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冻面包渣鱼片检验规程
RULE FOR THE INSPECTION OF FROZEN FILLETS WITH BREAD CRUMB FOR EXPORT
SN/T 1034—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以及国际市场对冻面包渣鱼片的质量要求而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单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三协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金海、王瑞、杨宝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冻面包渣鱼片的检验场所、设备、抽样方法、包装与标志、温度、品质、重量、规格等感官检验和安全、卫生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以冻鳕鱼或其他鱼为原料、面包渣为辅料、进行加工出口的冻面包渣鱼片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15—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SN 0168—1992 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 0169—1992 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
SN 0170—1992 出口食品中沙门氏菌(包括亚利列那菌)检验方法
SN 0172—1992 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
SN/T 0376—1995 出水产品检验抽样方法
3 检验场所和设施
3.1 检验场所
光线充足、无干扰色、通风良好、无异味、温度适宜且卫生清洁。
3.2 设备
3.2.1
检验操作台应卫生清洁,用不锈钢制成。
3.2.2
用于油炸的锅应卫生清洁。
3.2.3 衡器
经国家质量部门鉴定合格,检验前须较校准,其最大称量量为被衡量样品的5倍。
3.2.4
温度计: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量程为50℃~-50℃,分为0.5℃和量程为0℃~-350℃、精度为±2℃。
3.2.5 钢板尺
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长度30 mm,分为1 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