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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直插式变换器装置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4 09:21:48
  • SJ/Z9040-198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J/Z 9040-1987

  • 标准名称:

    直插式变换器装置

  •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87-10-20
  • 实施日期:

    1987-10-20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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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载大小:

    2.77 MB

标准分类号

  • 中标分类号:

    化工>>化工综合>>G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 采标情况:

    idt UL 1310-86

出版信息

  • 页数:

    48页
  • 标准价格:

    2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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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Z 9040-1987 直插式变换器装置 SJ/Z9040-198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推荐性部标准直插式变换器装置
Direct plug-in transformerunitSJ/Z9040-87
UL1310-86
本标准是以UL1310《直插式变换器装置》安全标准为依据制订的。所依据的UL1310的版本是UL1310第二版(1986年9月19日发布)。本标准文中的计量数值,凡带括号的数值是原UL1310文本中不带括号的要求值,凡不带括号的数值是原UL1310文本中带括号的近似值。第一部分 总 则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适用于装有15A插刀结构件的直插式变换器装置,这种变换器装置预定在标称电压为120V或240V的分支线路上使用。直插式变换器装置采用次级低压类型的降压隔离变压器,而且可以内装整流器和其它元件,以便构成一种提供交流电或直流电的电源。直插式变换器装置与符合美国国家电气法规规定的2类电路配用,主要用来为低压电气装置供电。1.2本标准规定的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预定与医疗和牙科设备配用的直插式变换器装置。
2术语
2.1就本标准而言,采用下列定义。2.22类alass2
具有限定的电压和功率的电源。电压和功率限定值的要求按本标准规定。见第26章《开路次级电压试验》,以及第28章《输出电流和输出功率试验》。2.3装置unit
直插式变换器装置,除非另有规定。2.4接地连接导线bondingconductor用来将不带电的金属零件与接地播针接通(连通)的导线。2.5外壳enclosure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31987-10—20批准
SJ/Z904087
阻止人员靠近存在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电击或人身伤害危险的零件的任何表面或外围结构物。
2.6普通C具ordinarytool
手钳、扁头和十字头改锥被看作是普通工具。3元件
31本标准规定的产品所采用的元件应符合对该元件规定的要求,而且应按其被认可的额定值和其它使用限制条件来使用。在本标准规定的产品中通常采用的元件,其所涉及的标准见附录A《元件标准》一览表。元件不需要符合属于下列情况的某一特定要求:
4.涉及到的性能或特性是元件应用于本标准规定的产品时所不需要的,B,已为本标准的某一要求所代替的。4计量单位
4.1本标准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二部分结
5概述
5.1除第5.2条的规定外,变换器装置的初级绕组与次级绕组之间,或者初级或次级电路与外壳之间应无电气连接。5.2预定与装有天线连接装置的收音机和电视接收机配用的变换器装置,其初级电路应与次级电路导电连接。这种导电连接,其最大电阻值应为5.2M2,最小功率额定值应为1,2W,而且,如果初级电路装有电源开关,则这种导电连接应在电源开关“通”和“断”两个位置上均为有效。当按第24章的规定进行试验时,输出接端的漏电流不应超过0.5mA。见第48.15条。
5.3用来将变换器装置的输出限制在所要求的电流或功率等级范围内的元件,或者另外用来获得满意性能的元件(电阻器、二极管等)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和稳定性,以便不会使共限制输出的能力降低。当判定这类限制元件是否合格时,所要考虑的因素是:(1)工作温度的影响,(2)电应力水平,(3)暂态冲击的影响,(4)防潮性。5.4预定与音响、收音和电视类设备配用的变换器装置,其中所用的变压器应符合UL1411-85(SJ/Z9127--87)《用于音响、收音和电视设备用变压器和电动机变压器》的要求。
6机械装配
6.1变换器装置的结构和装配方式应使其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以便能承受可能遇到不正常使用,不会由于全部或局部破坏,以及由于出现间距减小、零件松动或移动、或者其它严重缺陷而产生或增加着火、电击或人有伤害的危险。又见第4.3.1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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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变换器装置的所有零件应可靠地固定到位。6.3变换器装置的结构应能使变换器装置在按预定用途使用时,不请要打开或取下外壳。
6.4每个灯座、开关和类似的元件应安装牢固,并且应采取增大表面间摩擦力的措施来防止转动。例如,为防单孔安装方式的装置转动,采用锁紧垫圈是允许的。例外1:对不能更换灯泡的这类灯座(例如,用不可拆卸的透明装饰件将灯泡封死的氛灯或指示灯),如果转动时,不会使间距减小到小于允许的最小值,或者不会在连接部件上产生应力,则不需要采取措施防止其转动。例外2:开关或其它类似元件应安装牢固并防止转动,除非这种元件的转动是属于该变换器装置设计的一部分,而且不会额外引起着火或电击的危险,例如,不会使间距减小到小于允许的最小值,或者不会在连接处产生应力。6.5变换器装置中可更换的灯泡应接在次级电路上,而且应能在不打开外壳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在更换灯泡时,应不会触及到初级带电零件。6.6不可更换的指示灯,例如,指示式过载或短路保护器、氛灯、或指示灯,应是谐如用不可拆卸的透明装饰件将灯泡封处的那种指示灯。这样一类指示灯可以接在初级电路上。
6.7初级电路的开关或过载保护装置应安装在变换器装置的外壳内,所采用的安装方式应使其不可触及或无法打开擅自改动,而且在正常使用时也不会受到损坏。本要求不适用于开关的驱动装置。
6.8如果开关或控制器的外部零件构成变换器装置外壳的一部分,则该零件应符合13章对不正常使用规定的要求。
6.9如果取下驱动装置一一钮柄或类似零件,就会使能用第7.3条规定的探针触及到的带电零件或涂漆膜电磁线外露,则第6.7条的要求也适用于这种驱动装置。6.10变换器装置的惯性矩、重心、尺寸和重量,其最人允许值应符合A,B、C和D项规定的要求。见第6.11和6.12条:A.WY/Z商值应不超过I361g(48oz)。B,WY/S商值应不超过1361g。
C.WX乘积应不超过o.56N·m(80oz.in)。D,变换器装置的重量应不超过794g(28oz)。6.11第6.10条所用符号的定义如下:W为变换器装置的重量,g(oz)。Y为图6.1所示的距离,mm(in)。z为图6.1所示的两个距离Z,和Z2中较短的一个,mm(in)。S为图6.1所示的两个距离S,和S,中较短的一个,mm(in)。X为图6.1所示的两个距离X,和X,中较长的一个,mm(i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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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重心
图6.1直插式变换器装置的尺寸
6.12第6.10条规定的惯性矩和重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测定:A。对带输出软线的变换器装置,输出软线应在外壳处截断,或者如果应力消除装置是在外壳的外部,则应在应力消除装置处截断。B,对带有直接进行安装的附件的变换器装置,必须将该附件安装到位后再测定惯性矩和重量值。
C。就测定惯性矩而言,安装耳片不必计入直线尺寸测量值内,除非:1。在耳片和外壳承受第43.2条规定的冲击时,针对耳片本身的一次冲击后不变形,以及
2。对用聚合物密封、具有整体式耳片的变换器装置,当该聚合材料在正常和不正常使用时可能遇到的温度下,按UL746C83《聚合材料一用于电气设备的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模塑应力消除变形试验,耳片和外壳不会变形。6.13当变换器装置插入平行插万式双插座时,该变换器装置的任何一部分,包括安装耳片,均不应妨碍另一一插头完全插入相邻的插座内。见图6.2。S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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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能使相邻插座完全无法使用的变换器装置是允许的。攻丝以供安装No.6-32平板螺钉
TAPFORNO.6-32PLATE
攻丝以供安装No.ti-
32平板螺钉
图6.2平行插刀式双插座
0.500标称值
6.14除非变换器装置满足下列所有条件,否则不应装有安装耳片:A,该变器装置是(1)一种电话电源,或者是(2)预定供最终使用的产品用的种类型的装置,而随此装置所带的半永久安装件不会引起着火或电击的危险,B,该变换器装置预定在15A,12)V的插座上使用;C。该装置螺钉的配置以及结构形式,能使该变换器装置的安装耳片固定在具有中心螺纹孔的平行插刀式双插座上。见图6.2,D。对没有接地插针的变换器装置,其安装耳片的结构能使该变换器装置可以安装在接地的插座上,也可以安装在不接地的插座上,以及E,标有第48.10条规定的标志。6.15变换器装置的外壳应能被握紧,以便使变换器装置能从所连接的插座上取下,而且其两个播刀伸出部分任何段上的截面周长应不小于7.9mm(5/16in)。例外,对预定与固定系统配用的带安装耳片的变换器装置,其两个插任何一段上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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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截面周长可以不小于6.4mm(1/lin)7外壳
7.1变换器装置应装有外壳,该外壳应能封装除初级插川以及输出引线或接端外的所有载流零件。外壳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性能,以减小各种零件造成机械损伤的危险。7.2如果外壳内包含有导线、接头、连线或电气元件,而且它们相对于任何其它零件或地具有大于12.4V峰值的电位,则该对外壳不应开有能插入直径6。4mm(1/4in)直杆的孔。
7.3外壳不应开有能使直径0.25mm(0.010in)的钢丝琴弦插入后,能触及到其电位相对于任何其它零件或地高于42.1V峰值的零件的孔。允许将该钢丝琴弦折一个弯曲后再插入,不允许用能被该钢丝琴弦穿透的挡板作为保护挡板。例外:本要求不适用于除玩具变换器以外的变换器装置上装有输入连接装置的表面。
为了确定钢丝探针是否触及到有关的零件,可以采用与第7.3条规定的钢丝探针相7.4
连的一种指示电路来进行测定。7.5如果触及变换器装置的内部会引起着火,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时,则外壳的接缝和接合处应采用熔焊、铆接、普通工具不能拆卸的螺钉或紧固件、或者等效的紧固件来装配。对外壳零件采用胶粘剂粘结在一起的情况,见第7.11条。翘曲的耳片不应使用,除非其符合第7.6条的规定,或者采用硬包封外亮,例如采润需要用钻、锉等方法才能去除的灌注壳或等效的包封外壳,使得该翘曲的耳片无法触及到。热熟性灌封或灌注材料应符合第43.1~43.6条的有关要求。例外1:除所具变换器以外的变换器装置,如果该种变换器装置的初级或次级装有一些元件,而这些元件有可能需要由维修人员进行更换,则只要对这些元件采取防止使用者擅自改接的措施,例如封死该组件的一个或几个紧固件,则这种变换器装置就可以装上用普通工具能拆卸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装记的外壳。例外2:除玩具变换器外,对预定用于半水久性安装以及与固定系统配用的变换器装置,其翘曲耳片不需要符合第7.6条的规定。7.6十字槽螺钉、弹簧卡、翘曲耳片等被认为是可用普通工具拆卸的,但是如果(1)翘曲耳片的金属厚度符合第7.8条的规定,而且(2)产品的结构(包括对耳片安装位置的考)能使外壳无法用图7.1所示的这种改锥打开,则逊曲的耳片是允许的。改锥必须用手撬、把和杠杆作用方式,从任何角度和以打算齐开耳片所需要的许多次数,作用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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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趣曲耳片试验用改锥bzxZ.net
A-152mm(6i
B-3.2mm(1/8in)
C-0,6mm(0.025±0,002in
7.7如果某种适用等级的硬化纸板用来作为外壳的一部分,用以支撑不会引起着火和电击危险的次级零件(接端等),则该硬化纸板的用量不应大于为支撑上述次级零件所需的用量。硬化纸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8mm(1/32in),而且硬化纸板应不会由于不正常使用而引起着火,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见第43.1条。7.8金属板结构的外壳应采用标准成品板材来制造,其厚度不小于表7.1的规定。非钢板或铝板的金属板外壳,其厚度应不小于表7.1对无镀层钢板所规定的厚度,而且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
无镀层钢板
镀锌钢板
表7.1金属板外壳的厚度
允许的最小厚度
例外:可以采用钢板引伸制造端盖,如果采用无镀层钢板,则钢板厚度可以不小于0.51mm(0.020in),或者如果采用镀锌钢板,则钢板厚度可以不小于0.58mm(0.023in)做成的引伸端盖,其平坦部分的最大尺寸为57.2mm(2去in),拉伸部分底部的最大尺寸为38.1mm(1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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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供内部元件安装用的冲制耳片,如果(1)由于这种冲制耳片所引起的缝隙基本上由已安装好的元件堵严,以及如果(2)这种冲制耳片安装在具有电源连接器插针的外壳表面上,则这种冲制耳片可以带有用模具间隙所造成的不大的冲制缝隙孔。7.10聚合物外壳或者外壳的聚合物部件应符合UL746C-83标准所规定的要求。7.11用来装配外壳的胶粘剂应按UL746—83标准的规定进行研究验证。例外:利用熔接技术的加工方法,例如溶剂粘接、超声波焊接、电磁感应焊接和热熔焊,均不必再进行研究验证。8腐蚀防护
8.1除第8.2条的规定外,对铁制和钢制零件,如果这种未作防护处理的零件受到腐蚀后,可能会引起着火、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则应采用镀锌、电镀、涂漆或其它等效的方法进行防腐蚀处理。
8.2第8.1条的要求适用于所有的外壳,或适用于可以用来完成预定机械操作的其它零件。如果未作防护处理的不承载电流的叠片以及铁制的或钢制的小零件,例如垫圈、螺钉、螺栓,受到腐蚀后不可能引起着火、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或者不可能引起装置不按预定要求动作,则第8.1条的要求就不适用于这种未作防护处理的零件。用不锈钢制成的零件不需要另作防腐蚀处理9并关
9.1第9.2~9。7条的要求适用于不接在2类电包路的开关,而且适用于虽接在2类电路,但出现电气或机械破坏后可能会引起着火或电击危险的开关。9.2承受温度高于50℃(122°F)的开关必须针对所使用的材料的极限温度来进行判定。
9.3开关的安装和保护方式应能使其不会在正常使用时或者不正常使用时受到机械损伤。见第43,1条。
9.4除第9.6和9.7条所规定的以外,开关或其它控制装置应能满足于其应用,而且其电流和电压额定值应不小于所控制负载的电流和电压额定值。9.5凡控制功率因数小于75%的感性负载,但又不具有满意的感性额定值的初级电路开关,则其电流额定值应不小于该负载的全负载电流额定值的两倍,或者应针对该种应用,按第34章《开关和控制器的过负载和耐久性试验》的规定,对开关进行研究验证。9.6凡不具有满意的感性额定值的开关或其它控制装置。但接在变换器次级电路上,则可以按正常温度试验和过负载试验的结果来判定其是否适用。见第30.1和35.1条。9.7凡不具有满意的额定值的开关或控制装置,但其所装的变换器装置插在插座上就不能再对其进行操作,如果能符合第36章《操作试验》的要求,则可以使用。10保护装置
10.1装入直插式变换器的保护装置应符合对该保护装置规定的要求。又见第10.4和10.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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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交叉导线或截面并缺(并细)的导线不应用来作为保护装置。10.3第10.1条所规定的保护装置包括易熔材料、熔断器、过热和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以及预定切断过载电流的类似装置。10.4装在变换器装置内的恒温开关应不会由于应用不当而引起着火或电击的危险。如果依靠恒温开关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则恒温开关应符合UL87386《指示温度和调节温度的设备》标准规定的要求。10.5装在变换器装置内的限温熔断器,在变换器装置按预定要求工作时,或者在限温熔断器熔断时,应不会引起着火或电击的危险。如果依靠限温熔断器来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则限温熔断器应符合UL1020--83《用于电气设备和部件的限温熔断器》标准规定的要求。
10.6手动复位的恒温开关应做成这样的结构,使得不会由于对复位机构作任何预调或置位而妨碍恒温开关自动跳闸。10.7自动复位或手动复位的保护装置,或者可更换的过流保护装置,应不会在变换器提供额定输出时断开。见第30章《正常温度试验》。10.8供研究验证是否符合第28.4条要求的直插式变换器应装有(1)熔断器,或者(2)非自动复位型且不会由于对复位机构作任何预调或置位而妨碍自动跳闻的其它过流保护装置。
10.9过流保护装置应装在变换器装置的外壳内。该保护装置应是无法触及的,以致不能擅自进行改接。
例外:除玩具变换器以外的变换器装置可以装上在外部可更换的过流保护装置。如果依靠该保护装置来达到满意的性能,则该保护装置与电流额定值更大的保护装置应不能互换。
10.10装在非内在限制输出的直插式变换器装置次级电路上的熔断器,其额定值应符合表28.2的规定。
11线圈绝缘
【概述】
11.1线圈应做成在线圈和任何不带电金属零件之间,以及在每个相邻绕组之间具有绝缘。
例外:如果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次级绕组互连后,能符合单绕组的性能要求,则可以认为这些次级绕组是单绕组,因而绕组之间不需要加入绝缘。11.2线圈绝缘如果本身是不防潮的,则应对其进行处理,以便使它防潮。11.3涂漆膜电磁线被认为是防潮的。【变压器绝缘】
11.4无绝缘极性相反的初级导线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缘之一: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总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在机械方面和热性能方面与A项规定的绝缘等效的其它绝缘材料,所采用的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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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能保证具有不小于2500V的介质击穿强度。例外,如果具有第21.2条所要求的间距,则不必再加上绝缘。11.5初级绕组和次级绕组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终之一(适用于有挡板骨架绕线的变压器的附加绝缘要求,见第11.7条):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总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聚合物线圈骨架,厚度不小于0.64mm(0.025in),C符合第11.4条B项规定的绝缘。11.6对(1)初级绕组绕在次级绕组上,或次级绕组绕在初级绕组上,以及(2)初级绕组与次级绕组之间用一层绝缘材料绝缘的用有挡板骨架绕线的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A,该层绝缘应具有延伸宽度为8mm(1/3in)的翘起边缘,紧贴在骨架的两个挡板上,以及
B。第37.8~37.15条规定的试验连续进行15d。11.7初级绕组与铁芯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缘之一: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总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聚合物线圈骨架,厚度不小于0.64mm(0.025in)。C,符合第11.4条B项规定的绝缘。11.8初级绕组引线连接点与金属外亮(端盖)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缘之一: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如果该绝缘与第21.1条规定的空气间距的一半连用,则总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当该绝缘与端盖接触,则总厚度不小于0.71mm(0.028in),
C,在热性能方面和机械性能方面与A项或B项规定的绝缘等效的绝缘,而且厚度与A项和B项规定的厚度等效,即分别具有不小于2500V和5000V的介质击穿强度。例外:如果具有第21.1条所要求的间距,则不必再加上绝缘。11.9跨接引线与(1)该跨接引线所连接的绕组的线匝、(2)相邻的绕组、(3)金属外壳以及(4)铁芯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缘之一: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总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符合第11.4条B项规定的绝缘。例外1:可以设置第21.1条所要求的间距来代替该绝缘。例外2:如果(1)将试验电压加在线圈的两根引线上,但其中一根引线在其进入该线圈内层处截断,该线圈能承受第31.1和31.2条规定的介质耐压试验,或者(2)该线图能承受第31.3~31.5条规定的感应电压试验,则跨接引线与该跨接引线所连接的绕组之间的绝绪不作规定。见第11.10条。例外3:本要求不适用于2类变压器的次级跨接引线与(1)该跨接引线所连接的次级绕组、(2)金属外壳以及(3)铁芯之间的绝缘。11.10对于第11,9条例外2的规定,具有跨接引线或出头引线槽口的模压骨架变压器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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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线圜(跨接引线或出头引线不在绕组上拼接),如果该电磁线圈能承受第31.3~31.5条规定的感应电压试验,则不必装填槽绝缘。11.11初级引线连接点与相邻绕组之间,以及次级引线连接点与初级绕组之间的绝缘,应是下列绝缘之一:
A,浸蜡或经过其它防止吸潮处理的电工用纸,总厚度不小于0.71mm(0.028in),
B。在机械性能方面和热性能方面与A项规定的绝缘等效的其它绝缘,而且能保证具有不小于5000V的介质击穿强度。12输入连接
12.1整体式插刀凌置应符合UL498-86《插头和插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要求。见第6.15条。
13输出连接
【概述】
13.1直插式变换器装置应装有输出软线、接端或输出连接器。【输出软线】
13.2输出导线应是绞合导线,其绝缘厚度应不小于0.33mm(0.013in),而且必须永久地固定在输出电路上。软线伸出变换器装置以外至少应为1.8m(6ft)。软线应符合第15.1、15.2和50.11条的要求。又见第50.9条。例外:如果较长的导线可能引起着火、电击或人身伤害的危险,则可以采用长度小于1.8m的导线。
13.3对于第13.2条的规定,采用带护套多芯输出导线的变换器装置,如果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则每根芯线的绝缘厚度,可以小0.32mm(0.013in)。A,单根芯线的绝缘厚度加护套的厚度不小于0.33mm(0.013in),B,将输出芯线作任何互连组合时,变换器装置应符合第26.1、26.5和28.1条的要求。
13.4具有阳性接触件的插配器结构应使标准插头的插刀不能插入。具有阳性接触件的插配器结构应使该阳性接触件不能触及到标准插座的带电零件。【输出接端]
13.5攻有螺纹用来安装按线螺钉或螺栓的接线板,应是用黄铜或其它有色金属制成的,或者是电镀的钢制件,其厚度不小于0.76mm(0.03in),而且应在金属内攻出可供安装接线螺钉不少于两圈的全螺纹。例外1:如果用圈数更少的螺纹形成紧固连接,而该连接在承受表13.1规定的拧紧力矩时不会剥伤螺纹,则不需要攻出两圈全螺纹。例外2,如果攻出的螺纹具有满意的机械强度,见表13.1,则接线板厚度可以小于0.76mm(0.03in)。
接端螺钉规格号
注:a。绞合导线。
b。单股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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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1接线螺钉拧紧力矩
被试导线规格mm2
(美国线舰号)
1.3~0.32° (16~22 )
2.1%(14)和
1.3~0.32°(16~22)
5.3~2.16(10~14)或
1.3~0.32°(1632)
拧紧力矩
N.m(ib.in)
1.8(16)
13.6接线螺钉和接端螺栓的规格应不小于6号,而且每25,4mm(1in)的螺纹圈数应不少于32圈。螺钉或螺栓应是用黄铜或其它有色金属制成的,或者是电镀的铁制或钢制件。
13.7防止接端螺栓转动的措施不应只依靠安装表面间的摩擦力。用锁紧垫圈或防止转动的类似措施是否适用,应按第42,1和12.2条规的试验来确率。【输出连接】
13.8输出软线应装有连接器。如果输出是直流,则(1)应标出极性-见第48.6条,或者(2)连接器应是有定位的连接器。13.9安装在外壳的输出连接器,以及预定作为直接连接附件(例如可分离的电池夹等)的输出连接器,应能在相配接的零件间提供紧固连接。如果输出是直流,或者提供的是多组输出,则所提供的连接方式应是有定位的连接方式。[衬套]
13.10在软线穿过的或预定要穿过的金属壁、挡板或外壳的开孔部位上应设有衬套,或设有(1)质地坚固的、(2)能固定到位的、以及(3)具有光滑圆整表面,可以支撑软线的等效衬垫物。
13.11如果供穿过软线的孔开设在不导电的材料上,则其光滑圆整的表面就认为是等效衬垫物。
14带电零件
14.1载流零件应是银、铜、铜合金制件、电镀的铁制件或铜制件、不锈钢制件、或者能满足于其应用的其它耐腐蚀合金制件。14.2如果无绝缘带电零件松动可能会引起间距减小到小于允许的最小间距值时,则应将无绝缘带电零件固定在基板或安装面板上,使其不会转动或移位。14,3不允许利用表面问的摩擦力作为防止带电零件移位或转动的措施,但采用锁紧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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