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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21/T 2873-2017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标准号:
DB21/T 2873-2017
标准名称:
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防治技术规范
标准类别:
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17-11-16 -
实施日期:
2017-12-16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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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文档为《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免疫防治技术规范》(DB21/T28732-2017),详细规定了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的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要求,适用于辽宁省内羊养殖场。
部分标准内容:
DB21/T28732-2017
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免疫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pestes des petits ruminants control for sheep and goat
发布日期:2017-11-16
实施日期:2017-12-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国丽,赵晓形,魏工军,孙世宇,高志峰,于长泳,张雅为,周维,郑洪玲,张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982-2011 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
NY/T 3052-2016 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动物防疫法》(2010年修订)
《动物防疫条件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06〕67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7号)
《跨省调运牲畜、禽类、畜禽产品及相关物品管理办法》
《辽宁省畜牧养殖场和养殖户管理办法》
3 诊断
3.1 临床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特征,若羊群发病率、病死率较高,传播迅速,且出现肺尖肺炎病理变化,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2 实验室诊断
3.2.1 血清学诊断
采用竞争性ELISA(按照GB/T 27982-2011规定执行)或间接ELISA。
3.2.2 病原学诊断
3.2.2.1 病毒分离培养
按照GB/T 27982-2011 6.3规定执行,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进行。
3.2.2.2 荧光RT-PCR方法或RT-PCR方法按照GB/T 27982-2011中6.4、6.5规定执行。
3.3 结果判定
3.3.1 未免疫动物的结果判定
3.3.1.1 符合1.1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3.1.2 当4.2.1、4.2.2.1、4.2.2.2之一为阳性时判定为小反刍兽疫。
3.3.2 免疫动物的结果判定
3.3.2.1 符合4.1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3.2.2 符合4.2.1、4.2.2.1、4.2.2.2判定为小反刍兽疫。
4 疫情报告、确认与处置
4.1 疫情报告
在场内发现符合4.1时: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报告。
4.2 疫情确认与处置
4.2.1 疑似疫情需经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诊断。
4.2.2 疫情报告期间,场内采取限制移动,对场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4.2.3 疫情确认后,应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疫病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扑杀、销毁等措施),该场要配合并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出场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5 预防控制
5.1 养殖管理
5.1.1 建场、选址等规划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定办法》相关要求。
5.1.2 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3052-2016。
5.1.3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免疫制度、检疫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等。
5.1.4 配备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5.2 消毒
5.2.1 消毒药品种类
5.2.2 消毒用具
5.2.3 场地及设施消毒
5.2.4 人员及物品消毒
5.3 监测
5.4 免疫
5.5 引种
5.6 记录
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免疫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n pestes des petits ruminants control for sheep and goat
发布日期:2017-11-16
实施日期:2017-12-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辽宁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规范起草单位:辽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动物医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国丽,赵晓形,魏工军,孙世宇,高志峰,于长泳,张雅为,周维,郑洪玲,张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内羊养殖场小反刍兽疫的防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7982-2011 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
NY/T 3052-2016 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动物防疫法》(2010年修订)
《动物防疫条件审定办法》(农业部令〔2006〕67号)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办法》(农业部令〔2010〕7号)
《跨省调运牲畜、禽类、畜禽产品及相关物品管理办法》
《辽宁省畜牧养殖场和养殖户管理办法》
3 诊断
3.1 临床诊断
根据流行病学特征,若羊群发病率、病死率较高,传播迅速,且出现肺尖肺炎病理变化,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2 实验室诊断
3.2.1 血清学诊断
采用竞争性ELISA(按照GB/T 27982-2011规定执行)或间接ELISA。
3.2.2 病原学诊断
3.2.2.1 病毒分离培养
按照GB/T 27982-2011 6.3规定执行,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进行。
3.2.2.2 荧光RT-PCR方法或RT-PCR方法按照GB/T 27982-2011中6.4、6.5规定执行。
3.3 结果判定
3.3.1 未免疫动物的结果判定
3.3.1.1 符合1.1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3.1.2 当4.2.1、4.2.2.1、4.2.2.2之一为阳性时判定为小反刍兽疫。
3.3.2 免疫动物的结果判定
3.3.2.1 符合4.1判定为疑似小反刍兽疫。
3.3.2.2 符合4.2.1、4.2.2.1、4.2.2.2判定为小反刍兽疫。
4 疫情报告、确认与处置
4.1 疫情报告
在场内发现符合4.1时: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报告。
4.2 疫情确认与处置
4.2.1 疑似疫情需经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诊断。
4.2.2 疫情报告期间,场内采取限制移动,对场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
4.2.3 疫情确认后,应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对疫病动物及其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扑杀、销毁等措施),该场要配合并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出场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5 预防控制
5.1 养殖管理
5.1.1 建场、选址等规划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定办法》相关要求。
5.1.2 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3052-2016。
5.1.3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免疫制度、检疫报告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岗位培训制度和考核制度等。
5.1.4 配备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清洗消毒设施。
5.2 消毒
5.2.1 消毒药品种类
5.2.2 消毒用具
5.2.3 场地及设施消毒
5.2.4 人员及物品消毒
5.3 监测
5.4 免疫
5.5 引种
5.6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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