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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DB51/T 821-2008
标准名称:
马铃薯种薯(苗)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
标准类别: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08-06-06 -
实施日期:
2008-09-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pdf .zip下载大小:
1.2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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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种薯(苗)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包括脱毒组培苗、原原种、原种及生产用种薯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产地检疫程序,适用于四川省马铃薯种薯生产与质量管理。
部分标准内容:
ICS 65.020.99 B23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821—2008
马铃薯种薯(苗)质量标准和检验规程
Procedures of Seed Potato Quality Control and Inspection
2008-06-06 发布,2008-09-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由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四川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何卫、胡建军、章锐、周孝强、谢开云、梁南山等。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脱毒组培苗、原原种(脱毒小薯或通过无性系选择)、原种和生产用种薯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适用于马铃薯种薯生产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条款的一部分。注日期文件的修改单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标准,但鼓励各方研究最新版本的适用性。无注日期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18133-2000 马铃薯脱毒种薯
- GB7331-87 马铃薯种薯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 GB7331-2003 马铃薯种薯产地检验规程
3 术语及定义
3.1 脱毒组培苗(Virus-free in vitro plantlets)简称脱毒苗:通过茎尖组织培养技术获得,经检测确认不带马铃薯卷叶病毒(PLRV)、马铃薯Y病毒(PVY)、马铃薯A病毒(PVA)、马铃薯X病毒(PVX)、马铃薯M病毒(PVM)、马铃薯S病毒(PVS)及马铃薯纺锤块茎类病毒(PSTVd)的试管苗,用于生产原原种。
3.2 原原种(脱毒小薯,Pre-basic seed):利用组培苗在试管或温室条件下生产的、不带病毒及病虫害、质量在1g~10g之间的小薯。
3.3 原种(Basic seed):用原原种作种薯,在良好隔离条件下生产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种薯。
3.4 生产用种薯(Certified seed):用原种或其加代繁殖一代后作种薯,在隔离条件下生产的符合一级种薯质量标准的种薯。
3.5 种薯标签:检验人员通过目测和实验室检验,对符合各级种薯质量标准的种薯发放标签,用不同颜色表示不同种薯级别,并标明生产信息。
3.6 产地检疫:植物检疫机构对种薯及繁殖材料在原产地生产过程的管理,包括田间调查、室内检验、签发证书及监督选地、选种和疫情处理。
3.7 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尚未广泛发生或已发生但分布有限且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如马铃薯癌肿病和马铃薯甲虫。
4 种薯质量检验规程
4.1 脱毒苗质量检验
4.1.1 脱毒苗来源登记及检测:组培快繁单位在快繁前需向省级种薯检验机构申报扩繁的马铃薯品种、脱毒苗数量和来源,并申请检测机构抽样检验。未经检验的脱毒苗不得进入四川省种薯生产体系。
4.1.2 脱毒苗病毒和类病毒检测:检测方法参照 GB18133-2000 附录A(病毒)和附录B(类病毒)。送检及抽检数量不低于总数的5%。检验中心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报告,未检出PLRV、PVY、PVA、PVX、PVM、PVS及PSTVd病毒和类病毒的脱毒苗,批准快繁生产;不合格者不得用于组培快繁。
4.2 脱毒组培苗质量检验
4.2.1 品种和数量登记:快繁单位需向市州种薯质量检验机构申报生产地点、品种、数量、生产期,并附省检验中心结果。
4.2.2 组培苗检验机构:省级种薯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委托的市州检验机构。
4.2.3 组培苗病毒检测:方法参照 GB18133-2000 附录A(病毒)和附录B(类病毒),送检及抽检数量不低于总数的1%,检测时间为生产开始后15天至结束前15天,机构应在取样后5天内完成检测,并在7天内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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