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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标准(MT)】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7-05 11:39:29
- MT/T813-1999
- 现行
标准号:
MT/T 813-1999
标准名称: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类别:
煤炭行业标准(MT)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1999-03-24 -
实施日期:
1999-08-01 出版语种:
简体中文下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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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标准下载解压密码:www.bzxz.net
本标准规定了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的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以下简称抓岩机)。 MT/T 813-1999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 MT/T813-1999

部分标准内容:
MT/T813—1999
本标准是在企业标准Q/320301TD003—1992《HS—2型气动抓岩机》和Q/XZM81--1995《NZQ2-0.11气动抓岩机》的基础上编写的。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标委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徐州煤矿采插机械厂、徐州煤矿机械厂本标准起草人:张戚民、朱德俊、徐社临、田其魁。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负责解释。38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 of hangingpneumatic grab loader in shaftMT/T 813--1999
本标准规定了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的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以下简称抓岩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804—1992
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灰铁铸件
GB/T 9439—1988
GB/T 10111--1988
GB 10854—-1989
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 11352-1989
GB/T 13264--1991
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GB/T13306—i991
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84—1992
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3--1991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制定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hanging pneumatic grab loader in shaft由配置在井内下层吊盘上的气动绞车,通过钢丝绳悬吊抓斗进行抓岩作业的气动抓岩机。4基本参数
抓岩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国家煤炭工业局1999-03-24批准384
1999-08-01实施
抓斗公称容积
生产率(松岩
工作气压
平均耗气量
抓游数
抓瓣开闭时间
适用并径
提升能力
提升速度
提升高度
提升功率
整机重量
气动绞车
外形尺寸
抓斗张开直径
抓斗闭合直径
挪斗最大高度
气动绞车(长×宽×高)
5技术要求
5.1抓岩机适用条件
MT/T 813-1999
m°/min
5.1.1抓岩机适用于直径4.0m以上的竖井井简,抓取爆破后的松散岩石。5.1.2抓岩时,抓斗悬挂的下层吊盘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50m。5.2基本要求
3. 5~5. 5
5.2.1抓岩机应按本标准和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2产品图样上未注明公差的机械加工尺寸应符合GB/T1804-1992中C级的规定。5.2.3抓岩机使用的铸造件、焊接件必须符合GB/T9439、GB/T11352、GB10854、JB/T5943的要求。
5.2.4所有的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标准件、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与抓岩机配套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的规定。5.2.5所有镀铬表面要求质量可靠,不应有发暗或剥落现象。5.2.6减速箱、气缸、阀等装配前,应将有关零件洗净、吹干,严禁杂物留在腔内。装配后,所有接头孔均应以木塞或塑料塞堵住。
5.2.7外露非加工表面应先涂防锈涂料,然后对内腔各表面涂红色油漆,对抓片表面涂黑色油漆,对其余表面涂橙黄色油漆。
5.2.8各外露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均涂防锈油并用油纸包好。5.3主要零部件要求
5.3.1起重气缸:
MT/T 813-1999
5.3.1.1起重气缸应正确装配、动作平稳,无脉冲和漏气现象,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其焊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3.1.2当气缸活塞杆上升或下降时,关闭起重气缸的气动控制阀,应能使抓斗停止在相应位置。5.3.2抓斗:
5.3.2.1抓瓣应具有互换性。抓瓣爪尖堆焊耐磨合金材料D35,堆焊层高度应不小于3mm。5.3.2.2抓瓣闭合后相邻两瓣间外廓表面错位应不大于6mm。5.3.2.3抓斗气缸应正确装配、动作平稳,无脉冲和气现象,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其焊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3.2.4抓斗运行时,抓、活塞、拉杆等各构件应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各密封处不漏气。5.3.2.5抓瓣应开闭灵活,限位可靠,开闭时间分别应不大于3.5s。5.3.2.6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应进行探伤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a)超声波检查:在零件受力区内,单个缺陷、底波降低和密集区缺陷不应超过JB4730-1994中1级缺陷的规定,如果探伤人员判定为危害性缺陷时可不受其限制。b)磁粉探伤检查:线状缺陷和圆状缺陷不得超过JB4730一1994中I级缺陷的规定。5.3.3气动绞车:
5.3.3.1减速箱装配后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运转过程中机壳温度不应超过60℃,并不准有渗漏现象。5.3.3.2减速箱正常运转时,箱内润滑油液温度不得高于85℃,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0℃。5.3.3.3气动绞车应制动可靠。当气阀关闭时,10min内抓斗的下降距离应不大于20mm。5.4整机技术要求
5.4.1各部件应安装正确,各紧固件、钢绳片、压气管、接头等处要牢固可靠,严格防止松脱。5.4.2自动注油器及过滤器工作应正常,控制阀应灵活可靠、动作准确。5.4.3各阀安装准确,不应堵塞通气、通油孔径,制动必须安全可靠。5.4.4整机基本性能参数应符合产品规定值。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a)试验架高度为15~20m,下部有供抓取的岩石。岩石块度为60~200mm,岩石量应不少于10m。b)在试验架下应标明高度间格线,以判别抓斗提升或下降的高度。c)应具有测量抓斗提升、下降速度的装置或秒表等计时器。d)应具有满足抓岩机正常工作需要的压缩空气。6.2外观检查
6.2.1用目测检查所有镀铬表面及所有外露非加工表面、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要求。6.2.2焊缝几何形状、缺陷的检查按JB/T5943--1991中4.2、4.3、4.4的规定进行。6.2.3用目测检查各零部件的安装固定情况。6.2.4用目测检查注油器和过滤器的工作情况。6.3主要零部件试验
6.3.1气缸耐压试验在1MPa压力下,保压5min,不应有破摄、渗漏等异常现象。6.3.2气缸密封性能试验:在气缸密封处涂肥皂液,在0.63MPa压力下,使气缸往复动作各2min,检查密封性能。
6.3.3抓斗:
6.3.3.1抓斗外形尺寸用钢尺检查。6.3.3.2抓斗空运转试验。用绞车吊起抓斗,在0.5~0.7MPa的压力下检查各动作情况,并使抓斗抓386
MT/T 813-1999
瓣开闭10~~20次,每次开闭时间各应不大于3.5s。6.3.3.3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探伤检查应按JB4730的规定进行。6.3.4气动绞车:
6.3.4.1绞车运转性能试验。启动气动绞车,正反转各运转30min,停车后用温度测量表测量减速箱壳体温度、油液温度和轴承温度,并观察是否有渗漏现象。6.3.4.2制动性能试验。气动绞车以0.5MPa工作气压吊起与提升能力相当的重物,检查制动是否可靠。
6.4整机性能试验
6.4.1提升能力及提升速度测定:气动绞车提升能力可用提升重物的方法测定。气动绞车提升速度的测定:在抓斗抓满岩石的条件下,测量其移动距离和时间并计算其速度。6.4.2抓瓣开闭时间测定:
在负载试验的情况下,用秒表测量抓斗抓辫的开闭时间,每开闭3次为 1 组,测量3组数据,取算术平均值。
6.4.3抓满系数测定:
a)松散岩石密度β的测定:称出0.1m2松散岩石的重量,计算出松散岩石比重。试验进行4次,取算术平均值。
b)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m的测定:抓取岩石各5次,分别称出每次所抓岩石重量,取算术平均值。c)抓满系数X,:
式中:m——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t,V—一抓斗公称容积,m°;
p—松散岩石密度t/m。
6.4.4生产率测定:
在试验架下抓取岩石,然后提到2.5m以上高度并使抓瓣张开;而后再进行抓取,连续进行试验。记录1h的抓岩次数,算出一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按(2)式计算生产率:3.6009zx
式中:Q—生产率,m\/h
抓斗的公称容积,m\,
,———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s。7检验规则
7.1抓岩机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387
外观质量
检验项目
气缸耐压及密封性能
抓斗外观质量及尺寸
抓斗空运转性能
抓斗悬吊耳板、销轴探伤检查
气动绞车运转性舱
气动纹车制动性能
提升能力及速度
抓瓣开闭时间
生产率
MT/T 813--1999
项目特征
技术要求
5. 2. 5~5. 2. 8
5. 3. 1. 1,5. 3. 2. 3
5. 3. 2. 1、5. 3. 2. 2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5. 3. 2. 4、5. 3. 2. 5
5. 3. 3. 1,5. 3. 3. 2
注:表示该项为抽检项目,△表示该项目为必检项目。试验方法
6. 3.1.6. 3.2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每台抓岩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7.2
7.3出厂检验项目分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型式检验
7.4必检项目应逐台检验。检验项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7.5对抽检项目,样品应按GB/T10111随机抽取,抽样方案应采用GB/T13264中的二次抽样方案,批量为50台,生产方风险质量(对于连续批为合格质量水平)P。为2.4%,使用方风险质量P:为12%。判定规则按GB/T13264--1991第6章的规定执行。7.6产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停产2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每隔3年检验一次;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7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随机抽取,抽样方案应采用GB/T2829。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应选用-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为1,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应不大于40。
7.8对照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并累计不合格数及不合格品数,按抽样方案判定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若不合格,应按GB/T2829-—1987中4.12.3规定处理。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各种标牌齐全,位置明显,安装牢固,文字图样清晰醒目。8.7.2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并且有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
b)产品的型号、名称、主要技术特征;c)商标;
d)制造日期及编号。
8.2包装
MT/T813--1999
8.2.1产品包装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1.1产品用木箱进行包装,气动绞车单独进行包装,抓斗可不包装8.2.1.2气动绞车应固定在包装箱的主梁上。封装前产品必须覆盖防潮塑料袋。8.2.2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文件:a)产品出厂合格证(随所有配套部件合格证);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全标记编号。
8.2.3随机技术文件必须封装在防潮塑料袋内,再装到箱内的适当位置。8.2.4包装箱外壁文字和图示标志清楚整齐,内容要求如下: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厂名称和发货站:
c)收货站和收货单位名称;
d)外形尺寸,
e)毛重和净重;
f)防护要求及提吊位置“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由此起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g)出日期。
8.3运输
运输时,不得将包装箱倾斜20°放置,运输过程中不得有较严重的颤簸。8.4贮存
抓岩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日光直接照射、无魔蚀气体和有防火设备的仓库内。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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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在企业标准Q/320301TD003—1992《HS—2型气动抓岩机》和Q/XZM81--1995《NZQ2-0.11气动抓岩机》的基础上编写的。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标委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徐州煤矿采插机械厂、徐州煤矿机械厂本标准起草人:张戚民、朱德俊、徐社临、田其魁。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南京研究所负责解释。383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 of hangingpneumatic grab loader in shaftMT/T 813--1999
本标准规定了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的定义、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以下简称抓岩机)。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804—1992
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 2829-—1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灰铁铸件
GB/T 9439—1988
GB/T 10111--1988
GB 10854—-1989
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T 11352-1989
GB/T 13264--1991
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不合格品率的小批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抽样表GB/T13306—i991
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84—1992
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5943--1991
《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制定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井内悬吊式气动抓岩机hanging pneumatic grab loader in shaft由配置在井内下层吊盘上的气动绞车,通过钢丝绳悬吊抓斗进行抓岩作业的气动抓岩机。4基本参数
抓岩机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规定。国家煤炭工业局1999-03-24批准384
1999-08-01实施
抓斗公称容积
生产率(松岩
工作气压
平均耗气量
抓游数
抓瓣开闭时间
适用并径
提升能力
提升速度
提升高度
提升功率
整机重量
气动绞车
外形尺寸
抓斗张开直径
抓斗闭合直径
挪斗最大高度
气动绞车(长×宽×高)
5技术要求
5.1抓岩机适用条件
MT/T 813-1999
m°/min
5.1.1抓岩机适用于直径4.0m以上的竖井井简,抓取爆破后的松散岩石。5.1.2抓岩时,抓斗悬挂的下层吊盘距工作面的高度不大于50m。5.2基本要求
3. 5~5. 5
5.2.1抓岩机应按本标准和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2产品图样上未注明公差的机械加工尺寸应符合GB/T1804-1992中C级的规定。5.2.3抓岩机使用的铸造件、焊接件必须符合GB/T9439、GB/T11352、GB10854、JB/T5943的要求。
5.2.4所有的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标准件、外购件必须有合格证方能进行装配。与抓岩机配套的钢丝绳,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八章第三节的规定。5.2.5所有镀铬表面要求质量可靠,不应有发暗或剥落现象。5.2.6减速箱、气缸、阀等装配前,应将有关零件洗净、吹干,严禁杂物留在腔内。装配后,所有接头孔均应以木塞或塑料塞堵住。
5.2.7外露非加工表面应先涂防锈涂料,然后对内腔各表面涂红色油漆,对抓片表面涂黑色油漆,对其余表面涂橙黄色油漆。
5.2.8各外露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均涂防锈油并用油纸包好。5.3主要零部件要求
5.3.1起重气缸:
MT/T 813-1999
5.3.1.1起重气缸应正确装配、动作平稳,无脉冲和漏气现象,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其焊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3.1.2当气缸活塞杆上升或下降时,关闭起重气缸的气动控制阀,应能使抓斗停止在相应位置。5.3.2抓斗:
5.3.2.1抓瓣应具有互换性。抓瓣爪尖堆焊耐磨合金材料D35,堆焊层高度应不小于3mm。5.3.2.2抓瓣闭合后相邻两瓣间外廓表面错位应不大于6mm。5.3.2.3抓斗气缸应正确装配、动作平稳,无脉冲和气现象,并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其焊缝及密封处不得漏气。
5.3.2.4抓斗运行时,抓、活塞、拉杆等各构件应动作灵活,无卡滞现象,各密封处不漏气。5.3.2.5抓瓣应开闭灵活,限位可靠,开闭时间分别应不大于3.5s。5.3.2.6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应进行探伤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a)超声波检查:在零件受力区内,单个缺陷、底波降低和密集区缺陷不应超过JB4730-1994中1级缺陷的规定,如果探伤人员判定为危害性缺陷时可不受其限制。b)磁粉探伤检查:线状缺陷和圆状缺陷不得超过JB4730一1994中I级缺陷的规定。5.3.3气动绞车:
5.3.3.1减速箱装配后应进行空运转试验。运转过程中机壳温度不应超过60℃,并不准有渗漏现象。5.3.3.2减速箱正常运转时,箱内润滑油液温度不得高于85℃,轴承温度不得高于60℃。5.3.3.3气动绞车应制动可靠。当气阀关闭时,10min内抓斗的下降距离应不大于20mm。5.4整机技术要求
5.4.1各部件应安装正确,各紧固件、钢绳片、压气管、接头等处要牢固可靠,严格防止松脱。5.4.2自动注油器及过滤器工作应正常,控制阀应灵活可靠、动作准确。5.4.3各阀安装准确,不应堵塞通气、通油孔径,制动必须安全可靠。5.4.4整机基本性能参数应符合产品规定值。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a)试验架高度为15~20m,下部有供抓取的岩石。岩石块度为60~200mm,岩石量应不少于10m。b)在试验架下应标明高度间格线,以判别抓斗提升或下降的高度。c)应具有测量抓斗提升、下降速度的装置或秒表等计时器。d)应具有满足抓岩机正常工作需要的压缩空气。6.2外观检查
6.2.1用目测检查所有镀铬表面及所有外露非加工表面、加工表面以及钢丝绳等是否符合要求。6.2.2焊缝几何形状、缺陷的检查按JB/T5943--1991中4.2、4.3、4.4的规定进行。6.2.3用目测检查各零部件的安装固定情况。6.2.4用目测检查注油器和过滤器的工作情况。6.3主要零部件试验
6.3.1气缸耐压试验在1MPa压力下,保压5min,不应有破摄、渗漏等异常现象。6.3.2气缸密封性能试验:在气缸密封处涂肥皂液,在0.63MPa压力下,使气缸往复动作各2min,检查密封性能。
6.3.3抓斗:
6.3.3.1抓斗外形尺寸用钢尺检查。6.3.3.2抓斗空运转试验。用绞车吊起抓斗,在0.5~0.7MPa的压力下检查各动作情况,并使抓斗抓386
MT/T 813-1999
瓣开闭10~~20次,每次开闭时间各应不大于3.5s。6.3.3.3抓斗的悬挂耳板和销轴探伤检查应按JB4730的规定进行。6.3.4气动绞车:
6.3.4.1绞车运转性能试验。启动气动绞车,正反转各运转30min,停车后用温度测量表测量减速箱壳体温度、油液温度和轴承温度,并观察是否有渗漏现象。6.3.4.2制动性能试验。气动绞车以0.5MPa工作气压吊起与提升能力相当的重物,检查制动是否可靠。
6.4整机性能试验
6.4.1提升能力及提升速度测定:气动绞车提升能力可用提升重物的方法测定。气动绞车提升速度的测定:在抓斗抓满岩石的条件下,测量其移动距离和时间并计算其速度。6.4.2抓瓣开闭时间测定:
在负载试验的情况下,用秒表测量抓斗抓辫的开闭时间,每开闭3次为 1 组,测量3组数据,取算术平均值。
6.4.3抓满系数测定:
a)松散岩石密度β的测定:称出0.1m2松散岩石的重量,计算出松散岩石比重。试验进行4次,取算术平均值。
b)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m的测定:抓取岩石各5次,分别称出每次所抓岩石重量,取算术平均值。c)抓满系数X,:
式中:m——抓斗一次平均抓岩量,t,V—一抓斗公称容积,m°;
p—松散岩石密度t/m。
6.4.4生产率测定:
在试验架下抓取岩石,然后提到2.5m以上高度并使抓瓣张开;而后再进行抓取,连续进行试验。记录1h的抓岩次数,算出一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按(2)式计算生产率:3.6009zx
式中:Q—生产率,m\/h
抓斗的公称容积,m\,
,———次抓岩工作循环时间,s。7检验规则
7.1抓岩机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见表2。387
外观质量
检验项目
气缸耐压及密封性能
抓斗外观质量及尺寸
抓斗空运转性能
抓斗悬吊耳板、销轴探伤检查
气动绞车运转性舱
气动纹车制动性能
提升能力及速度
抓瓣开闭时间
生产率
MT/T 813--1999
项目特征
技术要求
5. 2. 5~5. 2. 8
5. 3. 1. 1,5. 3. 2. 3
5. 3. 2. 1、5. 3. 2. 2免费标准下载网bzxz
5. 3. 2. 4、5. 3. 2. 5
5. 3. 3. 1,5. 3. 3. 2
注:表示该项为抽检项目,△表示该项目为必检项目。试验方法
6. 3.1.6. 3.2
检验类别
出厂检验
每台抓岩机都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7.2
7.3出厂检验项目分必检项目和抽检项目。型式检验
7.4必检项目应逐台检验。检验项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台产品为不合格。7.5对抽检项目,样品应按GB/T10111随机抽取,抽样方案应采用GB/T13264中的二次抽样方案,批量为50台,生产方风险质量(对于连续批为合格质量水平)P。为2.4%,使用方风险质量P:为12%。判定规则按GB/T13264--1991第6章的规定执行。7.6产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停产2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d)正常生产时,每隔3年检验一次;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7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按GB/T10111随机抽取,抽样方案应采用GB/T2829。除非其他标准另有规定,应选用-次抽样方案,判别水平为1,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应不大于40。
7.8对照检验项目要求检验,并累计不合格数及不合格品数,按抽样方案判定产品为合格或不合格。若不合格,应按GB/T2829-—1987中4.12.3规定处理。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各种标牌齐全,位置明显,安装牢固,文字图样清晰醒目。8.7.2产品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并且有下列内容:a)制造厂名称;
b)产品的型号、名称、主要技术特征;c)商标;
d)制造日期及编号。
8.2包装
MT/T813--1999
8.2.1产品包装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1.1产品用木箱进行包装,气动绞车单独进行包装,抓斗可不包装8.2.1.2气动绞车应固定在包装箱的主梁上。封装前产品必须覆盖防潮塑料袋。8.2.2包装箱内应有下列随机文件:a)产品出厂合格证(随所有配套部件合格证);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安全标记编号。
8.2.3随机技术文件必须封装在防潮塑料袋内,再装到箱内的适当位置。8.2.4包装箱外壁文字和图示标志清楚整齐,内容要求如下:a)产品名称和型号;
b)制造厂名称和发货站:
c)收货站和收货单位名称;
d)外形尺寸,
e)毛重和净重;
f)防护要求及提吊位置“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由此起吊”的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
g)出日期。
8.3运输
运输时,不得将包装箱倾斜20°放置,运输过程中不得有较严重的颤簸。8.4贮存
抓岩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日光直接照射、无魔蚀气体和有防火设备的仓库内。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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