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动牵引床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对患者的颈椎、腰椎进行牵引治疗的设备。 YY 0697-2008 电动牵引床 YY0697-2008
本标准代替YY 0324-2000《红外乳腺检查仪》。本标准规定了红外乳腺检查仪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外透照法检查乳腺纤维瘤、增生、乳头状瘤、乳腺炎症及肿块等疾病的仪器。本标准与YY 0324-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性能中
本标准规定了高电位治疗设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3.1规定的高电位治疗设备。 YY 0649-2008 高电位治疗设备 YY0649-2008
除下列内容外,《通用要求》的该章适用。补充:本标准规定了以2.1.101所定义的红外治疗设备的安全专业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红外热辐射类理疗设备。 YY 0323-2000 红外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03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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