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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标准(JB)】 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17 21:54:02
  • JB/T10464-2004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JB/T 10464-2004

  • 标准名称:

    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 标准类别:

    机械行业标准(J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04-10-20
  • 实施日期:

    2005-04-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164.06 KB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橡胶和塑料工业>>83.200橡胶和塑料工业设备
  • 中标分类号:

    化工>>化工机械与设备>>G95橡胶、塑料用机械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 书号:

    15111.7436
  • 页数:

    7页
  • 标准价格:

    10.0 元
  • 出版日期:

    2005-03-27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李世诵、李静、贾朝阳、娄晓鸣、侯芳
  • 起草单位: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
  • 归口单位:

    全国橡胶塑料料机械标委会塑料机械分会
  • 提出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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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拉条式塑料切粒机的规定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用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塑料挤出拉条切粒型式的其他类型的切粒机。 JB/T 10464-2004 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JB/T10464-2004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ICS83.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0464--2004
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Stranding plastics pelletizen2004-10-20发布
2005-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前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规格与基本参数
3.1规格
3.2基本参数
4要求.
4.1整机技术要求
主要零件技术要求
装配技术要求
安全要求
4.5其他要求,
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5.1试验方法
5.2检验规则,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表1基本参数
JB/T 10464--2004
本标准为首次制订。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机械分会归口。JB/T10464—2004
本标准由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兰州兰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通、李静、贾朝阳、娄晓鸣、侯芳。II
1范围
拉条式塑料切粒机
JB/T 10464—-2004
本标准规定了拉条式塑料切粒机(以下简称切粒机)的规格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塑料用拉条式塑料切粒机。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塑料挤出拉条切粒型式的其他类型的切粒机。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ISO780:1997)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eqvISO2768-2:1989)5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3881986
GB/T 11336—1989
直线度误差检测
GB/T 13306—1991
GB/T 13384--1992
HG/T 3228—2001
3规格与基本参数
3.1规格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neqISO2813:1978)旋转刀宽度为80mm~400mm。对不在此范围内的规格,其性能参数暂不做规定3.2基本参数
切粒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基本参数
切刀宽度范围 B
80≤B≤:150
150B≤200
200300注:用PP(MI=4~8)考核产量。4要求
最大牵引速度
切粒机应符合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1整机技术要求
4.1.1转动刀在规定的转速范围内应能平稳地进行调速。JB/T 10464--2004
4.1.2胶辑辊压紧机构要求可靠且操作方便,以保证料条的正常牵引4.2主要零件技术要求
4.2.1切粒机转动刀
4.2.1.1转动刀用钢经热处理后应满足:洛氏硬度≥50HRC。4.2.1.2转动刀精加工后应满足:转动刀刀刃所在圆的圆柱度应不低于GB/T1184--1996中的7级精度,沿刀刃螺旋线方向直线度应不低于GB/T1184一1996中7级精度。4.2.2切粒机定刀
4.2.2.1定刀用钢经热处理后应满足:洛氏硬度≥50HRC。4.2.2.2定刀精加工后应满足:定刀刀刃的直线度应不于GB/T1184-1996中7级精度4.2.3切粒机牵引胶辊
牵引胶辊应具有耐磨、耐温、无吸水性,邵氏硬度应在6580范之内,加工后表面不应有明显的麻点或蜂窝状缺陷,且胶层与芯部金属材料不易脱落。4.3装配技术要求
4.3.1转动刀:转动刀如果采用组合式并且刀刃采用分段式,应保逛相互衔接的两刀刃轮廓吻合,无明显凹凸错位现象,并应保证沿一轴线方向的直线度不低于GB/T1184一1996中8级精度。4.3.2转动刀与定刀:装好后,在定刀刀刃的整个长度上,转动刀与定刀之间的间隙应为0.03mm0.15mm
4.3.3空转时转动刀与定刀不应有碰撞现象。4.4安全要求
4.4.1切粒机切刀及传动装置应有防护罩。4.4.2电气接线应有安全防护措施。4.4.3
短接的动力电路与保护电路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乎1M2。保护导线端子与电路设备任何裸露导体零件的接体导体电阻不得大于0.12.4.4.4
切粒机的电气设备应能用总电源开关切断电源,4.4.5
切粒机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a)打开切刀部位的防护罩时应能自动停车:b)电动机过载停车。
4.4.7切粒机空运转时的噪声不应大于85dB(A)。4.5其他要求
出厂前产品涂漆的表面应符合HG/T3228—2001中3.4.5的规定。5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5.1试验方法
5.1.1试验原料
采用PP料条(MI=4~-8),料条的端面尺寸应不大于4mm。5.1.2测试方法
5.1.2.1空运转试验
切粒机应单独进行空运转检测。连续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2h,检查下列项目:a)手动盘车,转动刀与定刀应无碰撞现象,所有转动部件应无卡死现象;b)通电低速空转,转动刀的旋转方向应正确;c)连续空运转应无周期性冲击声和异常振动:d)轴承所在部位温度应小于70℃:e)机器运转时噪声应符合4.4.7的规定。测量位置在距机器外缘1.0m远,离地1.55m高处,四周2
均布测4点,取平均值:
f)整机应无其他异常。
5.1.2.2负荷运转试验
5.1.2.2.1空运转试验合格后方能进行负荷试验。JB/T 10464--2004
5.1.2.2.2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负荷运转试验可与挤出机联动进行,且应在挤出机各工艺条件稳定、测试物料塑化良好的条件下,对有关参数进行测试。5.1.2.2.3负荷运转检验下列项目:a)所有操作控制开关、按钮应灵活有效;b)转动刀转速调节应符合4.1.1的规定:c)轴承所在部位温度应小于70℃:d)切粒机应能保证对料条的正常牵引:e)整机运转过程应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和声响:f)各紧固件应无松动。
5.1.2.3产量检测
在保证挤出机物料充分塑化、挤出机运转及各工艺条件稳定的条件下,与挤出机产量范围相匹配,对产品进行取样,取样时间应不少于1min,测量三次,取其平均值,然后换算出切粒机的小时产量。5.1.2.4转动刀的检测
5.1.2.4.1刀刃部位硬度的检测:对整体式转动刀的刀刃、组装式转动刀的刀片及镶焊式转动刀的刀刃,均可用硬度仪进行检测。
5.1.2.4.2刀刃直线度的检测:按照GB/T11336—-1989中5.3.2.2进行检测。5.1.2.5定刀的检测
5.1.2.5.1刀刃部位硬度的检测:用硬度仪进行检测。5.1.2.5.2刀刃直线度的检测:按照GB/T11336—1989中5.3.2.2进行检测。5.1.2.6牵引胶辊的检测
表面硬度的检测:用邵氏A硬度仪进行检测。5.1.2.6.1
牵引胶辊的表面质量采用目测。5.1.2.6.2
5:2检验规则
5.2.1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出厂时应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出厂检验:
每台产品出厂前,应进行空运转试验,并按4.1及5.1.2.1中各条检验。负荷运转试验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在出广前进行。
5.2.3型式检验:www.bzxz.net
型式检验按5.1.1、5.1.2进行检验。型式检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时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最少抽试一台;d)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时。5.2.4型式试验每次抽检一台,当检验不合格时,则应再抽试一台,若再不合格,则型式试验判为不合格。
JB/T 10464—2004
6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6.1每台产品应在明显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形式、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6.2产品标牌应有下列基本内容:a)产品名称、型号及执行标准号:b)产品主要参数;
c)制造日期和编号;
d)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6.3出前,对其他未经防腐处理的外露表面应匀涂一层薄的防锈油脂。6.4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6.5出厂技术文件(装人防水袋内):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6.6产品运输应符合GB/T191、GB/T6388的规定6.7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火源、无腐蚀性气体处。如露天存放,必须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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