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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31 15:10:31
- JC/T880-2001
- 现行
标准号:
JC/T 880-2001
标准名称: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标准类别:
建筑材料行业标准(JC)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1-02-20 -
实施日期:
2001-10-01 出版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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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材料牌号,技术要求、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物料烘干、熟料锻烧及熟料冷却等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也适用于上述设备工况条件相近的其他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 JC/T 880-2001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JC/T880-2001

部分标准内容:
ICS77.14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880-2001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Heat resistant steel castings for cement industry2001-02-20发布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2001-10-01实施
JC/T880-2001
本标准的产品材质参考ISO119731998《—般用途耐热铸钢与合金》以及GB/T8492-1987《耐热钢铸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水泥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兴化市东方机械有限公司、宁国市耐磨材料总厂、长春港台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成都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兴化市南方集团公司精密铸钢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株益煌
李茂林童迎庆王祥姚永茂
荆维山
刘国玺
陈景明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Heat resistant steel castings for cement industryJC/T880-2001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材料牌号,技术要求、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物料烘干、熟料熳烧及熟料冷却等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也适用于上述设备工况条件相近的其他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22—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11--199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223.23—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25—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重量法测定镍量GB/T223.26—198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GB/T223.36—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GB/T223.58—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磷销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223.59—1987年
(negTOCT12347:1977)
GBT223.60—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GB/T223.68—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223.69—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228-1987金属拉仲试验方法GB/T231—19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eqvISO2632--3:1979)GB/T6414--1986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
JCT533—1994建材工业用铬合金铸造磨球: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铸件基本尺寸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2001-02.20批准美标注行业益免费
2001-10-01实施
JC/T880-2Q01
铸件图样上给定的尺寸,应包括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1986中2.2)3.2成批和大量
每台(套)设备或每份合同中,同一种铸件的批量多于100件。3.3小批和单件
每台(套)设备或每份合同中,同一种铸件的批量不多于100件。3.4公称重量
公称重量是包括机械加工余量和其他工艺余量,作为衡量被检验铸件轻重的基准重量。(GB/T11351—1989中2.1)
3.5熔炉批
由同一个工作班按同一配料单和同一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各熔炉次组成。(JC/T533—1994中2.1)
材料牌号
铸件的材料牌号应不低于表1中规定。表
组织类型
铁素体型
铁索体一奥氏体型
奥氏体型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化学成分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r26Ni5Si2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26Ni5Si2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12Si2Mn免费标准bzxz.net
ZG40C/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2Mn
单位:%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12Si2Mn
ZG40Cr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zMn
注:双数据为上、下限;单数据为最大值。5.2力学性能
JC/T880-2001
表2(完)
单位:%
材料的室温力学性能一般不作验收项目,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提出时,测定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还可根据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其他的技术要求。表3力学性能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r26Ni5Si2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l2Si2Mn
ZG40Cr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2Mn
5.3尺寸公差
屈服强度
≥340
≥230
≥220
≥220
≥195
抗拉强度
≥590
≥450
≥450
铸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标造提照
老类标注行业资料免费
延伸率
布氏硬度
铸件基本尺寸
>16~25
>25~40
>40~63
>63~100
>100-160
>160~250
>250~400
>400~630
>630-1000
>1000~1600
>1600-2500
>2500~4000
JC/T880-2001
表4尺寸公差
成批和大鼠
装配尺寸
1用于内腔尺寸,应将公差的上限与下限数值交换。2装配尺寸是指与其他零件有装配关系的最大尺寸。主要尺寸
3主要尺寸是指铸件长、宽、高各方向无装配关系的最大尺寸。5.4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mm
小批和单件
装配尺寸
5.4.1铸件与其他零件无间隙配合的平面,其中心点的矢高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主要尺寸
基本尺寸
公差值
≤100
JC/T880-2001
矢高公差
铸件与其它零件有间隙配合的部位,其圆度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圆度公差
铸件基本尺寸
公差值
成批和大量
小批和单件
>100~250
5.4.3不要求机械加工的装配孔,其位置度公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位置度公差
理论正确尺寸
公差值
5.5机械加工余量
>63~160
铸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铸件最大尺寸
机械加
成批和大量
小批和单件
5.6重量公差
≤100
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160~400
机械加工余量
表9重量公差
公称重量
成批和大量
重鼠公差
小批和单件
>10-40
>40~100
>250~630
>400~1000
>100~400
单位:mm
单位:mm
>630~1600
单位:mm
>1000~2500
单位:mm
>400~1000
>1000~4000
5.7表面质量
JC/T880-2001
5.7.1铸件应平整,不应存在影响机械加工与组装的粘秒、夹砂、飞边、毛刺等。5.7.2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寿命的孔洞、冷隔、裂纹等铸造缺陷。5.7.3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To表面糙度
公称重量
表面粗糙度
6制造
6.1熔炼
成批和大虽
小批和单件
熔炼宜使用电弧炉或感应电炉。6.2热处理
>100-400
牌号为ZG40Cr1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应经800℃~850℃退火处理。其他各牌号的铸件均以铸态交货。如需热处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供货合同中规定。6.3焊补
6.3.1铸件的缺陷允许焊补。焊补金属应与铸件成分相近。6.3.2对重要铸件的重要部位深度超过表11规定的坡口和/或单体面积超过65cm的坡口实施的焊补,视为重大焊补。
表11坡口深度
深度值
>10~16
>16~25
>25~40
>40~63
单位:mm
>63-100
6.3.3重大焊补应征得需方同意。牌号为ZG40Cr1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焊后应重新进行热处理,其他牌号的铸件焊后是否需要进行热处理及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热处理由供需双方商定6.4清整
6.4.1表面质量超出规定的部位及焊补部位,应进行打磨处理,并符合表10的规定。6.4.2形状超出规定的铸件,应进行矫正处理。牌号为ZG40CrI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应实施热态矫正。其余牌号的铸件均实施室温矫正。7试验方法
7.1化学分析
7.1.1铸件化学分析样品以浇注过程中从浇包中取样为准,每炉取一个,多于一炉的钢液合在一个浇包浇注时可以视为一炉。
7.1.2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GB/T222规定执行。JCT880-2001
7.1.3化学成分分析应符合GB/T223.11、GB/T223.23、GB/T223.25、GB/T223.26、GB/T223.36、GB/T223.58、GB/T223.59、GB/T223.60、GB/T223.68、GB/T223.69的规定。也可使用仪器进行分析。
7.2力学性能
7.2.1测定力学性能的试样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7.2.2拉伸试验按GB/T228执行。7.2.3硬度试验按GB/T231执行
7.3尺寸、形状,位置和机械加工余量7.3.1应使用相应精度的刻度尺和/或样板进行检验,也可以使用其他可靠的检尺。7.3.2检尺尺身长度应大于受检部位长度。7.4董量
公称重量用下列方法确定。
7.4.1成批和大量生产时,从首批合格铸件中随机抽取10件,以实称重量的平均值作为公称重量。7.4.2小批和单件生产时,以首件合格品的实称重量作为公称重量。7.5表面质量
7.5.1表面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方法。7.5.2表面粗糙度检验应按GB/T6060.1执行。8检验规则
8.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2。表12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装配尺寸
表面质量
力学性能
主要尺寸
形状、位置
机械加工余金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8.1.1产品出厂前,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8.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
b)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
检验规则
JC/T880-2001
d)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明显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2化学成分
8.2.1当熔炼炉容量不小于0.5时,应逐炉检验:当容量小于0.5t时,可以按熔炉批检验,8.2.2当采用常规化学方法分析结果与采用仪器方法分析结果相矛盾时,以常规化学分析结果为准8.2.3铸件进行化学成分核准分析时,其分析结果与材料规定值(见表2)的偏差应符合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8.2.4凡不符合表2及附录B的偏差值的均视为不合格。8.3装配尺寸和表面质量
装配尺寸和表面质量应进行全数检验。8.4力学性能
8.4.1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目时:可以从同一炉试样中重新取双倍试样,复验其不合格项目,其结果全部符合规定时才为合格。8.4.2当拉仲试验的延仲率结果小于表13的规定值,并且试样断裂处与较近标距记号之间距离小于标距三分之一时,则试验结果应作废,但可以重新取样试验。8.4.3需经热处理的试样,检验性能不符合表3规定,试样可以随同铸件重新进行热处理后复验,促重复热处理不应多于两次,复验的试样数量与第一次相同。8.5主要尺寸、形状、位置、机械加工余量和重量8.5.1当生产处于稳定状态时,以上各项均可以实施抽样检验。8.5.2每次送检样品中,如有不合格铸件存在,则全数退回送检部门进行返工。返T.后仍可实施抽样检验。抽样复验不应多于两次。两次抽样复验后,如仍有不合格铸件存在,则实施全数检验8.5.3名
各次抽样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符合表13的规定。表13样品数量件
第一次复验
第二次复验
9标志和证书
9.1标志、标签和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的全部或部分:a)铸件名称或图号:
b)数量或重量;
c)材料牌号及化学分析结论:
d)供方名称、地址或商标;
e)生产日期或交付日期:
)供需双方商定的其它内容。
JC/T880-2001
9.2标志应选在铸件不易磨损和/或烧损的部位。9.3小型铸件可以按批量制作标记和/或签发证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铸件包装、运输、贮存的方式、方法应考虑到:a)人身、设备安全;
b)环境保护:
c)铸件非工作失效。
10.2除另有规定,铸件包装、运输、贮存、防护的方式、方法应符合订货合同。10
JC/T880-2001
附录A
(标准的附泉)
铸造试样
供测定力学性能的铸造试样应选用梅花试样(见图A1)或单体吉尔试样(见图A2)。200
梅花试样
图A2单体吉尔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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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880-2001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Heat resistant steel castings for cement industry2001-02-20发布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2001-10-01实施
JC/T880-2001
本标准的产品材质参考ISO119731998《—般用途耐热铸钢与合金》以及GB/T8492-1987《耐热钢铸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水泥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南京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兴化市东方机械有限公司、宁国市耐磨材料总厂、长春港台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成都建材工业设计研究院、兴化市南方集团公司精密铸钢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株益煌
李茂林童迎庆王祥姚永茂
荆维山
刘国玺
陈景明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
Heat resistant steel castings for cement industryJC/T880-2001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用耐热钢铸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材料牌号,技术要求、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用物料烘干、熟料熳烧及熟料冷却等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也适用于上述设备工况条件相近的其他热工设备用耐热钢铸件。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22—1984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3.11--1991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GB/T223.23—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GB/T223.25—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丁二酮重量法测定镍量GB/T223.26—1989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GB/T223.36—1994: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GB/T223.58—198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磷销蓝光度法测定磷量GB/T223.59—1987年
(negTOCT12347:1977)
GBT223.60—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GB/T223.68—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GB/T223.69—1997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GB/T228-1987金属拉仲试验方法GB/T231—19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eqvISO2632--3:1979)GB/T6414--1986铸件尺寸公差
GB/T11351-1989铸件重量公差
JCT533—1994建材工业用铬合金铸造磨球: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铸件基本尺寸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2001-02.20批准美标注行业益免费
2001-10-01实施
JC/T880-2Q01
铸件图样上给定的尺寸,应包括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1986中2.2)3.2成批和大量
每台(套)设备或每份合同中,同一种铸件的批量多于100件。3.3小批和单件
每台(套)设备或每份合同中,同一种铸件的批量不多于100件。3.4公称重量
公称重量是包括机械加工余量和其他工艺余量,作为衡量被检验铸件轻重的基准重量。(GB/T11351—1989中2.1)
3.5熔炉批
由同一个工作班按同一配料单和同一生产工艺连续生产的各熔炉次组成。(JC/T533—1994中2.1)
材料牌号
铸件的材料牌号应不低于表1中规定。表
组织类型
铁素体型
铁索体一奥氏体型
奥氏体型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化学成分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r26Ni5Si2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26Ni5Si2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12Si2Mn免费标准bzxz.net
ZG40C/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2Mn
单位:%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12Si2Mn
ZG40Cr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zMn
注:双数据为上、下限;单数据为最大值。5.2力学性能
JC/T880-2001
表2(完)
单位:%
材料的室温力学性能一般不作验收项目,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提出时,测定项目应符合表3的规定,还可根据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其他的技术要求。表3力学性能
ZG40Cr13Si2
ZG40Cr28Si2
ZG30Cr26Ni5Si2
ZG35Cr24Ni7Si2MnN
ZG40Cr22Ni10Si2Mn
ZG40Cr25Nil2Si2Mn
ZG40Cr25Ni20Si2Mn
ZG35Ni24Cr18Si2Mn
5.3尺寸公差
屈服强度
≥340
≥230
≥220
≥220
≥195
抗拉强度
≥590
≥450
≥450
铸件的尺寸公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标造提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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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率
布氏硬度
铸件基本尺寸
>16~25
>25~40
>40~63
>63~100
>100-160
>160~250
>250~400
>400~630
>630-1000
>1000~1600
>1600-2500
>2500~4000
JC/T880-2001
表4尺寸公差
成批和大鼠
装配尺寸
1用于内腔尺寸,应将公差的上限与下限数值交换。2装配尺寸是指与其他零件有装配关系的最大尺寸。主要尺寸
3主要尺寸是指铸件长、宽、高各方向无装配关系的最大尺寸。5.4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mm
小批和单件
装配尺寸
5.4.1铸件与其他零件无间隙配合的平面,其中心点的矢高公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主要尺寸
基本尺寸
公差值
≤100
JC/T880-2001
矢高公差
铸件与其它零件有间隙配合的部位,其圆度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圆度公差
铸件基本尺寸
公差值
成批和大量
小批和单件
>100~250
5.4.3不要求机械加工的装配孔,其位置度公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位置度公差
理论正确尺寸
公差值
5.5机械加工余量
>63~160
铸件的机械加工余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铸件最大尺寸
机械加
成批和大量
小批和单件
5.6重量公差
≤100
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160~400
机械加工余量
表9重量公差
公称重量
成批和大量
重鼠公差
小批和单件
>10-40
>40~100
>250~630
>400~1000
>100~400
单位:mm
单位:mm
>630~1600
单位:mm
>1000~2500
单位:mm
>400~1000
>1000~4000
5.7表面质量
JC/T880-2001
5.7.1铸件应平整,不应存在影响机械加工与组装的粘秒、夹砂、飞边、毛刺等。5.7.2铸件不允许存在有损于使用寿命的孔洞、冷隔、裂纹等铸造缺陷。5.7.3铸件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表To表面糙度
公称重量
表面粗糙度
6制造
6.1熔炼
成批和大虽
小批和单件
熔炼宜使用电弧炉或感应电炉。6.2热处理
>100-400
牌号为ZG40Cr1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应经800℃~850℃退火处理。其他各牌号的铸件均以铸态交货。如需热处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供货合同中规定。6.3焊补
6.3.1铸件的缺陷允许焊补。焊补金属应与铸件成分相近。6.3.2对重要铸件的重要部位深度超过表11规定的坡口和/或单体面积超过65cm的坡口实施的焊补,视为重大焊补。
表11坡口深度
深度值
>10~16
>16~25
>25~40
>40~63
单位:mm
>63-100
6.3.3重大焊补应征得需方同意。牌号为ZG40Cr1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焊后应重新进行热处理,其他牌号的铸件焊后是否需要进行热处理及采用何种方法进行热处理由供需双方商定6.4清整
6.4.1表面质量超出规定的部位及焊补部位,应进行打磨处理,并符合表10的规定。6.4.2形状超出规定的铸件,应进行矫正处理。牌号为ZG40CrI3Si2和ZG40Cr28Si2的铸件,应实施热态矫正。其余牌号的铸件均实施室温矫正。7试验方法
7.1化学分析
7.1.1铸件化学分析样品以浇注过程中从浇包中取样为准,每炉取一个,多于一炉的钢液合在一个浇包浇注时可以视为一炉。
7.1.2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取样方法按GB/T222规定执行。JCT880-2001
7.1.3化学成分分析应符合GB/T223.11、GB/T223.23、GB/T223.25、GB/T223.26、GB/T223.36、GB/T223.58、GB/T223.59、GB/T223.60、GB/T223.68、GB/T223.69的规定。也可使用仪器进行分析。
7.2力学性能
7.2.1测定力学性能的试样应符合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7.2.2拉伸试验按GB/T228执行。7.2.3硬度试验按GB/T231执行
7.3尺寸、形状,位置和机械加工余量7.3.1应使用相应精度的刻度尺和/或样板进行检验,也可以使用其他可靠的检尺。7.3.2检尺尺身长度应大于受检部位长度。7.4董量
公称重量用下列方法确定。
7.4.1成批和大量生产时,从首批合格铸件中随机抽取10件,以实称重量的平均值作为公称重量。7.4.2小批和单件生产时,以首件合格品的实称重量作为公称重量。7.5表面质量
7.5.1表面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方法。7.5.2表面粗糙度检验应按GB/T6060.1执行。8检验规则
8.1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12。表12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
化学成分
装配尺寸
表面质量
力学性能
主要尺寸
形状、位置
机械加工余金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8.1.1产品出厂前,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8.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
b)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
检验规则
JC/T880-2001
d)出厂检验结果与前次型式检验有明显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2化学成分
8.2.1当熔炼炉容量不小于0.5时,应逐炉检验:当容量小于0.5t时,可以按熔炉批检验,8.2.2当采用常规化学方法分析结果与采用仪器方法分析结果相矛盾时,以常规化学分析结果为准8.2.3铸件进行化学成分核准分析时,其分析结果与材料规定值(见表2)的偏差应符合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8.2.4凡不符合表2及附录B的偏差值的均视为不合格。8.3装配尺寸和表面质量
装配尺寸和表面质量应进行全数检验。8.4力学性能
8.4.1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目时:可以从同一炉试样中重新取双倍试样,复验其不合格项目,其结果全部符合规定时才为合格。8.4.2当拉仲试验的延仲率结果小于表13的规定值,并且试样断裂处与较近标距记号之间距离小于标距三分之一时,则试验结果应作废,但可以重新取样试验。8.4.3需经热处理的试样,检验性能不符合表3规定,试样可以随同铸件重新进行热处理后复验,促重复热处理不应多于两次,复验的试样数量与第一次相同。8.5主要尺寸、形状、位置、机械加工余量和重量8.5.1当生产处于稳定状态时,以上各项均可以实施抽样检验。8.5.2每次送检样品中,如有不合格铸件存在,则全数退回送检部门进行返工。返T.后仍可实施抽样检验。抽样复验不应多于两次。两次抽样复验后,如仍有不合格铸件存在,则实施全数检验8.5.3名
各次抽样检验的样品数量应符合表13的规定。表13样品数量件
第一次复验
第二次复验
9标志和证书
9.1标志、标签和证书应包括下列内容的全部或部分:a)铸件名称或图号:
b)数量或重量;
c)材料牌号及化学分析结论:
d)供方名称、地址或商标;
e)生产日期或交付日期:
)供需双方商定的其它内容。
JC/T880-2001
9.2标志应选在铸件不易磨损和/或烧损的部位。9.3小型铸件可以按批量制作标记和/或签发证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铸件包装、运输、贮存的方式、方法应考虑到:a)人身、设备安全;
b)环境保护:
c)铸件非工作失效。
10.2除另有规定,铸件包装、运输、贮存、防护的方式、方法应符合订货合同。10
JC/T880-2001
附录A
(标准的附泉)
铸造试样
供测定力学性能的铸造试样应选用梅花试样(见图A1)或单体吉尔试样(见图A2)。200
梅花试样
图A2单体吉尔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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