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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行业标准(SN)】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9-01 10:35:47
  • SN/T2537-2010
  • 现行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SN/T 2537-2010

  • 标准名称: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 标准类别:

    商检行业标准(SN)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10-03-02
  • 实施日期:

    2010-09-16
  •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
  • 下载格式:

    .rar .pdf
  • 下载大小:

    1.77 MB

标准分类号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 出版社:

    中国标准出版社
  • 标准价格:

    0.0 元
  • 出版日期:

    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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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537-2010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SN/T2537-2010

标准内容标准内容

部分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2537—2010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Method of sampling for import and export refrigerants inspection2010-03-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数码防伪
2010-09-16实施
SN/T25372010
本标准参考采用美国空调与制冷协会ARISTANDARD700:2004《氟制冷剂规范》(英文版)的取样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人境检验检疫局、常州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秋红、封君兴、王红松、商贵芹、寇海娟、陈明。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1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制冷剂检验的取样方法。SN/T2537—2010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制冷剂的液相部位和气相部位的取样,对于沸点接近或超过室温的制冷剂仅需采取液相样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舒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如GB/T66812003气体化F产品采样通则3术语和定义
GB/T667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手本标准3.1
productsource
产品源
用于储存制冷剂的各类压力容
critical tempergture
临界温度
署、空调与制令设备等。
在这个温度之上,无论加多大的压力,气体均不能液化。物质以液态形式出现的最高温度。3.3
沸点boilingpoint
当液体单工质制冷剂的蒸压等于外压时,液体开始沸腾,这时的温度即为该单工质制冷剂的沸点。
泡点bubblepoint
当液体混合工质制冷剂的蒸气压等于外压时,液体开始沸腾,这时的温度称为混合工质制冷剂的泡点。
4取样设备
4.1取样器
4.1.1取样器应用不锈钢制作而成,有单阀型、双阀型、非预留容积管型,见GB/T6681一2003中的图6。取样器应在取样前烘干,抽真空并称量皮重。每只取样器应只用于采取产品源中某一部位的样品。
4.1.2取样器应定期进行气密性试验。4.2取样导管
采用不锈钢或其他耐腐蚀弹性金属管或聚四氟乙烯塑料管制作而成。取样前烘干,取样结束后应1
SN/T2537—2010
及时拆卸取样管并妥善保管。保持导管及所带接头清洁干燥,防止杂物或污物进入。5取样原则
5.1气相样品用于测定气相不凝性气体和挥发性杂质(包括其他制冷剂)。对于制冷剂R-11、R-113、R-123、R141b和R-245fa,由于其沸点接近或高于室温,则无需测定不凝性气体,因此对于这些制冷剂,取样时仅需取液相样品。
5.2采气相部位样品时,应避免空气和液相样品进入。5.3对于临界温度(各种制冷剂的临界温度参见附录A)接近或低于环境温度的制冷剂,应进行特殊处理,才能可靠地采取气相样品和液相样品5.4应确保采取分析所需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产品源为小钢瓶或喷雾罐中的样品基本上是均匀的,按生产批从该批货物中抽取代表性的钢瓶或喷雾罐。注;受取样条件的限制,本标准不可能规定适合所有储存条件的制冷剂的取样方法,需要现场取样人员具备较丰富的取样经验和技巧,确定取样部位和取样点。6取样步骤
6.1产品源为小钢瓶和喷雾罐
按生产批抽取代表性小钢瓶、喷雾罐,同一批号抽取1瓶小钢瓶,3罐5罐喷雾罐。6.2产品源为大型钢瓶、集装罐、空调、制冷设备及其他6.2.1准备取样器和取样导管
将取样导管和干净的空取样器开启阀门后,置于110℃的烘箱中1h,趁热将取样器抽真空至压力小于56kPa,关闭取样器阀门,让其冷却,称量取样器的皮重。6.2.2取样连接
充分干燥产品源连接头,将干燥的取样管的一端与取样器连接,另一端与产品源连接,6.2.3取样安全注意事项
应遵照附录B的规定。
6.3取样
6.3.1采取气相部位样品
测量并记录取样时产品源的温度,对于临界温度低的制冷剂,应调节产品源温度高于该制冷剂的临界温度5℃或更高。
将取样器与产品源气相部位相连接,慢慢开启取样器人口阀,使样品充入取样器,关闭取样器人口,再关闭产品源出口。小心松开取样管两端连接,卸下取样器,按照6.4的要求调节取样量。6.3.2采取液相部位样品
将取样器与产品源液相部位相连接,慢慢开启取样器入口阀,使样品充人取样器,关闭取样器人口,再关闭产品源出口。小心松开取样管两端连接,卸下取样器,按照6.4的要求调节取样量。对于临界温度低的制冷剂,应调节取样器温度低于该制冷剂的临界温度2℃。注:当样品中存在游离水时,冷却到0℃以下游离水可能形成冰。6.3.3常温下为液体的制冷剂取样按GB/T6680进行取样。
6.4调节取样量
取样结束后,应尽快调节取样量,用称重法调整取样器内所取样品不超过取样器容积的80%,液相样应至少为取样器容积的60%。
6.5重新取样
如果在上述取样过程发生泄漏,或在卸下取样器之后按6.4的要求调节取样量前发现取样器上闵2
门被打开,应废弃该样品,并重新安排取样。6.6样品的检漏
SN/T2537—2010
当样品量调节好后,把取样器浸入水浴中进行检漏。如果发现泄漏,应废弃该样品,维修或者更换新的取样器重新取样。
样品标签bzxZ.net
对满足要求的样品应加贴样品标签,做好取样记录,随样品一起提供。样品标签应包括下列内容:样品编号和/或报检号;
一样品名称;
委托单位;
取样地点;
产品源名称和编号;
一取样部位(气相样品、液相样品):一取样人;
一取样日期。
样品的保管
样品应尽可能在阴凉、干燥和避光的房间内保存,房间通风条件良好,样品在保存期间应保持标签完整无损。为了防止泄漏或被意外开启,可在取样器的阀门上安装一个盖帽或者在阀门的旋扭上装一个架子以固定阀门。
SN/T2537-2010
制冷剂代码
R-134a
R-141b
R-142b
R-143a
R-152a
R-236fa
R-245fa
R-401A
R-401B
R-402A
R-402B
R-403A
R-403B
R-404A
R-405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各制冷剂的沸点/泡点和临界温度表A.1
制冷剂的沸点/泡点和临界温度
沸点/℃(101.3kPa)
临界温度/℃
制冷剂代码
R-406B
R-407A
R-407B
R-407C
R-407D
R-407E
R-408A
R-409A
R-409B
R-410A
R-410B
R-411A
R-411B
R-412A
R-413A
R-414A
R-414B
R-415A
R-415B
R-416A
R-417A
R-418A
R-419A
R-507A
R-508A
R-508B
R-509A
表A.1(续)
沸点/℃(101.3kPa)
SN/T 2537—2010
临界温度/℃
SN/T2537—2010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取样安全注意事项
B.1取样时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戴防护镜,防止样品飞溅到皮肤或眼睛,如溅到,应立即用大量温水或冷水冲洗,不能用高温水冲洗。B.2取样地点必须保持通风干燥。B.3取样时,样品所经过的所有系统必须杜绝高温和明火产生。B.4当样品需要排放时,应遵守有关安全和环保法规的规定。B.5本标准没有也不可能说明所有与本标准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在使用本标准前应考虑有关安全和健康条例,确定规章制度的适用性和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对策是使用者的责任。SN/T253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制冷剂检验取样方法
SN/T2537—2010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
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
印张0.75字数11千字
开本880×12301/16
2010年6月第一版2010年6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600
书号:155066·2-2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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