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配件通用图集
地下工程防水做法
苏 J9502
|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 一九九五年 |
江苏省建筑配件通用图集
地下工程防水做法
| 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委员会 批准文号:苏建科(1996)第134号 |
主编单位负责人: 主编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 核 人: 校 对 人: 设 计 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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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单位:江苏省第二建筑设计研究院 统一编号: | ||||
| 发行单位: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 分类号:苏J9502 | ||||
| 实行日期:1996年5月1日 修订代替: | ||||
| 总目录 | 总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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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目录 ------------------ 1 2. 总说明 ----------------- 1~3 3. 防水混凝土 --------------- 4~25 4. 附加防水层
5. 附表 ------------------ 53 |
一、适用范围:本图集适用于明挖施工的工业与民用全地下或半地下的建筑工程、防护工程及隧道等地下工程。 二、编制依据:
三、地下工程的防水标准、防水等级的确定:各类地下工程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使用时对防水的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级,按保护结构允许渗漏水量划分为四级,详见表1。 四、地下工程防水方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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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总说明(一) 苏J9502 1
3. 对于受振动作用的工程,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自防水结构,并设置柔性防水层或涂膜等附加防水层。
4. 附加防水层分为:
- (1)水泥砂浆防水层;
- (2)卷材防水层;
- (3)涂料防水层。
五、对施工的要求:
- 防水围堰的验收要求,应以《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为准。
- 基坑挖土不宜超挖。一般应预留少量厚度(约30cm),待底板施工前一次挖清;原则上以不扰动原状土为宜,如确有超挖情况应用C10混凝土填平,方把地下水位降至工程底部500mm以下,并将坑至回填完毕。
- 回墙:
- (1)基线内杂物应清理干净,无积水;
- (2)距地下工程外围800mm以内为用2:8灰土、粘土或三合土回填,不得含有石块、碎砖、尖锐和有杂质。回填应对称进行,分层夯实。人工夯实时厚≤300mm,机械夯实厚度≤500mm,经过分层夯实和碾压,取样的干密度应≥16kg/cm³。
- (3)工程顶面回填深度超过500mm时,才允许采用机械碾压。
- (4)防水混凝土和附加防水层施工时,应注意防潮措施。
- 各种防水层的设防高度,对独立式全地下工程为全部外墙;对附建式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为其迎水面外墙外标高150mm以上。卷材和涂料防水层可在室外地坪处使用防水砂浆完成收头高度。
- 截水:沿附建式地下工程的外墙应做C10混凝土截水,厚度≥60mm,宽度≥800mm,与建筑物相接处必须用柔性密封材料封缝。
7. 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的质量经验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 本图选用防水卷材以及橡胶或塑料制为主,如工程使用有特殊要求,则应另行设计。
六、参考资料:
1.《人工工程建筑大样图集》BSU/07
2.《铁道工程建筑设计资料手册》
3.《建筑设计资料集(5)》
4.《建筑防水工作手册》
七、图例引用方法:
S/J9502 (X) 详图节点号
(X) 详图所在页次
| 名称 | 总说明(二) | 会签号 | S/J9502 | |||
| 设计 | 审核 | 校对 | 审定 | 制图号 | 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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