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 标准下载网 >>
- 标准分类 >>
- 电力行业标准(DL) >>
- DL/T 5035-200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行业标准(DL)】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7 07:53:26
- DL/T5035-2004
- 现行
标准号:
DL/T 5035-2004
标准名称: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
电力行业标准(DL)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4-03-09 -
实施日期:
2004-06-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rar.pdf下载大小:
3.57 MB
替代情况:
替代DL/T 5035-1994

点击下载
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 DL/T 5035-200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DL/T5035-2004

部分标准内容:
ICS 91.140.30
备案号:J34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035—2004
代替DL/5035—199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
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heating, y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design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2004-03-09 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
引用标准
基本规定
主厂房采暖与通风
真空清扫
主厂房空气调节
一般规定
空调机房布置
防火排烟
电气建筑
主控制室及网络控制室
蓄电池室
通信室
变压器室
厂用配电装置室
出线小室
电抗器室
母线室及母线桥
油断略器室
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
电动机
电除尘器室
DL /T 5035 — 2004
DL/T5035—2004
不停电电源室
电梯机房
六氟化电气设备室.
柴油发电机室
励磁机盘室
电气试验室Www.bzxZ.net
运煤建筑
通风与空调
解冻室
化学建筑
化学水处理室
油处理室
制氧站
乙炔站
试验室、化验室、汽水取样间
凝结水精处理间
循环水处理建筑
其他辅助及附属建筑
灰渣泵房
油泵房、空压机室、启动锅炉房水工建筑
各种库房
配建筑
试验类建筑·
加热站与制冷站
热负荷
加热站
制冷站
室外管网
热水管网
冷水管网
蒸汽普网
管网布置及敷设
管材、连接及保温(保冷)
热补偿及强度计算
直埋管敷设
仪表与控制
一般规定
加热站
制冷站
集中空调系统
DL/T 5035 — 200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火力发电厂各房间空气参数.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溶料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规范性附录)
火力发电厂各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
运煤皮带(TD75)转运站机械
除尘器抽风量
碎煤机机械除尘抽风量
·原煤斗机械除尘抽风豆
各类湿式除尘器耗水量参考指标·89脉冲吹袋式除尘器压缩空气耗量··90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空调热
负荷估算方法·
广区架空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交通线路、架空导线之间最小水乎和交叉净距·
DL/T 5035 — 2004
附录J(规范性附录)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附录L(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管沟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交叉净距
直埋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交文净距
名词解释
DL/T5035—2004
电力行业标准DLT5035--199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汽调节设计技术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快电力建设,提高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水平和标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和技术进步,对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1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2001144号文)的安排,对DL/T5035一199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火力发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本次修订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并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推广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面成熟热的经验、新技术、新产品,以促进该专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设计的标准化。
本次修订增加了如下内容:锅炉房真空清扫、制冷站、冷水管网、直埋管数设和仪表与控制等章节,对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文作了改、补充和调整,并增加了三个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I、附录J、附录K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L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5035—1994。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DL/T5035-2004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电力勘设计研究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和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慧、孙相军、石会群、李晓建、谢网度、曹健、翰红、陈进、申宏、解志玲、李静海(按所负责的章节先后为序)
DL/T 5035 2004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为125MW~600MW级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50MW级及以上的供热式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设计。
其他容量等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DL/T5035-—2004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推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8175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T15586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50041—19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229
GB50264
CJJ/T 81
JGJ 100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城镇直理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L/ T 5035 2004
3基本规定
3.0.1日平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不小于90d的地区,规定为采暖地区,
位于采暖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应设计集中采暖。3.0.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规定为采暖过渡地区:1日平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为60d~89d;
2日乎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为45d~59d,同时,累年最冷月相对湿度不小于75%,且冬季日照率累年平均不大于25%。
位于采暖过渡地区的某些生产厂房和某些辅助建筑物,宜设计集中采暖。
3.0.3当生产性建筑根据工艺要求确需设置采暖时,非采暖地区可设置采腰,
3.0.4火力发电厂各房间空气参数见附录A。3.0.5室外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参数的选用,见GBJ19。在设计冬季通风时,需补偿局部排风的热风系统,室外进风温度应来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3.0.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宜设置热空气幕:1位于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主厂房、办公楼、翻车机室、卸煤沟等建筑,对经常开启的外门,且不设门斗和前室时;2位于严寒地区、寒羚地区及其以外的上述建筑,当生产或便用要求不允许降低室内温度时,或经技术经济比较设置热空气幕合理时。
3.0.7设置采暖的主要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见附录B.
DL/T5035—2004
3.0.8温高压和超高压火力发电厂的采暖热媒宜采用热水:不宜直接采用汽轮机抽汽作为较大采暖系统的热媒。3.0.9位于集中采暖地区的火力发电厂,当采用单台汽轮机抽汽作为采暖系统热源时,应设备用汽源。3.0.10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条件确定,并应优先采用深井水或其他天然冷源。3.0.11空气调节系统的冷却水源应根据全厂可用冷却水源的水质及供水条件确定。当工业水或工业循环水供水条件和水质符合要求,且水源能够保证连续供给时,应优先作为冷却水源。3.0.12空气调节系统及装置的设置范围,应根据工艺要求和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3.0.13对散热量和散湿量较大的车间,其作业地带的空气温度应符合表3.0.13的要求。
表3.0.13夏季车间作业地带空气温度的要求车间作业地带的特征
散热量Q<23Wfm
散热量23Wm≤Q≤116W/m
散热量 0>116W/m
车间作业地带空气温度
不超过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记不超过夏季通成室外计算温度5℃不超过夏手通风室外计算温虚了芯注:作业地带系指工作地点所在的地面以上2m内的空间3.0.14电厂各类建筑及车间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1对有可能放散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气体的车间,应根据满足室内最高充许浓度所需换气次数确定通风量,室内空气严禁再循环。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2当周围环境空气较为恶劣或工艺设备有防尘要求时,宜采用正压通风,进风应过滤。
3对有防爆要求的车间应设事故通风,事故风机和电动机应为防爆型且应直联。事故风机可兼作夏季通风用。4
DL/T50352004
3.0.15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不应超过表3,0,15所列温度规定。当米用兰然通风,车间内工作地点夏李空气温度超过表3.0.15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通风:当机械通风仍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表3.0.15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夏举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充许温升
工作地点温度
29~32
32~-35
注1: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升可加大1℃~2℃
注2:工作地点系指工人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的许多不同地点进行,测整个车间均算为工作地点3.0.16通风和空气节设计应按GB50229及国家其他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火排烟设施,并考患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动控制。
3.0.17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南,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按GBJ87和GB3096的规定执行。3.0.18散热器采暖系统的干管和热风采暖系统的干管,应在采暖入口处分开敷设。
3.0.19暖风机的送风温度不应低于35℃,不宜高于55℃。暖风机出风口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2.2m。3.0.20输送、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采瓒。
3.0.21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风管,应米用非燃烧材料制作;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及挠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科空调系绕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接剂等,应米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3.0.22通风、空调、加热站和制冷站系统,应在便于操作、观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备案号:J34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5035—2004
代替DL/5035—1994
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
调节设计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heating, y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design of fossil fuel power plant2004-03-09 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
引用标准
基本规定
主厂房采暖与通风
真空清扫
主厂房空气调节
一般规定
空调机房布置
防火排烟
电气建筑
主控制室及网络控制室
蓄电池室
通信室
变压器室
厂用配电装置室
出线小室
电抗器室
母线室及母线桥
油断略器室
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
电动机
电除尘器室
DL /T 5035 — 2004
DL/T5035—2004
不停电电源室
电梯机房
六氟化电气设备室.
柴油发电机室
励磁机盘室
电气试验室Www.bzxZ.net
运煤建筑
通风与空调
解冻室
化学建筑
化学水处理室
油处理室
制氧站
乙炔站
试验室、化验室、汽水取样间
凝结水精处理间
循环水处理建筑
其他辅助及附属建筑
灰渣泵房
油泵房、空压机室、启动锅炉房水工建筑
各种库房
配建筑
试验类建筑·
加热站与制冷站
热负荷
加热站
制冷站
室外管网
热水管网
冷水管网
蒸汽普网
管网布置及敷设
管材、连接及保温(保冷)
热补偿及强度计算
直埋管敷设
仪表与控制
一般规定
加热站
制冷站
集中空调系统
DL/T 5035 — 200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火力发电厂各房间空气参数.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资料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溶料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规范性附录)
火力发电厂各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
运煤皮带(TD75)转运站机械
除尘器抽风量
碎煤机机械除尘抽风量
·原煤斗机械除尘抽风豆
各类湿式除尘器耗水量参考指标·89脉冲吹袋式除尘器压缩空气耗量··90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空调热
负荷估算方法·
广区架空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交通线路、架空导线之间最小水乎和交叉净距·
DL/T 5035 — 2004
附录J(规范性附录)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附录L(资料性附录)
条文说明
管沟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交叉净距
直埋敷设供热管道与建(构)筑物及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交文净距
名词解释
DL/T5035—2004
电力行业标准DLT5035--199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汽调节设计技术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加快电力建设,提高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水平和标准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和技术进步,对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的设计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2001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2001144号文)的安排,对DL/T5035一1994《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定》进行修订,并更名为《火力发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程》。本次修订执行了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并结合我国电力建设的实际情况,推广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面成熟热的经验、新技术、新产品,以促进该专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设计的标准化。
本次修订增加了如下内容:锅炉房真空清扫、制冷站、冷水管网、直埋管数设和仪表与控制等章节,对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文作了改、补充和调整,并增加了三个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I、附录J、附录K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L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5035—1994。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DL/T5035-2004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力设计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电力勘设计研究院: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南电力设计院,西北电力设计院,华北电力设计院,西南电力设计院和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慧、孙相军、石会群、李晓建、谢网度、曹健、翰红、陈进、申宏、解志玲、李静海(按所负责的章节先后为序)
DL/T 5035 2004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容量为125MW~600MW级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和50MW级及以上的供热式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设计。
其他容量等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执行。
DL/T5035-—2004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推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T8175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T15586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50041—19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 50229
GB50264
CJJ/T 81
JGJ 100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城镇直理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DL/ T 5035 2004
3基本规定
3.0.1日平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不小于90d的地区,规定为采暖地区,
位于采暖地区的生产厂房和辅助建筑物应设计集中采暖。3.0.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规定为采暖过渡地区:1日平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为60d~89d;
2日乎均温度稳定不大于5℃的日数,累年平均为45d~59d,同时,累年最冷月相对湿度不小于75%,且冬季日照率累年平均不大于25%。
位于采暖过渡地区的某些生产厂房和某些辅助建筑物,宜设计集中采暖。
3.0.3当生产性建筑根据工艺要求确需设置采暖时,非采暖地区可设置采腰,
3.0.4火力发电厂各房间空气参数见附录A。3.0.5室外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计算参数的选用,见GBJ19。在设计冬季通风时,需补偿局部排风的热风系统,室外进风温度应来用室外采暖计算温度。3.0.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宜设置热空气幕:1位于严寒地区、寒冷地区的主厂房、办公楼、翻车机室、卸煤沟等建筑,对经常开启的外门,且不设门斗和前室时;2位于严寒地区、寒羚地区及其以外的上述建筑,当生产或便用要求不允许降低室内温度时,或经技术经济比较设置热空气幕合理时。
3.0.7设置采暖的主要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最大传热系数见附录B.
DL/T5035—2004
3.0.8温高压和超高压火力发电厂的采暖热媒宜采用热水:不宜直接采用汽轮机抽汽作为较大采暖系统的热媒。3.0.9位于集中采暖地区的火力发电厂,当采用单台汽轮机抽汽作为采暖系统热源时,应设备用汽源。3.0.10空气调节系统的冷源应根据所在地区的条件确定,并应优先采用深井水或其他天然冷源。3.0.11空气调节系统的冷却水源应根据全厂可用冷却水源的水质及供水条件确定。当工业水或工业循环水供水条件和水质符合要求,且水源能够保证连续供给时,应优先作为冷却水源。3.0.12空气调节系统及装置的设置范围,应根据工艺要求和生产实际需要确定。
3.0.13对散热量和散湿量较大的车间,其作业地带的空气温度应符合表3.0.13的要求。
表3.0.13夏季车间作业地带空气温度的要求车间作业地带的特征
散热量Q<23Wfm
散热量23Wm≤Q≤116W/m
散热量 0>116W/m
车间作业地带空气温度
不超过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3记不超过夏季通成室外计算温度5℃不超过夏手通风室外计算温虚了芯注:作业地带系指工作地点所在的地面以上2m内的空间3.0.14电厂各类建筑及车间的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1对有可能放散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气体的车间,应根据满足室内最高充许浓度所需换气次数确定通风量,室内空气严禁再循环。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2当周围环境空气较为恶劣或工艺设备有防尘要求时,宜采用正压通风,进风应过滤。
3对有防爆要求的车间应设事故通风,事故风机和电动机应为防爆型且应直联。事故风机可兼作夏季通风用。4
DL/T50352004
3.0.15当工艺无特殊要求时,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不应超过表3,0,15所列温度规定。当米用兰然通风,车间内工作地点夏李空气温度超过表3.0.15的规定时,应设置机械通风:当机械通风仍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表3.0.15车间内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夏举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充许温升
工作地点温度
29~32
32~-35
注1:如受条件限制,在采取通风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本表要求时,允许温升可加大1℃~2℃
注2:工作地点系指工人为观察和管理生产过程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如生产操作在车间内的许多不同地点进行,测整个车间均算为工作地点3.0.16通风和空气节设计应按GB50229及国家其他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防火排烟设施,并考患与消防控制中心的联动控制。
3.0.17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南,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按GBJ87和GB3096的规定执行。3.0.18散热器采暖系统的干管和热风采暖系统的干管,应在采暖入口处分开敷设。
3.0.19暖风机的送风温度不应低于35℃,不宜高于55℃。暖风机出风口的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2.2m。3.0.20输送、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建筑物,严禁采用明火采瓒。
3.0.21通风和空调系统的风管,应米用非燃烧材料制作;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及挠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通风科空调系绕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及其粘接剂等,应米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3.0.22通风、空调、加热站和制冷站系统,应在便于操作、观5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

标准图片预览:





- 热门标准
- 电力行业标准(DL)标准计划
- DL/T5173-2012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 DL/T5192-2004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总布置设计导则
- DL/T794-2001 火力发电厂锅炉化学清洗导则
- DL/T247-2012 输变电设备用铜包铝母线
- DL/T606.3-2014 火力发电厂能量平衡导则 第3部分热平衡
- DL/T5157-2002 电力系统调度通信交换网设计技术规程
- DL/T1100-2009 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 第1部分:技术规范
- DL/T1717-2017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化学监督技术导则
- DL/T1856-2018 核级阴离子交换树脂中氯型、碳酸型、硫酸型基团含量的测定方法
- DL/T5161.1-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通则
- DL/T1094-2008 电力变压器用绝缘油选用指南
- DL/T499-200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 DL/T5545-2018 火力发电厂间接空冷系统设计规范
- DL/T1212-2013 火力发电厂现场总线设备安装技术导则
- DL/T5442-2010 输电线路铁塔制图和构造规定
请牢记:“bzxz.net”即是“标准下载”四个汉字汉语拼音首字母与国际顶级域名“.net”的组合。 ©2009 标准下载网 www.bzxz.net 本站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
网站备案号:湘ICP备20230164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