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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GB)】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27 05:47:59
  • GB/T9995-1997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GB/T 9995-1997

  • 标准名称: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GB)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1997-10-09
  • 实施日期:

    1998-05-01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pdf
  • 下载大小:

    527.40 K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情况:

    GB 9995-1988
  • 采标情况:

    =ASTM D2654-89 ISO 6741.1-89 ISO 2060-94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155066.1-14873
  • 页数:

    平装16开, 页数:9, 字数:13千字
  • 标准价格:

    10.0 元
  • 出版日期:

    1998-05-01

其他信息

  • 首发日期:

    1988-12-10
  • 复审日期:

    2004-10-14
  • 起草人:

    童金柱、霍书怀、徐鑫艇
  • 起草单位:

    上海第二纺织研究所
  • 归口单位: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提出单位:

    中国纺织总会
  • 发布部门:

    国家技术监督局
  • 主管部门: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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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烘箱热风干燥方式测定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原材料及其制品。 GB/T 9995-1997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干燥法 GB/T9995-1997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CS 59.06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9995--1997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content and moistureregain of textile--Oven-drying nethod1997-10-09发布
1998-05-01实施
国家技术蓝督局发布
GB/T 9995—1997
本标准根据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ASTMD2654:1989(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试验方法》、国际标准1SO6741.1:1989纤维和纱线一交付货物商业质量的测定一一第1部分:质量的測定和计算和1SO2060:1994纺织品——卷装纱——线密度的测定-
一绞纱法》一标雄中关于烘箱法测定纺织材料回潮率和含水率的有关规定对 GB 9995一88 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主要技术内容,试验方法与上述标准等效。
与 GB 9995—88相比较,修改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1,取消允许使用非通风式烘箱的规定,使之与国际标准相一致;2.增加与试样接近处气流速度的要求13、删除原标准附录B的方法精密度;4,试样暴露处的温度采用IS0 6741.1:1989 的规定。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9995—88。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上海纺织标准计盘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革人童金柱、霍书怀、徐鑫耀。本标准于 1988 年首次发布,1997 年修订。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干燥法
Determination of moislure content and moistureregain of textile--Oven-drying methodGB/T 9995-1997
代替GB9995--8B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烘箱热风干燥方式测定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纺织原材料及其制品。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推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3291.3—1997纺织纺织材料性能和试验术语第3部分;通用GB6529—86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水(水分)water (moisiure)本标准中沙及的水,为技术土定义的化合物H,O,“水”和\水分\在文献和贸易中常常交互使用,但术语“水分”有时考虑包含其他挥发性物质。3.2恒重consiantmass
纺织材料干燥处理过程中按规定的时间间无称惠,当连续两次称见质靠的差异小于后一欢称见质量的 0. 1%时,后一次的称见质量。3.3烘干质量oven-dryingmass
将试样置人规定温度的烘箱内烘燥得到的恒重。3.4含水率moislure conient
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纺织材料中水的量,以试样的烘前质量与烘干质量的差数对烘前质量的百分率表示。
3.5回潮率moistureregain
规定条件下得的纺织材料中水的盘,以试样烘前质量与烘干质量的差数对烘干质的百分率表示。
“回潮率\和“含水率”的相互转换关系可采用式(1)和式(2):R-100M/(100—M)bzxZ.net
M=100R/(100+R)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10-09 批准(1)
1998-05-01实施
武中R-
回润率:%:
M—含水率,%.
GB/T 99951997
试样在烘箱中暴露于流动的加热至规定温度的空气中,直至达到恒重。烘燥过程中的全部质量损失部作为水分,并以含水率和回潮率表示。供给烘箱的大气应为纺织品请禄和试验用标准大气,如集实际上不能实现时,可把在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干质量修正到标准大气条件下的数值。修正方法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5仪器和器具
5.1烘箱
烘箱应为通风式烘简,通风型式可以是压力型或对流型具有恒温控制装置,烘燥全过程,试样暴露处的温度波动范围为上20,试样不受热源的直接辐射,烘箱应便于空气无阻碍地通过试样,接近试样处的气流速度应大于0.2m/,最好不超过1m/s,换气速度即每分钟内供应的空气量至少应为箱内空气体积的四分之一。当决箱装有联装天平时,应配备能关新气流的装置。5.2称重容器
5.2.1箱内热秘用容器,可以是金属烘篮(桶)或浅盘,其尺寸应与烘箱相匹配,并能整免试样内抖出的微粒丢失。
5.2.2籍外冷称角容器,可以是玻璃称量瓶或其他能密封防潮的容器,注:为节省量《标取每次使用后的空容器所静时间,可以用增减碘码的方法将这些密整得的质量调整至大数相等。记录其质量加以标识,容器必频保持消洁,并定期校验(至少得周一次)并预先综号
5.3干燥器
箱外称重用,应足够容纳一个或多个称容器干燥器内成置的干燥剂须符合于燥要求,可以更换,无腐蚀性。抢荐采用无水硫酸钙。5.4样品容器S
可密封的有盖
烃塑料袋。
5.5天平
一定壁厚的有良好保水性的塑料袋,例如厚度不小于0.1mm的录涤属容器,或有
有适当的量程以称取试样及容器,天平可以是烘箱的一个组成部分,天平感量≤0.C1E。6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6529中规定的二级标准。7取样
7.1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或有关协议捕取样品7.2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并防止样品中水分有任何变化。7.3用于测定标准回潮率的样品,须按GH6529的规定调湿后取样。8试验步骤
洪燥时间的确定
不同的纺织材料试样,因内部结构、含水量及试样各部分在烘箱内暴解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烘燥时间特性,为防止产生虚假的烘燥平衡,不同的试样应采用不等的烘燥时间及连续称重的时间间网。为确定合适的烘爆时间及连续称重的时间间痛·可先做几次预备性试验,测出相对于烘燥时间的试样质量2
GB/T 9995-1997
损失,画出其失重与烘燥时间的关系由线(即烘焕特性曲线),从曲线上找出失重至少为最终失重的93%所需时间,作为正式试验的始称时间,用该时间的20%作为连纹称重的时间间隔。箱外冷称所采用的连续称重时闻间隔比箱内热称要长一些8.2烘箱内试样暴露处的温度应保持在表!所示的范围内。表
桑蚕丝
其他所有纤维
当有协议时、也可采用其他溢度,但衡在试验报告中说明8.3称取烘前质量
烘爆温度、
140±2
105±2
取样后应立即快邀地称取试样,并记录其烘前质量,精确至0.01g,如案对烘前质量有规定,划应在品容器打开以后不超过B0Is的时间内将试样调整至规定质量8.4烘燥及确定烘干质量
8.4.1箱内称重法
将试样放入烘箱的称重容器内,在8.2规定的温度下烘燥至恒重,连续称重之间的时间间弱摄8.二规定:称重前关断烘箱气流。
称取决至恒重函试样连同称重容器的质量,精确至0.01g。8.4.2箱外称重法
括试样放在标重容器内,然后一起放人烘箱,散开称重容器,在8.2规定的温度下供燥至恒重,连续称重之间的时间间隔按8.1的规定,如果用玻璃称量瓶,瓶盖应与瓶子一起放人烘箱内烘爆,否则瓶子在冷却时收缔可能使瓶盐太紧而不能揭开,甚至使瓶子破裂。称重时,在烘箱大鉴称重容器盖好,移至干燥器内,盖好干燥器。在称重容器和试样冷过程中,摄开干燥器盖子23轻轻提起称量容器的菱子片刻以平衡压力。再把干爆器盖子盖好。当冷却至室温时,取出装有试样的称重容器一起称重,精确至0.C1g,再将称重容器与试样放回至烘箱内,打开称重容器盖,按8.1硫定的时间间幅重复烘爆,冷却和称重,直至恒重,记录试样和称重容器合在一起的最后质量和空称重容器的质量。
9计算
9. 1 按式(3)计算试样的烘干质量G-B-C
式中:G.-试样的烘下质量,g:B——烘至恒重的试样连同称重容器的质罩8;G—空称重容器质量.g
当要求对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十试样质量G.过行修正时,修正方法见附录A9.2按式(4)计算含水率,按式(5)计算回潮率:含水率()
回满率(%)=
式中:G-
试样的烘前质量·息:
(4)
G—试样的烘干质量,g。
GB/T 9995--1997
9.3每份试样的含水率或潮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几份试样的平均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位,计算值的修约按GB8170进行。
试验报告
试样报告内容应包括:
a)样品的名称、编号、原料;
b)平均含水率或平均回潮率;
c)含水率或间潮率的最大值与最小值;d)取样方法;
)试样的数量1
f)所用烘箱的型号;
名)指明是箱内称重还是箱外称重,五)试验日期:
i)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
GB/T 9995—1997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非标准大气条件下烘干质量的修正通过烘箱的大气如果不是标准大气,测得的烘干质量可按式(A1)、式(A2)修正。具体产品是否需要修正,由产品标准规定。
c=a(1-6. 58X10-dXeXr)
式中:
用作修正至标准大气条件(20V,65%RH)下烘并质量的系数,%;-由纤维种类确定的常数(列于表 A1) ;(A1)
一送入烘箱空气的饱和水蒸气压力(e值取决于温度和大气压力,在标准大气压下的e值列于表A2),Pai
通人烘箱空气的相对湿度百分率。G,=G.×(1+c)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的烘于质册,;式中; G
在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干质量,。G
当静正系数c小于0.05%时,不予参正.表A1
纤维种类
棉、苎麻、亚麻
锦纶、维纶
嵌鲶、丙鲶
羊毛、粘胶及其他纤维
温度,℃
饱和蒸汽压
+I.+e+a-+.+++++-+.+++.
温度,℃
饱和蒸汽压
温度,C
GB/T 99951997
表A2(完)
能和燕汽压
温度、
泡和蒸汽压
例:羊毛纱在空气条件30C,80%RH时称得烘十质量为44.89g,烘前质量为51.04h,求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的回潮率,并与未修正回潮率加以比较,解:由表A1,羊毛纱4元0.
归表A2.30℃时
由式(AI)得:
由式(A2)得:
0.5×(1-6.58×10×4240X80%)
G= 44. 89X (1--0.62%)
—44.61g
在标准大气条件下的高潮率(%)为:51.04-44.61
X100=14.4
木修正回潮率(%
51.04-44.89
回率的绝对修正量2%)为14.4-18.7-0.7O
X1C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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