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米粉(米皮)》
(T/GZSX 067—2020)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于2020年8月17日第3号公告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修改事项)
团体标准《米粉(米皮)》(T/GZSX 067—2020)中:
- 前言(第十行)
原文件为:非本标准起草单位使用本标准,需获得本标准的发布机构授权。
修改为:按照本文件实施生产活动或将本标准号标示于产品标签的各方,除本文件的起草单位外需获得本文件发布机构授权。
- 5.3 理化指标
原文件表2 理化指标中:酸度/(T°)
修改为:酸度/(° 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