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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SJ)】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总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4 18:01:54
- SJ/T10507-1994
- 现行
标准号:
SJ/T 10507-1994
标准名称: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总规范
标准类别:
电子行业标准(SJ)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4-04-11 -
实施日期:
1994-10-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579.91 KB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T10507-94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总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plastic film dielectricpre-setvariablecapacitors
1994-04-11发布
199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总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plastic filmdielectricpre-set variablecapacitor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SJ/T10507—94
代替SJ257585
本标准规定了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的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需达到的质量水平。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中使用的、并在寿命期内,只需转动极少次数的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2引用标准
GB191—85
GB2423.1-89
GB2423.2—89
GB2423.28-82
GB2828-87
GB4166—86
3分类
型号组成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T:锡焊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电子设备用可变电容器的试验方法标称电容量(3.1.5)
安装形式
-外形代号
主称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4-04-11批准(3.1.4)
1994-10-01实施
3.1.1主称代号
SJ/T10507-94
用三个字母表示。其中“CY代表预调可变电容器,“M\代表薄膜介质。3.1.2外形代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电容器外形尺寸的顺序号。3.1.3安装形式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电容器安装形式的顺序号(只有一种安装形式的可略去)。3.1.4轴数
轴数是指同一安装板上的互相独立的电容器的个数,用数字表示。单个电容器可省略“1x”字样。
3.1.5标称电容量
用分数形式表示。分子表示最小电容量标称值,分母表示最大电容量标称值,单位为pF。3.2标记方法
电容器在技术条件中的标记由产品名称、型号和产品标准编号组成。例1:外形尺寸为9max×10max×10max,安装形式为1的,最小电容量标称值为3pF,最大电容量标称值为18pF的单个的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应标记为:电容器CYM1-1--3/18
3.3气候类别
电容器的优先类别
25/070/04
25/070/21
25/085/04
40/085/21
40/125/21
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说明
SJ/T10507--94
温度范围C
-25-70
-25~70
-25~85
-25~85
-25~125
恒定湿热时间d
若无另外规定,所有试验均应在GB4166第4.1条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若无另外规定,需固定的电容器应采用GB4166第4.2条规定的方法A进行安装。4.2外观
4.2.1要求
电容器应清洁,不得有裂纹、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4.2.2检验方法
用外观法检查。
4.3外形和尺寸
4.3.1要求
电容器的外形和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3.2检验方法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测量。4.4电容量
4.4.1要求
SJ/T10507—94
电容器的电容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4.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7条的规定进行。其测量误差应不超过:对于绝对电容量的测量:标称电容量的1%或0.1pF(取较大者);a.
b:对于电容量变化的测量:规定的最大电容量变化的10%。4.5损耗角正切
4.5.1要求
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等级如表1所示。表1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恒定湿热试验后
4.5.2试验方法
20×10-4
≤40×10-4
损耗角
≤40×10-4
≤60×10-4
按GB4166第9条的规定。电容器置最大电容量位置,测试频率为1MHzg4.6绝缘电阻
4.6.1要求
电容器的绝缘电阻应为:
a,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不小于500MQb.恒定湿热试验后不小于50MQ。4.6.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0条的规定。测试电压的数值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电容器置最小和最大电容量位置。
4.7耐电压
4.7.1要求
电容器两电极间应能经受100V直流或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70V交流电压作用而无飞弧或击穿。
4.7.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1条的规定。
4.8动片接触电阻
4.8.1要求
电容器的动片接触电阻应为表2的规定。表2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恒定湿热试验及机械耐久性试验后4.8.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2条的规定。
接触电阻ma
4.9温度系数(如适用时)
4.9.1要求
SJ/T10507—94
电容器的温度系数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9.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3条的规定进行。电容器置标称最大电容量的60%80%的位置。4.10电容量漂移(如适用时)
4.10.1要求
电容器电容量的漂移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0.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4条的规定。
4.11转动力矩
4.11.1要求
电容器的转动力矩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5条的规定。
4.12推力(轴向)
4.12.1推力
4.12.1.1要求
电容器承受详细规范规定的轴向推力时,其电容量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2.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9.1条的规定。电容器应置于标称最大电容量的60%~80%的位置。4.12.2最大充许推力
4.12.2.1要求
电容器承受详细规范规定的最大充许推力后,应无机械损伤。4.12.2.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9.2条的规定。
4.13引出端强度
4.13.1要求
电容器引出端承受规定的拉力和(或)弯曲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4.13.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1.1条和(或)21.2条的规定。4.14可焊性
4.14.1要求
电容器的引出端用以焊接的部位经试验后应包锡良好。4.14.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3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8试验Ta方法1的规定。4.15耐焊接热
4.15.1要求
电容器经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塑料件应无明显变形。4.15.2试验方法
SJ/T10507-94
按GB4166第23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8试验Tb方法1A规定的焊槽法。浸溃时间为10±1s。
4.16振动
4.16.1要求
电容器经受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每一轴线的循环扫频次数为5次,三个方向(如图1)的振动作用。此后:a.电容器应无机械损伤;
b。电容量变化应不大于3%或0.5pF(取较大者)。1
4.16.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5条的规定。电容器置最大电容量位程,4.17气候顺序
按GB4166第26条的规定进行。
4.17.1高温
4.17.1.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上限类别温度,16h的高温作用后,应无机械损伤。4.17.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6.1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试验Ba的方法4.17.2交变湿热(第一个循环)4.17.2.1要求
电容器应能经受+55C、一个循环的交变湿热作用(除气候类别为--/一/04的电容器外)。
4.17.2.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6.2条的规定进行。4.17.3低温
4.17.3.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下限类别温度,2h的低温作用,恢复1~2h后,应无机械损伤。
4.17.3.2试验方法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按GB4166第26.3条的规定。
4.17.4最后测量
塑料件应无开裂和明显变形;
b.最大电容量的变化应不大于5%;5
SJ/T10507-94
c。转动力矩应符合第4.11条的要求。4.18恒定湿热
4.18.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湿热时间的作用后,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此后:金属件应无锈蚀;
电容量的变化应不大于5%;
损耗角正切应符合第4.5条的要求。c.
绝缘电阻应符合第4.6条的要求;e.
耐电压应符合第4.7条的要求;
动片接触电阻应符合第4.8条的要求;f.
转动力矩应符合第4.11条要求。g.
4.18.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7条的规定。
4.19机械耐久性
4.19.1要求
电容器经受25次的转动作用(有效转角内往返一次为一次)。a.电容器应无机械损伤;
b.电容量变化应不大于5%;
c.耐电压应符合第4.7条的要求;.动片接触电阻应符合第4.8条的要求;g:转动力矩应不小于第4.11条规定的下限值的50%,不大于第4.11条规定的上限值的150%。
4.19.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9.1条的规定。试验过程中动片的转动速率为180°/sc5检验规则
5.1电容器的检验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5.2所有检验均应在制造厂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制造厂和指定的试验单位应提供所需的切条件。
5.3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是对一种型号的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其目的在于确定制造者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规定的产品,但当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零部件变更后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也应进行。5.3.1鉴定检验的样品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全部样品应按表3规定的顺序经受0组检验,然后分到1~4组,按顺序分别进行各组的试验。5.3.2若不合格品数未超过表3规定,则鉴定检验予以批准。5.3.3经过鉴定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6
外形和尺寸
电容量
耐电压
转动力矩
动片接触电阻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温度系数
电容量漂移
引出端强度
可焊性
耐焊接热
气候顺序1)
推力(轴向)
机械耐久性
恒定湿热
SJ/T10507—94
本标准条款号
注:1)气候顺序试验的样品即为该组前四项试验的样品。5.4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5.4.1逐批检验
电容器的逐批检验包括A组和B组检验。5.4.1.1A组检验
样品数
允许不合格品数
A组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其抽样方案应符合GB2828关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AQL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试验项目
外形和尺寸
电容量
转动力矩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耐电压
动片接触电阻
本标准条款号
检查水平
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2.5
5.4.1.2检验
SJ/T10507-94
B组检验的项目应按表5的规定,B组检验的样品应从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方案应符合GB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AQL应符合表5的规定。经过B组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表5
试验项目
可焊性
本标准条款号
检查水平
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4.0
5.4.1.3逐批检验不合格时,该批产品应100%挑剔。挑剔后的产品可再次提交验收。再次提交的批按加严检查进行检验,同时应附有该批产品报废数量及原因的说明。再次提交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时,原则上该批产品不得再次提交验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该批产品的处理方法。
5.4.2周期检验
5.4.2.1周期检验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经过周期检验的产品不得作为合格品交货。周期检验的报告,可根据订货方的要求予以提供。5.4.2.2周期检验的分组、项目、顺序、样品数、允许不合格品数应符合表6的规定。5.4.2.3
周期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并经逐批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周期检验不合格时,应停止对该批产品的交收和出厂,并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采5.4.2.4
取措施加以消除。
温度系数
电容量漂移
引出端强度
耐焊接热
气候顺序
推力(轴向)
耐久性(机械的)
恒定湿热(21或4d)2)
本标准条款号
样品数
注:1)将承受过C2A组和C2B试验的电容器合起来进行C2C组的试验。2)21d的恒定湿热试验每12个月进行一次。5.4.3包装检验
允许不合格品数
抽取一个包装箱及其中的三个包装盒,按本标准6.2条的规定进行包装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则再次抽两箱进行检验,若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包装不合格。6标志、包装、保管、运输
6.1标志
SJ/T10507—94
电容器上应有制造厂商标和产品型号标记(小型产品允许省略)。6.2包装
6.2.1电容器应装入专用的包装盒内6.2.2装有电容器的包装盒应放在干燥的、并能防潮、防尘、防霉的包装箱内,包装盒在包装箱内应塞紧而不晃动,箱内应附有装箱单。6.2.3装箱单上和包装盒的外表应相应注明产品的名称、型号、标准号、数量以及包装者、日期、检验印章等。包装箱上应有符合GB191规定的相应的运输要求标志。6.3保管
包装成箱的电容器应在环境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中没有酸性、碱性或其它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保管。6.4运输
包装成箱的电容器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送。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启富、吴德仁、吴凡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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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10507-94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总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plastic film dielectricpre-setvariablecapacitors
1994-04-11发布
199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总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plastic filmdielectricpre-set variablecapacitor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SJ/T10507—94
代替SJ257585
本标准规定了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的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需达到的质量水平。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设备中使用的、并在寿命期内,只需转动极少次数的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
2引用标准
GB191—85
GB2423.1-89
GB2423.2—89
GB2423.28-82
GB2828-87
GB4166—86
3分类
型号组成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T:锡焊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电子设备用可变电容器的试验方法标称电容量(3.1.5)
安装形式
-外形代号
主称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4-04-11批准(3.1.4)
1994-10-01实施
3.1.1主称代号
SJ/T10507-94
用三个字母表示。其中“CY代表预调可变电容器,“M\代表薄膜介质。3.1.2外形代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电容器外形尺寸的顺序号。3.1.3安装形式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电容器安装形式的顺序号(只有一种安装形式的可略去)。3.1.4轴数
轴数是指同一安装板上的互相独立的电容器的个数,用数字表示。单个电容器可省略“1x”字样。
3.1.5标称电容量
用分数形式表示。分子表示最小电容量标称值,分母表示最大电容量标称值,单位为pF。3.2标记方法
电容器在技术条件中的标记由产品名称、型号和产品标准编号组成。例1:外形尺寸为9max×10max×10max,安装形式为1的,最小电容量标称值为3pF,最大电容量标称值为18pF的单个的薄膜介质预调可变电容器应标记为:电容器CYM1-1--3/18
3.3气候类别
电容器的优先类别
25/070/04
25/070/21
25/085/04
40/085/21
40/125/21
4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说明
SJ/T10507--94
温度范围C
-25-70
-25~70
-25~85
-25~85
-25~125
恒定湿热时间d
若无另外规定,所有试验均应在GB4166第4.1条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若无另外规定,需固定的电容器应采用GB4166第4.2条规定的方法A进行安装。4.2外观
4.2.1要求
电容器应清洁,不得有裂纹、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4.2.2检验方法
用外观法检查。
4.3外形和尺寸
4.3.1要求
电容器的外形和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3.2检验方法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测量。4.4电容量
4.4.1要求
SJ/T10507—94
电容器的电容量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4.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7条的规定进行。其测量误差应不超过:对于绝对电容量的测量:标称电容量的1%或0.1pF(取较大者);a.
b:对于电容量变化的测量:规定的最大电容量变化的10%。4.5损耗角正切
4.5.1要求
电容器的损耗角正切等级如表1所示。表1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恒定湿热试验后
4.5.2试验方法
20×10-4
≤40×10-4
损耗角
≤40×10-4
≤60×10-4
按GB4166第9条的规定。电容器置最大电容量位置,测试频率为1MHzg4.6绝缘电阻
4.6.1要求
电容器的绝缘电阻应为:
a,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不小于500MQb.恒定湿热试验后不小于50MQ。4.6.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0条的规定。测试电压的数值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电容器置最小和最大电容量位置。
4.7耐电压
4.7.1要求
电容器两电极间应能经受100V直流或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70V交流电压作用而无飞弧或击穿。
4.7.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1条的规定。
4.8动片接触电阻
4.8.1要求
电容器的动片接触电阻应为表2的规定。表2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恒定湿热试验及机械耐久性试验后4.8.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2条的规定。
接触电阻ma
4.9温度系数(如适用时)
4.9.1要求
SJ/T10507—94
电容器的温度系数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9.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3条的规定进行。电容器置标称最大电容量的60%80%的位置。4.10电容量漂移(如适用时)
4.10.1要求
电容器电容量的漂移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0.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4条的规定。
4.11转动力矩
4.11.1要求
电容器的转动力矩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5条的规定。
4.12推力(轴向)
4.12.1推力
4.12.1.1要求
电容器承受详细规范规定的轴向推力时,其电容量变化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4.12.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9.1条的规定。电容器应置于标称最大电容量的60%~80%的位置。4.12.2最大充许推力
4.12.2.1要求
电容器承受详细规范规定的最大充许推力后,应无机械损伤。4.12.2.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19.2条的规定。
4.13引出端强度
4.13.1要求
电容器引出端承受规定的拉力和(或)弯曲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4.13.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1.1条和(或)21.2条的规定。4.14可焊性
4.14.1要求
电容器的引出端用以焊接的部位经试验后应包锡良好。4.14.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3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8试验Ta方法1的规定。4.15耐焊接热
4.15.1要求
电容器经试验后应无机械损伤,塑料件应无明显变形。4.15.2试验方法
SJ/T10507-94
按GB4166第23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8试验Tb方法1A规定的焊槽法。浸溃时间为10±1s。
4.16振动
4.16.1要求
电容器经受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mm,每一轴线的循环扫频次数为5次,三个方向(如图1)的振动作用。此后:a.电容器应无机械损伤;
b。电容量变化应不大于3%或0.5pF(取较大者)。1
4.16.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5条的规定。电容器置最大电容量位程,4.17气候顺序
按GB4166第26条的规定进行。
4.17.1高温
4.17.1.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上限类别温度,16h的高温作用后,应无机械损伤。4.17.1.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6.1条的规定,采用GB2423.2试验Ba的方法4.17.2交变湿热(第一个循环)4.17.2.1要求
电容器应能经受+55C、一个循环的交变湿热作用(除气候类别为--/一/04的电容器外)。
4.17.2.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6.2条的规定进行。4.17.3低温
4.17.3.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下限类别温度,2h的低温作用,恢复1~2h后,应无机械损伤。
4.17.3.2试验方法下载标准就来标准下载网
按GB4166第26.3条的规定。
4.17.4最后测量
塑料件应无开裂和明显变形;
b.最大电容量的变化应不大于5%;5
SJ/T10507-94
c。转动力矩应符合第4.11条的要求。4.18恒定湿热
4.18.1要求
电容器经受详细规范规定的湿热时间的作用后,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h,此后:金属件应无锈蚀;
电容量的变化应不大于5%;
损耗角正切应符合第4.5条的要求。c.
绝缘电阻应符合第4.6条的要求;e.
耐电压应符合第4.7条的要求;
动片接触电阻应符合第4.8条的要求;f.
转动力矩应符合第4.11条要求。g.
4.18.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7条的规定。
4.19机械耐久性
4.19.1要求
电容器经受25次的转动作用(有效转角内往返一次为一次)。a.电容器应无机械损伤;
b.电容量变化应不大于5%;
c.耐电压应符合第4.7条的要求;.动片接触电阻应符合第4.8条的要求;g:转动力矩应不小于第4.11条规定的下限值的50%,不大于第4.11条规定的上限值的150%。
4.19.2试验方法
按GB4166第29.1条的规定。试验过程中动片的转动速率为180°/sc5检验规则
5.1电容器的检验分为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5.2所有检验均应在制造厂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制造厂和指定的试验单位应提供所需的切条件。
5.3鉴定检验
鉴定检验是对一种型号的若干样品进行的一系列完整的检验,其目的在于确定制造者是否有能力生产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规定的产品,但当主要设计、工艺、材料及零部件变更后或停产后恢复生产时也应进行。5.3.1鉴定检验的样品数应符合表3的规定。全部样品应按表3规定的顺序经受0组检验,然后分到1~4组,按顺序分别进行各组的试验。5.3.2若不合格品数未超过表3规定,则鉴定检验予以批准。5.3.3经过鉴定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6
外形和尺寸
电容量
耐电压
转动力矩
动片接触电阻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温度系数
电容量漂移
引出端强度
可焊性
耐焊接热
气候顺序1)
推力(轴向)
机械耐久性
恒定湿热
SJ/T10507—94
本标准条款号
注:1)气候顺序试验的样品即为该组前四项试验的样品。5.4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5.4.1逐批检验
电容器的逐批检验包括A组和B组检验。5.4.1.1A组检验
样品数
允许不合格品数
A组检验应按表4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其抽样方案应符合GB2828关于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检查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AQL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试验项目
外形和尺寸
电容量
转动力矩
损耗角正切
绝缘电阻
耐电压
动片接触电阻
本标准条款号
检查水平
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2.5
5.4.1.2检验
SJ/T10507-94
B组检验的项目应按表5的规定,B组检验的样品应从A组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方案应符合GB2828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及AQL应符合表5的规定。经过B组检验的样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表5
试验项目
可焊性
本标准条款号
检查水平
AQL(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4.0
5.4.1.3逐批检验不合格时,该批产品应100%挑剔。挑剔后的产品可再次提交验收。再次提交的批按加严检查进行检验,同时应附有该批产品报废数量及原因的说明。再次提交的产品若仍不符合要求时,原则上该批产品不得再次提交验收。此时,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该批产品的处理方法。
5.4.2周期检验
5.4.2.1周期检验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经过周期检验的产品不得作为合格品交货。周期检验的报告,可根据订货方的要求予以提供。5.4.2.2周期检验的分组、项目、顺序、样品数、允许不合格品数应符合表6的规定。5.4.2.3
周期检验的样品应从当前生产的并经逐批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周期检验不合格时,应停止对该批产品的交收和出厂,并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采5.4.2.4
取措施加以消除。
温度系数
电容量漂移
引出端强度
耐焊接热
气候顺序
推力(轴向)
耐久性(机械的)
恒定湿热(21或4d)2)
本标准条款号
样品数
注:1)将承受过C2A组和C2B试验的电容器合起来进行C2C组的试验。2)21d的恒定湿热试验每12个月进行一次。5.4.3包装检验
允许不合格品数
抽取一个包装箱及其中的三个包装盒,按本标准6.2条的规定进行包装检验,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则再次抽两箱进行检验,若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包装不合格。6标志、包装、保管、运输
6.1标志
SJ/T10507—94
电容器上应有制造厂商标和产品型号标记(小型产品允许省略)。6.2包装
6.2.1电容器应装入专用的包装盒内6.2.2装有电容器的包装盒应放在干燥的、并能防潮、防尘、防霉的包装箱内,包装盒在包装箱内应塞紧而不晃动,箱内应附有装箱单。6.2.3装箱单上和包装盒的外表应相应注明产品的名称、型号、标准号、数量以及包装者、日期、检验印章等。包装箱上应有符合GB191规定的相应的运输要求标志。6.3保管
包装成箱的电容器应在环境温度为-10~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中没有酸性、碱性或其它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保管。6.4运输
包装成箱的电容器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送。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启富、吴德仁、吴凡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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