程分类标准(土的统一分类系统)ASTMD5778一1995土的电测式和孔压式探头贯入试验标准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用本标准。3.1
海上桩式固定平台
pile supported fixed offshore platform依靠打人海底的桩支撑的海上平台。注:以桩的数昼和型式不同可分为群桩式、腿柱式和导管架式三种。3.2
海上重力式平台offshoregravityplatform依靠若干个钢筋混凝土或钢质结构的大型圆柱体组成的底座(沉垫)支撑的海上平台。注:一般由底座、腿柱、钢质甲板以及甲板上的组装模块等组成。3.3
海上自升式平台offshorejack-upplatform依靠其桩腿支撑站立在海底的海上平台。注:由其自身的液压提升系统使平台升降来实现其就位或撤离。3.4
近岸区inshorearea
岸线至水深20m的海区。
GB/T17503—2009
浅海区shallowseaarea
水深20m~300m的海区。
deepseaarea
深海区
水深大于300m的海区。
4总则
4.1勘察目的与任务
4.1.1勘察目的是为平台基础设计、安装以及灾害地质因素的防治措施提供基础资料。4.1.2勘察的任务是查明平台场址的水深、地形和海底面状况;查明平台基础影响范围内的岩、土层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查明影响地基稳定和钻进施工安全等的灾害地质因素;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等。
4.2勘察内容
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a)水深和海底地形;
b)海底面状况以及自然的或人为的海底障碍物;c)海底地层的结构特征、空间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d)灾害地质、地震因素;
腐蚀性环境参数;
f)海洋开发活动。
4.3勘察程序
勘察应按照前期资料收集、技术设计、海上勘察、样品分析测试、资料解释与整理、工程地质条件分析、报告编制、成果验收、资料归档等程序进行。4.4勘察方法
主要勘察方法如下:
a)水深测量;
侧扫声纳探测;
地层部面探测;
高分辩率多道数字地震调查;
磁法探测;
底质与底层水采样;
工程地质钻探;
h)原位试验;
土工试验与腐蚀性环境参数测定。4.5勘察范围与工作量
4.5.1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应在平台位置及其四周的一定范围(即平台场址)内进行。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场址以往资料积累情况,勘察区一般确定为1km×1km~4km×4km。4.5.2勘察工作量取决于平台场址的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已有的勘察资料及前人工作的成果。一般作如下规定:
a)地球物理勘察测线以网格布置。在场址的边缘区测线间距为100m~250m,场址中心区加密至25m~50m;bzxz.net
底质采样应不少于10个站;
GB/T17503—2009
c)海上固定平台场址至少应布置1个工程地质采样孔、1个原位试验孔。根据工程要求应增加工程地质勘探孔。
4.6勘察的一般要求
4.6.1近海勘察船应能适应2级海况或蒲氏风级3级条件下作业,远海勘察船应能适应4级海况或蒲氏风级5级条件下作业。能保持5kn以下航速工作,能满足海上场址勘察对导航定位、安全、消防与救生、通信、供电、设备安装与收放、实验室等方面的要求。4.6.2勘察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勘察项目的要求,应在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内使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法在室内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应与传统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比对,考察其有效性;仪器设备的运输、安装、布放、操作、维护,应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4.6.3勘察技术人员应取得由合法资质机构颁发的与勘察项目相符的上岗资质证书,能胜任岗位工作。
4.6.4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班报记录。班报记录应统、规范。班报记录由值班人员填写,交接班时由接班人核验,确保内容完整可靠。4.6.5平台场址勘察的测图一般以1:5000比例尺施测,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选择比例尺施测。每一平台场址单独成图,当场址相距很近时可多个场址合并成图。4.6.6采用几种地球物理勘察方法同步作业时,应统一定位时间和测线、测点编号。因故测量中断或同测线分次作业,则应按同一方法补测,并重叠3个定位点以上。4.6.7应及时记录观测到的与平台场址勘察相关的海上交通、渔业捕捞等海洋开发活动情况。4.6.8海上作业采集和观测到的各类原始资料、记录、样品等应给予唯一性标识。4.6.9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海上获取的样品、原始资料进行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勘察工作,应进行补测或重测,对样品的分析、测试和资料的处理结果进行质量检查。5导航定位
5.1定位中误差
定位中误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测图比例尺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5mm;b)当测图比例尺不大于1:5000时,海上定位中误差应不大于图上1.0mm。5.2坐标系与投影
坐标系和投影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a)平面坐标系统采用WGS-84大地坐标系或1954年北京坐标系,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坐标系;
b)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也可按任务委托方要求采用其他投影方式。5.3导航定位方法
5.3.1导航定位方法应满足以下要求:a)
满足导航定位作业的误差要求;b)定位作用距离覆盖作业区域;能连续、稳定、可靠作业;
d)定位数据更新率不小于1次/秒。5.3.2DGPS导航定位应符合GB/T17424一1998中第4章、第9章的规定,工作前应进行定位中误差比对试验。导航定位应有差分信号,有效观测卫星数应不小手4颗,卫星仰角不小于5°,点位儿何因子(PDOP)不大于6,差分信号更新率不大于30S。5.3.3超短基线水下声学定位系统主要用于地球物理水下拖电探头的定位,水下声应答器安装在探头中,根据勘察船定位设备与水下声应答器的位置关系,进行探头定位;开始工作前应对定位系统进行安3
GB/T17503—2009
装姿态校正。
5.4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走航式地球物理勘察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勘察船应沿测线延伸线提前上线、延时下线;有拖体情况下,延伸线长度应不少于2倍拖缆长度;
b)进行侧扫声纳探测、地层剖面探测、磁法探测等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5kn;进行水深测量单项作业时,工作航速应不大于10kn;航迹与设计测线偏离距应不大于测线间距的20%;多波束测量时,测线最大偏离为条幅宽度的10%;
d)定位标记点的图上间距应不大于1cm;班报记录应详细记载测线号、首尾点号、日期时间、卫星信号质量指标、中断情况及处理意e)
见等;
勘察船定位仪器的天线与勘察设备探头水平位置应尽量重合,当二者水平距离超过图上f)
1mm时,应进行点位偏心改正。
5.5定点式勘察导航定位
定点式调查导航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a)当采样或测试装置到达水下预定位置时,记录定位数据。实际钻孔位置与设计钻孔位置的最大偏离,在近岸区应小于20m,浅海区应小于50m,深海区应小于100m;采样作业时,宜将采样作业一侧船调置在上风位。b)
定位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业资料整理按GB17501-—1998中9.4.2的要求;b)根据定位资料编制航迹图,按GB17501一1998中9.8.2的要求。6工程地球物理勘察
6.1主要勘察内容
工程地球物理勘察包括水深测量、侧扫声纳探测、地层剖面探测、高分辨率多道数学地震调查,可根据工程要求进行磁法探测。
6.2单波束水深测重
6.2.1选用的测深仪应同时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两种记录方式,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GB12327-1998中6.3.4的要求。
6.2.2单波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深度测量中误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2m,20m以深不大于水深的1%;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水深20m以浅不大于0.4m,20m以深不大于水b)
深的2%,超限点数不得超过参加比对总点数的15%;近岸区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不大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d)当动态吃水变化大于5cm时,应进行动态吃水改正。6.2.3海上测量实施按GB17501--1998中9.2.6的要求。6.2.4遇到下列情形,应进行补测或重测:a)定位中误差达不到5.1要求时;测深线偏离超过设计测线间距的50%,或漏测超过图上5mm时;b)
深度误差达不到6.2.2a)、6.2.2b)的要求时;c)
d)水位、声速资料不能满足深度改正要求时。6.2.5水深资料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a)
深度量取按GB17501一1998中9.5.4的要求;b)
深度改正按GB17501—1998中9.5.5的要求。6.2.6成果图件按下列要求:
GB/T17503---2009
a)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准面采用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当采用其他基准面时,应注明其与理论最低潮面、平均海平面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b)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的基本等深距应按0.5m、1m、2m、5m选用,等深线分为首曲线和计曲线;
水深图、海底地形图编制的其他要求按GB17501一1998中9.6的规定。c)
6.3多波束水深测量
6.3.1仪器设备
多波束测深系统的选择应考虑测深范围、测深准确度、覆盖率、更新率等因索,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测深仪器中误差符合6.2.2a)的要求;b)换能器波束角应不大于2°;姿态传感器横摇、纵倾测量准确度不低于0.05°,升沉测量不低于0.05m或实际升沉量的c
5%,罗经测量不低于0.1°
6.3.2测量技术要求
多波束测量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a)深度测量中误差应符合6.2.2a);b)
重合点(图上1mm以内)深度不符值限差应符合6.2.2b)的要求;测深与定位时间延迟中误差应不大于0.1s,每次变更导航定位系统需重新测试导航延时;c
测量区域内应100%的多波束测量覆盖,相邻主测线间应保证20%的重复覆盖率;进行声速改正,声速部面测量的时间密度不小于每天一次,而且声速剖面个井场不少于一e
个点;
f)每个航次开始前、结束后以及调查期间超过3天的测量间隙,应测量多波束换能器的吃水变化。换能器吃水深度改正可分段计算,按时间插值;g)近海海域应采用实测水位观测资料用于水位改正,验潮站水位观测中误差应优于5cm,当沿岸验潮站或其他方式不能控制测区水位变化时,可采用预报水位。6.3.3海上测量实施
海上测量应按下列要求实施:
a)测量前应进行多波束测深系统的稳定性试验和航行试验。稳定性试验应选择平坦海底区,对深度进行重复测量,深度比对误差符合6.3.2a)、6.3.2b)的要求;航行试验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海底地形起伏变化的区域,测定系统在不同深度、不同航速下的工作状态,要求每个发射脉冲接收到的波束数应大于总波束数的95%,测定从静止到最大工作航速间不同速度时换能器的动态吃水变化;
观察系统状态显示和波束质量显示窗口,监视声纳参数设置、横摇和纵倾改正、换能器向改b)
正和条幅内波策完整性等;
观察航迹显示,监视有无突跳、相邻测线的重叠宽度等;d)
当波束接收数小于发射数的80%时,应降低勘察船船速或调整测线间距;e)
观察记录设备工作状态,确保测量数据的完整记录;f)
测线间条幅空白区要及时补测或列入补测计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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