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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04:51:04
- SJ20416-1994
- 现行
标准号:
SJ 20416-1994
标准名称: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4-09-30 -
实施日期:
1994-12-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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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5985
SJ20416-—94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tiveantennasystems
usedin short wave receivers
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tive anlenna systems
used in short wave receivers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416--94
本规范规定了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通用要求。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固定或车载)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2引用文件
GJB151.4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履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GJB152--86
GJB179--86
GJB 367.1—87
GJB367.2—87
GJB367.3—87www.bzxz.net
GJB367.4—87
GJB367.5—87
GJB663--89
3要求
3.1合格鉴定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设计制造要求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可靠性鉴定试验和验收试验方法验收规则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军用通信设备系统安全要求
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可靠性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6,)不低于2000h。3.3组成、尺寸和质量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由有源天线、天线固定架、电源盒、控制盒、同轴电缆馈线等部分组成。附录A为一种地面固定使用的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的示例。中华人民共国电子工业部1994-09-30发布1994-12-01实施
3.3.1有源天线
SJ20416—94
有源天线分为垂直的源天线和水平有源天线两种。通常是将一付垂直有源天线和两付水平有源天线安装在一起使用。安装时,要保持垂直鞭状天线与水平振子垂直,两付水平有源天线的相对夹角为90
每付有源天线均由有源网络和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组成。附录B提供了一种短波有源接收关线示例,示例提供了参考尺寸和质量。3.3.2天线固定架
高度为6m,由底座、节杆(通常为三节)、杆脚(固定于地面时用)、钢索、地钉(固定于地面时用)等部分组成。总质量不应超过26kg。3.3.3电源盒
参考尺寸为160mm×160mm×90mm,质量不大于2.4kg。3.3.4控制盒
参考尺寸为160mm×70mm×48mm,质量不大于0.5kg。3.3.5锁线
馈线为带BNC-50KY(或BNC-50KF)型插头的50Q同轴电缆。包括每根长约30m的三根天线馈线,每根1m长的三根转接线和一根1m长的输出线。3.4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电气装配、机械连接、涂镀等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JB367.1中第2章和第3章的有关规定。
3.5性能特性
3.5.1频率范围(见4.7.2.1条)频率范围为1.530MHz。
3.5.2接收选择(见4.7.2.2条),通过控制盒可选择垂直有源接收天线或任何一路水平有源接收天线。3.5.3输出阻抗(见4.7.2.3条)输出阻抗为50α。
3.5.4电压驻波比(VSWR)(见4.7.2.4条)在1.5~30MHz范围内,VSWR不大于1.5。3.5.5固有噪声(见4.7.2.5条)在无外界噪声的环境中,用4.7.2.5条规定的等效方法测景,其有源天线输出端开路噪声电压V.(校准接收机通带宽度为2kHz),应不超过表1规定。表1
dB(μv)
3.5.6天线因子或天线增益(见4.7.2.6条)10
用有源天线输出的电动势与和天线振子平行的场强之比,即用天线因子表示,则垂直有源天线的天线因子为0.4m,水平有源天线的天线因子为0.7m。如果按4.7.2.6.3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不小于一13dB(mV)。2
3.5.7二阶互调(见4.7.2.7条)SJ20416—94
两个干扰场强各为0.1V/m的二阶互调产物抑制比,垂直有源天线应不小于75dB,水平有源天线应不小于70dB。
如果按4.7.2.7.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应不小于70dB。3.5.8三阶互调(见4.7.2.8条)三个干扰场强各为0.1V/m的三阶互调产物抑制比,垂直有源天线应不小于110dB,水平有源天线应不小于100dB。
如果按4.7.2.8.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应不小于100dB。3.5.9交调(见4.7.2.9条)
有源天线接收频率为fa,场强为1mV/m的单题有用信号时,受到一个频率比f^高1MHz的正弦调幅信号的干扰。当干扰信号的调制频率为1000Hz,调制深度为30%,天线输出的信号电压与交调产物之比为20dB时,干扰信号场强应不小于3.5V/m。用4.7.2.9.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即在-~部信号发生器输出1mV电动势的单频有用信号和另一部信号发生器输出的一正弦调制(30%)的干扰信号电动势130dB(uV)时,在有源天线输出端测量的交调产物电平应不小于有用信号电平20dB。3.5.10电源盒直流输出(见4.7.2.10条)电源盒直流电压输出要求分三路输出,每路电压为18V土10%,每路电流为110mA士10%。
3.5.11供电电源和功耗(见4.7.2.11条)供电电源:220V±10%,50士2Hz。功耗由产品规范规定。
3.6安全性
产品安全性应符合GJB663的规定。对有源网络和电源盒,在未连接可触及导电件的电路与机壳之间,施加500V的直流电压1min,其绝缘应不小于5MQ,在电源插座任一极(除接地电极外)与机壳之间(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且电源滤波器断天,但不接入供电网络),施加GJB663规定的试验电压,应无击穿或内烁现象发生。3.7电磁兼容性
电源盒和有源天线部分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JB151.4的规定。试验项目在产品规范合同中规定。
3.8环境要求
3.8.1温度
3.8.1.1有源天线
正常工作温度:—40~55℃;
贮存温度:
-50~65℃。
3.8.1.2电源盒和控制盒
正常工作温度:—30~—55℃;贮存温度:
3.8.2冲击
-40~65℃.
符合GJB367.2中《408冲击试验》第4.1条规定。3.8.3振动
SJ20416--94
频率15~55Hz,加速度为15m/s,每个轴向的振动时间为0.5h。3.8.4淋雨
符合GJB367.2中410
淋雨试验》第4.1条规定。
3.8.5湿热
符合GJB367.2中411
湿热试验)第4.1条规定。
3.9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
产品颜色和表面加工、涂镀均应符合GJB367.1中1.20、2.5、2.6条的规定。3.10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JB367.1中1.21条规定。3.11结构和外观质量
3.11.1结构
产品结构应符合下面规定:
天线的结构应牢固可靠,便于安装、使用和运输,馈电部分要具有防水、防潮装置;a.
天线端口的连接应为BNC一50KY(或BNC一50KF)型射频插头座;b.
选用天线材料时,应考虑防电化学腐蚀,具体要求由产品设计图纸规定。c
3.11.2外观质量
产品外表应无锈蚀、霉斑、涂镀层剥落、划痕、毛刺、起泡、开裂等现象。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元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4质谨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应按GJB367.2的2.1.1条规定进行各种试验。4.4鉴定检验
4.4.1检验样品
检验样品必须是经过承制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检验记录的产品,样品数量一般为二套。
4.4.2检验项目和顾序
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2。
4.4.3检验结果的判定
SJ20416—94
4.4.3.1当样品所有的检验项目符合第3章规定的要求时,鉴定检验合格。4.4.3.2样品经全部检验,当存在不合格项目时,若承制方能寻找出原因,对样品进行修复,并证明样品已符合全部检验要求后,则应判鉴定检验合格。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定期向其提供产品的例行检验资料或合格认证资料。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5.1A组检验
每个提交的产品进行A组检验,A组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2。表2
检查或试验
组成、尺寸和质量
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
产品标志
结构和外观质量
工艺要求的元器件、件、材料
颜率范图
接收选择
输出阻抗
电压驻波比
固有噪声
天线因子或天线增益
三阶互调
三阶互调
电源盒直流输出
供电电源和功耗
安全性
电磁兼容性
可靠性
包装检验
注:表中“○”为应做的项目。4.5.1.1A组检验的不合格品率
要求的
章条号
检查或试验
方法的章条号
质量一致性检验
按照GJB367.4规定,A组检验质量以批产品不合格率表示。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
定如下:
严重不合格品:4.0、6.5、10.0;5
轻不合格品:10.0、15.0、25.9。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1.2缺陷分类
产品的缺陷分类见4.8条。
4.5.1.3不合格的判定
SJ20416-94
出现下列情况之,应判A组检验不合格:出现致命缺陷;
b.严重不合格品率大于或等于严重不合格品判定值;c.轻不合格品率大于或等于轻不合格品判定值。4.5.2B组检验
B组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A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B组检验的项目见表2。4.5.2.1抽样方案
B组检验的抽样方案按GJB179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抽样方案类型:一次正常抽样。连续批的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定如下:严重不合格品AQL:1.5、2.5、4.0;轻不合格品AQL:4.3、6.5、10.0。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孤立批相应的极限质量LQ值规定如下:当P.=100%.严重不合格品LQ:4.0、7.6、12.0;当P.=10%,轻不合格品LQ:11.0、18.0、27.0。LQ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2.2缺陷分类
产品的缺陷分类见4.8条。
4.5.2.3不合格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B组检验不合格:出现致命缺陷;
b.严重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严重不合格品判定值;c。轻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轻不合格判定值。4.5.3C组检验
4.5.3.1C组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B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C组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2。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应进行C组检验:孤立批;
每一投产批的首次提交批和以后每隔三至四个月的提交批;b.
对产品进行重大设计、工艺或关键元器件更改后的提交批。c
4.5.3.2抽样检验按照GJB179中的规定进行,通常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和特殊检查水平S-2,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定如下:严重缺陷AQL:4.0、6.5;
轻缺陷AQL:15.0、25.0,
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3.3缺陷分类见4.8条。
SJ20416—94
4.5.3.4累计所发现的缺陷数,按4.5.3.2条规定的判定值,判定C组检验是否合格。4.5.4D组检验
D组检验按本规范4.7.6条的规定进行。4.5.5不合格
如果产品未通过C组或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品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试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
4.6包装检验
除非在产品规范或订货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包装检验应符合GJB367.5中第1章的有关规定。
4.7检验方法
4.7.1外观检查
就以下方面对产品进行目视检查,以保证符合本规范和产品规范:a.
组成、尺寸和质量(见3.4条);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见3.5条):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见3.10条);d.
产品标志(见3.11条);
结构和外观质量(见3.12条)。4.7.2性能特性测量
4.7.2.1频率范围
在测量电压驻波比(见4.7.2.4条)时,观察频率范围,其结果应符合3.5.1条要求。4.7.2.2接收选择
有源天线工作,用短波接收机按3.5.2条检查各路输出情况。4.7.2.3输出阻抗
按图1连接设备,用网络分析仪测量的输出阻抗,应符合3.5.3条规定。4.7.2.4电压驻波比(VSWR)
采用等效的测量方法:
按图1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a.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1输出阻抗和电压驻波比测量框图有源天线工作,用网络分析仪测量输出电压驻波比:b.
网络分析仪
c.在每个所规定的测量频率点上,重复步聚b,最大值应符合3.5.4条规定。4.7.2.5固有噪声
SJ20416—94
采用等效测量方法:
按图2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一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a,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2固有噪声测量框图
校准接收机
b.用高灵敏度校准接收机,(接收机通带宽度置于2kHz),测量各路天线输出端开路噪声电压V..V.值不应超过表1规定。4.7.2.6天线因子和天线增益
4.7.2.6.1完整天线和场强仪的安装要求测量用的场地平坦宽广(要大于2倍至3倍的波长),无障碍物和反射物,要求信号源的发射天线和被测的有源天线、场强仪标准天线极化一致。要求水平有源天线离地面高度约6m,而垂直有源天线则置于导电的平面上。4.7.2.6.2天线因子的测量方法
测量步聚如下:
按4.7.2.6.1的规定和图3安装设备a.
信号源
有源天线
图3天线因子测量框图
b.调节信号源功率输出,使场强仪标准天线的场强达到1mV/m:c.用场强仪,在天线输出端测量电压;场强仪
d.步聚c与步聚b的比值,即为有源天线(垂直或水平)的天线因子。4.7.2.6.3天线增益的测量方法
采用等效测量方法测量
按图4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测量水平有源a.
天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赖信号发生器
匹配电阻
有源网络
图4有源天线增益测量框图(等效法)电源盒
微伏表
b.使射频信号发生器输出1mV电动势(OdBmV),在各天线的输出端测量开路电压值,其数值应不小于一13dB(mV)。
4.7.2.7二阶互调
4.7.2.7.1测量方法1
测量步聚如下:
SJ20416-94
a.按4.7.2.6.1条规定和图5安装设备;信号源1
信号源2
有源天线
图5二阶互调和交调测量框图
场强仪
分别调节2个信号源的频率和功率,使场强仪标准天线获得的每个干扰场强都等于b.
0.1V/m,干扰信号源的频率和二阶互调产物频率的示例见表3;表3
干扰信号额率
用场强仪测量有源天线输出端的互调产物;d.0.1V/m与步聚c的比值,即为二阶互调值。4.7.2.7.2测量方法2
采用等效方法测量,测量步聚如下:互调产物频率
11—3=8,11+3-14
16-79,16+7=23
29—227
按图6连接设备,用15pF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测量水平有源天a.
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频信号
发生器1
射颖信号
发生器2
SJ20416—94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6二阶互调和交调测量框图(等效法)校准
接收机
射频信号发生器分别输出两个单频干扰信号,输出电动势各为0.2V,干扰信号频率b.
的示例见表3。
c.用接收机测出两个干扰信号的二阶互调产物,用分贝表示;d.用100dB减去步聚c的结果,即为二阶互调值。4.7.2.8三阶互调
4.7.2.8.1测量方法1
测量步聚如下:
按4.7.2.6.1条规定和图7安装设备:a.
信号源1
信号源3
信号源2
7777777777
有源天线
图?三阶互调测量框图
场强仪
SJ20416—94
分别调节2个信号源的颖率和功率,使场强仪标准天线获得的每个干场强都等于b.
0.1V/m,干扰信号源的频率和三阶互调产物的频率的示例见表4:表4
干扰信号频率
用场强仪测量有源天线输出端的互调产物;c.
d.0.1V/m与步聚c的比值,即为三阶互调值。4.7.2.8.2测量方法2
采用等效的测量方法测量:
互调产物频率
14.05—23.05+26.05=17.05
14.05+23.05-26.05=11.05
26.05-17.05+14.0523.05
26.05+17.05-14.05=29.05
a.按图8连接设备,用15pF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当测最水平有源天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频信号
发生器1
射频信号
发生器2
射频信号
发生器3
图8三阶互调测量框图(等效法)电源盒
接收机
b.三个射赖信号发生器产生电动势各为0.3V的单频干扰信号,干扰信号的频率的示例见表4;
c.在有源接收天线的输出端用校准接收机测量三阶互调产物电平,用分贝表示;d.:用100dB减去步聚c所获得的结果,即为某组干扰频率三阶互调值。4.7.2.9交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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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tiveantennasystems
usedin short wave receivers
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短波有源接收天线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active anlenna systems
used in short wave receivers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20416--94
本规范规定了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交货准备等通用要求。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地面(固定或车载)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2引用文件
GJB151.486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地面装置(固定的和移动的,包括履带式和轮式车辆)内的设备和分系统的要求(A3类)GJB152--86
GJB179--86
GJB 367.1—87
GJB367.2—87
GJB367.3—87www.bzxz.net
GJB367.4—87
GJB367.5—87
GJB663--89
3要求
3.1合格鉴定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设计制造要求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可靠性鉴定试验和验收试验方法验收规则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军用通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军用通信设备系统安全要求
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3.2可靠性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6,)不低于2000h。3.3组成、尺寸和质量
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由有源天线、天线固定架、电源盒、控制盒、同轴电缆馈线等部分组成。附录A为一种地面固定使用的短波有源接收天线系统的示例。中华人民共国电子工业部1994-09-30发布1994-12-01实施
3.3.1有源天线
SJ20416—94
有源天线分为垂直的源天线和水平有源天线两种。通常是将一付垂直有源天线和两付水平有源天线安装在一起使用。安装时,要保持垂直鞭状天线与水平振子垂直,两付水平有源天线的相对夹角为90
每付有源天线均由有源网络和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组成。附录B提供了一种短波有源接收关线示例,示例提供了参考尺寸和质量。3.3.2天线固定架
高度为6m,由底座、节杆(通常为三节)、杆脚(固定于地面时用)、钢索、地钉(固定于地面时用)等部分组成。总质量不应超过26kg。3.3.3电源盒
参考尺寸为160mm×160mm×90mm,质量不大于2.4kg。3.3.4控制盒
参考尺寸为160mm×70mm×48mm,质量不大于0.5kg。3.3.5锁线
馈线为带BNC-50KY(或BNC-50KF)型插头的50Q同轴电缆。包括每根长约30m的三根天线馈线,每根1m长的三根转接线和一根1m长的输出线。3.4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电气装配、机械连接、涂镀等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GJB367.1中第2章和第3章的有关规定。
3.5性能特性
3.5.1频率范围(见4.7.2.1条)频率范围为1.530MHz。
3.5.2接收选择(见4.7.2.2条),通过控制盒可选择垂直有源接收天线或任何一路水平有源接收天线。3.5.3输出阻抗(见4.7.2.3条)输出阻抗为50α。
3.5.4电压驻波比(VSWR)(见4.7.2.4条)在1.5~30MHz范围内,VSWR不大于1.5。3.5.5固有噪声(见4.7.2.5条)在无外界噪声的环境中,用4.7.2.5条规定的等效方法测景,其有源天线输出端开路噪声电压V.(校准接收机通带宽度为2kHz),应不超过表1规定。表1
dB(μv)
3.5.6天线因子或天线增益(见4.7.2.6条)10
用有源天线输出的电动势与和天线振子平行的场强之比,即用天线因子表示,则垂直有源天线的天线因子为0.4m,水平有源天线的天线因子为0.7m。如果按4.7.2.6.3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不小于一13dB(mV)。2
3.5.7二阶互调(见4.7.2.7条)SJ20416—94
两个干扰场强各为0.1V/m的二阶互调产物抑制比,垂直有源天线应不小于75dB,水平有源天线应不小于70dB。
如果按4.7.2.7.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应不小于70dB。3.5.8三阶互调(见4.7.2.8条)三个干扰场强各为0.1V/m的三阶互调产物抑制比,垂直有源天线应不小于110dB,水平有源天线应不小于100dB。
如果按4.7.2.8.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其结果应不小于100dB。3.5.9交调(见4.7.2.9条)
有源天线接收频率为fa,场强为1mV/m的单题有用信号时,受到一个频率比f^高1MHz的正弦调幅信号的干扰。当干扰信号的调制频率为1000Hz,调制深度为30%,天线输出的信号电压与交调产物之比为20dB时,干扰信号场强应不小于3.5V/m。用4.7.2.9.2规定的等效测量方法测量,即在-~部信号发生器输出1mV电动势的单频有用信号和另一部信号发生器输出的一正弦调制(30%)的干扰信号电动势130dB(uV)时,在有源天线输出端测量的交调产物电平应不小于有用信号电平20dB。3.5.10电源盒直流输出(见4.7.2.10条)电源盒直流电压输出要求分三路输出,每路电压为18V土10%,每路电流为110mA士10%。
3.5.11供电电源和功耗(见4.7.2.11条)供电电源:220V±10%,50士2Hz。功耗由产品规范规定。
3.6安全性
产品安全性应符合GJB663的规定。对有源网络和电源盒,在未连接可触及导电件的电路与机壳之间,施加500V的直流电压1min,其绝缘应不小于5MQ,在电源插座任一极(除接地电极外)与机壳之间(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且电源滤波器断天,但不接入供电网络),施加GJB663规定的试验电压,应无击穿或内烁现象发生。3.7电磁兼容性
电源盒和有源天线部分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GJB151.4的规定。试验项目在产品规范合同中规定。
3.8环境要求
3.8.1温度
3.8.1.1有源天线
正常工作温度:—40~55℃;
贮存温度:
-50~65℃。
3.8.1.2电源盒和控制盒
正常工作温度:—30~—55℃;贮存温度:
3.8.2冲击
-40~65℃.
符合GJB367.2中《408冲击试验》第4.1条规定。3.8.3振动
SJ20416--94
频率15~55Hz,加速度为15m/s,每个轴向的振动时间为0.5h。3.8.4淋雨
符合GJB367.2中410
淋雨试验》第4.1条规定。
3.8.5湿热
符合GJB367.2中411
湿热试验)第4.1条规定。
3.9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
产品颜色和表面加工、涂镀均应符合GJB367.1中1.20、2.5、2.6条的规定。3.10产品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GJB367.1中1.21条规定。3.11结构和外观质量
3.11.1结构
产品结构应符合下面规定:
天线的结构应牢固可靠,便于安装、使用和运输,馈电部分要具有防水、防潮装置;a.
天线端口的连接应为BNC一50KY(或BNC一50KF)型射频插头座;b.
选用天线材料时,应考虑防电化学腐蚀,具体要求由产品设计图纸规定。c
3.11.2外观质量
产品外表应无锈蚀、霉斑、涂镀层剥落、划痕、毛刺、起泡、开裂等现象。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结构件与控制元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4质谨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规定外,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必要时,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有权对规范所述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规范第3章和第5章的所有要求。本规范中规定检验应成为承制方整个检验体系或质量大纲的一个组成部分。若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规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所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合合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方接收有缺陷的产品。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为:
a.鉴定检验;
b.质量一致性检验。
4.3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应按GJB367.2的2.1.1条规定进行各种试验。4.4鉴定检验
4.4.1检验样品
检验样品必须是经过承制方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检验记录的产品,样品数量一般为二套。
4.4.2检验项目和顾序
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2。
4.4.3检验结果的判定
SJ20416—94
4.4.3.1当样品所有的检验项目符合第3章规定的要求时,鉴定检验合格。4.4.3.2样品经全部检验,当存在不合格项目时,若承制方能寻找出原因,对样品进行修复,并证明样品已符合全部检验要求后,则应判鉴定检验合格。4.4.4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
定期向其提供产品的例行检验资料或合格认证资料。4.5质量一致性检验
4.5.1A组检验
每个提交的产品进行A组检验,A组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2。表2
检查或试验
组成、尺寸和质量
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
产品标志
结构和外观质量
工艺要求的元器件、件、材料
颜率范图
接收选择
输出阻抗
电压驻波比
固有噪声
天线因子或天线增益
三阶互调
三阶互调
电源盒直流输出
供电电源和功耗
安全性
电磁兼容性
可靠性
包装检验
注:表中“○”为应做的项目。4.5.1.1A组检验的不合格品率
要求的
章条号
检查或试验
方法的章条号
质量一致性检验
按照GJB367.4规定,A组检验质量以批产品不合格率表示。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
定如下:
严重不合格品:4.0、6.5、10.0;5
轻不合格品:10.0、15.0、25.9。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1.2缺陷分类
产品的缺陷分类见4.8条。
4.5.1.3不合格的判定
SJ20416-94
出现下列情况之,应判A组检验不合格:出现致命缺陷;
b.严重不合格品率大于或等于严重不合格品判定值;c.轻不合格品率大于或等于轻不合格品判定值。4.5.2B组检验
B组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A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B组检验的项目见表2。4.5.2.1抽样方案
B组检验的抽样方案按GJB179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采用特殊检查水平S-3。抽样方案类型:一次正常抽样。连续批的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定如下:严重不合格品AQL:1.5、2.5、4.0;轻不合格品AQL:4.3、6.5、10.0。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孤立批相应的极限质量LQ值规定如下:当P.=100%.严重不合格品LQ:4.0、7.6、12.0;当P.=10%,轻不合格品LQ:11.0、18.0、27.0。LQ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2.2缺陷分类
产品的缺陷分类见4.8条。
4.5.2.3不合格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B组检验不合格:出现致命缺陷;
b.严重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严重不合格品判定值;c。轻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轻不合格判定值。4.5.3C组检验
4.5.3.1C组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B组检验的合格批中随机抽取.C组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2。在下列情况下,产品应进行C组检验:孤立批;
每一投产批的首次提交批和以后每隔三至四个月的提交批;b.
对产品进行重大设计、工艺或关键元器件更改后的提交批。c
4.5.3.2抽样检验按照GJB179中的规定进行,通常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和特殊检查水平S-2,可接收质量水平AQL规定如下:严重缺陷AQL:4.0、6.5;
轻缺陷AQL:15.0、25.0,
AQL的具体数值由产品规范规定。4.5.3.3缺陷分类见4.8条。
SJ20416—94
4.5.3.4累计所发现的缺陷数,按4.5.3.2条规定的判定值,判定C组检验是否合格。4.5.4D组检验
D组检验按本规范4.7.6条的规定进行。4.5.5不合格
如果产品未通过C组或D组检验,则应停止产品的验收和交付。承制方应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根据合格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全部试验或检验,或只对不合格品的项目进行试验或检验。若试验仍不合格,则应将不合格的情况通知合格鉴定单位。
4.6包装检验
除非在产品规范或订货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包装检验应符合GJB367.5中第1章的有关规定。
4.7检验方法
4.7.1外观检查
就以下方面对产品进行目视检查,以保证符合本规范和产品规范:a.
组成、尺寸和质量(见3.4条);工艺要求和元器件、零件、材料(见3.5条):产品颜色和表面状况(见3.10条);d.
产品标志(见3.11条);
结构和外观质量(见3.12条)。4.7.2性能特性测量
4.7.2.1频率范围
在测量电压驻波比(见4.7.2.4条)时,观察频率范围,其结果应符合3.5.1条要求。4.7.2.2接收选择
有源天线工作,用短波接收机按3.5.2条检查各路输出情况。4.7.2.3输出阻抗
按图1连接设备,用网络分析仪测量的输出阻抗,应符合3.5.3条规定。4.7.2.4电压驻波比(VSWR)
采用等效的测量方法:
按图1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a.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1输出阻抗和电压驻波比测量框图有源天线工作,用网络分析仪测量输出电压驻波比:b.
网络分析仪
c.在每个所规定的测量频率点上,重复步聚b,最大值应符合3.5.4条规定。4.7.2.5固有噪声
SJ20416—94
采用等效测量方法:
按图2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一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a,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2固有噪声测量框图
校准接收机
b.用高灵敏度校准接收机,(接收机通带宽度置于2kHz),测量各路天线输出端开路噪声电压V..V.值不应超过表1规定。4.7.2.6天线因子和天线增益
4.7.2.6.1完整天线和场强仪的安装要求测量用的场地平坦宽广(要大于2倍至3倍的波长),无障碍物和反射物,要求信号源的发射天线和被测的有源天线、场强仪标准天线极化一致。要求水平有源天线离地面高度约6m,而垂直有源天线则置于导电的平面上。4.7.2.6.2天线因子的测量方法
测量步聚如下:
按4.7.2.6.1的规定和图3安装设备a.
信号源
有源天线
图3天线因子测量框图
b.调节信号源功率输出,使场强仪标准天线的场强达到1mV/m:c.用场强仪,在天线输出端测量电压;场强仪
d.步聚c与步聚b的比值,即为有源天线(垂直或水平)的天线因子。4.7.2.6.3天线增益的测量方法
采用等效测量方法测量
按图4连接设备,用15pF的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测量水平有源a.
天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赖信号发生器
匹配电阻
有源网络
图4有源天线增益测量框图(等效法)电源盒
微伏表
b.使射频信号发生器输出1mV电动势(OdBmV),在各天线的输出端测量开路电压值,其数值应不小于一13dB(mV)。
4.7.2.7二阶互调
4.7.2.7.1测量方法1
测量步聚如下:
SJ20416-94
a.按4.7.2.6.1条规定和图5安装设备;信号源1
信号源2
有源天线
图5二阶互调和交调测量框图
场强仪
分别调节2个信号源的频率和功率,使场强仪标准天线获得的每个干扰场强都等于b.
0.1V/m,干扰信号源的频率和二阶互调产物频率的示例见表3;表3
干扰信号额率
用场强仪测量有源天线输出端的互调产物;d.0.1V/m与步聚c的比值,即为二阶互调值。4.7.2.7.2测量方法2
采用等效方法测量,测量步聚如下:互调产物频率
11—3=8,11+3-14
16-79,16+7=23
29—227
按图6连接设备,用15pF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测量水平有源天a.
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频信号
发生器1
射颖信号
发生器2
SJ20416—94
有源网络
电源盒
图6二阶互调和交调测量框图(等效法)校准
接收机
射频信号发生器分别输出两个单频干扰信号,输出电动势各为0.2V,干扰信号频率b.
的示例见表3。
c.用接收机测出两个干扰信号的二阶互调产物,用分贝表示;d.用100dB减去步聚c的结果,即为二阶互调值。4.7.2.8三阶互调
4.7.2.8.1测量方法1
测量步聚如下:
按4.7.2.6.1条规定和图7安装设备:a.
信号源1
信号源3
信号源2
7777777777
有源天线
图?三阶互调测量框图
场强仪
SJ20416—94
分别调节2个信号源的颖率和功率,使场强仪标准天线获得的每个干场强都等于b.
0.1V/m,干扰信号源的频率和三阶互调产物的频率的示例见表4:表4
干扰信号频率
用场强仪测量有源天线输出端的互调产物;c.
d.0.1V/m与步聚c的比值,即为三阶互调值。4.7.2.8.2测量方法2
采用等效的测量方法测量:
互调产物频率
14.05—23.05+26.05=17.05
14.05+23.05-26.05=11.05
26.05-17.05+14.0523.05
26.05+17.05-14.05=29.05
a.按图8连接设备,用15pF电容器代替每个天线振子(或鞭状天线),当测最水平有源天线时,另一端振子接地。
射频信号
发生器1
射频信号
发生器2
射频信号
发生器3
图8三阶互调测量框图(等效法)电源盒
接收机
b.三个射赖信号发生器产生电动势各为0.3V的单频干扰信号,干扰信号的频率的示例见表4;
c.在有源接收天线的输出端用校准接收机测量三阶互调产物电平,用分贝表示;d.:用100dB减去步聚c所获得的结果,即为某组干扰频率三阶互调值。4.7.2.9交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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