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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行业标准(SN)】 进出口纱线检验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6-28 05:42:37
  • SN/T2146-2008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T 2146-2008

  • 标准名称:

    进出口纱线检验规程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8-09-04
  • 实施日期:

    2009-03-16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2.82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页数:

    16页
  • 标准价格:

    12.0 元
  • 出版日期:

    2009-03-16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黄伯熹、王建中、任春华、陈薇、徐敏、邓志光、叶湖水、李淳、张晓利
  •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归口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提出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主管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相关标签:

    进出口 纱线 检验 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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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棉、麻、毛、化纤纯纺及混纺本色和染色纱线的抽样、检验与检验结果的评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棉、麻、毛、化纤纯纺及混纺本色和染色纱线的检验。 SN/T 2146-2008 进出口纱线检验规程 SN/T2146-2008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146—2008
进出口纱线检验规程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yarn for import and export2008-09-0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bzxz.net
2009-03-16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人境检验检疫局-IIKAONT KAca-
SN/T2146—2008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伯熹、王建中、任春华、陈薇、徐敏、邓志光、叶湖水、李淳、张晓利。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1范围
进出口纱线检验规程
SN/T21462008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棉、麻、毛、化纤纯纺及混纺本色和染色纱线的抽样、检验与检验结果的评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棉、麻、毛、化纤纯纺及混纺本色和染色纱线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398—1993棉本色纱线
GB/T2543.1纺织品纱线捻度的测定第1部分:直接计数法GB/T2543.2纺织品纱线捻度的测定第2部分:退捻加捻法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2828.1-2003.ISO2859-1:1999IDT)GB/T2910
GB/T2911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3291.1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1部分:纤维和纱线纺织
GB/T3291.3纺织4
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GB/T3292
GB/T3916
GB/T3921
GB/T4743
GB/T6152
纱条条干不匀试验方法电容法
纺织品
卷装纱单根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纺织品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耐洗色牢度:试验1~5纱线线密度的测定绞纱法
色牢度试验耐热压色牢度
纺织品1
GB6529—1986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8427
GB/T8695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金耐人造光色军度:氙弧
纺织纤维和纱线的形态词汇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GB9994
GB/T9995—1997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GB/T9996
GB/T15239
GB/T16988
棉及化纤纯纺、混纺纱线外观质量黑板检验方法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抽样表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GSB W 12001
FZ/T01026
FZ/T01048
FZ/T01050
FZ/T01053
FZ/T01057
本色筒子纱线外观疵点标准样照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纺织品纱线疵点的分级与检验方法电容式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
SN/T2146—2008
FZ/T01095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测试方法FZ/T10001
气流纱抢度的测定退抢加抢法
FZ/T20017—2001毛纱试验方法
SN/T0464
SN/T0756
SN/T1205
SN/T1507
纺织品中氨纶含量的测试方法
进出口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仪法纺织品羊毛、腈纶、锦纶和氨纶定量化学分析方法KANiKAca-
Lyocell与羊毛、桑蚕丝、锦纶、睛纶、涤纶、丙纶二组分纤维混纺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SN/T1649—2005
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ISO6939
3术语和定义
纺织品
筒子纱用绞纱法测定纱线抗断裂强度的试验方法GB/T2828.1、GB/T3291.1、GB/T3291.3、GB6529和GB/T8695中确立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convantionalmoistureregain
公定回潮率
纺织材料回潮率的约定值。
[GB/T3291.3—1997.定义2.42]纯纺纱线公定回潮率见GB9994;混纺纱线公定回潮率按GB9994中公式计算。3.2
变异系数coefficientof variation测量值的标准偏差与测量值的平均值之比的百分率,用于表征测量结果的离散程度。[GB/T3291.3—1997.定义2.29]
式中:
变异系数,%;
试验次数;
各子试样测试值;
试样平均测试值。
偏差率deviationpercentage
(,-)]/(n-1)
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差数对标称值的百分率。【GB/T3291.3—1997.定义2.32]D.
式中:
偏差率,%;
W.实测值;
Wa——标称值或设计值。
盈亏率rateofprofitandloss
...(2)
实测样箱(包)总商业质量与样箱(包)标称总商业质量的差数对样箱(包)标称总商业质量的百分率。2
式中:
β盈亏率,%;
样箱(包)总商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
样箱(包)总发票或标称商业质量,单位为于克(kg)。商业质量commercialmass
SN/T2146—2008
材料干燥后质量加上相应于商业回潮率(或公定回潮率)的质量或材料经萃取后干燥质量加上相应商业允贴的质量所得的材料质量。注:改写GB/T3291.3—1997.定义2.47。4要求
4.1质量要求:
盈亏率β≥—0.20%。
4.2包装要求
4.2.1包装应符合合同或定货单的要求4.2.2
包装应平整、清洁、密封、干燥、牢固,适于长途运输。4.2.3采用布包装时,缝包针距不应大于2.5cm。4.2.4包装标志应清晰、不褪色。4.2.5标志应符合输人国家或地区的有关规定。4.3外观检验项目技术允差与限量见附录A。4.4品质要求中的安全检验项目及其技术允差与限量见SN/T1649。品质要求中的其他检验项目及其技术允差与限量见各相关标准。4.5
5抽样
5.1检验批
采用同一合同,同一报检批,同一原材料、生产工艺、等级、包装及标记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5.2质量、包装和品质检验抽样方案(见表1)根据产品质量,参照GB/T2828.1中转移规则和程序确定检验的严格度。表1质量、包装和品质检验抽样方案检验的严格度
批量N/箱(包)
91~150
正常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品质样/
筒(绞)
加严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品质样
筒(绞)
放宽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品质样/
筒(绞)
SN/T2146—2008
批量N/箱(包)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及以上
正常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表1(续)
品质样/
筒(绞)
需检验长度和结头项目的检验批抽样检验的严格度
加严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品质样/
简(绞)
-TTKAONiT KAca-
放宽检验
质量、包装样
箱(包)
品质样/
筒(绞)
定长500m及以下,品质样数在表1基础上多抽取10筒(绞),定长500m以上多抽取3筒(绞),作为长度和结头检验试样。
5.4:连续批外观检验抽样方案(见表2)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检验水平选择一般检验的I水平,接收质量限(AQL)选取1.5。根据产品质
量,按GB/T2828.1中转移规则和程序确定检验的严格度表2连续批外观检验抽样方案
检验的严格度
批量N
28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150001及以上
正常检验
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注:外观样品筒(绞)应均匀地从质量样箱中随机抽取,独立批外观检验抽样方案(见表3)5.5
加严检验
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单位为筒(绞)
放宽检验
样本量
接收数
拒收数
独立批外观检验抽样按GB/T15239标准规定,采用一次抽样方案模式B.检验水平选择一般检验的I水平,极限质量(LQ)为5.0%表3
批量N
独立批外观检验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
样本量n
8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150001及以上
接收数 Ac
单位为简(绞)
拒收数Re
6检验
6.1质量检验
6.1.1净重检验
6.1.1.1仪器设备
6.1.1.1.1磅秤(精确度0.05kg)。6.1.1.1.2天平(精确度0.01g)。6.1.1.2检验方法
SN/T2146—2008
按表1抽样数逐箱(包)用磅秤(6.1.1.1.1)称计毛重,每批回皮称量,内外包装不少于五箱(包),抽样数小于五箱(包)时全部抽样箱(包)回皮称量,筒子纱线取不少于五个筒管及包装胶袋用天平(6.1.1.1.2)称计质量,按式(4)计算净重。W.-W.-W.xN
式中:
W。一样箱(包)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W。一样箱(包)总毛重,单位为千克(kg):W,—平均每样箱(包)皮重,单位为千克(kg);W一平均每个筒管及包装胶袋质量,单位为克(g);N总抽样箱(包)数;
n—总抽样箱(包)中筒子数。
6.1.2回潮率检验
6.1.2.1仪器设备
6.1.2.1.1烘箱:符合GB/T9995一1997中5.1的要求.并附有精确度为0.01g的天平。6.1.2.1.2天平(精确度0.01g)。6.1.2.2试样准备
在质量检验地点从称计完毛重的每个质量样箱(包)中分别抽取一筒(绞)纱线,迅速把筒子纱线样的外层去除6mm~10mm后,再剥取50g~80g试样,绞装纱线整绞作为试样,装人洁净的塑料袋或密封容器内,并于8h内用天平(6.1.2.1.2)对样品称计质量,作为试样烘前质量。6.1.2.3回潮率检验方法
按GB/T9995执行。
6.1.3可萃取物含量检验
6.1.3.1试剂
6.1.3.1.1乙醚(分析纯)。
2二氯甲烷(分析纯)。
6. 1. 3. 1.2
6.1.3.1.3四氯化碳(分析纯)。6.1.3.1.4苯(分析纯)。
5甲醇(分析纯)。
6.1.3.1.5
6.1.3.2仪器设备
烘箱:符合GB/T9995—1997中5.1的要求。6.1.3.2.1
6.1.3.2.2天平(精确度0.1mg)。6.1.3.2.3索氏萃取器:浸抽管容量为250mL,配有磨砂玻璃接口接装250mL蒸馏瓶,并附有蛇形回流式冷凝装置。
恒温水浴锅:水温控制40℃~100℃。6.1.3.2.4
SN/T2146—2008
KNiKAa
6.1.3.2.5过滤套管:能滤去所有细小固体,其长度是以超过虹吸口的顶部,容量能装人5g试样;或用过滤纸代替包住试样。
6.1.3.2.6干燥器、称量盒。
6.1.3.3试样准备
把全部品质样筒(绞)纱线合并在缕纱测长器(6.4.2.1)上摇出一绞,从摇出的纱线中剪取各5g的试样两份,分别用过滤纸包好或放人过滤套管(6.1.3.2.5)内。6.1.3.4检验方法
把蒸馏瓶置于温度为105℃土2℃的烘箱(6.1.3.2.1)内按GB/T9995一1997箱外称重法烘燥至恒重.用天平(6.1.3.2.2)称取蒸馏瓶质量。称量盒用同样方法确定质量。将装有试样的过滤套管放入索氏萃取器(6.1.3.2.3),并保证试样在萃取过程中低于虹吸管的顶部
萃取器下接上已知质量的蒸馏瓶,注入至少1.5倍萃取器容量的萃取试剂(按表4选择试剂)。表4各种纤维成分纱线可萃取物含量检验适用的萃取试剂和萃取时间纤维成分
涤纶、丙纶、粘胶、高纤
萃取试剂
乙醚、二氯甲烷
乙醚、二氯甲烷
苯-甲醇(2:1)
四氯化碳
萃取时间/h
将蒸馏瓶放人恒温水浴锅(6.1.3.2.4)内,调节恒温水浴锅温度,使试剂虹吸回流次数每小时不少于九次,总萃取时间按表4规定
萃取完成后,回收试剂,从萃取器中取下蒸馏瓶,取出试样放人已知质量称量盒。待试样和蒸馏瓶中试剂蒸发净后置于105℃士2℃的烘箱内按GB/T9995一1997箱外称重法烘燥至恒重。6.1.4检验结果的计算
6.1.4.1按式(5)计算试样实测回潮率。m。-m×100
式中:
试样实测回潮率,%;
试样烘前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烘后干重,单位为克(g)。按式(6)计算试样实测可萃取物含量O
式中:
试样实测可萃取物含量,%:
萃取后蒸馏瓶烘干质量,单位为克(g);萃取前蒸馏瓶烘干质量,单位为克(g);称量盒和萃取后试样烘干质量,单位为克(g);称量盒烘干质量,单位为克(g)。按式(7)计算没有协定可萃取物含量的样箱(包)总商业质量。100+R
..(5)
(6)
式中:
W——样箱(包)总商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样箱(包)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R
公定回潮率,%;
R。——试样平均实测回潮率,%。6.1.4.4
按式(8)计算有协定可萃取物含量的样箱(包)总商业质量。(100+R)(100+0)
(100+R)(100+0)
式中:
W。样箱(包)总商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样箱(包)总净重,单位为千克(kg);公定回潮率,%;
R一试样平均实测回潮率,%;
协定可萃取物含量,%;
试样平均实测可萃取物含量,%。6.1.4.5
按式(3)计算盈亏率。
按式(9)计算折算全批商业质量。W=WX(
式中:
W—折算全批商业质量,单位为千克(kg);W,——全批发票质量,单位为千克(kg);β盈亏率,%。
6.1.5检验结果的表示
按附录B规定。
6.2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按4.2要求,检验所抽取的每一箱(包)产品。6.3外观检验
6.3.1检验条件
SN/T2146—2008
.(8)
(9)
成形外观质量检验应在正常天气时北向自然光或采用照度为5001x士501x的灯光,光源与检验台面的距离为1m~1.2m,眼睛与被检物距离为65cm士20cm进行检验。6.3.2仪器设备
6.3.2.1天平(最大称量4kg,精确度0.1g)。6.3.2.2天小适合放置50个筒子的台案。6.3.3检验方法
6.3.3.1缝纫线和绣花线外观检验按各相关产品标准执行。6.3.3.2其他纱线按表2或表3抽样数对所取样品进行逐个检验,并以最能显示疵点程度的角度进行观紧。同时用天平(6.3.2:1)逐一称量简(绞)质量,筒(绞)质量偏差检验数量与外观检验筒子数相同:在称量时需考虑筒管的质量及实际回潮率。6.4品质检验
6.4.1试样准备
品质样需在GB6529一1986定义的二级标准大气条件下,按该标准的第4章进行调湿达到平衡,仲裁试验采用一级标准大气条件。对较湿的样品需按GB6529一1986的第3章进行预调湿到接近平SN/T2146—2008
衡,使样品回潮率降至公定回潮率以下再进行调湿6.4.2长度检验
6.4.2.1仪器设备
HKANiKAca
缕纱测长器:其摇纱周长应满足由整圈数摇得所需纱长,推荐周长为1000mm士0.5mm。具有避免纱线聚集的横动导纱装置。装有定量控制张力的积极喂人系统;或通过其他方法能使其张力得以定量控制。
6.4.2.2摇纱张力
a)对非变形纱线以及膨体纱线:0.5cN/tex士0.1cN/tex;b)其中针织绒和粗纺毛纱线:0.25cN/tex土0.05cN/tex;c)其他变形纱线:1.0cN/tex士0.2cN/tex。6.4.2.3检验方法
按6.4.2.2预加张力在缕纱测长器(6.4.2.1)上摇取长度试验样品,每摇满100m后应把摇出纱线拨在一旁再继续摇取,一直到样品全部摇完。试验时如遇超长,在公差允许范围内按实际长度计算。如超过正公差时.超过部分不计算。不足长度时按实际长度计算。
6.4.2.4按式(2)计算长度公差,实测长度以试样的全部试验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6.4.3结头检验
6.4.3.1检验方法
与6.4.2检验同时进行,在每摇满100m后检查并记录该100m试样内的结头数。单纱和初抢(即二次加捻线的第一次加捻)的结头不作结头论6.4.3.2结头数
以试样的全部试验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6.4.4线密度、线密度变异系数、线密度偏差、百米质量变异系数和百米质量偏差检验按GB/T4743执行。其中线密度采用方法3,线密度变异系数、线密度偏差、百米质量变异系数和百米质量偏差采用方法1。按式(1)计算百米质量变异系数、线密度变异系数,按式(2)计算百米质量偏差、线密度偏差。每筒(绞)最少试验一次,各筒(绞)试验次数相同,全批试验次数≥30。6.4.5气流纺纱拾度和抢系数检验按FZ/T10001执行,其他单纱捻度和抢系数检验按GB/T2543.2执行,股线捻度和抢系数检验按GB/T2543.1执行。按式(1)计算捻度变异系数,按式(2)计算抢度偏差。每筒(绞)最少试验一次,各筒(绞)试验次数相同,全批试验次数≥406.4.6单根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检验按GB/T3916执行。按式(1)计算断裂强力变异系数和断裂伸长率变异系数,按式(10)计算断裂强度,按式(11)计算断裂长度。每筒(绞)最少试验一次,各筒(绞)试验次数相同,全批试验次数≥100。Th=E
式中:
TB断裂强度,单位为厘牛每特(cN/tex);F一平均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cN);pi—实测线密度,单位为特(tex)。F
Ln=0.9807×pl
式中:
Lr——断裂长度,单位为千米(km);8
.......( 10)
.......(11)
F—平均断裂强力,单位为厘牛(cN);P——实测线密度,单位为特(tex)。6.4.7绞纱强力检验
按ISO6939执行。
6.4.8黑板条干均匀度检验
SN/T2146—2008
按GB/T9996执行。毛纱黑板条干均匀度检验按FZ/T20017—2001中7.11执行。麻及其混纺纱线黑板条干均匀度按各相关产品标准中检验方法执行。6.4.9黑板棉结杂质数检验
按GB/T398—1993中附录A执行。毛纱表面疵点检验按FZ/T20017—2001中7.10执行。麻及其混纺纱线粒结杂质数、粗节、麻粒等按各相关产品标准中检验方法执行。6.4.10电子条干均匀度检验
按GB/T3292执行。
6.4.11纱线疵点检验
按FZ/T01050执行
6.4.12毛纱缩水率检验
按FZ/T20017—2001中7.4执行。6.4.13混纺纱线纤维鉴别和含量检验按FZ/T01057,GB/T2910.GB/T2911、GB/T16988、FZ/T01026FZ/T01048、FZ/T01095、SN/T0464,SN/T0756.SN/T1205、SN/T1507执行。6.4.14漂染纱线色差检验
按GB250执行。
6.4.15漂染纱线耐洗色牢度检验按GB/T3921执行。
6.4.16漂染纱线耐热压色牢度检验按GB/T6152执行。
6.4.17漂染纱线耐光色牢度检验按GB/T8427执行。
6.4.18漂染纱线耐水色牢度检验按SN/T1649—2005中5.3.1执行。6.4.19漂染纱线耐汗渍色牢度检验按SN/T1649—2005中5.3.2执行。6.4.20漂染纱线耐摩擦色牢度检验按SN/T1649—2005中5.3.3执行。6.4.21漂染纱线耐睡液色牢度检验按SN/T1649—2005中5.3.4执行。6.4.22漂染纱线甲醛含量检验
按SN/T1649—2005中5.1执行。
6.4.23漂染纱线pH值检验
按SN/T1649—2005中5.2执行。
6.4.24纱线异味检验
按SN/T1649—2005中5.4执行。
6.4.25漂染纱线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量检验按SN/T1649—2005中5.5执行。
SN/T2146—2008
6.4.26检验结果的表示
按附录B规定
7检验结果的判定
7.1质量检验结果判定
盈亏率β≥一0.20%,判定质量检验合格;盈亏率β<-0.20%,判定质量检验不合格7.2包装检验结果判定
每一箱(包)的包装均合格,判定该批包装检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7.3外观检验结果判定
7.3.1缝纫线和绣花线外观检验结果按各相关产品标准判定
7.3.2其他纱线
-TTKAONKAca-
7.3.2.1累计疵筒(绞)数≤接收数Ac判定合格;累计疵筒(绞)数≥拒收数Rc,判定不合格7.3.2.2霉变纱、黄白纱、错规格及异性纤维纺入一经发现,判定不合格7.4品质检验结果判定
7.4.1混纺纱线纤维含量按FZ/T01053要求评定7.4.2漂染纱线的6.4.18~6.4.25各个检验项目均符合SN/T1649中相关要求,判定合格;否则,判定不合格。
7.4.3其他检验项目应符合各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全部项目符合相应标准等级要求的,判定合格;有一项不符合标准等级的要求,判该项目不合格7.5整批检验结果判定
质量、包装、外观和品质检验均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不合格处理
8.1合格批中的不合格品应由生产方返工整理或调换处理8.2对能返工整理的不合格项目,如由于质量、包装和外观质量(仅标签不符、生头纱等)而判定不合格的批,允许返工整理。
8.3经返工整理后可重新申请复验一次,复验时,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其复验结果作为最后检验结果,如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9其他
国家法规或贸易合同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并结合本检验规程综合检验判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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