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是对水产行业标准 SC/T 3207—1988《干贝》(原 GB 8584-1988)进行的修订。
本次修订在技术内容上与 SC/T 3207- 1988 相比,增加了对销售包装的标签的规定,对水分与盐分的指标做了调整,并将其试验方法改为直接引用相关标准,将干贝的规格由3个改为4个。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SC/T 3207—1988。
本标准由农业部渔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宪时。
本标准1987年8月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
SC/T 3207—2000
干 贝
代替 SC/T 3207—1988
Dried scallop adducto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贝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运。
本标准适用于以栉孔扇贝(Chlamys farreri)、海湾扇贝(Argopecten irradians)等扇贝的新鲜闭壳肌为原料,经盐水煮熟、干燥等工序制成的干品。以虾夷扇贝(Pecten yessoensis)、长肋日月贝(Anusium pleuronectes)、美丽日本日月贝(Anussium japonica)的新鲜闭壳肌加工的干品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经调味或其他进一步加工的产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 GB/T 5009.17—1996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 GB/T 5009.45—1996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 GB/T 12457: 1990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 GB/T 14769—19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 GB 16324—1996 海水贝类干制品卫生标准
3 要求
3.1 规格
产品规格可以按个体大小分,也可以混等。按大小分的要求见表 1。
| 表 1 规格 | 粒/kg | |
|---|---|---|
| 规格 | ||
| 特大 | ≤800 | |
| 大 | 801~1 000 | |
| 中 | 1 001~1 200 | |
| 小 | ≥1 201 | |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 2。
| 表 2 感官要求 | |||
|---|---|---|---|
| 项目 | 级品 | 二级品 | 三级品 |
| 色泽 | 光泽好,半透明 | 光泽较好 | 光泽暗淡 |
| 组织形态 | 颗粒坚实,饱满 | 颗粒坚实较饱满 | 颗粒不整齐 |
| 滋味、气味 | 味鲜美,具浓厚特有的香味 | 味较鲜美,具特有的香味 | 味较鲜,无异昧 |
| 其他 | 体表洁净,无杂质,无污染,无虫害,无霉变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0-02-22 批准2000-04-01 实施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的规格见表3。
表 3 理化指标 %
| 项目 | 一级品 | 二级品 | 三级品 |
|---|---|---|---|
| 完整率 | ≥95 | ≥90 | ≥85 |
| 水分 | ≤16 | ≤18 | ≤20 |
| 盐分(以NaCl计) | ≤4.0 | ≤6.0 | ≤8.0 |
| 净含量允差 | ±1 | ||
3.4 卫生指标
汞、无机砷应符合GB 16324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
将样品平摊于白搪瓷盘内,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按3.2条逐项检查。
4.2 完整率
称取约200g(称重至1g)样品于白搪瓷盘中,用匙剔除出明显残缺(不是完整粒三分之二的)破碎粒后,将完整粒称重(称重至1g)。完整率按式(1)计算。
(1)
式中:A——完整率,%;
m1——称取样量,g;
m2——完整粒质量,g。
4.3 规格
将4.2条中测定完完整率后的完整干贝数粒。规格按式(2)计算。
(2)
式中:B——规格,粒/kg;
Z——完整的干贝数,粒;
m3——完整粒的质量,kg。
4.4 水分
将样品剪成细颗粒状,按GB/T 14769的规定执行。
4.5 盐分
按GB/T 12457的规定执行。
4.6 净含量偏差
检验所用衡器的最大称量值应低于被称样品重量的5倍。净含量偏差按式(3)计算。
(3)
式中:X——净含量偏差,%;
m0——产品标示量,g;
m1——样品的净含量,g。
4.7 汞
按GB/T 5009.17的规定执行。
4.8 无机砷
按GB/T 5009.45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