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814.1—2012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 第1部分:高压上船
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system technical conditions Part 1: High voltage
发布日期:2012-07-05
实施日期:2012-10-01
前言
JT/T814《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分为两部分:第1部分:高压上船;第2部分:低压上船。本部分为JT/T81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30)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招商局国际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钢、顾群、章广春、魏国利、孙武、张彦晓。
1 范围
JT/T814.1—2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高压上船形式的技术要求、试验与检验。本部分适用于港口高压上船形式的船舶岸基供电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5, GB311, GB3906, GB4208, GB11022, GB/T12325, GB/T14549, GB/T14597, GB50147, GB50150, GB50168, GB50254, DL/T621, DL/T520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 (shore-to-ship power supply system):在船舶停靠港口时,由岸边向船舶供电的电源系统,简称岸基供电系统。
3.2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 (variable high voltage and frequency power):改变电压和频率的高压供电装置。
3.3 不带电切换 (shore-to-ship switchover with power off):首先停止船舶发电机向配电板主汇流排供电,然后再合闸岸基供电断路器,由岸基供电系统向船舶供电;或首先断开岸基供电断路器,然后再启动船舶发电机工作,由船舶发电机直接向船舶供电。
3.4 带电切换 (shore-to-ship switchover with power on):保持船舶电站有一台且仅有一台发电机向配电板汇流排供电,运用船舶岸电控制系统控制岸基供电断路器合闸、岸电和发电机并网供电、负载转移,然后切断发电机供电,实现由岸基供电系统单独向船舶供电;或保持岸基供电系统向船舶供电,运用船舶岸电控制系统控制船舶发电机供电断路器合闸、发电机和岸电并网供电、负载转移,然后断开岸基供电断路器,实现由船舶发电机单独向船舶供电。
3.5 电隔离 (galvanic isolation):在主源体和接受体之间没有电耦合的情况下,从主源体向接受体传递电信号的装置。
3.6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transient response recovery time):输出电流由零至额定电流或由额定电流至零突变时,变压变频电源输出电压、频率恢复到输出稳定精度范围内所需的时间。
4 一般要求
4.1 工作环境条件
4.1.1 室内:-5℃~+40℃。
4.1.2 室外:-20℃~+50℃。
4.1.3 相对湿度:不超过95%(≤45℃时);不超过70%(>45℃时)。
4.1.4 运行环境:无导电或可致爆炸的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汽。
4.2 岸基供电系统
4.2.1 系统容量应能保证船舶岸基供电时预期使用的设备具备正常工作的能力。
4.2.2 系统容量宜采用系列为:800, 1000, 2000, 3000, 5000, 8000 kVA。
4.2.3 岸基供电系统任何节点的短路能力应不小于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的最大预期短路电流。
4.2.4 岸基供电和船舶供电系统宜采用带电切换供电方式。
4.2.5 供电系统的电压谐波成分应符合GB/T14549的规定。
4.3 岸基供电系统输入端
额定输入电压为AC10kV,额定频率为50Hz;或额定输入电压为AC6kV,额定频率为50Hz。
4.4 岸基供电系统输出端
4.4.1 额定输出电压为AC6.6kV,额定频率为60Hz或额定输出电压为AC6kV,额定频率为50Hz。
4.4.2 稳态输出电压的偏差范围±5%,暂态输出电压的偏差范围±20%,电压瞬变响应恢复时间不大于1.5s。
4.4.3 稳态输出频率的偏差范围±5%,暂态输出频率的偏差范围±10%,频率瞬变响应恢复时间不大于5s。
4.5 计量要求
岸基供电系统应设置专用计量装置,设置原则、计量精度应符合DL/T5202中的要求。
4.6 安全要求
4.6.1 保护
保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接电箱与高压断路器联锁,高压断路器与接地开关联锁;
b) 输入端配置短路、过载、过流、过压、欠压、失压、缺相、浪涌电压保护功能;
c) 输出端配置短路、过载、过流、过压、欠压、缺相、错相、欠频、过频、逆功率、三相不平衡、浪涌电压、接地保护功能;
d) 保护系统配备备用电源,工作时间不小于30min。
4.6.2 接地
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岸基供电系统配备总接地网,各分支设备设置接地线,所有接地线接入总接地网;
b) 所有裸露的金属部件均接地;
c) 接地点有明显的接地标志;
d) 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满足DL/T621的要求。
4.6.3 绝缘
岸基供电系统设备的相对地绝缘、相间绝缘的额定耐受电压均符合GB311的要求。
4.6.4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906和GB/T11022的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形式与结构
5.1.1 宜采用树干式供电方式,输出为三相三线制式。
5.1.2 未设置电隔离的船舶,一组岸基电源向一艘船舶供电;设有电隔离的船舶,一组岸基电源可同时向多艘船舶供电。
5.1.3 岸基供电系统包括高压变压变频电源、接电装置(接电箱)、接插件、电缆等设备。
5.2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
5.2.1 标称容量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宜分容量系列:800, 1000, 2000, 3000, 5000, 8000 kVA。
5.2.2 电气性能特性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的电气性能特性应符合下表要求:
1.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 (≤25%)
2. 负载阻抗不平衡度 (≤25%)
3. 负载稳压率 X (-1% ≤ X ≤ +1%,线性负载)
4. 波形失真度 (≤7%)
5. 过载能力 (≥1.1倍额定工作电流,持续60s)
6. 跳闸保护 (≥4倍额定工作电流)
7. 功率因数 (≥0.93)
8. 工作效率 (≥0.90)
9. 音频噪声 (≤60dB)
5.2.3 形式与防护
a) 高压变压变频电源安装于室内;
b) 外壳防护符合GB4208和GB11022的要求。
5.2.4 显示和记录
a) 具备电能计量功能,应能直观显示输出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三相不平衡度、变压器工作温度等电气参数;
b) 配备人机界面操作装置,宜具备远程实时采集和通讯功能。
5.2.5 安全功能
a) 设置短路、过载、过压、欠压、缺相、错相、低频、逆功率、三相不平衡、超温、浪涌电压、接地、断缆保护功能,并具备故障锁定、声光报警、故障显示和故障查询功能;
b) 接地、绝缘、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满足4.6的要求。
5.3 接电装置(接电箱)
5.3.1 形式与防护
a) 接电装置宜安装在码头前沿,其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正常作业活动,并应设置安全护栏或格栅;码头应采用预装固定式接电装置(接电箱),宜采用快速接插式插座;
b) 外壳防护应符合GB4208和GB11022的要求。
5.3.2 安全功能
a) 设置安全警示装置,具有明显的带电指示标志;
b) 接电箱门与高压变压变频电源装置之间设置安全联锁装置;
c) 接地、绝缘、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满足4.6的要求。
5.4 接插件
5.4.1 插头
插头符合如下要求:
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